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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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方案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方案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方案一、背景先天性心脏病(Congenital Heart Disease, CHD)是指婴儿在出生时就存在的心脏结构异常,是婴幼儿最常见的先天性畸形之一,也是影响婴幼儿生长与发育重要原因之一。

早期筛查和早期诊断能够为婴幼儿提供及时的治疗和康复机会,降低病死率和发生率,提高生活质量。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高效的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方案,对于婴幼儿健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1. 提高先天性心脏病早期筛查的覆盖率和准确率;2. 降低婴幼儿CHD的诊断漏诊率;3. 提供早期干预和治疗机会,改善婴幼儿的生活质量。

三、筛查项目1. 工程机构筛查由相关部门负责协调,与地方卫生部门共同实施。

通过筛查仪器(如听诊器、脉搏氧饱和度仪等)对婴幼儿心脏进行基本检查,筛查出存在可疑先天性心脏病的婴幼儿。

2. 心脏超声筛查由专家团队负责,通过心脏超声检查对危险因素高的婴幼儿进行详细的检查,包括心脏结构、心脏功能等方面的评估,进一步确定有无先天性心脏病。

3. 家庭问询调查由相关医务人员负责,对婴幼儿的家庭进行问询调查,了解家族史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为筛查结果的解读提供参考。

四、工作流程1.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婴幼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的认知度和重要性,引导家长积极参与筛查项目。

2. 筛查工程机构筛查工作人员按照统一的工作流程,使用筛查仪器对婴幼儿进行基本心脏检查。

对存在可疑的婴幼儿进行记录和标记,以备进一步心脏超声筛查。

3. 心脏超声筛查由专家团队负责进行心脏超声检查,对上一步筛查仪器筛查出的可疑婴幼儿进行详细检查,对心脏结构和功能进行评估。

将检查结果进行归类和标记,分为正常和异常。

4. 筛查结果解读专家团队根据心脏超声筛查结果解读,对异常情况进行进一步评估和分析,确定是否存在先天性心脏病。

将结果及时通知家长,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指导。

5. 确诊和干预治疗对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的婴幼儿及早制定治疗方案,提供早期干预和康复机会。

0-12岁儿童先心病筛技术规范

0-12岁儿童先心病筛技术规范

筛查方法及步骤
(一)询问:询问家长,儿童是否有喂养困难、呼吸急促或困难、多 汗等表现。 (二)观察:观察儿童是否有紫绀(面色、口唇、舌、指趾甲床)、 声音嘶哑、生长发育迟缓等表现。 (三)心脏听诊: 1、听诊环境相对安静,并尽可能在儿童平静状态下听诊。 2、听诊部位:分别在胸部体表的二尖瓣听诊区、主动脉瓣听诊区、 肺动脉瓣听诊区进行心脏听诊。 3、听诊时注意心率、心律、心音以及心脏杂音的性质、时间、程度。 (四)脉搏血氧仪测试 1、测试时间:新生儿初次访视、满月访视时;1月龄~6岁儿童定期 健康检查中如发现先心病可疑征象时。 2、步骤:打开脉搏血氧仪开关,将专用指套或指夹,夹(套)于新 生儿(或儿童)指(趾)端的最佳位置,观察仪器视窗,当视窗显示 数字停止跳动稳定后记录测试结果。 3、注意事项:操作过程动作轻柔,四肢指(趾)末端温暖,尽量在 新生儿(或儿童)平静状态时测量。指(趾)末端过凉、哭闹或移动 将影响测试的准确性。
诊断与干预
筛查中心对持有“转诊单”的儿童进行筛 查,根据疾病的类型、严重程度,提出治 疗建议,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患者,转诊到上 级医院做进一步治疗。
随访
首诊医院对在该院查出的可疑儿童的转归 情况进行随访,尤其是对1个月内仍未接到 筛查中心返回的儿童。随访的转归结果应 在“金沙县0~12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转诊及随访登记表(附件4-6)”中及时记 录。另外,筛查中心对筛查中发现可疑或 阳性的病例,也需要进行追踪随访。
筛查结果记录
(一)查体及心脏听诊记录 筛查结果填写在《母子健康手册》“新生儿访视记录”或 “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的“皮肤”及“心肺”一栏中。 新生儿(或儿童)如出现紫绀、心脏杂音体征时,在“皮 肤”一栏中以“部位+紫绀”的方式进行记录,如“口唇 紫绀” ;在“心”一栏中填写“杂音”。 (二)脉搏血氧仪测试结果记录 新生儿(或儿童)测试结果填写在《母子健康手册》 “新 生儿访视记录”或“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的“其他”一 栏中,以“经皮测氧+测查数值”的方式进行记录,如 “经皮测氧93%”。 (三)筛查出的可疑儿童记录 筛查出的可疑先心病儿童相关情况应填写在《金沙县0~6 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转诊及随访登记表》(附件4-6)中。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疗规范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疗规范

李光海主任医师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脏血管外科机构设备用途筛查机构听诊器;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数据录入、上报及分析诊断机构多功能彩色超声心动图诊断仪计算机并接驳网络诊断先天性心脏病的类型、评估严重程度及治疗效果数据管理(保留结果原始数据)治疗机构多功能彩色超声心动图诊断仪、监护仪、呼吸机、DSA、体外循环机、麻醉机、除颤仪、起搏器等计算机并接驳网络开展临床治疗的机构,应配备有这些设备,用于进一步评估病情和治疗数据管理(保留结果原始数据)筛查机构1.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的管理。

2.建立各种筛查规章制度,遵守技术操作常规。

3.做好筛查前的宣传教育,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尊重监护人个人意愿选择。

4.对进入筛查程序者,应当向其监护人出具筛查报告单并解释筛查结果,负责转诊及随访。

5.进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基本信息登记、上报。

诊断机构1.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査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工作的管理。

2.建立各种诊断规章制度,遵守技术操作常规。

3.接受转诊,负责对筛查阳性的新生儿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出具《超声心动图诊断报告单》,告知监护人并解释诊断结果。

4. 进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信息登记、上报。

治疗机构1.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査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工作的管理。

2. 建立各种治疗规章制度,遵守技术操作常规。

3. 接受转诊,负责对筛查阳性的新生儿进行评估、治疗和随访。

4. 进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信息登记、上报。

技术流程一、筛查1.助产机构:正常新生儿从出生后6-72小时到出院之前在助产机构完成筛查阳性患儿应当在出生后7天内转诊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治机构接受超声心动图诊断。

2.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因各种原因未完成筛査即转诊至NICU的新生儿,由助产机构通知NI CU所在机构在出生后72小时内完成筛查,阳性患儿应当在出生后7天内完成超声心动图诊断。

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实施方案新生儿先心病是指在出生后28天内发现的、由于先天性心脏结构异常引起的一组疾病。

先心病是新生儿常见的心脏疾病之一,严重影响患儿的生存和生活质量。

因此,对新生儿进行先心病筛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工作,保障新生儿的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筛查对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所有出生后不满28天的新生儿。

对于早产儿、低体重儿、家族有先心病史的新生儿,应特别重视,及时进行筛查。

二、筛查方法1. 心脏听诊:医务人员应该在新生儿出生后的24小时内进行心脏听诊,对新生儿心脏杂音进行初步筛查。

2. 心脏超声检查:对于有心脏杂音或其他疑似先心病症状的新生儿,应及时进行心脏超声检查,以明确诊断。

三、筛查周期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应在出生后的24小时内进行初步听诊,对于有疑似症状的新生儿,应及时进行心脏超声检查,以明确诊断。

四、筛查机构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应在医疗机构进行,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筛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筛查结果处理对于筛查结果为疑似先心病的新生儿,应及时转诊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对于确诊为先心病的新生儿,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保障患儿的健康。

六、筛查宣教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对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的宣教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的重视程度,促进早期发现和干预,降低新生儿先心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七、筛查效果评估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新生儿先心病筛查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筛查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提高筛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结语通过本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可以规范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工作,提高筛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障新生儿的健康。

希望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为新生儿的健康保驾护航。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先天性心脏病产前超声筛查诊断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先天性心脏病产前超声筛查诊断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先天性心脏病产前超声筛查诊断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4.09.23•【字号】冀卫办妇幼[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先天性心脏病产前超声筛查诊断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冀卫办妇幼〔2014〕13号)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加强全省先天性心脏病产前筛查诊断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河北省先天性心脏病产前超声筛查诊断技术规范(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2014年9月23日河北省先天性心脏病产前超声筛查诊断技术规范(试行)为加强全省先天性心脏病综合防治工作,根据《母婴保健法》(主席令第33号)、《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3号)、《卫生部关于印发<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卫基妇发〔2002〕307号)、《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河北省产前筛查技术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冀卫妇字〔2007〕17号)、《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河北省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冀卫妇〔2009〕24号),结合全省产科超声检查工作现状,制定本规范。

一、筛查、诊断分级为提高我省先天性心脏病(简称先心病)产前超声筛查率,全省先心病产前超声筛查、诊断推行三级服务体系。

Ⅰ级即一般先心病产前超声检查,由县级以上非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医疗机构承担;Ⅱ级即先心病产前常规筛查,由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许可的产前筛查机构承担;Ⅲ级即先心病产前系统筛查,由省卫生计生委许可的产前诊断中心、分中心承担;Ⅳ级即胎儿超声心动图专项检查,由河北省胎儿先心病超声诊断中心、河北省产前诊断中心承担。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是早期发现先天性心脏病,开展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的有效措施,是减少先天性心脏病对儿童健康危害、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基本要求(一)机构设置。

项目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规划的实际情况,指定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和诊断治疗工作。

1。

筛查机构应当设在助产机构以及接受新生儿转诊的医疗机构,配有专职人员及相应设备和设施。

2。

诊治机构应当设在具有较强的先天性心脏病诊治技术水平的医疗机构中,应当具有较强新生儿和婴幼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治水平和团队,并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

(二)人员要求。

1。

筛查人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能力的医师或护士。

2。

诊断人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能力的医师。

3。

治疗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临床专业技术职称的心脏专科医师。

4。

文案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且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房屋与设备要求。

1。

房屋。

筛查机构:设置1间通风良好、环境安静的专用房间,并配备诊察床。

诊治机构:设置1间诊室,有“专窗”和“专人”接待筛查阳性转诊者,为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阳性患儿提供绿色挂号就医通道。

开展临床诊治的机构,除了满足作为诊断机构的要求外,还应设置用于收治先天性心脏病的心脏重症监护室至少1间。

2。

设备。

(1)筛查机构。

设备用途听诊器;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数据录入、上报及分析(2)诊断机构。

设备用途诊断先天性心脏病的类型、评估严重程度多功能彩色超声心动图诊断仪及治疗效果计算机并接驳网络数据管理(保留结果原始数据)(3)治疗机构。

设备用途多功能彩色超声心动图诊断仪、监护仪、呼开展临床治疗的机构,应配备有这些设备,吸机、DSA、体外循环机、麻醉机、除颤仪、用于进一步评估病情和治疗起搏器等计算机并接驳网络数据管理(保留结果原始数据)二、机构职责(一)筛查机构。

1。

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1.10•【文号】卫妇社发[2010]96号•【施行日期】2010.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0〕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切实提高筛查质量,我部对2004年印发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二○一○年十一月十日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卫生部二〇一〇年十一月目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诊治技术规范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操作流程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知情同意书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流程新生儿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血片采集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血片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按本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

一、基本要求(一)采血机构设置。

设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

(二)采血人员要求。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学临床工作2年以上。

2.接受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

培训内容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信息和档案管理。

二、采血机构和人员职责(一)积极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职责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职责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筛查人员工作职责1.心脏听诊操作人员、脉搏血氧饱和度测量人员均应接受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的专项培训。

2.筛查人员应做好筛查前的宣传教育,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尊重监护人个人意愿。

3.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4.遵守《江苏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以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技术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

5.对进入筛查程序者,应向其监护人出具筛查阳性报告单并解释筛查结果,根据项目工作要求进行及时转诊及随访管理。

6.完成新生儿基本信息和筛查信息登记、统计、报送等信息管理工作。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项目诊断和治疗人员工作职责1.诊断和治疗人员须具有较强新生儿和婴幼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治水平,并接受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的培训。

2.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的诊断、治疗、追访及咨询等工作。

3.遵守各种诊疗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范。

4.诊断机构对进入诊断程序的新生儿,应在方案规定的时间里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出具《超声心动图诊断报告单》,告知监护人并解释诊断结果,负责转诊至指定的治疗机构,并报送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进行高危儿管理。

5.治疗机构对进入治疗程序的先心病患儿,应根据方案要求,做出全面评估,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进行随访管理。

6.完成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和治疗信息的登记、统计、报送等信息管理工作。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信息管理人员工作职责1.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熟练使用国家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信息系统和省级妇幼健康信息平台。

2.项目管理办公室信息管理人员应每个月对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每年撰写一份数据分析报告。

3.筛查、诊断和治疗机构的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督促医务人员在筛查、诊断和治疗后7天内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定期核查,发现漏报及时补录。

4.应建立反映筛查、诊断、治疗服务及管理的原始记录及登记本册,保证数出有源,数查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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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是早期发现先天性心脏病,开展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的
有效措施,是减少先天性心脏病对儿童健康危害、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基本要求
(一)机构设置。

项目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规划的实际情
况,指定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和诊断治疗工作。

1。

筛查机构应当设在助产机构以及接受新生儿转诊的医疗机构,配有专职人员及
相应设备和设施。

2。

诊治机构应当设在具有较强的先天性心脏病诊治技术水平的医疗机构中,应当
具有较强新生儿和婴幼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治水平和团队,并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

(二)人员要求。

1。

筛查人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能力的医师或护士。

2。

诊断人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能力的医师。

3。

治疗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临床专业技术职称的心脏专科医师。

4。

文案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且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房屋与设备要求。

1。

房屋。

筛查机构:设置1间通风良好、环境安静的专用房间,并配备诊察床。

诊治机构:设置1间诊室,有“专窗”和“专人”接待筛查阳性转诊者,为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阳性患儿提供绿色挂号就医通道。

开展临床诊治的机构,除了满足作为诊断机构的要求外,还应设置用于收治先天性心脏病的心脏重症监护室至少1间。

2。

设备。

(1)筛查机构。

设备用途
听诊器;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数据录入、上报及分析
(2)诊断机构。

设备用途
诊断先天性心脏病的类型、评估严重程度
多功能彩色超声心动图诊断仪
及治疗效果
计算机并接驳网络数据管理(保留结果原始数据)
(3)治疗机构。

设备用途
多功能彩色超声心动图诊断仪、监护仪、呼
开展临床治疗的机构,应配备有这些设备,吸机、DSA、体外循环机、麻醉机、除颤仪、
用于进一步评估病情和治疗
起搏器等
计算机并接驳网络数据管理(保留结果原始数据)
二、机构职责
(一)筛查机构。

1。

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工作的管理。

2。

建立各种筛查规章制度,遵守技术操作常规。

3。

做好筛查前的宣传教育,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尊重监护人个人意愿选择。

4。

对进入筛查程序者,应当向其监护人出具筛查报告单并解释筛查结果,负责转
诊及随访。

5。

进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基本信息登记、上报。

(二)诊断机构。

1。

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
工作的管理。

2。

建立各种诊断规章制度,遵守技术操作常规。

3。

接受转诊,负责对筛查阳性的新生儿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出具《超声心动图
诊断报告单》,告知监护人并解释诊断结果。

4。

进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信息登记、上报。

(三)治疗机构。

1。

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
工作的管理。

2。

建立各种治疗规章制度,遵守技术操作常规。

3。

接受转诊,负责对筛查阳性的新生儿进行评估、治疗和随访。

4。

进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信息登记、上报。

三、技术流程
(一)筛查。

1。

助产机构:正常新生儿从出生后6-72小时到出院之前在助产机构完成筛查,
阳性患儿应当在出生后7天内转诊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
治机构接受超声心动图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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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因各种原因未完成筛查即转诊至NICU的新生儿,由助产机构通知NICU所在机构在出生后72小时内完成筛查,阳性患儿应当在出生后
7天内完成超声心动图诊断。

3。

操作步骤。

(1)清洁右手及任一足;
(2)安抚受检儿,使其处于安静状态;
(3)将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仪固定于受检儿清洁后的右手手掌及足底部;(4)将听诊器放置于受检儿胸壁;
(5)获取受检儿心脏杂音及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数据。

4。

筛查结果。

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血氧饱和度测定任何一项筛查阳性者,均为筛查结果阳性,
标准如下:
(1)心脏杂音听诊:2级及以上杂音者;
(2)经皮血氧饱和度测定:
①右手和任一足经皮血氧饱和度低于90%者;
②右手或任一足经皮血氧饱和度为90~94%,或右手与任一足经皮血氧饱和度差
异>3%者,于2~4小时内重复测定后,结果无变化者。

(二)诊断。

筛查阳性的新生儿应当在出生7天内转至诊断机构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

(三)治疗。

对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的患儿由治疗机构进行全面评估,给予合理治疗。

(四)随访。

筛查机构负责督促筛查阳性患儿转诊至诊断机构;治疗机构负责术后患儿和暂无手术指征患儿的随访。

四、质量控制
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订考核评估方案,定期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机构、诊治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和治疗机构按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信息工作手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五、工作流程图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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