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县政府非法强征三千亩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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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必椿、吉安县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毛必椿、吉安县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毛必椿、吉安县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政府信息公开【审理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9【案件字号】(2020)赣行终15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雯雯万进福谢丽萍【审理法官】陈雯雯万进福谢丽萍【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毛必椿;吉安县人民政府【当事人】毛必椿吉安县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毛必椿【当事人-公司】吉安县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毛必椿【被告】吉安县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二)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举证责任质证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行政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二)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赣府字〔2024〕69号•【施行日期】202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吉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审批新干县等13个县(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吉府文〔2023〕21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吉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吉安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着力建设全省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吉泰走廊创新驱动引领区、现代农业和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具有庐陵文化特色的全域旅游集聚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吉安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7.366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8.861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5.34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72.92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34亿立方米。

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网贴“村干部强征农用地”真相

网贴“村干部强征农用地”真相

查。
律师说法
就 此案,记者咨询了建纬 长沙律师 事务所的唐律师,她表 示,针对陈学才 自筹资金把原来的村级 小路进行了加宽 改造一事,如果没有侵 占耕地或侵犯其 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是 在原来的路上拓 宽,这个行为没有违法 ,相反应该是值 得嘉奖的;后面收到了的3万元,也属于 合法。但是陈学才将自 家责任田卖给其 他村民的行为,根据《 土地管理法》第 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 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 形式非法转让土 地”以及该法第六十三 条规定“农民集 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 不得出让、转让 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 设”。唐律师个 人认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由此看来,村秘书陈 学才确实存在 倒卖土地的嫌疑。 永州市执法监察支队 在调查后认为:“ 作为塔峰镇东村秘书 陈学才,自2007年以来,以5. 5万元/亩 的价格( 共计人民币23. 856万元) 从本村李 应发等9人手中非法购买位于该村老鼠坝 的耕地4. 7002亩用于修路和倒卖土地属 实。目前,陈学才修 路占用耕地,2. 25 亩,卖给傅美春等三人0. 99亩,获利人民 币12. 98万元,尚有1. 46亩未倒卖。”针 对村秘书陈学才非 法买卖集体土地的违 法行为,蓝山县国 土资源局现已立案调
调查 SUR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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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投诉
2009年11月26日,有网友在红网 发
帖投诉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东村干部 存
在欺下瞒上,强征农用地的情况,该 网
友在帖子中写到:“湖南省永州市蓝 山
县塔峰镇东村,毗邻县城,交通方便 ,
然而以村支书胡传孝为首的村干部, 利
用修沿河道的机会,以2. 6万元/ 亩的价格
根 据《土地管理法》的相 关规定, 涉及农用地转用应经相 应批准,尤其是 耕地转用,再者根据《 城乡规划法》和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 管理条例》的相 关 规定 , 由县 以 上政 府 确定 制 定乡 规 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再由乡政府组织 实施编制,遵守相关原 则。根据《村庄 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 例》第十四条,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 集镇建设规划, 须 经乡 级 人民 代 表大 会 审查 同 意, 由

安吉县95年征收土地留置地管理规定

安吉县95年征收土地留置地管理规定

安吉县95年征收土地留置地管理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强化村级安置留用地管理,优化规范安置机制,壮大被征地集体经济,更好的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5〕9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浙政发〔1995〕1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村级安置留用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村级安置留用地享受范围本县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征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农用地,享受村级安置留用地货币化安置政策。

下列情形的项目用地不予享受:(一)依法征收的建设用地;(二)依法征收的未利用地;(三)批准征收用于安置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拆迁安置地、原有安排本行政村留地安置的村级安置留用地;(四)振兴乡村建设的各项农村基础设施、非国有方式供地的项目用地;(五)城中村(旧村)改造中,参照国有划拨土地补偿的庭院用地;(六)用于国防、军事和防灾减灾等特定的项目用地。

二、村级安置留用地计提时间由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涉及撤乡建镇(街道)的,按撤乡建镇(街道)批准之日起,依法批准征收其建制镇(街道)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用地,计提村级安置留用地指标。

本通知施行前,涉及的省及以上重点交通、水利和能源建设项目不予计提村级安置留用地指标。

其他初始享受村级安置留用地政策的行政村,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依法批准征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用地,计提村级安置留用地指标。

三、村级安置留用地指标确认村级安置留用地指标按被征收土地行政村(社区)当年依法批准征收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量的6%计提。

由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次年5月底前对上年度村级安置留用地指标进行确认,并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出具确认函。

乡镇(街道)以年度确认函作为村级安置留用地货币结算的依据。

村级安置留用地年度确认函作为征地信息,实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刘明明、吉安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刘明明、吉安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刘明明、吉安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2【案件字号】(2020)赣行终49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郑红葛章华彭彩玲【审理法官】郑红葛章华彭彩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明明;吉安市人民政府【当事人】刘明明吉安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刘明明【当事人-公司】吉安市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刘明明【被告】吉安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上诉人原审诉讼请求,本案被申请复议的行为是新干县政府委托评估机构的行为。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受案范围复议机关证据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上诉人原审诉讼请求,本案被申请复议的行为是新干县政府委托评估机构的行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过程包含诸多阶段,选定评估机构并委托评估是其中一个阶段,是征收主体或征收实施单位在征收补偿过程中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履职行为。

该委托行为本身不具备最终对外的法律效力,而是通过之后的补偿行为对被征收人权益产生影响,也即该行为的效力被最终的补偿行为所吸收和覆盖,原审法院认定该行为为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过程性行为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六)项,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规定,本案原行政行为即新干县政府委托评估机构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复议机关就本案争议作出的复议是否受理亦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本案作驳回起诉处理更为适宜,一审法院将该案进入实体审理有所不妥。

但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的结果并未对上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本案处理可予维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于请求制止吉安县政府对我村农田动工建设的报告

关于请求制止吉安县政府对我村农田动工建设的报告

关于请求制止吉安县政府对我村农田动工建设的报告国土资源部徐部长、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胡厅长、吉安市政府胡市长:你们好!我们是江西吉安县敦厚村委会村民,昨天敦厚镇政府在我们村贴了张告示(从2009年开始征地以来从未公告,这是首次公告且公告主体、内容均不合法),说本月中下旬要对我们村的农田开始动工建设。

吉安县只是村委会告之村民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每人每月可领120元养老金。

根本没按《社会保险法》第96条“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的规定,为每个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办理社会保险。

到目前为止,吉安县政府没为敦厚一个村民办了社保。

不信,就请吉安县政府在网上公告为哪些村民办了,各交了多少社会保险费。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赣国土资函〔2012〕312号文第二条要求“你县(注:指吉安县)要严格依法履行经批准的区位调整实施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其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据此,吉安县动工是违法的,请予制止吉安县敦厚村民2012年7月11日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节录)第十四条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关于吉安县2010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区位调整的批复赣国土资函〔2012〕312号日期:2012-07-10 10:29:00文章点击数:88稿源:厅土地利用处吉安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适当调整吉安县2010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区位的请示》(吉县府文〔2012〕36号)收悉。

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2011)-

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2011)-

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2011)正文:----------------------------------------------------------------------------------------------------------------------------------------------------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1997年12月27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2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0年11月26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1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征收土地的程序第三章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收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征收土地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征收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和省有关基本农田保护的规定。

耕地被征收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

第四条征收土地应当按照国家《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和指令性计划管理。

第五条征收土地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的原则,实行由土地主管部门审查、人民政府审批的制度。

用地者不得直接与土地所有者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

第六条征收土地应当服从国家建设需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依法给予被征地单位合理补偿,妥善安置因征收土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

用地者除应支付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费外,还应当依法交纳征收土地的税费。

最新最新江西省吉安市青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最新江西省吉安市青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Management is about doing countless small detail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年最新江西省吉安市青州区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58493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58493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39190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20472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11698元/亩。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年10月1日起执行。

接下来,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就将江西省吉安市青州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江西省吉安市青州区的土地共有三类:一类土地:白塘街办。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58493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58493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39190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20472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11698元/亩。

二类土地:禾埠乡。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48784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8784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32685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7074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9756元/亩。

三类土地:樟山镇、长塘镇、兴桥镇、曲濑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8493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493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790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472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689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你: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欢迎致电爱土征地拆迁律师(400616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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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县政府弄虚作假强征三千亩农田
2009年以来,江西省吉安县政府从未把城市建设用地的征地批地情况向村民公示、公告,村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也没有音信。

以下数据是费了好长时间从网上查到的,尽管不全,但吉安县政府在申报城市建设用地时弄虚作假是毋庸置疑的。

具体表现为:
1、化整为零。

吉安县征地的目的就是将县城向北扩展(官方称吉安县城北新区),实现与吉州区无缝对接。

其中第一期就要征3000亩,全是耕地。

按现
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35公顷耕地就要报国务院批,而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3000亩耕地一次性报国务院是不可能批的,故吉安县化整为零,每年报省里批一点,从2009年至今批了至少12次,面积数千亩,但真正动工的不足100亩。

2、欺上瞒下。

吉安县从2009年开始报省或部批的城市建设用地全是耕地,但申报的耕地不足实际征收耕地的一半。

如国土资源部唯一批的这次总面积293.7900亩,耕地只申报了59.0505亩,瞒报234.7395亩;2010年,第3批次总面积404.7435亩,耕地只申报了269.7990亩,第5批次总面积149.9985亩,耕地只申报了83.8845亩,两次共瞒报201.0585亩。

每批次都有瞒报,只是多少不同。

3、移花接木。

吉安县城北新区只牵涉到敦厚镇管辖的敦厚村、马甫村、瑶前村、瑶池村、厚丰村五个村,但吉安县城市用地批复中显示,离县城二十多公里的风凰乡仓下村、村前村,离县城四十多公里的梅塘乡栗圹村也位列其中。

显然是用其它地方的非耕地充抵敦厚等村的耕地。

4、虚报用途。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而吉安县征地主要是搞商业开发,建政府办公大楼,不符合法定征收土地的条件。

5、谎报安置。

吉安县只是告之村民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每人每月可领120元养老金。

根本没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每个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办理社会保险。

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6、隐瞒实情。

依现行土地管理法,征收耕地要占一补一,吉安县一分地没补。

7、部分过期。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超过两年未使用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据此,吉安县2009年第一至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已自动失效。

8、程序违法。

根据现行规定,a、在征地报批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履行以下程序,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确认权、听证权。

(一)征地公示。

地方政府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户。

(二)调查结果确认。

在征地报批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必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三)告之听证权。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之后、报批之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告知应当是书面形式。

b、征地批准后应及时公告。

经批准的征地事项,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被征地所在村、组予以公告。

此几项必经程序吉安县没做一项。

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要保护耕地,守住18亿耕地红线不动摇,为何基层政府敢频频触“网”呢?除基层政府受利益驱使外,与审批部门把关不严(如未到实地勘验、未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核实等)、接到举报调查不及时、调查后处罚力度不够;被征地农民信息不畅、维权知识不多、维权能力不强也有关系。

希望国务院进一步畅通征地审批信息、方便群众举报违法违规征地批地用地行为,加强惩罚违法违规征地批地用地的速度、力度,切实保护关系国计民生的耕地。

同时,也希望各大媒体采访报道吉安县违法征地行为,上级部门查处吉安县违法强征行为。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敦厚村委会村民
2012年5月12日
附:吉安县2010—2011年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汇总表
吉安县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汇总表
吉安县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汇总表
吉安县2011年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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