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与法》第八章第二节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刑事法

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第八章-刑法
刑事法律制度
(1)犯罪的主体
C 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相 对 无
已满14周岁,
不满16周岁的人
刑事责任能力
只对犯——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承担刑事责任。
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第八章-刑法
刑事法律制度
(2)犯罪的主观方面
刑事法律制度
(一)犯罪的概述
犯罪的概念
犯罪是指具有
社会危害性、刑事
违法性、应受刑罚 处罚的行为。
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第八章-刑法
刑事法律制度
(一)犯罪的概述 1 犯罪的构成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 刑法规定的由相互联系、相互 作用的诸要件组成的具有特定 犯罪性质和社会危害性的有机 整体。
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第八章-刑法
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第八章-刑法
刑事法律制度
(一)犯罪的概述
3 故意犯罪的形态 故意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 中,由于某种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
即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与犯罪 既遂。
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第八章-刑法
刑事法律制度
3 故意犯罪的形态:犯罪的预备 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 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 刑罚的量裁-减 刑
减刑是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 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 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
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第八章-刑法
2 刑罚的量裁-假 释
假释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能认真遵 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有条件地将其提前释 放的一种刑罚制度。
2015修订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
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 拒不退出的行为。
通信自由权
讨论:偷看他们手机内的信息算不算 干涉他人通信自由侵犯他人权利?
通信自由包括通信秘密,指公民通过书信、电报、传真、
电话及其他通信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
休息权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 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 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 定。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 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 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 超过三十六小时。
涉的自由。 宪法第40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 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财产权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 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 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 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
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
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 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 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
2020年成人高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刑法

2020年成人高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刑法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符合题目要求的选项)1.()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根据本阶级意志,通过国家立法程序制定的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民法B.刑法(正确答案)C.行政法D.刑事诉讼法2.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也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高刑为()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A.一年B.二年C.三年(正确答案)D.四年3.()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客观要件的总和。
A.犯罪主观方面B.犯罪构成(正确答案)C.犯罪客观方面D.犯罪客体4.()属于犯罪的客观方面。
A.盗窃分子盗窃的电视机B.犯罪行为(正确答案)C.自然人D.单位5.已满()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完全刑事责任。
A.十四周岁B.十六周岁(正确答案)C.十八周岁D.二十周岁6.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或者减轻处罚。
A.从重B.从轻(正确答案)C.免除D.酌情7.已满()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五十周岁B.六十周岁C.七十周岁D.七十五周岁(正确答案)8.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A.应当B.可以(正确答案)C.必定D.根据犯罪情节9.犯罪的故意是指犯罪主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
A.设想B.明知(正确答案)C.不知道D.猜测10.对于过失犯罪,()才负刑事责任。
A.造成重大损失的B.情节严重的C.刑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正确答案)D.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11.()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
A.正当防卫B.意外事件C.紧急避险(正确答案)D.犯罪12 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思修与法律10

3.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
三权分立制度是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特征的政治制
度。其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三个 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并保持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平衡 的关系。 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 因为:其一,我国不存在三权分立制的经济基础;其二, 我国不存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历史前提;其三,不符合我 国国家政权性质。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我国的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 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这一政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 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6.社会经济权
主要包括:
(1)财产权。
(2)劳动权。
(3)休息权。 (4)物质帮助权。 7.文化教育权 8.特定主体权利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宪法义务)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等等。
制定了4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 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1982年宪法是 我国现行宪法,共4章,138条。现行宪法制定 以来,一共进行过4次修改 2004年3月14日,第 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修正案》,通过了14条宪法修正案。(所以, 宪法修正案现共有31条。) 4、第四次修宪的特点和主要内容。(1)第四次 修宪主要表现出以下四大特点: A 全面反映出 党的十六大理论创新的成果。B是1982年以来历 次修宪中幅度最大的一次。C 反映出与国际接轨 的导向,如将“戒严”改为“紧急状态”。D 使 宪法本身更加完善,如将《义勇军进行曲》定为 正式国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题库试题及答案(选择题)

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的国体是( A )。
A人民民主专政制度B社会主义制度C政治协商制度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2007年3月,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也是中国从法律上明确保护私人财产的重要法律——( D )。
A《民法通则》B《经济合同法》C《民法典》D《物权法》3.下列有关代理行为的法律特征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A)。
A代理人必须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B代理人必须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C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D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独立作出意思表示4.不属于我国刑法基本原则的是( A )。
A类推原则B罪刑法定原则C罪刑相适应原则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5.以下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是( B )。
A 10岁小学生创作一副美丽的图画B 8岁的小学生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C 5岁的儿童获得奖励D 12岁中学生购买课本6.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为( B )。
A一年B两年C四年D二十年7.如果立遗嘱人先后立了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应以( D )为主。
A自书遗嘱B代书遗嘱C录音遗嘱D最后一份遗嘱8.下列选项中,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监督权利的是( C )。
A通信自由B受教育权利C批评建议权D宗教信仰自由9.权利人对其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称为( C )。
A所有权B专利权C著作权D商标权10.作家甲于2001年2月创作完成一部小说,4月与出版社协商出版事宜,5月出版社同意出版,7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甲取得该小说著作权的时间应是( D )。
A7月B5月C4月D2月11.大学生某甲因期末考试作弊被学校勒令退学,某甲不服,以学校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该争议之法律关系性质为( B )。
A民事法律关系B行政法律关系C社会关系D管理法律关系12.某甲进行赌博活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考重点复习资料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一章:坚定科学的理想信念P12-35理想:指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信念:指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态度。
理想信念的基本特点具有思想性与实践性、时代性和阶级性、多样性与共同性马克思主义信仰或理想信念具有4个特点:①现实性②科学性③崇高性④健全性理想信念的基本类型:根据人的社会生活的领域将理想信念大体划分为四个类型:生活领域、职业领域、道德领域、社会领域的理想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共同的理想信念:1、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2、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3、坚定对党的领导的信任大学生在确立自己的理想信念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把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结合起来2、把个人的理想与社会的理想信念结合起来3、学会对不同的理想信念进行辨别和选择正确认识和处理追求理想过程中的问题:①充分认识理想实现过程的长期性、曲折性、艰巨性②正确看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走出片面性的误区第二章:倾注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P36—58什么是爱国主义?答:爱国主义是人们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是对自己祖国的一份责任,是将个人的命运和祖国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调整个人与国家、个人与民族关系的道德规范,是一种重大的政治原则,是鼓舞和凝聚各民族的精神支柱。
1、爱国主义最基本的内容是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2、热爱故土山河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3、热爱人民是爱国主义的集中表现4、热爱自己的国家是爱国主义的必然政治要求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1、维互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3、开发祖国山河,创造中华文明2、抵御外来侵略,捍卫国家主权4、心系民生苦乐,推动历史进步爱国主义的历史作用1、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2、爱国主义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3、爱国主义是谱写壮丽人生的力量源泉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爱国主义的基本特征:1、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统一2、爱国主义与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3、爱国主义与参与经济全球华的统一4、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的统一5、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的统一大学生应履行的爱国义务1、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本领2、确立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定、团结和统一3、积极投身社会实践,逐步从爱国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第三章:科学把握人生的方向和道路P59-84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的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生观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态度.人生目的是人生观的核心,是人生实践活动的总目标。
思政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政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纲(2012--2013学年)课程的英文名称: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总学时: 48学时学分: 3学分适用对象:全校大学一年级本科学生先修课程:无一、课程的性质和目标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等方面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依据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教导、引导大学生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的一门公共理论课基础学科。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思想品德课程,主要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课程教学的根本任务是:贯彻落实“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帮助大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确立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念,继承和弘扬爱国主义传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人生价值观,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培育各种道德素质,提高法律素养、自觉遵纪守法,促使他们树立马克思主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课程的教育目标是:1、帮助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念。
2、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做忠诚的爱国者。
3、帮助学生正确地认识和把握人生、人生价值、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及人生价值观。
4、帮助学生自觉地加强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切实地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二、课程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教学目的:帮助大学生了解大学学习生活的新特点,认清肩负的历史责任,树立明确的成才目标;认识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意义和在本课程中的主线作用;了解本课程的特点、内容及学习方法,激发起学习本课程的兴趣和热情。
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教学目的:通过学习,使大学生对我国的重要法律制度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深刻理解法律在国家、社会、个人发展中所起的巨大作用,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能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做积极的斗争,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教学重点: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能简单地运用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教学难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内容;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中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相关内容的理解和掌握课时:8学时教学方法:讲授、讨论一个人才,除了具备专业技能,他还必须具备一定的道德修养,能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内心境界,同时,他还必须具备遵纪守法、懂得用法律武器处理相关事项的素质。
而法律素质的高低,正是你们大学生能否成功地融入社会,得到国家、社会、他人认可的关键一环。
试想一下,一个法盲,或一个知法犯法的大学生,怎么能成为一个和谐社会的建设者,怎么能使自己不断地走向幸福、成功呢?大学生作为社会的高层次人才,如果自身是法盲或知法犯法,这对国家、社会、他人、自己的损害是不言而喻的。
这些年来,我们看到很多大学生在校期间的违法犯罪,如刘海洋、马加爵等,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大学生走向社会后,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锒铛入狱甚至被国家正法的也大有人在,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大学生不重视自己的法律修养,到头来只能是害人害己。
技术是一柄双刃剑,技术的使用是有益还是有害的,关键在于掌握技术的人。
所以,同学们,自觉地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是摆在你们面前一条正确的道路。
第一节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案例】齐玉苓即齐玉玲,与陈晓琪同为山东滕州八中学生。
在1990年中考中,齐玉苓被山东济宁商业学校录取,陈晓琪预考被淘汰。
但陈晓琪在其父陈克政(村党支部书记)的策划下,领取山东济宁商业学校给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并以“齐玉玲”名义入读济宁商业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国银行山东滕州支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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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制度
(1)犯罪的主体
A.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完全刑事 责任能力
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有辨认 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能力
刑事法律制度
(1)犯罪的主体
B.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完全无刑事 责任能力
不满14周岁的人
刑事法律制度
2. 排除犯罪的事由
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在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第二节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内容 一、行政法 二、民事法律制度 三、经济法律制度 四、刑事法律度
重点
☆ ☆ ☆
难点
⊙ ⊙ ⊙
7学 时 1 3 1 2
刑事法律制度
四、刑事法律制度
内容 (一)犯罪概述 (二)刑罚制度 (三)犯罪种类
合计
重点 难点 ☆⊙ ⊙ ⊙
2学时 50分钟 30分钟 10分钟 90分钟
〔讨论〕以揭发别人隐私索取
钱财是否构成犯罪?
案例:高某与韩某系同厂工人。一天,高 某到韩所在车间办事,发现韩正与一女工 拥抱接吻,遂转身欲走。韩某怕事情暴露, 便求高保密。高趁机说:“行,你要给我 五百元钱,否则别怪我不讲义气。”韩无 奈只好同意。第二天将五百元钱交给了高 某。请问高某之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刑事法律制度
1. 犯罪的构成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 刑法规定的由相互联系、相 互作用的诸要件组成的具有 特定犯罪性质和社会危害性 的有机整体。
刑事法律制度
主体
犯罪 犯罪
客 体
犯罪
犯罪
客 观 方
面
主观方面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
刑事法律制度
主观方面
犯罪主体 什么人 在怎样的心理状态下
犯罪构成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刑事法律制度
犯罪行为在犯罪构成中出于核心地位
如侵犯财产罪 抢夺
盗窃 罪
A.以隐秘、秘密罪的方式进行窃取公共、他人的财物
B.乘人不备,公开抢夺 抢劫 C.以暴力胁迫或诈罪其骗他方法实罪施的非法占敲诈有勒索
D.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欺骗方法 罪
E.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采取威胁、恫吓的 方法非法索取财物
(2)罪刑相当原则(即重罪重罚,轻罪轻 罚,无罪不罚,罪刑相当,罚当其罪)。
(3)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即任何人犯 罪,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不得有任何 超越法律的特权)。
刑事法律制度
(二)犯罪概述
犯罪是指具有 社会危害性、刑事 违法性、应受刑罚 处罚的行为。
贝卡里亚(1738~ 1794) 意大利法学 家。刑事古典学派 创始人。出身于米 兰没落贵族家庭,青 年时代参加北意大 利百科全书派的激 进青年组织。1764 年因写《论犯罪和 刑罚》一书而名闻 全欧,该书出版后即 被译成多种文字。
经法定程序鉴定,不 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 精神病人
刑事法律制度
(1)犯罪的主体
C. 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相对无 刑事责任能力
已满14周岁, 不满16周岁的人
只对犯了——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 毒罪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法律制度
(2)犯罪的主观方面
指犯罪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危害 社会的结果所持有的心理态度,它 包括罪过(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 犯罪的目的和动机等几种因素。
刑事法律制度
(一)刑法的概念和原则1源自刑法的概念(分广义和狭义)广义:是指刑法典和单行刑事法律非刑法规范 性文件中的刑事规范。 狭义:是指规定犯罪和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具体 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刑法典。
刑事法律制度
2.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 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刑事法律制度
(2)犯罪的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故意
间接故意
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主观上的过 错
刑事法律制度
〔案例〕乙自愿喝毒酒案(犯罪的主观方面)
被告人甲女与开办工厂的乙男勾搭成奸。乙因工厂不景气而 心绪不佳。为稳定人心,乙未将不景气的情况公诸于众,被 告人甲也不知晓。一日,乙与妻子、甲以及一个朋友吃饭喝 酒。劝酒时,被告人甲为乙斟酒,乙妻见状便阻拦说:“他不 会喝酒。”乙即说:“别说喝酒,就是‘1059’(即剧毒农药) 我也奉陪到底。”被告人甲便开玩笑地问到:“你家有‘1059’ 吗?在哪儿?”乙说“有,在西屋地上。甲便取来‘1059’农药, 当着大家的面将农药倒入乙的碗里,然后对乙说:“你喝啊?” 乙即问妻子道:“我喝啦?”乙妻开玩笑说:“你喝吧!”于是 乙便喝了一口。甲根本未料到乙真会喝,当即吓呆了,乙妻 见状急忙打掉乙手中的酒碗,用手抠乙的喉咙,想让乙把农 药吐出来,但未奏效,乙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刑事法律制度
犯罪的故意——明知故犯
直接故意 必然,希望、积极追求 间接故意 可能,放任、任其自然、
既不积极追求也不设法避免
犯罪的故意
刑事法律制度
(3)犯罪的客体
犯罪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 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 关系。
刑事法律制度
(4)犯罪的客观方面
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 犯罪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危 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特定的 时间、地点、方法等等。
评析: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第274条之规 定,构成敲诈勒索罪。所谓敲诈勒索罪是指犯罪 人对被害人采取恫吓的方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其特征:(一)该罪犯罪的客体主要是公私财物 的所有关系;(二)在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采取 了威胁、要挟等恐吓手段而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 的行为;(三)在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必须出于 直接故意。即必须是具有以非法索取他人财物为 目的,加上其行为足以使被害人或财物安全受到 严重威胁。对于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案应根据以上 规定处理。
问:本案中,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 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不构成犯罪,请说明 理由。
〔评析〕
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她对乙的 死亡没有罪过。首先,她没有杀害乙的直 接故意;其次,她也无法预见乙会真的喝 剧毒农药。甲是在和乙开玩笑,并没有逼 迫乙喝农药。她认为乙作为一个成年人是 不可能自愿喝农药的,这种看法并无错误。 所以她对乙的死亡也不存在间接故意和过 失。对于甲来说,乙的死亡是一个意外事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