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带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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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事件”带给我们的启示

一、三鹿奶粉事件反映的问题

三鹿奶粉事件不但使婴儿奶粉,而且也使中国的奶粉乃至食品的声誉受到很大的影响,对于三鹿奶粉事件产生的原因和处理结果进行回顾和反思,有助于我们吸取经验教训。

(一)政府监管部门失职

食品安全监管在实践中就是政府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与质量进行检测和执法。具体来说,就是需要明确谁来监管,依据何种法律法规监管,如何监管,能不能最终保证食品安全等问题。但是,目前我国食品监管制度正处于过渡时期,一方面《食品安全法》的修订正在进行,另一方面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本身也在经历改革。酝酿已久的新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改革还没有完成,过去长期积累的监管缺陷最终以“三鹿奶粉事件”的形式全面爆发。

同时,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自身还存在着根深蒂固的问题:质量监督与卫生监督两套功能重叠的机构和队伍,管理上混乱,责任不清;各个机构之间基本上是封闭式管理,缺乏内部纵向和外部横向的交流与沟通;食品安全监管预警体系失灵,在危机爆发前期,不能有效预测危机并将危机消灭在萌芽之中;在危机爆发后,是否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严厉惩处相关的企业和个人。如果各级食品监督和质量监管部门、地方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很多食品危机事件的发生。如果这些监管部门的问题不能得到解决,中国的食品安全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好转。

(二)利益的驱使拷问企业的“自律”

三鹿集团在追逐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超越了企业道德底线和法律准则,以野蛮的逐利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以严重的违法行为危害社会。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市场经济的利益驱使很多不法商人和企业唯利是图。对利益的考量大于对他人生命的尊重,已经成为某些企业发展的定势思维。近年来,中国问题食品危机事件频发,从苏丹红一号、劣质奶粉、有毒大米、孔雀石绿到去年的毒豆奶、毒饺子和近期的毒奶粉事件,为什么我国的问题食品屡禁不止?这显然与一些不法商人的商德有关。一些企业利欲熏心,甚至不惜牺牲消费者的健康或者生命。

(三)消费者食品危机意识淡薄

事实上,早在三鹿问题奶粉曝光前几个月,浙江省一位王姓妇女发现女婴小便困难,就怀疑是因为吃三鹿奶粉导致的,但她因交不起当地工商部门上万元的化验费,最后三鹿“赔”了她几箱奶粉了事。由于种种原因,中国消费者食品危机意识不强,致使很多本可以避免的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所幸的是,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在第一时间作出了明智的反应:一是等有关部门和地方参加的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二是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对患病婴幼儿实行免费救治,所需费用由财政承担;三是全面开展奶粉市场治理整顿,由质检总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场上所有婴幼儿奶粉进行全面检验检查,对不合格奶粉立即实施下架;四是尽快查明婴幼儿奶粉污染原因,组织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婴幼儿奶粉生产和奶牛养殖、原料奶收购、乳品加工等各环节开展检查

二、启示--构建中国食品危机管理机制

食品是一种“经验产品”甚至是“后经验产品”,它的“后经验性”决定了食品

不出问题则已,一旦出现就是事关人命的大问题。换句话说,对于任何一种食品,消费者只能在食用过后才能对其安全性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食品安全性的考量是非常困难的,因而要保障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性问题,需要更多部门的综合推动。

(一)建立行之有效的食品危机预防机制

1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理,疏而不漏。虽然有很多法律法规涉及食品安全问题,但都是在食品安全事故的层次上来定性和处理的,还没有上升到公共安全的高度,法律地位较低。2强化行政监管体制。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是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危机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恢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强化监督机制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方应依法建立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一整套权力配置和组织建构方面的制度体系。国家标准制定部门要制定食品添加剂科学营养健康的详细标准;检测机构对所有食品产品实行先检验后上市的准入制度;监督部门要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力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疏于监管或怠于履行职责的部门和负责人要承担公法责任。对于明知故犯、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生命为代价的生产企业及负责人要依法严加惩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只有这样,才能落实监管职能的机制体系,杜绝食品危机的再发生。3加强企业自身的引导。对于直接生产食品的企业实行有效引导,让企业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并建立公开透明的全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让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只要输入企业名称就可以查出企业的生产、销售档案,并可通过档案凭企业的信用指标明白消费。只有切实有效地加强企业的督管,才能真正保障食品的安全性。

(二)建立食品危机快速应急机制

由于种种原因,人们无法成功阻止所有的危机发生,或者根本就不可能阻止某些危机的发生,最终不得不面对危机。一旦食品安全危机爆发,就需要人们组织危机反应管理。具体来说:第一,成立机构,又专人负责危机处理;第二,负责人要深入现场,收集信息;第三,分析研究,探询危机根源;第四,评估后果,确定对策;第五,组织力量,落实措施。

(三)加强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除了极少数媒体,绝大多数媒体都表现得非常谨慎,仅以“某品牌奶粉”、“同一种奶粉”等字样进行报道。现代社会,媒体担当着社会“守夜人”的角色,被公众寄予厚望。食品危机关系国计民生,食品危机面前,媒体有不可推卸的预警责任。

(四)增强消费者食品危机意识

危机意识是对危机产生环境的一种警立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成立由卫生部牵觉性,由于人们的惯性思维和盲目的经验主义,往往很难形成对现状的危机意识,而危机恰恰就在此刻悄无声息中产生。古希腊有一位哲学家就曾经说过,“人的一半活动是在危机当中度过的”,我们的确是常常被无处不在的危机包围着,因此,树立危机意识十分必要。但是从现实来看,往往是一件食品危机事件爆发后人们才会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食品安全危机意识才因此得以形成。一般来说,危机意识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不断的灌输和培养,而通过日常的危机技能培训活动,能够使人们树立食品安全的风险和危机意识,从而在危机来临时能够保持应有的心理准备,表现出一种必要的理智、冷静和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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