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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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私募”监管问题研究

“阳光私募”监管问题研究


现 行 阳 光 私 募 监 管 架 构 及 对 比分 析
(一 ) 阳 光 私 募 与 公 募 基 金 (即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的差异 . .
收稿 日期 : 00 0 - 9 2 1— 9 2
作者简介: 徐 明 ( 9 1) 16一 ,男,安徽人,教授 ,博士生导师,供职于华东政法大学 : 杨柏国 (17 一 ,男,安徽人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98 ) ① 参见《 让券 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 ② 参见符燕艳 : 阳光私募 =羊突然清盘》 《 ,资料来源 : t : nn e an . r/00O—6100 16hml ht / a c. igc n 2 1一10 / 14 3 . ,访问时间为 2 1 p/ i f c o 0 t 00年
私 募 一 般 是 不 得 公 开 销 售 或推 广 的 。 当 然 ,与 公 募 基 金 相 比 , 阳光 私 募 存 信 息 披 露 、 退 方 式 、业 务 规 范 、法 律 责仟 也 有 所不 同 。
( )阳 光 私 募 现 行 监 管 规 定 的 综 合 分 析 = 二 现 行 种 主 要 的 阳 光 私 募 均 有 有 关 规 定 予 以 规
情况 ,借鉴美 国私募基 金监管的有关做法 ,提 uf管部门要明确监管思 路 、改善监管 体系 ,尽快 完善 私募证 券投 ti Dn .
资者资格 和销售推广方式等制度建设的建议 关键 词:金融监管 ;金融市场 ;私募基金 中图分类号 :F 3 .1 8 09 文献标识码;A 文 章编号:1 0, 0 1 2 l(1 0 5 — 5 0 7 9 4 — 0 O1) 0 8 0 - 一
资基金 。 随 着 私 募 市 场 的迅 速 发 展 ,参 与 阳 光 私 募 的 投

某公司私募基金运营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某公司私募基金运营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某公司私募基金运营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私募基金的一种,管理人通过私下募集的方式将合格投资者的资金归集起来,并通过专业的投资组合分析将资金投入到证券市场中去,以期取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然而,本文所研究的某公司旗下的私募基金主要投资对象是股票二级市场,针对某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风险防范建议,以期能够提高某公司私募基金的运营风险管理水平,提高运营效率。

标签:私募基金;运营风险;风险管理1 引言在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金融已成为经济运行的核心,是市场经济的灵魂。

近年来,金融行业中的一股新生力量——私募基金,凭借其自身优势获得了高速的发展。

私募基金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文所研究的公司的私募基金主要投资对象是股票二级市场,因此时刻面临着由市场波动所带来的市场风险;由于投资者申赎行为造成的流动性风险;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所导致的内部风险。

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以及风险管理方式能否有效的为私募基金的运营提供保障是影响基金盈利能力非常重要的因素。

因此,如何有效的分析和控制基金的运营风险,使之充分发挥资金的盈利水平,提升基金运营水平成为了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迫在眉睫的问题。

2 某公司私募基金运营当中存在的问题作为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与其他类型公司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公司所经营是资金,因此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资金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司是否能在行业中取得一席之地。

但在对公司旗下私募基金历史经营数据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后,可以发现公司“股票多头类”产品的经营业绩不稳定,产品回撤大。

结合对某公司组织结构、运营机制及运营流程的研究,能够发现公司存在管理体制混乱、主观性强;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投资收益不稳定等问题。

这些问题都会发展成为某公司私募基金运营当中的潜在风险。

本文主要从投资运营的管理和投资行为本身入手,将某公司私募基金运营当中出现的问题归为三大类:组织架构设计不合理、职能权责设置不明确;投资运营管理机制构建不合理以及投资结构不合理。

我国私募基金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私募基金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 国金 融 市 场 中 常 说 的 “ 募 基 私 金 ” 往 往 是 指 相 对 于 受 我 国政 府 主 管 部 , 门监 管的 , 向不特 定投 资人 公 开 发行 受 益 凭 证 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而 言 , 一 种 非 是 公 开宣传 的 , 下 向特 定投 资 人 募 集资 私 金 进 行 的 一 种 集 合 投 资基 金 。 其 方 式 基 本 有 两种 , 是 基 于 签 订 委 托 投 资 合 同 一 的 契约 型 集 合 投 资 基 金 , 是 基 于 共 同 二 出 资八 股 成 立 股 份 公 司 的 公 司 型 集 合 投 资 基 金 。 私 募 基 金 的 存 在 不 但 给 我 国 的 金 融 市 场提 供 了 更 多 、 灵 活 的 低 成 本 、 更 高回报 的投 资 方 式 , 同时还 培 养 了大量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 对 我 国 应 对 入 世 及 其 它 证 券 市场 向 纵 深 发 展 具 有 积 极 的 意 义 。 但 实 际 中也 出现 了许 多 问题 , 需 解 决 。 亟 我 国私 募 基 金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1主 体 不合 格 。在委 托 人 方 面 , . 主 要 表 现 在 委 托 人 不 具 有 将 资 产 委 托 给 他 人代理 经营 的权 力 。依 照 我 国现 有规 定 . 会 保 障 基金 、 房 公 积 金 等 公 益 性 社 住 基 金 , 能进 行银 行 存 款 和 国 债 投 资 , 只 以 确 保 广 大 受 益 人 财 产 的 安 全 。 由 于 目前 银行利 率 已进一 步下调 。 行 存款 或 国 进
契 约 型 基 金
务 顾 问 之 名 ,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之 实。 行 在 托 管人 方 面 , 少金 融机 构 如 银 行 、 不 证 券 公 司 、 托 投 资 公 司 没 有 被 授 予 监 管 信 资 格 。这 样 在 私 募 基 金 三 方 面 主 体 都 不 具有相应 资格 时, 发 生纠纷签订 承诺 书 : 负责

关于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

关于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

关于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现状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已经经历了十年以上的发展。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发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底,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已经达到了20790只,管理规模超过7万亿元,其中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为主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规模占比达到了90%以上。

从投资领域来看,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重点投资领域为医疗健康、高新科技、消费升级、文化旅游、国企改革等。

二、存在的问题尽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势头良好,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1.监管模式不完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宏观审慎监管和市场监管尚不完善,内外部合规风险较高。

2.合规风险高。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操作复杂度大、管控难度大,在合规方面难以掌握。

3.缺乏公平竞争。

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上,头部机构拥有更多的资源和优势,而小机构则面临非常激烈的竞争压力。

4.风险偏高。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多为中小企业和初创公司,这些公司的存在着更大的投资风险,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带来更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三、发展对策针对上述问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要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策略,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解决问题并得到长足发展。

1.规范合规管理。

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和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应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提高风控能力和合规管理能力。

2.优化市场环境。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上一些制度性障碍还需进一步解决,提供更加优质的投资基础设施,完善投资环境,打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创新业务模式。

针对市场上较强的竞争性和投资风险高的问题,应加大对新型业务模式的探索,推进“产融结合”,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广泛应用,促进“产业扶持—基金投资”模式的发展,实现强强联合。

4.完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尚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规,应加快推进立法工作,进一步优化监管机制,营造更加稳定、规范的法律环境。

试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试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金融天地试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张晓飞 天津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摘要:近年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投资工具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为构建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以及给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与此同时,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发展过程中亦暴露出了不少问题。

要想使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获得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就必须首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总结和分析,然后再有的放矢地寻求解决之道。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发展;问题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2-000251-02虽然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近年来获得了迅猛的发展,为构建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以及给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和存在大大制约了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

而对问题的分析和把握,恰恰是进一步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所要解决的前提性问题。

为了促进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本文拟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番梳理和分析。

一、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1.相关法律法规缺失,PE发展缺乏有效制度支撑虽然我国修订了《公司法》、《证券法》和《合伙企业法》,也出台了《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制度支撑。

但是,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出台都是近些年完成的,一些更具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出台,这使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受到了很大影响。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发展中面临的工商、税务、金融等方面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彻底有效的解决。

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仍然是无序和混乱的,缺乏一个统一而且具体的制度支持,缺少良性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

关于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问题的若干思考

关于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问题的若干思考
亥 戈 月究 ‘ 企卜开
杖很济市场
关于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问题的若干思考
潘 祯
( 中国 银行福建省分行. 福建 福州 3 0 0 ) 5 3
摘 前我国 社会各界对私募基金合法化的呼声不断的 现象, 笔者将视线集中 注与 关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问 题 要:针对目 , 合分析我国 现阶段的市 场环境、 监管环境以 及私募基金自 发展现状, 身的 就该问 题提出 若干思考, 认为我国的市场条 件综
、 监管环境和能力等各方面 条件都尚 足以 推出 不 正式 私募基金, 不重蹈国 为了 债期货的 覆辙, 切实做到正式推出而不是扼 杀私募基金, 笔者建议正式推出私募基金应缓行, 待一切条件基木成熟后再议。 关键词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正式推出;条件
私募基金是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的。公募基金是通过公开 向普通社会公众发售基金份额的方式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 而私募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直接向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 立的基金。 它一般包括两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
的投机性。
. 2 2 监管能பைடு நூலகம்有限
果。
在我国近期, 金融市场中常说的“ 私募基金” 地下基金” 或“ 往往是指相对于受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募集的, 向不特定投资人 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 是一种非公开的宣传 的, 私下向 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 其方式基 本有两种, 一是基于签定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 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目 前社会各界关于私募基金合法化的讨论热烈, 众说纷纭。 吴晓灵在出席中国私募股本市场国际研讨会时也表示 “ 私募基 金是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人, 予以大力发展” 应当 但她更 明确指出“ 在当前, 需要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加以区分, 政府大力提倡的, 对中国 经济有实际帮助的显然是 后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我们尚 。 且不论社会各界关于合法化的 呼声中是否严格区分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 顾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 就回 我们也能看出发 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于发展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性, 然而, 在 现阶段, 但综合分析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环境、 监管环境以及私募 基金自 身的发展现状, 笔者对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问 题提出以下若干思考: , 在我国现有的市场大环境下能够正式推出私募基金吗? 笔者认为, 在我国现有的市场大环境下, 正式推出私募基金 将不利于私募基金规范化运作与市场稳定、 健康发展 1.1 与国外发达证券市场相比,中国证券市场投资品种单 一, 仅有A股、 B股和少量权证, 不符合私募基金有效运作对投 资对象的要求 一 多样性和流动性。私募基金之所以采取私募, 是为了能利用法律中的豁免条款而有更广泛的投资对象和更为 灵活的投资方式, 失去了投资对象的多样性, 私募基金也就失去 了其特有的优势之一, 同时市场规模特别是个股规模小, 衍生产 品市场尚未发展, 且我国不允许卖空等杠杆交易, 意味着流动性 小, 必然限制投资方式的灵活性。 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正式推出 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缺乏投资渠道和风险对冲工具, 将仍然无法 改变其原有的特性一 通过内幕交易、 操纵估价来获取高收益的 投机行为, 一旦其法律地位得到认可, 那么这无疑是在向他们传 递一个激励投机的信号。 1.2 我国市场现出现流动性过剩, 大量资金流人股市, 近半 年来股指已翻了 一番, 市场投机氛围 浓厚, 投资者行为呈现短期 化。在现有情况下正式推出私募基金, 若监管到位尚好, 说 坦白 我国现有的监管能力仍然十分有限, 这将会促使更多的违规资 金在合法的私募基金的外衣下, 源源不断地流人股市, 加大市场

我国私募基金各个环节的监管探讨

我国私募基金各个环节的监管探讨

信托 制 ~ 种私 募 证 券投 资基 足最 这 取得合法身份的。 自我国 信托法 ̄ o 1、 ( o) 2 “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 )《 (02、 信托投资 公司资会信 托管理 暂行 办法》20) 颁布 ( 2先后 0 以后 , 有信 托 公司推 出 了集合 资金 信托计 就 划 ,这类基 金 由信 托 公司专 营 ,是我 国私 募 Ⅱ券投资基金在现有法律体制内生存的丰要 选择 之一 。 由于 民间 投资 管理 人作为 信托 但 投资 顺 问的合法 性 不 明确 , 地银 监会 对此 各 业务的合法性持不同态度 , 同内大部分信托 公司不愿承担 ̄ l务的法律风险 , bP _ 目前仅有 深圳 两家信 托 公司 经营此 类 业 务。而且 , 信 托公 司集 合 资金 信托 计划的 发起人 范同过 丁 狭窄、投资者选择余地变小、设立信托投资 公司 的门槛过 高和管理 费用 过高是 阻碍其 壮 大 的土 要 素 , 要 在私 募证 券投 资基 金总 需 体合法 化 过程 中逐步 解决 。
【 关键 词 】 私 募 基 金 ;监 管
从 19 年 金融市 场 中 出现私 募基 金 的 96 雏形 开始 , 过 十几 年 的发展 ,私募基 金了 通 1 = 我国的崛起已成为事实, 据有关人士保守估 计 , 中国私 募基 金 规模 已高达 万亿 元 以上 , 并且 聚集 r一 批 业界精 英和 经济学 家 。 大 昕 以说 , 合理地监管私募基金在 曰前刚显得尤 为重要 , 这不仅有利于规范私募基金的管理 和运作 ,而且可 以创造 一 个公 平 、公正 和公 计的 市场竞 争环 境 ,减少 交易 成本 , 动金 推 融创新 , 并不断 创造 和丰 富证 券市 场上 的金 融产 品和投 资渠道 , 满足投 资 者 [益多 元化 』 的投 资需 求 。 然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 我国私募基 金 法律地 位 不明确 ,而且私 募基 金 本身投 机 性 强 又掌 握着 大量 资本 , 没有 相 应的法 律 却 法规 和直 接 的监管 机构 , 中国私 募基金 长 使 期游 离在 政府 有效崎 管之 外 , 生 r 多 风 产 很 险和 法律 问题 。 生这 种情 况卞 要是 冈为 我 产 国现行 的金 融监管 法律体 系主要 是 以行 、为 I 主线 建立 的 ,如 商业银 行法 》 、 券法 》 、 《 保险法 且每一部法律都有一个专门的监 , 管部 门与其 对应 。不同仃 业开 展 资产管理 业 务的法律依据不同, 相同业务采取不同形式 运 作 ,受到 的监 管宽严 程度 也 不 同。由 _私 j = 募基 金的 运 作涉 及多 个行 、和相 关的法 律 , J I , 又没 有专 门 的法 律法 规对 其 监管 做 出规 定 , 导致 了证 券监管 机构 无法对 其进行 有效 的监 管, 私募基金市场成为证券市场上的监管盲 区,从而造成了市场的混乱 ,使得私募基金 的发展 受到 丁 阻碍 。 下面 ,我 们对 私 募基 金三 个环 节 中 的 六种 要素 的监 管现状 及 问题开 展 ・ 讨论 : 些 第一环节 发起人要为私募基金确定 种特定的组织形式 ① 我国目前主要存在三种私募基金形 式,即信托制,公司制,有限合伙制。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存在的风险及其积极作用探讨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存在的风险及其积极作用探讨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存在的风险及其积极作用探讨[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金融资本、市场的全球化趋势也得到迅猛发展,也就带动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日益发展,但是,从总体上来说,虽然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仍然是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种种缺陷与弊端。

例如私募股权人才的匮乏,私募股权相关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和完善,从观念来说,投资观念也比较单薄等等问题。

近年来,由于国内市场发展势头强劲,一些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看到了我国的市场和契机,纷纷投资我国企业,相应地带动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促进资金流通、资源合理优化配置,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积极的作用,但是私募股权投资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文章主要分析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风险,并且对其积极作用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积极作用;风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仅有利于促进被投资企业的发展,制度的完善和更新企业的运作模式,并且对资本市场和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的积极作用。

但是,私募股权投资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运作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素,例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利益冲突,各种市场操纵以及非法融资,杠杆融资比例过高或者市场不透明等种种潜在风险。

本文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定义到业务流程进行了系统地阐述,并且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实际的运作模式中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和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要分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风险和积极作用,首先要对私募基金有一个系统的了解和深入的掌握。

那么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呢?所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指以私下的、非公开的形式向一定的投资者募集投资基金,把所募集的基金以证券投资或者是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可以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进行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另一类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PE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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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问题的思考发表时间:2019-01-03T14:40:14.54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4期作者:张玉梁[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满足投资者多样的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市场的呼声中应运而生。

湖北彰卓律师事务所湖北武汉 430000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满足投资者多样的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市场的呼声中应运而生。

本文将主要从私募行业的两大主体—基金管理人和相关监管部门出发,以泽熙徐翔被捕事件为例分析内幕交易对市场的危害,并针对性提出几点建议以加强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

关键词:私募基金;证券投资;内幕交易;法律监管 1.引言私募基金是通过非公开、向社会特定公众募集资金并成立运作的投资基金。

相比较于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更能满足客户的特殊投资需求,投资方式更加灵活。

由于其投资更具隐蔽性,受市场追踪的可能性小,所以其投资收益可能会更高,因而受到市场和很多投资者的认可甚至追捧。

虽然《证券投资基金法》为私募基金的存在提供了合法的依据,但是我国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仍然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制度也存在种种弊端,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2.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历程我国的私募基金发展模式大致是处于这样一个过程:首先是让其在市场实践中试验,待其发展到一定规模,一系列问题出现后再规范和管制,以保证私募产业的长远发展和进一步完善:1993年—1995(萌芽阶段);1996年—1998(形成阶段);1999年—2000(发展阶段);2001年—至今(分化调整阶段)。

私募基金逐渐走向规范。

自2004年2月20日私募投资人赵丹阳与深国投信托合作成立的第一支阳光私募基金“深国投-赤子之心(中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至今,中国私募基金行业已经走过14个年头,无论是从产品数量、私募规模,还是从私募从业人数来看,私募基金已经逐渐壮大成长为市场中一股非常重要的力量。

3.我国私募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3.1基金管理人缺乏监管基金管理人在登记备案、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巨大隐患,部分基金管理人法律守法合规意识淡薄,受个人利益驱使,利用大额基金财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突破自律规则和法律道德底线。

下文将具体分析私募界传奇人物徐翔从“私募大佬”沦为“阶下囚”对整个私募行业的影响。

3.2私募资金的来源问题从私募基金的来源来看,非法的可能性有两种:一是资金本身就为非法获利所得;二是私募资金为投资人非法募集个人投资者的收入所得。

此外,还有少数机构投资者利用监管漏洞,通过同时操纵几百个账户进行分仓交易。

对于这些问题,相关法律都没有明确的应对措施。

3.3私募基金行业的准入门槛较低尽管在2014我国就开始实行私募基金注册和备案制度,但它也仅仅停留在私募基金向有关部门告知核准的阶段,这种不设准入门槛的监管原则没有起到预想的效果。

与此同时,私募基金管理者的准入备案制度也缺乏相应的硬性指标。

不少公司利用私募备案牌照忽悠投资者陷入非法集资的旋涡。

4.“私募一哥”徐翔被捕事件对市场的影响 2009年12月7日,散户出身的徐翔在上海成立了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发行泽熙瑞金1号。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泽熙私募公司以其对市场精准的把控能力的快进快出的投资手法闻名于私募界。

徐翔一直秉持事件驱动型投资策略,即通过分析重大事件发生前后对投资标的物的影响不同而进行套利,因而其能屡屡从黑天鹅事件中获得暴利。

但是徐翔高调的入场模式和操作风格及其高达200%至300%年收益率很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以鑫科材料为例,2013年9月,鑫科材料以5.16元/股的价格发行1.76亿股,募资约9亿。

其中,泽熙以4980万股参与领投。

2014年9月22日,鑫科材料定增刚刚解禁,泽熙迅速将鑫科材料股票兑现,盈利近两倍。

2015年11月1日,徐翔因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逮捕。

泽熙私募利用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通过自身的资金优势、信息优势、人脉关系以及新闻媒体传播的内幕消息,形成了“内幕消息派”投资体系,产供销一条龙。

因此,处于消息链最顶端的“私募一哥”徐翔每次都能顺利获利出局。

内幕交易造成了内部交易者和外部交易者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直接导致了处于信息链中低端的散户只能当“韭菜”割了。

这种行为涉嫌金融欺诈,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打击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

一旦普通投资者的投资欲望下降,他们将减少自己的交易频率,从而导致证券市场中流通的资金将大幅度减少,长此以往将对证券市场产生不可逆的伤害。

相反,但斌的东方港湾基金投资公司因为秉持巴菲特的价值投资理念,被评为十佳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虽然其收益率远远不能和泽熙相提并论,但是他坚守以技术分析为参考,基本面分析为王道的投资逻辑,有效解决了时效性和收益率的平衡问题,让客户心里更加放心。

徐翔被捕事件给整个资本市场起到了巨大的震慑作用,“宁波涨停板敢死队”从神话沦落为阶下囚也意味着追热点的短线操作模式已经不适应市场监管的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越来越向价值投资过渡。

5.中国私募基金监管制度的完善私募基金在活跃市场增加市场流动性、满足少数客户特殊投资需求方面的确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它也加剧了市场系统性风险和市场波动性。

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加大对其的监管力度,减少其消极影响,这样才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均衡发展。

以下是对完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的几点建议: 5.1私募证券投资理念逐渐向价值投资靠拢价值投资理论认为证券的价格在长期有向其内在价值回归的趋势,因此一旦股票的市场价格被低估,低于其内在价值时,投资的机就出现了。

私募基金的价值投资行为有利于稳定证券价格,有利于证券市场的高效运行。

5.2完善行业的自律监管原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该对自我行为进行规范,坚守行业底线,洁身自好,自觉做到诚信经营,遵守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及原则。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协会要求对基金产品进行合规备案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投资资产进行管理,积极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3加强对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合法性的控制和规范非法资金来源主要是指私募基金的资金是由投资人非法集资所得,其通过汇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然后直接以个人名义投资到私募证券基金中去。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相关法律必须明确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才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否则模糊的界定容易给某些投资人钻空子的机会,从而将风险较大的私募证券基金产品间接销售给了风险承受能力与之不相匹配的中小投资者。

监管部门必须严格把控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以保护广大普通投资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5.4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制度因为私募基金不必向公募基金那样定期披露详细的投资组合报告,因而导致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

为了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并在必要的时刻采取相应措施来控制自身风险,私募基金成立后,应定期向投资者披露自身的投资状况和财务状况。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应定期审核私募基金投资报告,严厉查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加强行业诚信监管,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5.5加大对市场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私募证券基金的违法投资行为极易引发市场系统性风险。

某些基金管理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内幕消息,然后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制造委托买卖的假象,操纵股票交易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因此各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异常买卖交易操控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整个行业空气以保障其健康发展。

5.6完善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制度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私募基金是豁免注册的,但是考虑到我国的证券市场还不够成熟,也为了便于监管私募基金的投资行为并控制其投资风险,对于管理资产数额超过一定规模、投资者人数超过一定数量的私募基金,监管部门应要求其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对于不合规备案的私募产品,证监局应给与警示和行政处罚。

5.7建立私募基金评级体系为了保证评级的客观性和合理性,第三方的评级机构需要一定的公信力以及相应的专业资质。

评级所采用的大数据应该真实客观,评级所采用的标准不应仅仅局限于风险和收益,还应考虑到基金公司的管理资产规模以及基金经理和其团队的成熟度和完善性。

对于优秀的私募基金产品,政府监管部门可以授予其星级基金标识,这样有利于基金的优胜劣汰,激励私募基金管理人更好地为投资者服务,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6.结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需要两个主体共同努力,一方面私募基金管理人应该转变自己的证券投资理念,尽量避免触碰到内幕交易的红线,要改变以往追热点、强涨停的短线操作模式,并逐渐向价值投资靠拢;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并加大对市场违规操作行为的惩罚力度,以加强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

科学地处理和平衡好这两方面的关系,对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1]蒋雪柔.关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问题的思考[J].经贸实践,2018,(11):170-171.[2]颜家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热销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商论,2018,(14):37-38.[3]陈鹤.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财经界,2017,(27):38-39.[4]李迪.证券投资基金的问题及策略[J].速读(中旬),2017,(5):249. 作者简介:张玉梁身份证号码:14062419930612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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