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风险管理与精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精算培养方案最新版

一、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系)(一)本科生教育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设有全日制保险专业本科生、保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包括保险经营管理方向、国际保险方向、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方向)、精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精算学方向、风险管理方向)和保险学专业博士生(保险产业经济、国际保险、保险经济学方向)等多方向、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体系。
南开大学保险专业所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经济学原理、西方经济学(中级微观、中级宏观)、统计学、计量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学、会计学、保险学原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海上保险、国际保险、再保险、责任和信用保险、社会保险、保险投资学、保险公司会计与财务管理、保险法学、保险理论与实务专题等;所开设的精算课程有:利息理论、寿险精算、非寿险精算、寿险精算实务、非寿险精算实务、应用统计、生命表构造、损失模型、随机过程、金融风险管理等。
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下设的保险和精算两个专业均为高中起点,本科4年学制,毕业颁发经济学学士学位。
《南开大学各种课程类型学时、学分分配统计表(最高值)》院系名称: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专业代码:1078 专业名称:保险年级:2001《南开大学学生应修各类课程学时、学分统计》院系名称:风险管理与保险系专业代码:1078 专业名称:保险年级:2001《南开大学本科教学计划》课程类型:校公共必修课程院系名称:风险管理与保险系专业名称:保险年级:2001课程类型:院系公共必修课程院系名称:风险管理与保险系专业名称:保险年级:2001《南开大学本科教学计划》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程院系名称:风险管理与保险系专业名称:保险年级:2001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程院系名称:风险管理与保险系专业名称:保险年级:2001课程类型:辅修必修课程院系名称:风险管理与保险系专业名称:保险年级:2001《南开大学本科教学计划》课程类型:辅修选修课程院系名称:风险管理与保险系专业名称:保险年级:2001(二)研究生教育经济学院131·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博士研究生)专业:保险学研究方向:1、保险产业经济2、国际保险3、保险经济学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注:带“*”课程为本专业必选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精算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精算学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经济学、管理学和数学理论基础,掌握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基本知识,熟悉最新的精算与风险管理理论,具备从事精算及风险管理工作的国际化、复合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专业要求1.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对于政治、历史、文化和自然科学等方面有较深刻的了解。
2.具备坚实的数学和统计学基础,掌握必要的计算机和网络技能,具有较全面的法律和财务分析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在听、说、读、写、译五个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平。
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掌握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基本理论和精算实务技能。
5.通过听课、课堂讨论、参加研讨会及实践活动、考试、撰写论文、利用图书馆和现代化信息传播技术等多种途径,开发、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创造能力和决策能力。
三、学分要求学生毕业所应取得的最低总学分为173学分,其中包括课程学分和实践教学学分。
要求修读不少于2门暑期学校课程。
⑴学生必须完成学校要求的实践教学环节,取得相应学分。
⑵实践教学环节学时学分计算规则:社会实践50学时计1学分;专业实习30学时计1学分;毕业论文20学时计1学分。
⑶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学院鼓励学生进行创业类毕业设计,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
四、通识通修课程选修要求(专业入门课程)五、主要课程1六、授予学位理学学士七、考核学生成绩考核严格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分管理条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精算学专业教学计划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要求主要课程平均积点达到2.0。
精算学专业教学计划(2018)。
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保险销售与客户管理:培养学员对保险销售技巧与策略的掌握,了解客户需求分析和客户关系管理的方法。
2.
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学员还需要培养实践能力,包括以下方面:
•实习机会:与保险公司合作,为学员提供实习机会,让学员能够在实际工作环境中学习和应用所学知识,提高实践能力。
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引言
保险行业是现代经济中的重要组成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分,不仅为个人和企业提供风险防范和保障,同时也对整个社会的经济稳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适应保险行业的发展需求,培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优秀保险专业人才变得尤为重要。本文旨在提出一份综合性的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满足行业的需求。
1.
为了使保险专业人才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我们将设计一系列相关课程来培养学员的专业技能。这些课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让学员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培养学员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分析能力。
•团队项目:通过团队项目的方式,培养学员的合作能力和组织能力,让他们学会在团队中协作和解决问题。
3.
保险行业需要具备创新意识和思维的专业人才,因此,培养学员的创新思维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结论
通过以上的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我们可以培养出具备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职业素养的优秀保险专业人才。这些人才将为保险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并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创新课程设置:设计创新课程,引导学员思考保险行业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供创新解决方案,培养学员的创新思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精算学专业(精算与风险管理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

对外经济贸易⼤学保险学院精算学专业(精算与风险管理实验班)⼈才培养⽅案对外经济贸易⼤学保险学院精算学专业(精算与风险管理实验班)培养⽅案⼀、培养⽬标本实验班旨在培养适应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德、智、体全⾯发展,具有扎实的数学、英语功底,宽厚的经济学、⾦融学、保险学、统计学等相关领域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最新的精算与风险管理理论、⽅法,具备从事精算与风险管理专业研究的优良素质以及实践⼯作的良好技能,具有国际化、前瞻性专业视⾓的现代精算与风险管理⾼端⼈才。
⼆、专业要求1.具有较宽的基础知识⾯,对于政治、历史、⽂化和⾃然科学等⽅⾯有较深刻的了解;2. ⾄少熟练掌握⼀门外国语,在听、说、读、写、译以及与国外交流等⽅⾯达到较⾼的⽔平;3. 具备扎实的数学、统计学等数量基础,掌握必要的计算机技能,具有较全⾯的经济学、⾦融学、保险学和财务分析能⼒;4.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熟练掌握精算与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实务技能;5. 通过听课、课堂讨论、参加研讨会、国际合作交流等多种途径,培养创新的思维意识、国际化视野、研究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
三、学分要求学⽣毕业所应取得的最低总学分为173学分,其中包括课程学分和实践教学学分。
要求修读不少于2门暑期学校课程。
⑴学⽣必须完成学校要求的实践教学环节,取得相应学分。
⑵实践教学环节学时学分计算规则:社会实践50学时计1学分;专业实习30学时计1学分;毕业论⽂20学时计1学分。
⑶学⽣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并通过论⽂答辩。
学院⿎励学⽣进⾏创业类毕业设计,培养⼤学⽣创新创业意识,提⾼学⽣的创业能⼒和实践能⼒。
四、通识通修课程选修要求(专业⼊门课程)五、主要课程1六、授予学位理学学⼠七、考核学⽣成绩考核严格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学学分管理条件》、《对外经济贸易⼤学本科⽣学籍管理办法》及《对外经济贸易⼤学本科⽣成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
⼋、精算学专业(精算与风险管理实验班)教学计划1《对外经济贸易⼤学学⼠学位授予办法》学⼠学位授予条件要求主要课程平均积点达到2.0。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和精算学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简介中央财经大学保险与精算学科发展始于1952年,是我国高等院校中最早建立的保险系科,是最早得到国际上保险专业资格免试认证的学科,在国内较早全面引入国际精算教育与考试体系。
作为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科的组成部分,我校保险与精算属于国家级重点学科;首批获批招收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且全国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在我校保险学院设立;我校拥有我国保险与精算学科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保险学专业被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批准为我国首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是全国保险专业中唯一的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也是北京市优秀教学实践基地和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学科拥有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北京市精品课程、国家级规划教材、北京市精品教材立项项目,多个项目获得北京市教学成果奖;在全国保险教育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保险与精算精英并成为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在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中国科教评价网和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联合发布的《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中,连续五年位列第一。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8人,其中教授/研究员14人,副教授/副研究员24人,讲师/助理研究员1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6人。
学院具有一批在学术界和业界都具有较大影响的学科与学术带头人,包括陈建成教授、郝演苏教授、周明教授/研究员、陶存文教授、褚福灵教授、杨再贵教授、郭立军教授、许飞琼教授、李晓林教授等。
多人在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全国性专业工作委员会任职。
此外,近年来,每年在我院访问的国际著名学者,包括中财讲席教授(CUFE Chair)、教育部“海外名师项目”教师、教育部直属高校外国文教专家年度聘请计划学校特色项目、国家111引智计划学者等,人数在三十人以上。
保险学院教学与科研整体实力突出。
长期以来,学院的学者们兢兢业业、忘我工作,为我国保险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险专业培养方案

保险学专业全程培养方案一、专业名称、代码专业名称:保险学专业代码:W二、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的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保险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从事保险业务工作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能胜任保险监管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金融领域、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的专门人才。
三、专业特色与培养要求本专业特色为开放、复合、创新。
本专业依托我校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学科综合发展的优势,突出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特色,把学生培养成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较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的保险专门人才。
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系统学习与训练,学生应达到以下培养目标:1.系统掌握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掌握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了解世界经济发展动态、我国经济发展形势以及保险理论前沿与市场热点;2.有科学思辨精神,掌握科学研究方法,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有较强的汉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4.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与交流、沟通和协调能力;5.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质健康标准;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7.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听、说、读、写、译能力强,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
四、所属学科与主要课程所属学科:经济学类主要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货币金融学、保险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证券投资学、风险管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双语)、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寿险精算、保险财务会计、保险营销等。
五、学制与学位学制:学制为4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
六、课程结构与学时学分本专业开设的课程分为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与实验课程和素质教育课程5个板块,除实践与实验课程和素质教育课程外,各个板块又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两类。
武汉大学培养方案 保险专业

经济与管理学院保险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代码、名称专业代码:020107W专业名称:保险(Insurance)二、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通晓经济学、金融学等理论知识,能力强、素质高、具有扎实的保险理论功底与基本的实务技能,能在各种保险机构从事经营管理和在大型企业中从事风险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本专业的学生以经济学、金融学、数学和法学理论为基础,通过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方法学习保险理论与实务技能。
业务实习在本专业培养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通晓中外保险理论与实务;3、熟悉国家有关保险的政策、方针和法规;4、具有从事风险管理、保险经营实务与保险经营管理的能力;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学制:四年。
学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应修满140 学分,其中,必修课76 学分,毕业论文和专业实习8学分,选修课56学分(含通识教育12 学分)。
五、学位授予符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保险学、保险经济学、财产与责任保险、人寿与健康保险、再保险、保险企业管理学、风险管理、社会保险、保险法与案例分析、员工福利计划、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社会保障总论等。
七、双语教学(中英文)课程寿险精算(Survival Model)八、主要实验和实践性教学教学实习是课程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专业在第二、三学年暑期和第八学期安排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实习,共约18—22周时间。
学生还可在其他时间以一定方式参加教学实践和实习。
九、毕业生条件及其它必要的说明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所有的教学与实践环节、成绩合格、毕业论文达到合格要求,遵纪守法,英语通过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四级(其他外语语种参照执行),将准予毕业。
保险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06
保险学专业学生的考核与
评价
保险学专业学生的考核体系
课程考核
素质考核
• 采用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多种考核方式
• 考核学生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 重视学生的平时学习过程和成绩
• 了解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发展潜力
保险学专业学生的评价体系
01
学生自我评价
• 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成果和能力进行评价
• 了解金融风险、金融监管等金融领域问题
保险学专业核心课程
保险学原理
保险经济学
保险法学
• 掌握保险基本概念、保险合同、保
• 掌握保险需求、保险供给、保险市
• 掌握保险法律法规、保险监管政策
险市场等基本知识
场均衡等基本原理
等基本知识
• 了解保险经营、保险监管等保险领
• 了解保险市场失灵、保险监管等保
荣誉称号
• 设立荣誉称号,表彰学生的优秀表现
• 培养学生的荣誉感和创新精神
就业推荐
• 为优秀学生提供就业推荐和实习机会
• 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07
保险学专业与国内外同类
专业的比较分析
保险学专业与国内同类专业的比较
课程设置
师资队伍
人才培养
• 保险学专业课程更加符合行业发展
• 保险学专业师资队伍结构更加合理
• 培养学生的自我认知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02
同行评价
• 学生互相评价,了解自己在同学中的地位和水平
• 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03
教师评价
• 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进行评价
• 培养学生的学术素养和实践能力
保险学专业学生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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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风险管理与精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面向华南地区特别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掌握保险、风险管理与精算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政府部门、学校及相关研究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保险、风险管理与精算、投资管理等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扎实的经济理论基础,掌握保险理论与业务知识,具备从事保险业务工作的能力;完成中国准精算师资格考试课程的学习,具备从事风险管理与精算辅助工作的能力。
3.具备较高的计算机和外语水平。
能运用计算机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4.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符合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并具有终身体育锻炼的意识和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
1.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可在4-6年完成学业),学生修满学分175分。
2.学生毕业时,若成绩全部合格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四、专业主干课程
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宏微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保险学、风险管理、利息理论、风险理论、寿险精算数学、寿险精算实务、非寿险精算实务等。
八、实践教学指导性计划表
程
注:(1)课程实验是指理论课程中穿插的实验, 填写时标明开课周。
如第七周至十三周填写“7—13,不规则的填写5、7、10、15;(2)表中学分项有“()”的实践环节为各系可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