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供热采暖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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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5篇

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5篇

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5篇篇1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供热公司):____________ 乙方(居民):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供热采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甲方应按照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向乙方提供供热服务,确保居民在冬季有温暖的居住环境。

1.2 供热范围:乙方所在的居民区域。

1.3 供热时间:供热季自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1.4 供热温度:供热温度不低于20℃。

二、费用结算2.1 供热费用:供热费用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标准计算,由乙方按月结算。

2.2 结算方式:乙方应每月按时足额交纳供热费用,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欠费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滞纳金。

2.3 费用调整:如政府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供热费用可能会做相应调整,双方应积极配合。

三、水暖设施3.1 乙方负责自行维护水暖设施的清洁和安全,确保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

3.2 如乙方发现供暖设施存在问题,应及时联系甲方进行维修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四、安全责任4.1 甲方负责供热设备和管道的安全运行,确保供热服务的正常供应。

4.2 乙方应遵守供热公司的相关规定,正确使用供暖设施,确保供热系统的安全使用。

五、违约责任5.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或违反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提供供热服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六、争议解决6.1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同的履行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6.2 如果甲乙双方协商或调解仍无法解决,可以向有关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7.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即时生效,至供热季结束后自动终止。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北京市采暖合同5篇

北京市采暖合同5篇

北京市采暖合同5篇篇1甲方(采暖用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采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本合同涉及甲方使用的位于北京市的采暖设备,由乙方提供热源及技术支持,保障甲方在采暖季的室内温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采暖期限本合同采暖期限为一年,自当年的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的____月____日止。

三、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1. 采暖费用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及甲方的采暖面积计算,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2. 甲方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向乙方支付采暖费用。

支付方式为________(如: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3. 如甲方逾期支付采暖费用,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供热质量与温度标准1.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保证甲方的室内温度在采暖期内符合国家规定的温度标准。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室内温度未达到标准,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设备检修与维护1. 乙方应当对甲方的采暖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进行设备检修与维护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1. 甲方逾期支付采暖费用,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室内温度未达到标准,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 双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如一方违反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6篇

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6篇

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6篇篇1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服务,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居民供热合同签订和居民供热服务管理。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应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合同内容包括居民供热服务内容、费用标准、履行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居民应仔细阅读并确认。

第五条本合同中使用的相关术语定义详见附表一。

第二章居民供热服务内容第六条居民供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一)提供采暖服务,确保居民室内温度符合供热标准;(二)提供供热设备保养维护、技术支持服务;(三)提供供热费用清单及收费方式;(四)提供温度调节服务,根据居民需求进行相应调整。

第七条居民应按照供热公司制定的规定使用供热设备,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通知供热公司进行维修。

第八条供热公司应当保证供热设备运行正常,确保居民供热需求。

第九条居民无法正常使用供热设备时,应及时联系供热公司报修,供热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

第十条居民应按照供热公司的规定进行费用支付,费用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第三章费用标准第十一条居民供热费用包括供热基本费用、供热能耗费用、供暖设备维护费等费用。

第十二条居民供热费用以每月支付方式进行,具体费用标准由供热公司根据当地情况和政府规定确定。

第十三条居民应按时足额支付供热费用,如有欠费,需按规定进行补缴,逾期不支付的,供热公司有权中止供热服务。

第四章履行和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居民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供热服务内容和支付费用。

第十五条居民违反本合同规定不履行供热服务内容或拖欠供热费用的,供热公司有权中止供热服务,并要求居民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供热公司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供热服务或设备出现故障影响供热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北京市物业管理局所有。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北京市物业管理局申请协调处理。

北京市供暖居民合同范本

北京市供暖居民合同范本

北京市供暖居民合同范本甲方(供热单位):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用热单位):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一、合同期限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续展,期限为_________年。

二、供热范围和标准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集中供热服务,供热范围为乙方上述住宅。

2.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供热温度标准为室温不低于_________摄氏度。

4.供热压力标准为_________帕斯卡。

三、供热费用1.供热费用标准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年。

2.供热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

具体缴费时间为每月_________日前。

3.逾期未缴费的,甲方有权按日收取_________元/平方米的滞纳金。

4.乙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按____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供热质量责任1.甲方应保证供热设备正常运行,确保供热质量和供热时间。

2.如因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供热中断超过_________小时的,甲方应按____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予以赔付。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供热中断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其他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签章)乙方(签字):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024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版)

2024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版)

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_______ 2024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版)甲方(供热方):乙方(用热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供热采暖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供热采暖服务内容1.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2024年供暖季的供热采暖服务。

1.2甲方应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供热采暖服务。

第二条供热采暖期限2.1本合同供暖季的供热采暖期限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

2.2特殊情况导致供暖期限调整的,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

第三条供热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3.1乙方应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供热采暖费用。

3.2本合同供热采暖费用计算方式:(1)按热计量计费的,乙方应按照实际用热量支付供热采暖费用。

(2)具体费用标准及计算方法,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政策执行。

3.3乙方支付供热采暖费用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

3.4乙方支付供热采暖费用的方式如下:(1)银行转账;(2)、支付;(3)其他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

第四条供热采暖质量及维修责任4.1甲方应保证供热采暖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乙方室内温度达到北京市供热采暖标准规定的温度。

4.2甲方应在供暖期间,对供热采暖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供热采暖设备的正常运行。

4.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温度的,甲方应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4.4乙方应合理使用供热采暖设备,不得擅自改动、损坏供热采暖设备。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5.1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书面签署,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5.2在供暖季节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并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居民供暖合同范本

北京居民供暖合同范本

北京居民供暖合同范本甲方(供暖方):公司名称:[供暖公司具体名称]法定代表人:[具体姓名]地址:[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乙方(用暖方):姓名:[居民姓名]住址:[具体住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一、供暖服务内容甲方应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和标准,向乙方所居住的房屋提供稳定、合格的供暖服务,保证室内温度达到规定标准。

二、供暖期限供暖期限自每年的[具体日期]起至次年的[具体日期]止。

三、供暖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供暖费用。

2. 供暖费用的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如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等]。

3. 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供暖费用,逾期支付的,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供暖费用,并对供暖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2. 甲方应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供暖问题和投诉,确保供暖服务的质量。

3. 乙方应合理使用供暖设施,不得私自改动或损坏。

4. 乙方应按时支付供暖费用,不得拖欠。

5.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供暖服务进行监督和提出合理建议。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供暖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取措施改善供暖质量、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等。

2.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供暖费用,甲方有权采取合法措施催收,乙方应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书面补充约定。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供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具体姓名]签订日期:[具体日期]乙方(签字):[居民签字]签订日期:[具体日期]。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7篇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7篇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7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供热方):[供热方名称]乙方(采暖方):[采暖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居民正常采暖,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协议:一、供热采暖地点及设施(一)甲方为乙方位于北京市[具体地址]的住宅提供供热采暖服务。

(二)采暖设施包括散热器、热水供应系统、温控系统等。

双方确认供暖面积[供暖面积]平方米。

二、供热采暖时间本合同供热采暖期为当年[供暖开始日期]至次年[供暖结束日期],共计[供暖时长]天。

甲方应当在采暖期内按照约定持续提供供热服务。

三、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一)乙方应按照政府规定的计价标准与方式支付采暖费用。

本年度采暖费用总计人民币[金额汉字大写]元整(¥[金额数字小写]元)。

(二)乙方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的一个月内完成采暖费用的支付。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采暖费用,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滞纳金。

(三)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描述]。

乙方需保留支付凭证作为交易记录。

四、供热质量与服务质量标准(一)甲方应确保提供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及北京市规定的标准。

室温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温度标准。

(二)甲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热计量表的安装和使用,并保证热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三)甲方应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确保供暖设施的完好与安全运行。

因甲方原因导致供热中断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一)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供热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乙方未按时支付采暖费用,除补缴采暖费用外,还应当承担滞纳金等违约责任。

(三)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一)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2篇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2篇

2024版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2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供热方):[供热方名称]乙方(采暖方):[采暖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年度的供热采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背景及目的鉴于甲方具备合法的供热资质,乙方为享受甲方提供的供热服务,双方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确保供热采暖服务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合同期限及采暖期本合同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采暖期为当年XX月XX日至次年XX月XX日。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采暖期,双方应提前协商并书面确认。

第三条供热方式及质量甲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安全、稳定、连续的供热服务。

具体的供热方式、温度标准等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采暖费用及支付方式1. 采暖费用:乙方应按照房屋实际使用面积支付采暖费用,计费面积为[计费面积]平方米。

2. 采暖费用单价:[单价],总计费用为:[总费用]。

3. 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年采暖期开始前XX个月内一次性支付采暖费用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供热服务。

2. 对乙方的采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3. 对乙方的用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用。

2. 保证采暖设施的安全运行,不擅自改动供热系统。

3. 配合甲方进行供热系统的检查、维修和应急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赔偿一、甲方违约责任:1.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供热服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因甲方原因造成供热温度不达标且未及时解决的,应当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退还相应采暖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1.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用的,甲方有权停止供热,并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

2. 擅自改动供热系统或违规使用采暖设施,导致安全事故或损失扩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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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收费版)(征求意见稿)用热人(甲方):供热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收费面积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市小区(街)号楼单元层室。

甲方联络人 ,联系,手机。

2.采暖收费面积:平方米,其中:(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无房产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计平方米。

甲方取得房产证后,以房产证记载面积为准。

(2)供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甲乙双方对此部分面积有争议的,以房屋测绘部门的测绘数据为准。

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换算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采暖期时间采暖期时间:从每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

如遇采暖期时间调整,则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供热室温度标准采暖期,在正常天气情况下,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室温度不低于18℃。

上述所称正常天气情况是指:室外日平均温度在-9℃以上。

甲方对采暖期时间、采暖室温度标准有特殊要求,且具备实施条件的,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当甲乙双方就供热温度发生争议时,均有权按照《办法》的规定,提请供热主管部门调解、委托具备检测项目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及缴费期限1.缴费标准乙方按照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向甲方收取采暖费,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加倍收费,采暖费总计:元/采暖季。

合同有效期,遇价格调整时,自调价之日起,乙方按照新调整的热价标准向甲方收取采暖费。

2.交费期限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甲方将下一个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交给乙方。

3.采暖费采取方式交纳(1)直接向乙方交纳供暖费,或将供暖费交至乙方指定的代收费银行;(2)将采暖费交给乙方委托的收费单位。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点、围、时间和质量供热。

2.按约定的期限、方式交纳采暖费,并要求乙方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或由代收采暖费的银行开具采暖费发票,不能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

如对交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

3.对室自用采暖设施(注:室自用设施是指室支管、散热器及其附属设备)进行管护,发现室供热设施异常、跑水漏水等情况时,应及时向乙方报修;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及时进行更新、改造;当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甲方应当向建设单位了解住宅的建筑节能状况、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安装质量等情况。

新交付使用房屋的供热设施,由房屋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两年。

4.承担室自用采暖设施维修、更新,隐患整改的相关费用。

甲方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因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留人监护;在乙方进行维护、抢修作业、室温检测、查表、收费或其他需要入户进行作业的,应予配合,并有义务提请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配合。

6.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温度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并按照市的规定进行室温抽测。

2.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在巡查中发现甲方的自用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的正常采暖、因装饰装修妨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以及其他违反《办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及时整改。

3.受甲方委托对其户自用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或者拆改,并可收取相关费用。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

在收取采暖费后,开具本市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5.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提前一周在街道、小区、住宅单元门、电梯口等处进行公示,提前告知甲方留人监护。

6.有义务按照市有关的供热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在采暖期实行24小时服务,公布值班、报修,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接到甲方报修后,应当在6小时之回复甲方;用户报修属于一般故障的,应当在12小时处理完毕;属于重大故障的,应当在24小时处理完毕。

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当告知用户,属于自身原因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布的报修应具有录音功能且保留一个整采暖季,为:。

7.乙方应按照建设部《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用热人公告。

8.采暖期,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户正常采暖的,有义务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9.在甲方提出拆改室自用供热设施的需求后,乙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对是否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采暖和是否妨碍供热设施维修养护进行书面确认。

10.乙方在甲方住宅竣工验收、巡检和供暖试运行期间发现存在属于供热系统设计、供热设施安装施工质量、建筑材料质量缺陷以及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而影响供热质量的,应当书面告知甲方提请建设单位解决。

11.履行《办法》和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一)乙方的违约责任1.因乙方的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供暖,应当按照未供暖时间,减收或者退还相应的采暖费。

退费额=日平均热费×停供天数停止供暖的天数是指: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延迟开始供暖或提前结束供暖的天数,以及因乙方原因擅自停止供暖的天数。

前款所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停止供热的天数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2.因乙方的责任使甲方卧室、起居室室温度未达到本合同的约定,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相应的采暖费。

退费额=日热费单价×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面积×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天数×退费比例按卧室、起居室法定采暖室温度计:当16℃≤室温度<18℃时,退费比例为40%;当14℃≤室温度<16℃时,退费比例为60%;当室温度<14℃时,退费比例为100%。

3.甲方卧室、起居室室温度未达到约定的天数按以下情形计算:(1)甲方发现室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应当首先向乙方报修,乙方在甲方报修当日应当入户测温,并进行调节和检修。

(2)自甲方报修之时起,24小时之经乙方调节、检修,温度达到规定标准的,不计入退费天数;24小时经乙方调节、检修,仍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自甲方报修当日起至温度达到规定标准日止的天数,计入退费天数。

(3)甲方报修且经乙方测温,但双方对室温存在争议的,任一方应当在72小时委托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

经检测,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自甲方报修当日起至调节后温度达到规定标准日止,计算为天数。

(4)甲方发现室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向乙方报修后,乙方在12小时未派员入户测温,也未采取任何措施,经测温机构检测温度不合格的,自甲方向乙方报修当日起至温度达到规定标准日止计算为天数。

(5)甲方发现室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未向乙方报修,或拒绝乙方入户测温、调节、检修的,不计算为天数。

4.甲方确已向乙方报修而乙方未予处置的,或乙方确已上门而被甲方拒绝入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分别提供举证材料,作为判定责任的依据。

5.除上述情况外,甲乙双方可协商确定计算采暖费退费的天数。

6.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甲方卧室、起居室室温度未达到规定的标准,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未经供热单位书面确认擅自改动居室结构或采暖设施,增加采暖面积,或因装修、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暖效果的;(2)甲方拒绝乙方入户进行测温、设施巡检的;(3)乙方供热设施受到外力破坏正在抢修的;(4)出现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限量供应等非乙方原因的;(5)当室外日平均温度低于-9℃时,甲方卧室、起居室室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的;(6)因供热系统设计、供热设施安装施工质量、建筑材料质量等缺陷原因造成的;7.乙方负责的甲方室共用设施出现泄漏造成甲方、其他用户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因共用供热设施抢修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交纳采暖费的,除须按本合同约定交纳采暖费本金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的精神,还须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向乙方交纳。

2.甲方私自取用供热系统用水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因散热器漏水或擅自拆改室供热设施产生泄漏等,造成本户、相邻用户损失、供热单位损失和公共设施损坏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负责赔偿第三方损失。

4.甲方未尽到设施监护责任,拒绝乙方入户进行正常的安全检查、设施维修造成损失,拒绝乙方提出设施使用中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规定用热行为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甲方申请暂停用热在甲方房屋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且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暂停用热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暂停用热的时间为个整采暖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如遇采暖期调整,按照市政府的决定履行)。

2.甲方在暂停用热期间向乙方交纳基本费用,本市对基本费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本市对基本费用没有规定的,每个采暖期的基本费用按照不高于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下“采暖费总计”的60%交纳,暂停用热期间的基本费用总计人民币元。

甲方申请暂停用热应当办理的具体手续,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1.采暖建筑物的产权人发生移转或者公用住房承租关系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结清采暖费用。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采暖面积、甲乙双方的有关信息发生变更或其他供采暖情况等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本合同的部分条款,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供热行业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 。

2. 。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约定事项为基本要求,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事项应不低于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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