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管理行为,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贷款审批流程1. 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相关材料;2. 小额贷款公司对借款人资信状况进行评估,编制信用报告,确定借款额度和利率;3. 贷款申请经过初审后,送审委会审批,审议通过后可放款;4. 放款后,借款人需签订借款合同,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三、贷款管理1. 严格执行贷款额度和利率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利率;2. 定期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借款人符合贷款用途;3. 对逾期未还款的借款人进行催收工作,确保借款人及时还款;4. 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不良贷款风险,降低损失。
四、贷款利息和费用1. 贷款利息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2. 对于拖欠还款的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罚息进行计算,并在逾期通知中明确告知。
五、贷款逾期处理1. 建立健全贷款逾期管理制度,及时对逾期未还款的借款人进行催收工作;2. 对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借款人,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3. 对于恶意逾期的借款人,可采取包括征信报告拉黑等措施,限制其未来的信用记录。
六、贷款违约处理1. 对于严重违约的借款人,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并通报征信机构;2. 对于恶意违约的借款人,可采取诉讼等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七、贷款风险控制1. 加强对借款人资信状况的评估,提高贷款审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 定期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借款人符合贷款用途;3.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不同风险的贷款分类管理,降低损失。
八、贷款监督和检查1. 设立专门的贷款管理监督机构,定期进行贷款管理的审核和检查;2. 对贷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公司的贷款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展开。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稳健经营,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信贷业务、投资业务、资金业务等。
第三条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全面风险管理、预防为主、风险可控、持续改进。
第二章风险管理体系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报告和应对等环节。
第五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风险管理工作,确保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评估,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风险识别第八条公司应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全面识别业务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九条风险识别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信贷风险:借款人信用风险、担保风险、操作风险等。
2. 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3. 操作风险:信息系统风险、内部欺诈风险、外部欺诈风险等。
4. 法律风险:合规风险、合同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
第十条风险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分类和评级。
第四章风险评估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各类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第十二条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 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2. 风险发生的可能后果。
3. 风险发生的概率。
4. 风险发生的损失程度。
第五章风险控制第十三条公司应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程度。
第十四条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信贷风险控制:加强贷前调查、审查和审批,严格执行担保制度,控制信贷规模。
2. 市场风险控制:合理配置资产结构,加强流动性管理,控制投资风险。
3. 操作风险控制: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员工风险意识。
4. 法律风险控制:加强合规管理,确保业务合法合规。
小额贷款公司风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风险控制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稳健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小额贷款业务,包括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以及风险预警和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风险预防为主,防范与化解相结合;2. 合规经营,依法合规开展业务;3. 客户至上,保护客户合法权益;4. 透明管理,确保风险控制措施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章贷前调查第四条贷前调查是风险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必须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贷前调查内容:1. 借款人身份核实:核实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家庭情况等基本信息;2. 借款人信用记录:查询借款人信用报告,了解其信用状况;3. 借款人收入状况:核实借款人收入来源、稳定性及月均收入;4. 借款人还款能力:评估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5. 借款人抵押物或担保物:核实抵押物或担保物的价值、权属及变现能力。
第六条贷前调查方法:1. 实地调查: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其生活、工作环境及信用状况;2. 信用报告查询:查询借款人信用报告,了解其信用记录;3. 第三方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借款人进行调查。
第三章贷中审查第七条贷中审查是对贷前调查结果的复核,确保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第八条贷中审查内容:1. 贷款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2. 贷款用途的合规性;3.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的合理性;4. 抵押物或担保物的价值、权属及变现能力;5. 借款人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的评估。
第九条贷中审查程序:1. 审查人员对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2. 审查人员对借款人进行面谈,了解其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3. 审查人员对抵押物或担保物进行实地勘查,评估其价值及变现能力;4. 审查人员将审查意见报送给审批人员。
第四章贷后管理第十条贷后管理是对已发放贷款的跟踪监控,确保贷款安全回收。
第十一条贷后管理内容:1. 定期检查借款人信用状况,关注其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变化;2. 定期检查抵押物或担保物的价值、权属及变现能力;3. 及时处理逾期贷款,采取催收措施;4. 定期进行贷款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化解方案。
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贷款风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切实化解和消化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保证信贷资产安全,建立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贷管理体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下同)关于贷款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小额贷款股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下同)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本公司贷款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提高贷款质量。
第三条贷款风险管理原则。
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贷款风险管理普通原则与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相结合;(二)实行贷款按风险性质分类管理;(三)坚持贷款风险管理权责相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合用于本公司办理的各项人民币贷款。
第五条贷款风险。
贷款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导致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息,金融机构可能遭受资金损失。
按照银行业对银行风险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本公司的贷款风险主要划分为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六条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施宏观调控、保护“三农”利益、稳定市场等政策和特定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执行政策浮现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七条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借款人自身经营需要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或者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浮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八条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本公司内部控制及管理机制失效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失效等可能造成的贷款风险。
主要包括本公司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缺陷及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决策失误和道德因素等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者损失的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引言小额贷款公司是以小额贷款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业务特点包括风险较高、资金流动性快、利润水平较高等。
由于行业特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极其重要,任何一丝疏漏都可能导致重大风险。
本文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风险管理制度的概念风险管理制度是指在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小额贷款公司所制定的风险管理和操作措施。
它是小额贷款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套完整、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小额贷款公司降低风险、提高效率、保证业务质量。
风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是保证公司长久发展的必要条件。
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可以保障业务运作的规范性,避免结果失控;另一方面,它可以帮助公司降低诸多不必要的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风险管理制度的内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的核心,其流程包括对申请人风险的评估、对资产风险的评估、对系统风险的评估等。
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收入状况等重要信息,并采取措施保证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风险防控机制风险防控机制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包括对系统规定的重要风险防范措施的完整性,以及公司内部风险防范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风险分散机制小额贷款公司需要采取适当的风险分散机制,避免业务集中于某个特定的区域或行业,从而降低整体风险。
风险监控机制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建立完整的风险监控机制,对运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掌握风险敞口的变化,提前有效地控制潜在风险。
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小额贷款公司需要通过以下几点来保证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责任落实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以及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和行使权限,确保风险管理的责任到位。
规章制度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建立详细的规章制度,明确公司各个部门及个人在管理工作中要遵守的规定和流程,确保公司运营规范。
小贷贷款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防范风险,促进小额贷款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 实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3. 诚信经营,维护客户权益;4. 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5.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各部门。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重大投资等。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第七条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
第八条各部门按照公司职责分工,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工作。
三、业务管理第九条小额贷款业务应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2. 符合客户需求,满足客户合理融资需求;3. 风险可控,确保公司资产安全;4. 符合国家利率政策,合规经营。
第十条小额贷款业务流程如下:1. 客户申请:客户向本公司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 审批:本公司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批准贷款;3. 贷款发放:对批准的贷款,本公司按照约定向客户发放;4. 贷款回收:客户按照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5. 风险监控:本公司对贷款风险进行持续监控,确保风险可控。
第十一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信用风险管理制度;2. 市场风险管理制度;3. 操作风险管理制度;4. 道德风险管理制度。
四、内部控制第十二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财务管理制度;2. 激励约束制度;3.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4. 风险管理制度;5.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本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意识。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管理,保障公司稳健发展,防范金融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防范为主,预防与化解相结合;(二)合规经营,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三)以人为本,注重员工素质提升;(四)高效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管理,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第七条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
第三章风险管理制度第八条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贷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第九条信贷风险管理:(一)制定信贷政策,明确信贷条件、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二)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确保贷款质量;(三)加强贷后管理,定期对贷款进行风险监控。
第十条市场风险管理:(一)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预测市场风险;(二)制定应对措施,降低市场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第十一条操作风险管理:(一)制定操作规程,规范业务流程;(二)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风险意识;(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操作合规。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
第十三条招聘:(一)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需求;(二)通过多种渠道招聘优秀人才;(三)对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第十四条培训:(一)制定培训计划,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组织员工参加内外部培训;(三)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
第十五条考核:(一)制定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内容;(二)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员工绩效;(三)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惩。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系指贷款公司向中小企业法人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币贷款。
第三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建立健全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五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授权管理,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全流程管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需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第七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八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及周期特点合理设定贷款业务品种及期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第九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信用发放条件审核、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款使用条件审核、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信用收回。
相关制度办法有特别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第二章业务对象、种类及条件第十条流动资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业法人。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二)在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低信用风险业务品种可只要求开立临时账户),自愿接受贷款公司信贷监督;实行公司制的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三)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具备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四)借款人及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五)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六)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要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七)贷款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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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切实化解和消化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保证信贷资产安全,建立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贷管理体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下同)关于贷款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贷款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公司贷款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提高贷款质量。
第三条贷款风险管理原则。
贷款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贷款风险管理一般原则与贷款业务实际相结合;(二)实行贷款按风险性质和历史成因分类管理;(三)坚持贷款风险管理权责相结合;(四)坚持把封闭管理措施纳入风险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办理的各项贷款。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贷款风险划分第五条贷款风险。
贷款风险是指在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致使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息,银行可能遭受资金损失。
按照风险的划分原则,结合贷款业务实际,贷款风险主要划分为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六条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施宏观调控、保护农民利益、稳定市场等政策和特定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执行政策出现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七条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是指根据借款人自身经营需要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或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八条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公司内部控制及治理机制失效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失效等可能造成的贷款风险。
主要包括公司内控制度和治理机制缺陷及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决策超越权和道德因素等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的风险。
第三章贷款风险预测第九条贷款风险预测。
贷款风险预测是指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进行识别和测定。
贷款风险预测是贷前调查、审查的重要内容。
风险预测结果是贷款是否发放、贷款期限确定、发放额度控制、贷款方式选择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政策风险预测。
主要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政策性资金来源的落实与承诺保证情况、贷款利息补贴和挂账贷款本金消化资金的到位情况为依据,对贷款的政策风险进行预测。
第十一条经营风险预测。
应根据不同的风险因素,分别按照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风险性质及程度进行识别和预测。
(一)定性分析预测。
主要是通过对借款人内部各有关因素以及与借款人贷款偿还密切相关的外部环境和现象的不确定性分析,预测贷款风险。
定性分析预测主要包括对借款人法人代表素质、经营管理水平、内部控制能力、信誉程度和发展前景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特定行业或地区的经济政策、经济环境、市场供求变化、价格震荡等情况;各种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外部因素或诉讼、疫情等突发事件影响的分析。
(二)定量分析预测。
主要是依据借款人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对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
预测借款人经营风险主要采用借款人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项目评估、贷款风险度计量以及贷款风险敏感性分析等方法。
借款人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是根据借款人财务指标设置评价指标,将评价指标划为不同分值,根据分值划分信用等级,根据信用等级识别贷款风险程度。
贷款项目评估主要是通过对借款人财务指标和投资估算、筹资成本、项目效益测算和不确定性分析等量化指标评估,综合评价项目贷款风险。
贷款风险度计量主要是通过设置贷款风险权重,计量贷款风险程度,量化贷款风险。
贷款风险敏感性分析是指对贷款风险的主要或关键影响因素的变化进行量化分析,测定和判断其对贷款风险的影响程度。
第十二条操作风险预测。
主要依据贷款行是否具有较强的风险决策能力;员工是否具备所承担职责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执行信贷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力;风险管理是否覆盖贷款操作的各个环节;是否具有完善的信息管理手段等。
第四章贷款风险预警第十三条贷款风险预警是指在贷款操作和监管过程中,根据事前设置的风险控制指标变化所发出的警示性信号,分析预报贷款风险发生和变化情况,提示贷款行要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贷款风险预警包括微观预警和宏观预警。
微观预警是根据各种风险预警信号,及时判断单个借款人或单笔贷款的风险程度和风险性质。
宏观预警是在微观预警的基础上,通过对贷款风险分类监测,依据贷款组合风险分析,综合评价贷款质量状况,判断全行或地区或行业的贷款风险程度(宏观预警详见第七章)。
第十四条政策风险预警。
主要通过政策风险信号反映。
政策风险信号一般包括国家或地区宏观经济政策、财政金融政策、农业政策、其他特定行业政策、信贷政策、汇率和利率政策等的调整、变动。
其中,国家和地方政府与公司贷款密切相关政策调整、政策性资金来源的落实和承诺保证变动、贷款利息补贴和挂账贷款本金消化资金的到位异动,应当作为当前政策风险预警的主要信号和监测的重点。
通过对各种政策风险信号进行识别、分析,及时发现危及贷款本息按期偿还的风险苗头,提前对政策风险预警做出反映。
第十五条经营风险预警。
主要通过财务预警信号、市场预警信号、行为预警信号和其他预警信号反映。
(一)财务预警信号。
财务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各项财务指标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收回率、现金流量等指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变动。
(二)市场预警信号。
主要通过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信号进行综合反映。
市场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所处行业或地区的宏观政策、特定行业政策、财政金融政策等发生改变,可能对行业经济周期和市场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变化;市场供求关系、产品价格发生持续性或大幅度的波动;贷款上限和贷款支持价格上限面临挑战;地区和行业信用环境以及整体经济环境恶化等。
(三)行为预警信号。
行为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存在违约记录,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贷款,违规开立存款账户,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贷款展期次数增加,借款人法人代表的变动,法人代表及其财务、会计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主要股东或关联企业发生较大调整,改制改组不规范,担保物品价值下降或担保撤销,借款人未经银行同意对外提供担保等。
(四)其他预警信号。
主要是可能发生各种影响借款人经营水平的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等。
第十六条操作风险预警。
主要通过银行内部操作风险信号反映。
操作风险信号一般包括贷款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信贷岗位责任不明确、信贷档案不规范、客户信息资料不全面以及信贷管理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对不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不按规定办理贷款担保、不按规定用途或超权限发放贷款;贷款“三查”或审贷分离操作不规范、信贷监管制度不落实、信贷信息资料缺乏、借款合同要素不全、信贷文本遗失或失效、数据统计失真、风险预测失误以及其他违反贷款管理制度的各种违规操作行为和工作失误等。
第十七条建立和健全贷款风险预警系统。
要建立微观风险预警与宏观风险预警相一致的预警体系。
要运用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客户信息系统、行业或行情信息分析系统、信贷监管系统,特别是粮棉库存监管系统等信息,对贷款运营各环节和各种状态下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识别、反馈,对影响贷款安全的主要风险信号进行前瞻性判断,并制订处置方案,落实各环节的责任,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预防性和补救性措施。
第五章贷款风险控制第十八条贷款风险防范与控制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在贷款发放前所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在贷款发放后、收回前应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控制贷款风险的发生、扩大和恶化。
应对不同性质的贷款风险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也可以对同一种类贷款风险同时采取多种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实行借款人贷款资格认定制度。
应当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经营效益、资信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贷款风险程度进行贷款资格认定。
第二十条实行有效的贷款管理方法。
贷款风险防范与控制按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贷款性质、种类,分别实行授信管理、逐笔核贷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方法。
(一)授信管理。
通过核定借款人一定时期内的授信额度,集中统一控制借款人信用风险。
根据借款人的不同信用状况分别实行内部授信和公开授信。
结合公司贷款业务的性质和贷款的特殊要求,确定借款人的基本授信和特别授信。
(二)逐笔核贷管理。
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贷款的风险性质及程度,对不符合授信管理条件的,继续实行逐笔审贷、钱粮挂钩、购贷销还的贷款管理制度。
(三)项目管理。
对各种专项贷款,要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对贷款项目进行立项、评估、审批、实施、验收、评价的管理过程,以确保贷款项目的成功。
第二十一条选择有效的贷款方式。
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贷款性质、种类,分别选择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方式。
选择信用贷款方式的借款人,除另有规定外,原则要有相应的风险补偿金和一定比例的自有流动资金,并分别采取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和自有流动资金比例管理的方式。
(一)贷款担保。
对不确定性风险因素较多的贷款,可以按照有关管理制度,分别采取贷款保证、抵押、质押担保方式。
(二)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
对借款人自主经营粮棉油等用于农业的贷款需求,但又不具备发放担保贷款的相应条件,可以采取贷款补偿金方式,作为贷款风险补偿。
借款人在贷款前,提供符合有关自筹要求的收购(调入)粮棉油价款一定比例的补偿金,存入指定的贷款补偿金存款账户。
补偿金在贷款本息未结清前,不参与借款人的购销经营活动,专项用于弥补收购(调入)粮棉油产生的风险。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全额退还补偿金。
(三)自有流动资金比例管理。
可以根据贷款种类和性质,确定借款人自有流动资金比例最低限额。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贷款操作规程。
实行贷款审贷分离和贷款审批授权制度,按照贷款“三查”程序规范操作,签订借款合同,确保要素完整,合法有效,规避操作风险。
第二十三条完善库存监管制度。
根据收购农产品资金贷款的特点,制定库存监管制度,对借款人粮棉油等库存实施有效监管,控制贷款风险。
坚持实行粮棉油等农产品收购报账制度、库存检查制度和货款回笼制度。
定期检查或抽查责任人的管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加强对贷款管理制度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稽核。
信贷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信贷员落实贷款管理制度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进行检查。
稽核部门要及时组织对信贷员贷款操作规范情况的稽核,以促进各项管理制度制度的落实,做到规范和及时操作。
第二十五条鼓励借款人投保。
鼓励借款人对库存粮棉油等商品和其他符合保险规定条件的财产办理保险,转移贷款风险。
第二十六条防范和控制借款人改革改制风险。
对借款人实行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等涉及公司债权的改制行为,要全程参与,落实贷款债权,防止借款人逃废悬空银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