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强国建设深圳市试点任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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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4.28•【字号】深府办函〔2023〕30号•【施行日期】2023.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建设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4月28日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智能建造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与工程建设领域深度融合为特征,以工业化建造和数字化建造为基础,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以及推动生产力升级和生产关系重塑为目标,实现工程项目全过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建造方式。

发展智能建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对加快推动建设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高质量推动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等重大历史机遇,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建设行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深圳模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建立技术标准、项目建设、产业培育、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政策支持“六大体系”,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掌握一批具有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的智能建造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形成深圳特色的智能建造产业集群,智能建造发展整体水平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工程建设领域实现从建造、制造到智造的转变,成为全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典范。

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验收指标

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验收指标

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验收指标一、基础设施建设指标1.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包括高速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要根据规划目标,对已完成和正在建设的项目进行全面核查。

2.绿色环保标准达标情况:要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符合绿色环保标准,对相关环保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3.全国互联互通指标:评估各交通节点的互联互通水平,包括跨区域、跨交通方式的联通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和协同作战。

4.公共交通设施完善指标:考察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完善程度,包括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服务质量和便捷性。

二、交通运输服务指标1.准点率和安全标准指标:评估交通运输服务的准点率和安全标准达标情况,包括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的运行安全和服务水平。

2.服务质量评价指标:考察各交通运输服务商的服务质量,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热情等方面的表现。

3.价格透明度和公平性指标:评估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确保市场秩序良好,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

4.创新技术和智能化水平指标:考察交通运输服务的创新技术和智能化水平,包括物流、运输、信息化等方面的最新应用情况。

三、政策法规执行指标1.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评估各级政府和部门对交通事业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包括工作推进、成果落实等方面。

2.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指标:考察政府对交通事业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监督机制建设情况,确保政府决策公开、透明。

3.安全监管和突发事件处理指标:评估政府对交通安全监管和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交通事故和事件的及时处理和妥善处理。

4.社会参与和公众满意度指标:考察政府对社会参与的机制和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确保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作。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8.18•【文号】交办规划〔2021〕48号•【施行日期】2021.08.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202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各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印发以来,我部已批准三批共67家单位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充分发挥试点工作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中的先行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科学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实施,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点面结合、探索创新,近远结合、滚动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多方联合、共同实施”的原则,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点领域、优势领域、急需领域、关键环节,科学有序推进试点任务实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支持力度,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当好先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一)发挥试点管理部门统筹协调作用。

试点管理部门(包括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相关司局)主要负责试点审核、评估、宣传、推广等系列工作。

交通运输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负责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试点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制定试点工作制度规则,组织试点任务申报,审核试点实施方案,督促检查各项试点任务实施,对于试点工作中取得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牵头开展验收、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强国试点政策

交通强国试点政策

交通强国试点政策
交通强国试点政策指的是国家在交通领域开展试点项目,旨在推动交通事业的
发展,提高国家交通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这一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化交通管理、交通运输业的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措施,加快交通事业的现代化进程,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首先,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交通强国试点政策注重加强公路、铁路、航空等
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通过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高铁和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提高交通运输的效率和便捷性。

同时,还注重发展港口和机场,提升海陆空物流的能力,提高国家的综合交通运输性能。

其次,智能化交通管理是交通强国试点政策的另一个重点。

通过应用物联网、
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实现交通流量监控、道路信号控制和交通信息管理的智能化。

这将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性和效率,减少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的频率,优化交通资源的利用。

此外,交通强国试点政策还促进了交通运输业的转型升级。

鼓励推广新能源交
通工具的使用,并加大对清洁能源车辆的扶持力度。

同时,推动交通运输业的智能化服务和数字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总体而言,交通强国试点政策将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化交通管理和交通运
输业的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措施,推动交通事业的发展。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使交通运输更加便捷高效,为国家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深圳试点实施方案

深圳试点实施方案
2.管理模式:构建高效、协同、精细的城市管理机制。
3.公共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4.产业发展:推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优化产业结构。
5.民生保障: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三、试点内容
(一)制度创新
1.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2.推进法定机构改革,探索建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市场化运作的法定机构。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提高教育质量。
4.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5.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
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2.开展调研,掌握深圳市现状,明确试点方向和目标。
(五)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试点工作监督考核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深圳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深圳试点实施方案
第1篇
深圳试点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深圳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肩负着探索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路径的重任。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优化产业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圳市决定开展试点工作,以期在制度创新、管理模式、服务方式等方面取得突破,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3.加强政策创新,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为试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管理模式
1.构建大数据驱动的城市管理模式,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决策支持。
2.推广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

聚焦六大建设 勇攀海事高峰 奋力打造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

聚焦六大建设 勇攀海事高峰  奋力打造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

聚焦六大建设勇攀海事高峰奋力打造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作者:李为来源:《中国水运》2021年第08期当前,全党上下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以史鉴今、以史明志,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深圳海事局正式印发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绘就打造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的蓝图,吹响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助力、为开创海事现代化发展新格局探路、为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服务的号角。

“十四五”期间,深圳海事将紧密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因时而变、顺势而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长效管理,把开创海事治理现代化发展新格局的主攻方向聚焦到打造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上,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践行“12395”工作思路,推进《中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关于发挥海事作用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各项任务落地,推动实现辖区水上交通事故率不超过0.002%、辖区诚信公司在全国占比不少于15%等6大类33项发展指标,确保到202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为到2035年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挚一领。

未来五年,深圳海事将聚焦“六大建设”,奋力打造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

建设模范机关先锋。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标准+质量+示范”建设,拓展“头雁工程”“堡垒工程”“先锋工程”创建实效,打造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样板,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促进深海文化繁荣发展,全方位塑造输出“深海形象”,争当模范机关创建排头兵。

建设法治海事标杆。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始终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推进法规制度、法治实施、法治监督体系,推进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海事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圳先行示范区,打造法治海事标杆,助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示范。

交通强国试点实施方案文件

交通强国试点实施方案文件

交通强国试点实施方案文件为了推动我国交通事业的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我国交通部决定在某省某市开展交通强国试点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实施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优化交通运输服务质量,推动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实现交通强国的宏伟目标。

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在交通强国试点地区,将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快高速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同时,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交通设施的安全和畅通。

二、优化交通运输服务。

通过推动智能交通建设,加大对交通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高交通运输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

同时,加强对公共交通的支持和优化,推动公共交通的发展,减少城市交通拥堵,改善交通出行环境。

三、推动交通行业转型升级。

加强对交通行业的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推动交通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同时,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管,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交通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四、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加大对交通安全管理的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同时,加强对交通警务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升交通管理水平,保障交通安全。

五、促进交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

通过交通强国试点实施方案的推动,促进交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推动交通对经济社会的支撑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交通建设的良性互动。

六、加强对交通强国试点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交通部将加强对交通强国试点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到位,推动交通强国试点地区的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总结。

交通强国试点实施方案的推动,将为我国交通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实现交通强国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我们相信,在交通部的领导下,交通强国试点地区将取得可喜的成绩,为全国交通事业的发展树立典范。

交通强国试点政策

交通强国试点政策

交通强国试点政策1. 背景介绍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给交通运输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压力。

为了推动交通事业的发展,中国政府提出了“交通强国”战略,旨在打造一个现代化、高效率、智能化的交通系统。

作为这一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交通强国试点政策被制定并实施。

2. 试点政策内容2.1 城市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试点政策着重在以下方面进行改革:•公共交通线路优化:通过调整线路布局、增加站点密度等方式,提高线路覆盖范围和便捷性;•公共交通车辆更新:逐步淘汰老旧车辆,并引入新能源车辆,减少尾气排放和噪音污染;•支持移动支付:推广使用手机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方便乘客购票和乘车。

2.2 高速铁路建设高速铁路是现代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区域间的联系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试点政策在高速铁路建设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大投资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加快高速铁路项目建设进度;•提高技术水平:引进先进的高速铁路技术和设备,提升列车运行速度和安全性;•完善服务体系:提供便捷的购票渠道、舒适的乘车环境和周到的客户服务。

2.3 智能交通系统推广智能交通系统是现代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可以提高道路运输效率、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

试点政策鼓励智能交通系统在城市中的推广应用:•信号控制优化:通过智能信号灯控制系统,实现道路交通信号的自动优化调整,减少拥堵情况;•路况信息共享:通过车联网技术,实时收集并传输道路状况信息,帮助驾驶员选择最佳行驶路线;•电子收费系统:推广使用电子收费系统,提高收费效率和减少交通堵塞。

3. 试点政策的意义和影响3.1 推动经济发展交通强国试点政策的实施将促进城乡间交通的畅通,加快区域经济的发展。

高速铁路的建设将缩短城市间的距离,方便人员、物资和资本的流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升级。

智能交通系统的推广应用将提高道路运输效率,减少物流成本,从而推动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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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强国建设深圳市试点任务要点
一、打造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
(一)试点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贯彻构建基于“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要求,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机场群“十四五”发展相关规划的衔接,修订完善《深圳机场国际航线网络布局规划》。

加强国际航线、航班时刻和国际航权配置。

在积极、渐进、有序推进国际航权开放的过程中,对与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定位相适应的国际航线航班所需航权予以支持。

打造面向亚太、连接欧美澳、衔接“一带一路”的航线网络。

建设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基地航空公司,培育本土全球网络型航空公司。

2.推进数字化转型和四型机场建设,全面试行行业新政策、新技术,创新开展旅客全流程自助服务、行李全过程跟踪等数字化应用,积极探索地基增强系统(GBAS)、尾流重新分类标准(RECAT)和点融合等技术应用,大力提升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打造体验最佳的国际航空枢纽。

3.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空港平台运作机制,建立健全机场运营管理模式,探索机场运管委实体化、法定化运作,全面提升大型机场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推动大湾区空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在深圳设立大湾区联合管制中心,推进大湾区机场群层面信息共享和协同管控。

4.推进航空物流发展,完善“卡车航班”业务,发展冷链、贵重物品等更高附加值的物流业态,丰富跨境电商业务类型,建立航空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快件集散中心。

5.积极发展空公、空海、空铁等联运服务,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实施24小时直接过境旅客和直接往返机组免办边检手续政策,探索“一检到底”、为粤港澳大湾区旅客提供便捷顺畅的运输服务。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深圳机场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服务品质不断提升。

通过3—5年时间,深圳机场多航站体系形成,综合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深圳机场与全球创新型城市、欧美澳热点城市及“一带一路”新兴市场国家节点城市连接的国际航线数量超过100条,机场国际旅客和国际货邮吞吐量占比分别达到20%和50%。

体制机制改革和四型机场建设走在行业前列,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大型机场治理能力现代化达到国际一流水平,服务水平和旅客体验位列全球同类机场前列。

二、都市圈轨道交通和站城一体化发展
(一)试点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与周边城市协同开展深莞惠都市圈轨道一体化规划,推进深惠城际、深大城际、穗莞深城际延伸段等一批都市圈城际铁路项目建设,加快深圳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向周边城市延伸。

2.依托西丽、机场东枢纽建设,探索由地方主导的枢纽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模式。

开展铁路枢纽用地立体分层设权、分层出让,推动枢纽站城一体化开发,破解既有条块分割、衔接不畅等难题。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启动深大城际、穗莞深城际延伸段、深惠城际等城际铁路项目建设。

深圳10号线东延至东莞凤岗、深圳14号线东延至惠州惠阳、深圳11号线北延至东莞长安、深圳22号线北延至东莞塘厦等跨市城市轨道项目纳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并启动建设。

通过3—5年时间,深圳6号线支线与东莞1号线黄江至深莞边境段完成衔接及贯通运营。

西丽枢纽和机场东枢纽建设完成,形成可操作、可复制推广的枢纽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一体化工作流程。

深莞惠都市圈轨道交通和站城一体化规划、建设、运营机制进一步优化,衔接水平全面提升,支撑区域高效联动发展。

三、港口城市近距离内陆港体系建设
(一)试点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完善深圳港疏港基础设施网络,打通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

推动平盐、平南疏港铁路改造,加快平湖南铁路货场建设,启动黎光内陆港前期工作。

2.创新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疏港铁路运维和服务模式。

发挥地方政府、港口物流企业、铁路运营企业等多元主体在疏港铁路建设、运营、管理等领域的主动性,优化运输组织流程。

运用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多式联运相关方信息,推动多式联运公共信息的互联共享。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完成深莞惠地区集装箱近距离内陆港体系运营模式研究、选址研究、疏港铁路规划方案研究,完成平盐铁路改造详规,完成平南铁路工可等前期研究并启动建设,完成平湖南铁路货场建设并投入运营。

通过3—5年时间,平南铁路改造完成,平盐铁路改造工程动工。

与东莞就黎光内陆港建设达成一致,用地得到落实,完成黎光内陆港和平湖南至黎光铁路支线的前期工作。

形成包含近距离内陆港规划方法、建设方式、运营模式、监管机制等在内的一整套成体系的技术成果。

完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搭建,实现海关、铁路、内陆港、综合保税区等环节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多式联运服务水平和整体效率显著提升。

四、高度城市化地区高速公路立体复合改扩建及自由流收费体系建设
(一)试点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深入研究以机荷高速公路为代表的高速公路立体复合改扩建关键技术,打造集桥、隧、路为一体的高速公路网复合格局。

(1)探索形成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复合利用的技术标准。

采用桥梁工业化智能建造技术,提出适合城市桥梁上、下部结构模块化建造的合理连接方法及构造,形成包含集构件拼装、实时监测、智能控制等多套系统的一体化架桥机装备设计方案。

(2)以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为基础,以BIM模型为核心载体,打造机荷高速公路数字孪生体,建立智慧化建设运营管理平台,实时诊断物理实体状态,实现对建管养运全过程的“可知、可测、可控”,提升高快速路建设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水平。

(3)通过科技手段支撑复杂交通流动态管理。

加强主动识别、短时预测、知识图谱、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具有预知、协同、自识、开放四大核心能力的智慧化运营管控平台,突破交通管控难点,实现全线、上下层交通的主动管控及时空均衡,提升立体复合高速的运行效率、通行安全及服务体验水平。

2.探索自由流收费技术,提升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1)通过ETC门架系统及配套稽查设备,实现对符合车辆自动扣费及不符车辆自动稽查,建立开放式无站自由流收费系统。

(2)探索高速公路运营及管理单位实施的自由流收费模式,将试点路段收费纳入现有部、省两级清分结算模式,完善新模式下的联网收费清分结算工作制度。

(3)构建涵盖信息共享、联合稽查、征信管理、配套政策等内容的制度体系。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启动机荷高速公路立体复合改扩建工程,依托工程形成《立体复合高速公路几何设计技术指南》《面向立体复合高速公路的基于BIM
数字化智慧化建设研究报告》。

初步建成基于BIM的智慧化建设管理平台。

完成
高速公路自由流收费关键技术研究及系统设计等工作,形成《高速公路自由流收费模式方案》。

通过3—5年时间,完成机荷高速公路立体复合改扩建工程。

在立体复合高速公路设计理念及技术标准、桥梁大规模工业化智能建造关键技术、主动交通管控模式、建管养运智慧化一体化管理上取得突破,形成高度城市化地区高快速路立体复合改扩建成套技术。

建成主动交通管控系统、基于BIM的智慧化建设及运营管理平台。

实现以ETC扣费、高清车牌识别辅助稽查的收费模式,建成开放式无站自由流收费测试系统,形成自由流新型收费示范。

五、智慧交通科技创新应用
(一)试点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加强交通信息基础设施推广应用,推进基于5G、物联网等技术的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示范建设。

2.推进综合交通大数据体系建设,提升覆盖海陆空铁全方式的一体化管控能力,实现全市信号灯“一张网”智慧化调控,推进智慧停车项目建设。

3.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在深圳测试及试点应用,促进智能网联技术相关产业加速发展。

4.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增强北斗的位置服务能力,为各类车辆提供更精细的监控管理服务。

5.研究应用新技术实现经济杠杆调节道路使用,提高核心区小汽车使用成本,优化出行结构。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前海枢纽、深圳机场、妈湾港区、蛇口邮轮码头、深圳地铁等为代表的一批城市新型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智慧化运营水平明显提升。

通过3—5年时间,建成深圳城市交通大数据中心,完成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管控平台建设、信号灯“一张网”调控等项目,精准管控和精细服务能力大力提升。

出台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及应用试点相关政策及标准,建成深圳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区,打造1—2条智能网联汽车应用试点线路。

基本构建覆盖全深圳的北斗地基增强网络,推进北斗高精度定位技术在交通行业的深度应用。

出台通过经济杠杆调节城市核心区小汽车使用相关政策,构建交通需求调控与绿色出行改善的良性互馈机制,力争试点片区高峰期公交机动化分担率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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