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关于湖北当阳发电厂8.11重大爆炸事故和江西丰城11.24特大坍塌事故案例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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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丰城电厂11.24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

《江西丰城电厂11.24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
按照砼设计配合比的 材料用量,模拟事发 时当地的小时温湿度 进行试验。
试验结果表明,拆除 第50节模板时,其上 节(51节)筒壁砼远 未达到强条要求的 6MPa以上。
部位
50节 51节 52节
砼实际 同条件模拟实验 龄期(h) 砼抗压强度
(Mpa)
备注
29-33 14-18
2-5
0. 89-2. 35 <0. 29
剖切效果图
施工工艺简介
筒壁工程施工采用悬挂式 脚手架翻模工艺,以三层 模架为一个循环单元循环 向上翻转施工。
第1、第2、第3节(自下 而上排序)筒壁施工完成 后,第4节筒壁施工使用 第1节的模架,
随后,第5节筒壁使用第 2节筒壁的模架,以此类 推,依次循环向上施工。
施工脚手架悬挂在模版上,铺板后形成 施工平台,模架自身及施工载荷由浇筑 好的混凝土筒壁承担。
工程参建(及相关)单位
质量监管部门: 电力质监总站 (中国电力企 业联合会)
江西投资集团
江西丰城发电厂三 期扩建工程D标段
安全监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华 中监管局
中国能源建设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江西赣能股份 有限公司
国家核电技术 有限公司
中电工程集团
河北魏县奉信劳 务公司
项目法定 建设单位: 江西赣能股份 有限公司丰城 三期发电厂
冷却塔施工时间节点
7号冷却塔于 2016年4月11 日开工建设,
4月12日开始基 础土方开挖,
8月18日完成环 形基础浇筑,
9月27日开始筒 壁混凝土浇筑。
事发时,已浇筑 完成第52节筒 壁混凝土,高度 为76.7米。
冷却塔结构封顶日期 由2017年4月30日调 整至2017年1月18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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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第一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国家规范性文件综合法律门户网站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第二篇:学习“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的总结学习“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的总结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

2017年9月15日,经国务院调查组对外公布了本次事故的调查报告,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为认真贯彻公司“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汲取“11〃24”事故教训,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20日工程管理部全体成员在项目部生产经理王兴国同志的带领下以QQ群(229675245)为平台対《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和集团公司对该事故的讲话进行学习、讨论并对现阶段各部位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了防止此类事故发生的见解。

通过这次学习与交流,使项目部生产管理系统对“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的有了重新认识。

在以后工作中项目部生产管理系统将在严格、执行公司“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下组织生产,保障各单体项目在安全、质量可控的前提下平稳推进。

“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正在演变成项目部生产管理系统的一条行为准则,“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将引导我们工作,以下是项目部生产管理系统对《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的学习心得及现阶段项目部施工生产上存在的类似问题的深思:一、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发生的原因分析(施工单位方面)(1)未按施工方案及相关规范要求,在上一层砼强度未达到拆模要求的情况下,私自进行拆模作业。

当阳8.11事故调查报告

当阳8.11事故调查报告

湖北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1”重大高压蒸汽管道裂爆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8月11日14时49分,湖北省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在试生产过程中,2号锅炉高压主蒸汽管道上的“一体焊接式长径喷嘴”(企业命名的产品名称,是一种差压式流量计,以下简称事故喷嘴)裂爆,导致发生一起重大高压蒸汽管道裂爆事故,造成22人死亡,4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313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全力抢救伤员,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妥为做好善后处置,抓紧查明事故原因并追责”。

湖北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时任省委书记李鸿忠,时任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王晓东等省委省政府领导也都作出相应批示,并带领省市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等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8月12日成立由时任省安监局局长刘旭辉为组长,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能源局、省总工会等部门和宜昌市人民政府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湖北省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1”重大高压蒸汽管道裂爆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邀请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热电设计和运行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金属材料焊接等多个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事故技术调查工作,聘请有关检验检测和勘测设计机构进行了检测鉴定。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检验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查清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2016年11月24日7时40分左右,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工地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目前已造成67人死亡。

该项目总承包单位为中南电力设计院,施工单位为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等工作,现要求如下:一、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组织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

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领域重特大事故。

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

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24江西丰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解析及反思(正式)(1)

1124江西丰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解析及反思(正式)(1)
失察。建议进行诫勉谈话。
罗志清
中共党员,江西投资集团安全生产部主任。
疏于管理,未及时督促江西赣能股份公司及丰城二期发电厂相关部门对丰 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对相关部门未发现冷却塔施工 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等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 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 问 题 及 处 理 情况
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 问 题 及 处 理 情况
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混乱
建设指挥部成员无明确分工,有关部门和人员未确定工作职责。


总指挥既不是丰城三期发电厂人员,不对决策性文件进行签批,
也不是丰城发电厂三期基建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法定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指挥部关系不清,相关领导权责不一。

未按监理合同规定配备业主工程师,并组织对总承包、监理和
丁焰章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能源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疏于管理,未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制度,未按规定
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有关部门和下属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
邓勇超 江西投资集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
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2017年2月11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 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司法机关拟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 问 题 及 处 理 情况
李忠清 江西投资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部。
疏于管理,对安全生产部监管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设不力问题
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 问 题 及 处 理 情况
建设方:江西投资集团 成立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工程建设指挥部对工程的 管理权限划分不明确。 未督促江西赣能股份公司对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质量、进度控制进行监督协调。 未制定基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相关制度。

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事故剖析

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事故剖析
安全知识培训
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 的安全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模拟突发事件场景,检验员工应对突发事件 的能力和水平。
05
结论与建议
对事故的总结与反思
事故原因
事故是由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4号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 所致,主要原因是施工平台架体设计、施工、维护不当, 以及施工平台架体所受荷载超出设计范围。
事故造成的损失
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
社会影响
该事故是自2001年以来,全国发生的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电力生产事故,也是江西发生的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安 全责任事故
02
事故原因分析
设备故障
设备老化
事故发生时,部分设备已运行多 年,可能存在磨损、老化现象, 导致设备性能下降,增加了故障 风险。
提高操作人员技能水平
培训与考核
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操作技能和安全 意识。
持证上岗
建立操作人员档案
对操作人员进行档案管理,记录他们 的培训、考核、工作经历等信息。
要求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确保他们具 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格。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设备、工艺和操作特点,制 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 作人员的行为。
缺乏风险评估
电厂可能未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未能及时发现和评估 潜在的安全隐患。
制度执行不力
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可能存在执行不力的情况,导致安全措 施未能得到有效落实。
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安全意识淡薄
部分员工可能对安全问题不够重视, 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湖北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1”爆管事故简况

湖北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1”爆管事故简况

附件1:湖北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1”爆管事故简况湖北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月11日15时20分发生爆管事故,已确认死亡21人、受伤5人,其中3人重伤。

一、事故前状况湖北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月开工建设,高压蒸汽管道安装有岳阳筑胜安全有限公司负责,现建有两台220t/h高温高压锅炉和一台从原厂拆来的75t/h中压锅炉,两台220t/h高温高压锅炉设计压力9.8Mpa,温度540℃左右,采用母管制。

主要设备安装2016年5月完成,从6月中旬开始进行设备调试至今。

8月11日15时20分许,马店矸石发电公司热电项目正在热能调试,高压蒸汽管道突然破裂,蒸汽外泄,造成21人死亡、受伤5人(其中3人重伤)的重大安全事故。

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主要原因是:2号锅炉蒸汽处主管道流量计阀门焊缝裂开,大量的高温高压蒸汽外溢,导致主控室玻璃破裂,造成主控室人员严重伤亡,经全力组织搜救,目前已确认死亡21人、受伤5人(其中3人重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1.从目前得到的消息主蒸汽管材料为12Cr1MoV、直径426mm,流量计材质也为12Cr1MoV,工作温度540℃、压力9.8Mpa,孔径为273*25mm。

12Cr1MoV工作温度不超过570-585℃,是高压、超高压,亚临界电站锅炉过热器、集箱和主蒸汽导管广泛采用的钢种。

580℃时仍具有高的热强性和抗氧化性能,有较高的持久塑性,生产工艺较简单,焊接性能良好,但对正火冷却速度较敏感,单焊前需热至300℃,焊接后需应力处理。

580℃长期使用会产生由于磷等杂质元素在晶界处偏聚引起的第二类回火脆性。

长期使用还会出现珠光体球化。

2.2号锅炉蒸汽出口处主管道流量计阀门焊缝裂开,造成阀门焊缝失效的原因(1)12Cr1MoV材质存在问题,可能性最大为主蒸汽管材质不合格或者是旧管代替。

(2)焊接质量不过关,焊缝处理工艺不完善,焊接后未进行100%的焊口探伤,事故前两天,该焊口就考试发生泄漏,现场技术人员正在研究处理方案,事故就发生了。

丰城电厂事故调查报告

丰城电厂事故调查报告

丰城电厂事故调查报告第1篇:江西丰城电厂冷却塔事故分析江西丰城电厂冷却塔事故分析2016-11-25 2016年11月24日7时许,江西丰城一电厂的在建冷却塔发生一起特大事故,到目前为止已经造成74人死亡,2人受伤,目前现场搜救已经基本结束,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之中。

究竟是什么导致了如此严重的事故,在调查报告出来之前谁也不知道,不过我们仍然可以根据现有的资料进行一些分析。

由于本文只是根据现有的网络资料进行的汇总、分析,故可能有不准确的地方,一切以将来的事故报告为准。

事发地位于江西丰城,在建的是装机容量为2×1000兆瓦火力发电机组配套的一座冷却塔。

根据新闻的信息,该冷却塔设计高度165米,已经建成70余米。

设计高度165米是什么概念?根据《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 50102-2014)》的资料,165米高的冷却塔已是我国冷却塔的最大型号!165米高的冷却塔底部直径124米,底面面积达1.2万平方米,周长近400米;冷却塔底部的斜支柱进风口高11.6米。

这样的大工程中发生了如此事故,实在是遗憾。

事故原因究竟是什么?根据我个人的分析,可能有以下3个原因:1.水泥强度不够导致操作平台垮塌; 2.操作平台自身锚固设施失灵; 3.塔吊倒塌引起连锁反应。

1.水泥强度不够导致操作平台垮塌:我认为这一原因的可能性最大,因此将主要篇幅集中在此。

「水泥强度不够」有两种可能性:一是使用了未达标的水泥;二是水泥的养护时间不够,导致未达到设计强度就拆除了模板。

混凝土中浇筑之后,需要「养护」一定的时间,待其凝固达到一定强度才能拆除模板。

假如在现场浇筑混凝土时,使用的这批次混凝土品质不达标,而现场技术人员又未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只是根据经验使用了以前的养护时间,则拆除模板后的混凝土强度不够,自然会导致垮塌。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对混凝土强度的要求:在混凝土品质无问题时,过短的养护时间也会导致事故。

由于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受温度影响比较大,低温时混凝土需要更多的时间才能达到设计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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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当阳发电厂“8.11”重大爆炸事故和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大坍塌事故案例的剖析
2016年8月11日15时20分左右,湖北省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高压蒸汽管道发生爆管事故,导致高温高压蒸汽大量外泄,造成22人死亡,4人受伤。

2016年11月24日上午7时33分许,位于丰城市石上村的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在建7号冷却塔筒壁顶部施工中发生一起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

虽然这两起事故已过去将近一年,但当时的惨状;家属的悲恸;社会的问责却历历在目……。

它们不时地提醒我们;警示我们;告诫我们:警钟要长敲不懈;安全要常抓常新。

安全大于天,离开了安全你将什么都不是,你将一无所有;以前所取得的心血、努力、成绩、辉煌可能会统统地付诸东流。

每起事故的发生,人们都会探究事故发生的原因,因为只有剖析、搞清楚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才会有的放矢,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今天,湖北当阳8.11重大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已经出炉,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中给出事故五大原因:
1、安装在#2锅炉高压主蒸汽管道上的事故喷嘴质量严重不合格,其焊缝缺陷在高温高压作用下扩展,局部裂开出现蒸汽泄漏,形成事故隐患。

2、采购、供应的事故喷嘴是质量严重不合格的劣质产品,产品质量是肇事的最主要原因。

3、发现事故喷嘴泄露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时,企业没有及时有效处置,是造成事故的最直接原因。

4、厂房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人员聚集的集中控制室失去安全防护作用。

5、管道检验检测没有按标准规范进行,监管缺失,放过了焊缝
隐患。

上面的五条原因,五个环节,假如当时任一个环节、任意一个人尽职尽责,咬住不放,估计事故都不会发生,也不会出现如此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逝者如斯夫,死者长已矣!对于活着的人来说,血淋淋的教训实在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这不应只是一句停留在字面和口头上的口号,而是要落实在平时每项操作与作业中的方方面面和点点滴滴……
根据著名的海因里希法则,每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背后,必然有29次轻伤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所以,一味地追逐利益,追逐进度,就必然罔顾其他,安全事故萌芽就有了生存的土壤,就必然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关于江西丰城11.24特大坍塌事故国务院调查组查明,冷却塔施工单位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未按要求制定拆模作业管理控制措施,对拆模工序管理失控。

事发当日,在7号冷却塔第50节筒壁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情况下,违规拆除模板,致使筒壁混凝土失去模板支护,不足以承受上部荷载,造成第50节及以上筒壁混凝土和模架体系连续倾塌坠落。

这又是一起违章指挥、赶工赶进度、冒险作业、不顾人员生命安全的典型责任事故,确实发人深省,令人深思……
从调查报告中可以看出,这次事故的发生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压缩工期、突击生产、施工组织不到位、管理混乱等有关。

“压缩工期、突击生产”,“提前拆模”是最大的事故隐患之一。

众所周知,施工工期是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压缩工期实际上是违背科学的盲目蛮干。

施工企业或是为了取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对工期进行违背科学的压缩,以期减少企业自身的投资成本,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或是抢时间、争速度加班加点,“大干一百天”等突击生产。

然而这些都是导致施工平台坍塌的最大的事故隐患和罪魁祸首。

追求速度,工程质量就必然得不到保证,不仅潜伏着“豆腐渣”的隐患,而且关系到百年大计的大问题,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再者“施工组织不到位、管理混乱等”,这些都是“江西丰城11.24”事故的根源。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责任大于天。

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是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任何时候都要以人为本,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生命高度负责、敬畏的精神,做好每一项工程。

安全生产,生命至上,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红线一再被突破,底线一而再再而三失守,安全事故就会找上门。

每起事故的发生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不管怎么样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并付诸实施才是重中之重。

近期,集团、公司设备运行状况不是很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不管是集团安委会下发的《临汝水泥6.29烧伤事故调查处理通报》和《铸造公司7.26触电事故调查处理通报》还是我公司的电缆沟着火,10KV线路短路,主蒸汽母管泄露都反应出我们的设备健康状况还存在问题,设备更新维护保养还须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还需加强。

为此,结合集团安委会、上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文件精神要求,我们需要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落实《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现场巡检时必须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应尽可能避免逗留在高温、高压容器、管道附近。

当热机参数发生异常变化时,应立即停止在高温、高压容器及管道附近的工作,并迅速撤离。

2.落实防止锅炉承压部件失效事故的各项措施。

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定期检验规程》、《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等要求,做好防止锅炉超温超压、防止设备大面积腐蚀、防止炉外管爆破、防止锅炉四管泄漏等措施。

3.落实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的各项措施。

相关部门要按照二十五项重点反事故措施及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制度及压力容器注册登记制度。

落实防止承压设备超压、泄漏等措施。

各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等应定期进行检验。

4.加强设备巡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
训,立即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

要加强对锅炉、汽轮机及其附属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的巡检力度,重点检查管道支吊架、膨胀指示器、疏水排空管道是否存在问题。

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上面这两起事故给我们再次敲响了安全警钟,教训深刻。

它警示我们,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各部门、各专业、各班组,必须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设备运行稳定放在首位。

要把安全生产这根弦落实到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中,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要不断地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抓好精细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信息化共享;充实各个层面的安全监管力量;抓好薄弱环节;防止“木桶效应”。

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拿出更多的精力,投入更大的力量,持续用力地抓,认真检查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务必使隐患排查更彻底;责任体系更严明;安全监管更严格;责任追究更严厉。

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忧患意识,认真查找设备、人员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加大管理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唯此,才能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总之,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打消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坚决兜住“底线”,守住“红线”,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十九大召开期间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确保公司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监部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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