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适用中的法律推理机制.
法律适用中逻辑三段论之认识[精品资料]
![法律适用中逻辑三段论之认识[精品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ce456c0a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982ad7d.png)
法律适用中逻辑三段论之认识-精品资料本文档格式为WORD,感谢你的阅读。
最新最全的学术论文期刊文献年终总结年终报告工作总结个人总结述职报告实习报告单位总结摘要逻辑三段论作为大陆法系法律适用过程中最重要的演绎推理方式,其关键是确定大前提和小前提,而尤以认定特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为其核心内容。
本文探讨如何确定大前提和小前提,并指出逻辑三段论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运用存在的局限性,进而帮助法律人在法律适用中正确的运用逻辑三段论。
关键词法律适用三段论推理方式作者简介:周佼,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D90A1009-0592(2013)03-003-02法律适用过程中常用的法律推理方式,依其思维结构可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而这三种推理方式中尤以演绎推理为大陆法系国家最常用之法律适用的推理方式。
演绎推理的逻辑思维模式即为著名的逻辑三段论。
一、法律适用的逻辑三段论之内涵三段论的系统理论由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
它是由两个含有一个共同项的性质判断作前提得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为结论的演绎推理。
在大多数一般的简单案件裁决中,法律适用过程其实是逻辑三段论的推理论证、得出一定法律效果的过程。
逻辑三段论概括起来,即:法律规范(T)为大前提;特定的案件事实(S)为小前提;以一定法律效果的发生为其结论(R)。
其逻辑结构可以简单的表示为:T→R(具备T的要件时,即适用R的法律效果)S=T(特定的案件事实该当于T的要件)S→R(关于认为特定案件事实,适用R的法律效果)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范(T)一般有众多要件特征组成,因此特定的案件事实(S),必须符合该法律规范(T)所有的要件特征,才能发生该法律规范所定的法律效果。
而这一思维模式也被称为确定法律效果的三段论法。
依据上述过程不难判断,一般的法律适用的过程最主要的步骤是确定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和认定作为小前提的具体特定的案件事实。
一旦确定了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并认定了具体特定的案件事实,只需运用涵摄的方法即可获得一定的法律效果。
法律推理方法及具体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推理是法律适用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贯穿于法律分析和判断的全过程。
法律推理方法主要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
本文将简要介绍这三种法律推理方法,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二、法律推理方法1. 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法,其基本结构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演绎推理表现为:从法律规定(大前提)到具体案件(小前提),得出法律适用结论(结论)。
演绎推理的特点是结论的必然性,只要前提真实,结论就必然真实。
2. 归纳推理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方法,其基本结构为“个别事实-一般规律”。
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归纳推理表现为:从具体案件(个别事实)中总结出一般法律规则(一般规律)。
归纳推理的特点是结论的不确定性,结论的真假程度取决于个别事实的代表性。
3. 类比推理类比推理是通过对两个或多个相似案件进行比较,得出法律适用结论的推理方法。
其基本结构为“甲案件-乙案件-结论”。
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类比推理表现为:将待解决案件与已知案件进行比较,寻找相似之处,从而得出法律适用结论。
类比推理的特点是结论的或然性,结论的真假程度取决于案件相似性的程度。
三、具体案例1. 案例一:甲将乙打伤,甲被诉至法院。
法律适用过程:(1)大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小前提:甲将乙打伤,构成故意伤害。
(3)结论:甲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此案例运用了演绎推理方法,从法律规定到具体案件,得出法律适用结论。
2. 案例二:甲因盗窃被诉至法院,甲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律适用过程:(1)个别事实:甲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一般规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逻辑学案例总结(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逻辑学作为法学领域的重要分支,旨在运用逻辑学原理和方法研究法律推理、论证和法律适用等问题。
通过对法律逻辑学案例的分析,可以加深对法律逻辑学原理的理解,提高法律实践中的逻辑思维能力。
本文将以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对法律逻辑学案例进行总结和分析。
二、案例一:张某盗窃案1. 案情简介张某因生活困难,多次盗窃他人财物。
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通过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认定张某实施了盗窃行为。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张某辩称其并未实施盗窃,系被误抓。
2. 法律逻辑学分析(1)证据推理在张某盗窃案中,公安机关通过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张某实施了盗窃行为。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证据进行了逻辑推理,得出张某盗窃的事实成立。
(2)反驳与辩解张某在法庭上辩称其并未实施盗窃,属于反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张某的反驳进行了逻辑分析,发现其辩解存在逻辑漏洞,如监控录像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之处,张某未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其辩解。
3. 案例总结张某盗窃案体现了法律逻辑学在证据推理、反驳与辩解等方面的应用。
通过运用逻辑学原理,法院对案件进行了正确的审理,维护了法律的公正。
三、案例二:李某故意伤害案1. 案情简介李某与邻居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互殴。
在打斗过程中,李某持刀将王某刺伤。
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认定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2. 法律逻辑学分析(1)因果关系在李某故意伤害案中,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取证,证明了李某持刀将王某刺伤的事实。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因果关系进行了逻辑分析,认定李某的行为与王某的伤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犯罪构成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犯罪构成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李某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故意伤害罪。
3. 案例总结李某故意伤害案体现了法律逻辑学在因果关系、犯罪构成等方面的应用。
通过运用逻辑学原理,法院对案件进行了正确的审理,维护了法律的公正。
法律案件中的逻辑学问(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件是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逻辑学作为一门研究思维规律的学科,对于法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具有重要意义。
在法律案件中,逻辑学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理解法律条文,还可以帮助我们揭示案件真相,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法律案件中的逻辑学问。
二、法律案件中的逻辑学应用1. 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一种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式,它是法律案件审理过程中常用的推理方法。
在法律案件中,法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运用演绎推理,得出案件结论。
例如,在盗窃案件中,法官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判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2. 归纳推理归纳推理是一种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方式,它在法律案件中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大量案件的观察和分析,可以归纳出一定的法律规则和原则,为后续案件的审理提供参考。
例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法官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归纳出合同纠纷的解决原则。
3. 类比推理类比推理是一种通过比较两个或多个事物之间的相似性,推断出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的其他相似性的推理方法。
在法律案件中,类比推理可以帮助法官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从而更好地解决案件。
例如,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法官可以通过类比其他类似案件的判决,判断被告是否构成侵权。
4. 辩证推理辩证推理是一种在法律案件中运用辩证法,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分析的方法。
辩证推理强调从对立统一的观点出发,分析案件中的矛盾和问题,找出案件的关键点。
例如,在离婚案件中,法官需要运用辩证推理,分析夫妻双方的矛盾和问题,找出离婚的关键原因。
三、法律案件中的逻辑学原则1. 逻辑一致性原则在法律案件中,逻辑一致性原则要求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始终保持思维的一致性。
即在同一案件中,法官所运用的推理方法和结论应当相互支持,不得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
2. 逻辑充分性原则逻辑充分性原则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充分运用逻辑推理,确保案件结论的合理性。
刑法适用的逻辑推理

刑法适用的逻辑推理一、逻辑推理能力是刑法适用的核心刑法中的逻辑推理是指以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规范为前提,根据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合乎逻辑的演绎出法律效果的演绎论证模式。
[1] 简单而言就是小前提是关于案件事实的描述,大前提是此类案件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及量刑幅度,结论是定罪量刑。
但是刑法中的逻辑推理又远不是这简单的三段论可以解决的。
举例而言,在军事训练中变换队列,要先报数,然后教官会说单数的向前一步,那么我报的是5,判断5 是单数,所以我向前一步。
但是我们的法官在实际审理过程中发现判断案件事实是否符合刑法规范远不是判断 5 是否为单数这样简单。
因为一方面刑法规范往往是单一的,而案件事实却是千变万化。
另一方面在法律推理中,法官不仅仅要认定案件事实,还要援用法律规范,更重要的是应用价值判断。
这其中就涉及到“是”到“应当是”的判断差别,是从一个普遍意义的规范判断和一个具体的事实判断到另一个具体的规范判断的跨越。
这种跨越性的判断不应是一种经验式的直觉式的思维过程,而应该形成法官自己所特有的一个具有科学性的推理体系。
否则这种从事实判断到价值判断的跨越将使得法官在刑法规范适用到具体个案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风险。
因为,案件的具体事实永远不可能完全符合在法律条文中抽象出来的简单语言。
也就是说法律构成中的事实描述无法做到逻辑概念上的完全周延。
这也就是为什么西方国家的刑事诉讼过程中要求陪审团坚持排除合理怀疑的原则。
即只有在主体的经验范围内所发生的事实不可能有其他的合理性的原因出现时才能推定其有罪。
我们国家没有陪审团制度,那么这种逻辑判断的任务就必然由法官来承担。
为此,我们的法官首先必须进行一项基本工作,就是把生活事实去粗取精,归摄到法律构成中要求的事实。
也就是说判断法律构成所要求的事实特征与认定案件的事实特征是否同一,以及蕴涵在法律规范中的价值判断与认定事实的价值判断是否同一,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有罪与无罪的判决。
法官在进行这两个同一性判断过程中,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个是事实认定过程中推定的应用;一个是逻辑推理过程中的价值判断。
法律案例中的逻辑学(3篇)

第1篇一、引言逻辑学是研究思维规律的学科,是理性思维的工具。
在法律领域,逻辑学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法律案例中的逻辑学,是指运用逻辑学的原理和方法,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推理和论证的过程。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法律案例中的逻辑学。
二、法律案例中的逻辑学原理1. 形式逻辑原理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学科,包括演绎逻辑、归纳逻辑和类比逻辑。
在法律案例中,形式逻辑原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演绎推理:从一般性原理出发,推出具体性结论。
例如,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如果一个人故意杀害了他人,那么他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2)归纳推理:从个别事实出发,归纳出一般性结论。
例如,通过对一系列故意杀人案件的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共同的犯罪动机和手段,从而得出故意杀人罪具有特定犯罪特点的结论。
(3)类比推理:通过比较两个或多个相似案例,推断出类似结论。
例如,在处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可以参考其他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为当前案件的判决提供参考。
2. 实用逻辑原理实用逻辑是研究思维内容的学科,包括论证、反驳和解释等方面。
在法律案例中,实用逻辑原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论证:运用逻辑推理,证明某一法律事实或观点的正确性。
例如,在辩护过程中,律师可以运用逻辑推理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2)反驳:对对方的观点或论证进行质疑,指出其逻辑错误或证据不足。
例如,在法庭辩论中,原告可以反驳被告的辩解,指出其辩解不符合事实。
(3)解释:对法律条文、案例或法律现象进行阐释,使其更加清晰易懂。
例如,法官在判决书中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以便当事人理解判决依据。
三、法律案例中的逻辑学方法1. 分析方法分析方法是指对法律问题进行细致、全面的分析。
在法律案例中,分析方法主要包括:(1)事实分析:对案件事实进行梳理、归纳和总结,找出案件的关键事实。
(2)法律分析: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条文、案例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找出案件的法律依据。
法律的逻辑解释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逻辑解释是指在法律适用过程中,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对法律规范进行解释,以达到正确适用法律的目的。
本文将以“张三偷窃案”为例,分析法律逻辑解释的过程和要点。
二、案例背景张三,男,20岁,某市居民。
因生活拮据,心生邪念,于某日晚潜入邻居王先生的家中,盗走现金5000元。
案发后,王先生报警,张三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查,张三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三、法律逻辑解释过程1. 法律规范的识别首先,我们需要识别适用的法律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法律事实的认定接下来,我们需要对案件中的法律事实进行认定。
根据案件描述,张三实施了盗窃行为,盗窃了王先生的现金5000元,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构成要件。
3. 法律逻辑推理根据法律规范和法律事实,我们可以进行法律逻辑推理。
首先,张三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即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张三盗窃现金5000元,属于“数额较大”。
4. 法律解释结果根据法律逻辑推理,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张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法律逻辑解释要点1. 法律规范的识别:在法律逻辑解释过程中,首先要识别适用的法律规范,这是进行法律逻辑推理的前提。
2. 法律事实的认定:法律事实是法律逻辑推理的基础,只有准确认定法律事实,才能保证法律逻辑推理的正确性。
法律案件中的逻辑(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件是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处理法律案件的过程中,逻辑思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法律案件中的逻辑,包括法律逻辑的基本概念、法律案件中的逻辑推理、法律逻辑的应用以及法律逻辑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
二、法律逻辑的基本概念1. 法律逻辑的定义法律逻辑是研究法律推理、法律论证和法律规范的逻辑学分支。
它以法律事实为基础,运用逻辑方法对法律问题进行推理和论证,以实现法律正义和公正。
2. 法律逻辑的特点(1)规范性:法律逻辑以法律规范为依据,遵循法律规范的要求,以确保法律推理的正当性。
(2)实证性:法律逻辑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对法律事实的实证分析。
(3)形式化:法律逻辑运用逻辑规则和推理方法,使法律推理具有明确的形式和结构。
三、法律案件中的逻辑推理1. 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法。
在法律案件中,演绎推理主要用于法律规范的适用。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某人在打架斗殴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情节严重,则可以运用演绎推理得出其应当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结论。
2. 归纳推理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方法。
在法律案件中,归纳推理主要用于法律事实的认定。
例如,根据多个目击证人的证言,可以归纳出某人在打架斗殴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事实。
3. 类比推理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多个相似事物的特征,推断出它们在其他方面也存在相似性的推理方法。
在法律案件中,类比推理主要用于解决法律问题。
例如,在处理某起交通事故案件时,可以参照类似交通事故的判决,以确定本案的处理结果。
四、法律逻辑的应用1. 法律事实的认定在法律案件中,运用法律逻辑对法律事实进行认定,是保证案件公正处理的前提。
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分析,运用逻辑推理方法,可以确定案件事实的真实性。
2. 法律规范的适用在法律案件中,运用法律逻辑对法律规范进行适用,是保证案件公正处理的关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法理论刑法适用中的法律推理机制冯建军内容提要刑法适用的推理机制实际上是法官应用法律解决具体刑事案件时的心理确信(价值评价过程, 这个过程法官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其中主要有刑法适用的逻辑规律、刑法解释机制、刑事司法程序, 以及社会的其他因素等。
一般而言, 除了简单案件外, 法官总是受诸于灵感的启发, 先有结论,之后再以三段论求证, 最后得出确信的结果。
这个过程有时是曲折复杂的。
但根本的模式是:结论求证确信。
关键词刑法适用刑法解释机制司法程序法律推理机制对刑法的适用, 判例法国家的判例研究中也许是汗牛充栋了, 当然其中也不乏讨论法官适用法律的法律推理问题, 探讨如何由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法律规范判断和一个具体的案件事实判断(事实之是推出另外一个具体的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应当 , 但是其研究总体上是不够的, 正如美国刑法学家道格拉斯 N 胡萨克曾经感慨道: 是与应当是之间的这种差别如何跨越呢? 令人失望的是, 这些极端重要的问题很少为正统刑法学家所阐释, 更不必说对它们加以解决了。
大陆法系国家由于强调法典化, 对这一问题的关注自然又较前者更为逊色。
国外的情形大体如此, 国内对这方面的研究资料更为匮乏, 即令谈及, 通常的做法也不过是套用大前提-小前提-结论这样的推理模式, 或者再夹杂以刑法的若干解释予以证成。
难道我国刑法法律适用推理真有这么简单吗? 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在我看来, 刑法适用的法律推理是一种机制, 是法律推理机制在刑事法领域的体现。
一、刑法适用中的法律推理机制概说如何理解刑法适用的法律推理是一种机制? 首先, 从机制的含义出发。
机制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
由此可见, 机制的指称核心在于过程。
机制强调在这一过程中各种因素的交互作用。
实际上, 正因如此将机制借用于法律推理是再自然不过了, 比如大陆法系法律推理的基本模式, 是以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规范为前提, 根据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合乎逻辑地演绎出法律效果的演绎论证方式, 这是一个演绎推理逻辑过程, 涉及到规范和事实因素。
而英美法系采取的是以归纳逻辑推理进行法律推理, 这个过程牵涉到先例和当前案例的因素。
法官通过比较先例和眼前的案件, 抽象出一个适用的规则来解决当前的案例, 也就是制造出了一个法律。
无论是演绎推理还是归纳推理, 两种法系的法律推理都是一种推理机制, 表现为过程, 并且相关因素在相互作用。
我国法律的法律推理机制, 则类似于大陆法系模式。
其次, 刑法适用的过程就是刑法解现代汉语词典 , 商务印书馆2002年增补本, 第582页。
[美]道格拉斯 N 胡萨克著: 刑法哲学 , 谢望原等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第30页。
刑法适用中的法律推理机制(3 1释的过程, 如何看待刑法法条的含义在疑难案件中意义非同一般, 故而刑法适用解释机制怎样就显得十分重要。
这点在我国刑法适用的推理机制中意义更加重大, 因为我国是法典化国家, 原则上不允许所谓的法官造法。
再次, 法律推理发生在司法审判过程之中, 司法程序如何势必影响到一个具体案件的审理。
比如, 案件的审理是事实审还是法律审 , 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必定会对案件的审理产生相当的影响; 又如, 允许法官自由裁量抑或让法官仅仅成为重述规则的一张嘴将使法官的作用大相径庭。
此外, 案件的审理的过程实际上是社会利益纷争解决的过程, 案件的社会影响、社会大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等社会因素法官们不得不考虑。
正如苏力教授所说, 司法的根本目的并不在于搞清文字的含义是什么, 而在于判定什么样的决定是比较好的, 是社会可以接受的。
综上所述, 我国刑法适用推理机制是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具体是指刑事审判司法程序中, 借助于刑法适用解释机制, 法官以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规范为前提, 根据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合乎逻辑地演绎出法律效果的演绎论证过程。
这个过程主要由法律逻辑规律、刑法解释机制、司法程序之间交互起着作用。
二、刑法适用中的法律推理机制的因素及其作用刑法适用中的法律推理机制诸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刑法适用的逻辑规律。
有学者认为, 法律推理的演绎论证方式与三段论式科学推理不同, 法律推理的大、小前提都是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复合体, 因而价值评价是案件事实和判决结论之间的逻辑中介。
用模式来表现就是:(x [Fx Vx OPx ](FaFx Va=Vx Opa(模式1这个模式的大意是:大前提是说, 对于任一行为主体X 来说, 如果其同时具有法律构成要件所指称的事实特征F(Fact 和法律规范中所蕴涵的价值判断(Judgement of value , 则他具有责任O(Obligation , 故承担P 法律结果。
小前提是说, 已查明某一特定主体a 属于x 类, 其行为事实Fa 符合法律构成要件所要求的事实特征Fx, Fa 是Fx 类的一个分子, 并且该行为的事实与法律规范中所要求的价值V 预设相符合(Va=Vx 。
大、小前提之间存在双重的同一性, 案件事实的相互同一和价值判断的相互同一, 可以合乎逻辑地推出当事人应当承担一定地法律效果的判决结论。
笔者赞同上述观点, 法律推理确实是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同一, 法律适用之所以比较复杂, 关键在于价值评价也要扮演逻辑中介的角色。
除了比较规范事实构成要件与待处理案件的事实构成要件之外, 法官要评价立法旨意, 同时从处理案件中抽象出一定的意义, 然后将两者价值加以考究, 最后做出是否适用该法律规范的结论,对行为人判处相应的法律结果。
如果将法官比较规范的事实构成要件与待处理案件的事实构成要件是否相符也视为类似于价值评价的过程, 则整个法律推理过程都是由价值评价来指明法律适用的路径。
一般法律推理机制如此, 刑法适用的法律推理机制也不例外, 刑法适用的法律推理也是以价值评价为逻辑中介。
但是刑法适用的法律推理又有其独特性, 那就是它要受罪刑法定主义原则的拘束, 法律逻辑价值评价要紧紧依靠法条中所蕴涵的犯罪构成要件做出, 否则, 法官要担负起随意出入人罪的罪名的风险。
易言之, 中国刑法理论的犯罪构成要件作为大前提已经是法律的了。
犯罪构成, 就是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 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 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犯罪构成说明成立犯罪需要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是经过法律选择和过滤的事实特征。
这是高铭暄、马克昌主编: 刑法学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第52页。
参见张继成: 从案件之是到当事人之应当 -法律推理机制及其正当理由的逻辑研究 , 载法学研究 2003年第1期。
苏力: 解释的难题:对几种法律文本解释方法的追问 , 载梁治平编: 法律解释问题 , 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第30页。
有人认为, 刑法适用解释机制可在如下意义上使用:使刑法保护社会和保障人权两大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核心是过程, 即要理顺立法和司法的关系; 实现良性运作关键在于处理好人为裁量与刑法规则的关系。
参见赵秉志主编: 刑法基础理论探索 , 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第408页。
(3 2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年第4期刑法适用的逻辑规律不同于其他法律逻辑推理所独有的特征。
刑法为了追求罪刑法定原则 , 已将大前提中的事实特征与价值预设合而为一了。
这是刑事法律适用逻辑推理所独有的。
而且, 刑法适用逻辑推理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其大前提必须满足下列三项:一是法定化, 即犯罪和刑罚必须先由法律做出明文规定; 二是实定化, 即对于什么是犯罪和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 都必须做出实体的规定; 三是明确化, 即刑法条文必须文字清晰, 意思确切, 不得含糊或模棱两可。
所以有罪类推和扩大解释按照绝对罪行法定原则是禁止的; 按照相对罪行法定原则则是有条件的或严格限制的。
这也是刑事法律适用逻辑推理所独有的。
由此可见, 如何看待某法条的犯罪构成要件就至关重要了, 尤其是疑难案件。
遇到这种情形, 人们必须借助刑法适用解释。
这是我们要讨论的刑法适用中的法律推理机制的第二个因素, 刑法适用解释机制。
刑法适用解释机制涉及到理论和实践许多深层次的问题, 本题仅在如下意义上使用它:现阶段刑法适用解释机制中解释的主体是谁; 法官在司法解释体制中到底扮演了一种什么角色。
学者张志铭认为, 我国法律解释体制把法律解释单列为一种权力, 并且, 与通常的法律解释含义不同, 我国法律解释体制的特点是, 通过解释形成具有普遍效力的一般解释性规定, 而非在具体个案的司法裁判过程中与法律适用相联系的一种活动。
由此看来, 现阶段刑法适用解释主体并非法官, 法官在这种解释体制中只是机械和单纯的法律实施者, 碰到疑难案件时, 他们只能指望有关机关的解释, 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
如果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 他们是一群戴着镣铐的舞者。
刑法适用解释的主体是法官, 这应是一个常识, 但是现阶段法律解释体制则否定法官的解释主体地位, 我们推测主要是担心刑事法律适用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冲击罪刑法定主义原则。
在这里我无意对现行体制进行褒贬, 只想陈述一个事实:尽管本土法律解释体制将法律解释权分配给有关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 但是仍然不能改变法官也是法律适用的解释主体的事实。
因为绝大多数法律解释是属于不针对具体案件的抽象解释, 在规则与案件之间法官始终起着桥梁的作用。
刑法适用中的法律推理机制的第三个因素是刑事司法程序。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刑事司法程序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判决。
在这个过程中, 刑事案件的审理, 恰似流水线作业的最后一个环节。
法官审理案件不能不顾及在司法权力场域中与公安机关、检察院之间权利的博弈。
此外, 大多数案件的判决与裁定是由合议庭裁决的, 有些案件还要由审委会决定。
这样法官在案件的审理中就是无面目的法官 , 他在审理案件中, 不能不考虑检察官的公诉意见; 在审委会的场合, 院长和副院长往往拥有更大的决定权。
这样, 一般来说, 法官很难独立判案, 以自己的面目出现。
并且, 由于司法评议制度的开展和错案追究制度的建立, 法官有时会将疑难案件审判的责任推到审委会以免因个人独立判案受到损失。
三、刑法适用中的法律推理模式在刑法适用的推理机制下讨论模式的重要性在于模式能够告诉我们以什么作为问题的起点, 应该探讨哪些问题从而找到问题的答案。
以上介绍了刑法适用中影响法律推理机制的诸因素, 从中可以看出:价值评价作为法律推理的逻辑中介在刑事法律推理中具有基础的地位, 刑法适用也遵循一般法律适用的逻辑推理模式, 法官是刑事法律适用推理的主体, 他们的主体性精神要受到刑法适用解释体制以及刑事司法程序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