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掏空行为分析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是指在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通过一系列非法手段将公司的财产或利益转移到自己名下或利用其掌控的资源获取巨大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该行为通常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控股股东通过利用自身对公司控制权的优势,以低价购得公司的资产或利益。
在上市公司进行重组或资产出售时,控股股东可以利用其控制权影响决策,将有利于其个人利益的资产低价出售给自己或其关联方,从而获取非正当利益。
控股股东可以通过虚构交易等手段夸大公司的业绩或隐藏负面信息,影响股价并获利。
控股股东可以通过与关联方进行虚假交易,确保自己获取巨额利润的把风险和损失转嫁给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
控股股东还可以通过滥发股票、私有化公司、违规资本运作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
滥发股票是指控股股东通过以高于市价的方式向自己或其关联方出售大量公司股票,企图通过套现的方式获取大量资金。
私有化公司则是指控股股东通过以较低价格回购公司股份甚至将公司从股市退市,以实现对公司财产和资源的私有化控制。
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对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掏空行为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甚至可能导致公司破产。
掏空行为会导致公司股价大幅下跌,给其他股东造成严重损失。
掏空行为还会破坏公司的声誉和信誉,影响公司的融资能力和市场地位。
为了防范和打击控股股东掏空行为,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和信息披露,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加强投资者教育和维权意识,增强投资者的防范能力。
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控股股东行为的审查和打击力度,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是一种严重危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需要加强监管和法律保护,保障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打击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掏空行为是指控股股东或公司管理层为了个人利益而剥夺公司资源,损害公司利益,甚至导致公司破产的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包括挪用资金、恶意高价收购资产、股权转让及利益输送等手段。
掏空行为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损害了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和信誉。
掏空行为的出现是与控股股东的权力和利益相关。
控股股东通常拥有公司的决策权和控制权,可以决定公司的经营方向和资金使用,其行为对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一些控股股东为谋求私利,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导致公司受损。
通过不当手段挪用公司资金或恶意高价向公司转让资产等行为,都是掏空行为的一种典型表现。
掏空行为的出现还与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有关。
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控股股东开展掏空行为提供了便利。
对公司经营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和审计,控股股东就可以更容易地进行挪用资金或违规高价转让资产,而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些公司还缺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等内部监督机制,使得控股股东的行为更加难以约束。
掏空行为的出现与监管不到位和处罚不力有关。
一些控股股东明知故犯地开展掏空行为,但因监管机构的监管不到位或处罚不力而逍遥法外。
这就造成了掏空行为的持续扩大,给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带来了损害。
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对控股股东的监管,严格规范相关行为,对于掏空行为要依法严惩,让那些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控股股东的行为。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掏空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惩。
要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增加独立董事和监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水平。
这样可以有效遏制掏空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指的是,控股股东利用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控制地位,通过各种手段将公司的资产转移至自己或相关方手中,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继续经营的一种违法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投资者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和股市稳定。
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很多种,比如虚高交易、利用资金拆借、不当融资、虚增资产、恶意投资等等。
这些行为都是以盈利为目的,却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导致公司的经营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甚至面临破产清算的风险。
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各种各样的违法和违规操作。
控股股东可能会利用自身的地位,通过内幕交易、虚假陈述、不当披露等手段获取非法利润。
他们还可能会侵吞公司的利润和资产,转移公司的财产,以牟取私利。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严重损害了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控股股东掏空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和透明,损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也损害了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加强对控股股东的监管和监督,预防和打击掏空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已经成为当前金融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要加强对控股股东行为的监管和监督。
监管部门应当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股东行为监管制度,明确控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行为。
严格规定控股股东不能买卖自己所控制的上市公司股票,禁止其进行内幕交易等。
监管部门还应当加强对控股股东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监测和检查,确保其行为合法合规。
要加大对掏空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旦发现控股股东存在掏空行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恢复受损利益等。
对于严重违法的控股股东,可以考虑采取暂停上市、暂停交易等强制措施,以达到惩罚和震慑的目的。
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的监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也是预防和打击掏空行为的重要手段。
监管部门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信息披露和审计监督,加强对控股股东行为的监控和约束,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从源头上杜绝掏空行为的发生。
探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即 L S 首 先 从 法 律 对 投 资 者 保 护 的 制 度 环 境 角 度 对 股 权 L V) 结 构 、 本 市 场 的 发 展 利 政 策 和 公 司 价 值 等 影 响 进 行 了 资 股 研究 , 明大股东控 制会 造成 对 小股 东 的 利益 侵 占行 为 , 表 这
雅 等 都 是 控 股 股 东 通 过 “ 空 ” 害 上 市 公 司 利 益 的 典 型 例 掏 侵 子 。 因此 对 掏 空 行 为 的 研 究 已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
显示截 至 2 0 0 6年 8月 3 1日, 沪深两 市共 有 13家公 司存在 2 大股 东侵 占上市 公 司资 金 问题 , 占款余 额仍 高 达 2 4 0 9 . 5亿 元 。由于诸 多原 因 , 分 上 市公 司一直 没 有清 欠计 划 , 互 部 相 敷衍 推诿 , 个别 公司甚 至产生了新 的 占用 。由于资 金被大 股
股 东 主 要 有 以下 几 种 掏 空 方 式 :
现对小股 东的利益侵 占。上市公 司大股 东“ 空” 为 , 加 掏 行 增
了上 市 公 司 的 财 务 风 险 , 重 影 响 了 上 市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 严
第一 , 非法 占用上 市公 司资金 。控股股东 通过采 用无偿 占用 资金 、 拖欠 往来账 款 、 直接借款等手段 , 上市公 司 当作 将
会计 与 审计
探 讨上 市公 司控股 股 东“ 空 ” 为 掏 行
路 伟 果 李 万 铃 ( . 南 财 经 大 学会 计 学 院 , 川 成 都 6 0 7 ;2 四 川 省 经 济 信 息 中心 , 川 成 都 6 0 2 ) 1西 四 104 . 四 1 0 1
掏空、支持与并购重组——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掏空、支持与并购重组——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的掏空、政府支持和并购重组成为热门话题。
本文将基于大量的经验及实证研究,对掏空、支持和并购重组现象进行剖析,探讨背后的原因和带来的影响。
首先,我们来看掏空现象。
掏空是指控制股东将上市公司财产转移为个人或其他关联企业财产的行为。
掏空现象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其手段多种多样,如虚构交易、资金转移、关联交易等。
掏空行为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削弱了公司财务状况,损害了股东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市场对我国上市公司的信心。
其次,我们来讨论政府支持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尽管政府的支持可以帮助企业渡过经营困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研究发现,政府支持水平与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有一定关联,治理不善的公司更容易依赖政府支持,而政府支持会增加公司的政治风险,可能导致资源分配不公平,扭曲市场竞争。
最后,我们来探讨并购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并购重组是指企业通过购买、合并或重组其他企业来实现成长和扩张。
研究显示,并购重组对上市公司经营绩效有正面影响,可以提高企业的市场地位、技术创新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
然而,一些并购重组也存在风险,如交易价格过高、整合困难等。
因此,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选择合适的并购重组时机和对象至关重要。
那么,上述现象和影响的原因是什么呢?一方面,中国的市场环境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是导致掏空、政府支持和并购重组现象普遍存在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薄弱,信息透明度不高,也为这些现象提供了可乘之机。
针对上述问题,政府需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市场的公平竞争程度。
同时,上市公司需加强内部治理,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增强股东权益保护意识。
此外,投资者也要加强风险意识,理性投资,减少投资风险。
综上所述,掏空、政府支持和并购重组是我国上市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
虽然这些现象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合理的政策和制度安排可以消解这些问题,推动我国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综上所述,掏空、政府支持和并购重组是我国上市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
上市公司 大股东掏空行为 案例

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案例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已经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大股东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行为往往对公司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对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进行全面评估,并结合案例展开讨论。
一、上市公司和大股东我们需要了解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基本概念。
上市公司是指依法正式挂牌交易的公司股票,其股权资本可以向公众出售。
而大股东则是指持有上市公司大量股份,并对公司有管理控制权的股东。
大股东的行为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二、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含义大股东掏空行为是指大股东利用其控制权,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而侵占公司的财产、利益或者资源,导致上市公司经营出现问题,甚至危及公司的生存。
这种行为往往表现为违规占用公司资产、虚构交易、违规担保、利益输送等形式。
三、案例分析接下来,我们将结合实际案例对大股东掏空行为进行分析。
以某上市公司A为例,其大股东B公司利用其持股优势,将上市公司A的核心资产转移到其它子公司,导致上市公司A的业务发展受到严重损害,股价暴跌,投资者利益受损。
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大股东掏空行为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不良影响。
四、影响与对策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存在对上市公司经营和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防范和遏制此类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大股东的监管和制约,提高市场参与者的知情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可能性。
五、个人观点作为一名从业者,笔者认为大股东掏空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对上市公司的发展和市场秩序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伤害。
监管部门和市场参与者应当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总结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了解了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含义、案例分析以及影响与对策,并共享了个人观点。
我们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大股东掏空行为,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内部控制视角下金科股份大股东掏空行为的研究》

《内部控制视角下金科股份大股东掏空行为的研究》一、引言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大股东掏空行为不仅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还对公司的长期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金科股份作为一家知名的上市公司,其大股东掏空行为在内部控制视角下具有典型性和研究价值。
本文旨在通过深入研究金科股份大股东掏空行为,探讨内部控制在防范和应对该行为中的作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金科股份大股东掏空行为的现状及影响金科股份大股东掏空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关联交易、资金占用、信息披露不实等手段,转移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利益。
这种行为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恶化,股价下跌,投资者信心丧失,严重影响了公司的长期发展。
同时,大股东掏空行为也破坏了市场公平交易原则,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内部控制视角下的金科股份大股东掏空行为分析内部控制是防范大股东掏空行为的重要手段。
在金科股份的案例中,内部控制的失效为大股东掏空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金科股份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缺陷,未能有效制约大股东的掏空行为。
2. 内部控制执行不力。
尽管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内部审计独立性不足等。
3. 信息披露不透明。
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实等手段转移公司资产,使公司财务状况难以真实反映,为掏空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内部控制在防范和应对大股东掏空行为中的作用针对金科股份大股东掏空行为,内部控制在防范和应对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大股东的权力边界和行为规范,约束大股东的行为。
2. 加强内部控制执行力度。
强化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3. 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国上市公司控制股东掏空行为和中小股东利益保护

资本市场 5 3
几 乎所有 的上 市公 司 中都存 在着控 制股 东 。最 初 , 我国股 票市场的 设立主要是 为了满足 国有企 业的融 资需求 ,促进国有企 业进行股 份制改造 。但是 ,为 了保证 国有经济在 国 民经济 中 占据主导地 位 ,国有 股的流通受 到严格 的限制 ,导 致我国上市 公司股权 长期分 置的格局 。虽 然 2 。 0 5年股权分 置改革 以来 , 我国上市公 司的股权 基本上实现 了全流通 ,但 是全
制 股东获取控 制权私 人收益 的主 要方式 。Jh sn o no 、 L ot o e — eSln s S l fr( aP r a、L p zd —i e 和 h i a e e 以下简称 “LS ,2 JL ” ∞0)认 为 ,即使在 发达 国家 ,控制 股东 的掏空行 为也 是实质存在 的。各种控制增 强机 制的
或挪用 上市 公司 的募 股资 金 ; b)利 用控制 权 向上
市公 司 借钱 ,然后 长 期 挂在 其 他 应 收款 帐 上 ; ) c
恶意 拖欠控制 股东与上 市公 司的关联 购销业务 中产 生 的应收 帐款 。
据 ]n 、 e i g L e和 Y e(00) 测 算 ,2 ) a u 21 (2 X-
公 司 中存在 大 股东 的现 象 在世 界 范 围内都 是普 遍 的 。大股 东的存在 ,一 方面可以克服 由于 分散股东
之 间的 “ 搭便车”行 为导致的对经理 人员监督 的不 足 ,提 升公司的价值 ,为全 体股东带 来控制权公共 收益 ; 另一方面 ,大股 东还可以通过 发行 具有不 同 投 票权 的股票 、“ 字塔 ”型 的股权 结构 以及 “ 金 交 叉持股 ”等各种控制 权增强机制掌握公 司的投票控 制 权 ,成为公司的控制 股东 ,获取不 为其他小股东 所享有 的控制权私人收益 。 如 果控 制 股 东 仅仅 希 望通 过 掌 握 控制 权 获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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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
——基于吉林制药案例的分析
一、课题的来源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我国证券市场繁荣发展,上市公司的数量达到了许多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实现的规模,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证券市场自身功能的发挥,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主要表现在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侵吞中小股东的利益,以致于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日益成为我国公司治理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
因此,如何对大股东掏空行为进行有效治理和监管已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在我国,由于特殊的体制原因,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偏高,甚至超过50%。
大股东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通过非公平的关联交易、资金占用、股权减持等方式来攫取控制权权益。
大股东的掏空行为不仅损害了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丧失经营能力,中小股东损失惨重,严重制约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如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程度,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以上市公司吉林制药大股东张守斌对吉林制药公司的掏空这一典型的、极具影响力的事件作为研究对象。
研究的意义,具体如下:
(l)从理论上来说,深入研究关联交易和控股股东掏空行为问题,能够使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方向的研究更加丰富。
(2)从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和效益来说,进一步对关联方交易和控股股东
掏空行为的研究,能够帮助建立公司合理的治理结构,从而提高上市公司
的市场价值和经营效益。
(3)站在保护中小股东的角度来说,对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的研究将引起证券市场投资者对关联交易特别是不当关联交易掩盖下的掏空行为的关注和警觉,进一步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程度。
三、国内外发展状况、发展水平与存在问题
1、国内发展情况
国内的相关学者在Johson等2000年提出了“掏空”这个概念后,才开始认识和重视这个现象,由于引入概念的时间不长所以国内相关的实证研究还不多,综述如下:
唐宗明和蒋位( 2 0 0 2 )文章里分析了小股东搭便车的情况下,大股东监督的临界持股比例.通过比较侵害与不侵害两种情况下收益的效用值,得出侵害小股东利益是大股东的理性选择。
李增泉等( 2 0 0 4) 以我国2 5 4家上市公司在 1 9 9 8 - -2 0 0 1年之间的关联交易
数据为基础,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之间的资金占用关系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上市公司的所有权安排对大股东的资金占用行为具有重要影响。
刘峰、谭劲松、贺建刚(2 0 0 4)研究表明由于中小股东利益行为缺乏法律的保护,加之相应约束大股东的市场机制尚未建立,大股东控制更多地导致侵害中小股东利益行为的利益输送现象频繁发生。
唐清泉、罗党论和王莉(2005)在研究发现:在大股东剥夺方式方面,“大”文章分别对资金占用、关联采购、关联销售、担保、资产买卖和现金股利多个方面进行测试,在对公司股权特征的表征方面不仅考察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集团公司这一特殊的大股东身份对其行为方式的影响,还考察了第二大股东、第三大股东、机构投资者及独立董事制度对大股东掏空
行为的制约作用。
而且证明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大股东的隧道挖掘行为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张霞(2008)资料显示2006年沪深两市共149家上市公司的资金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占用金额327亿元,研究中发现: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占总数的58.02%,有68.16%的企业存在关联交易,通过关联交易实行的利润占当年利润总额50%以上的公司占61.3%,有23.48%的公司存在公司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40.37%的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
2、国外发展情况
掏空行为的会计思想最早可追溯到1995年,Pagano等研究了控股股东通过什么手段来侵占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发现有这些方式,例如利用上市公司的资产为自己提供担保贷款,或者利用关联交易将上市公司的资产和利润转移到自己身上,将公司的投资机会窃取或者迫使公司选择一些投资项目,而这些项目有利于控股股东而不利于公司的成长。
Johnson等(2000)指出了,股权的过度集中很容易造成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发生。
Claessens,Fan和Lang(2002)指出大股东损害企业利益而谋取私利的原因主要在于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和所有权不一致。
Holderness(2003)的研究表明在控制权私有收益的驱使下,大股东会进行转移上市公司资源对其进行掏空。
Denis和McconneH(2003)认为在司法体系不尽完善的国家,控制公司的大股东不仅可以向公司委派管理人员,还可以通过关联交易来对公司进行掏空。
Dyck和Zingales(2004)分析了39个国家的大额股票交易,并以投资者权利、信息披露和执法程度这三个指标来代表法律制度,发现较强的投资者保护有助于降低控制权的私人收益。
3、存在问题
(1)股权相结集中的问题。
我国的上市公司股东有大小之分,他们以持股的比例在公司中的地位、与经营者的关系、所拥有的企业经营决策信息等等,都是不同的。
在“一股一票”的制度安排下,大股东可能凭借其在投票权上的优势以牺牲其他股东和债权人权益的方式来攫取比所持股份相应的资本收益更大的额外收益。
(2)董事会的独立性问题。
据相关研究表明,我国独立董事与大股东资金占用显著负相关,在约束关联交易和关联方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方面并未发挥有效的作用。
(3)相关法律不完善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上出现了针对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侵占中小投资者利益法律保护“无法可依”的局面,现行的法律对大股东有关权利的限制起不到效果,大股东对公司及中小股东侵害赔偿责任得不到落实,忽视了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四、研究目标、内容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研究目标
通过深入阐述吉林制药大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掏空上市公司行为的具体手段、掏空行为动机和原因、危害性,并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从而保证证券市场能健康发展。
2、研究内容
(1)吉林制药公司现状分析。
主要包括股权过户现状、三次资产重组失败现状。
(2)吉林制药大股东掏空公司的手段。
(3)吉林制药大股东掏空公司行为的根源。
(4)治理吉林制药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对策,主要从股权结构、独立董事会、法律层面三方面提出建议。
3、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大股东掏空公司利益的问题。
2、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五、研究方法
从掏空行为的理论分析入手,在查阅参考大量有关理论和文献的基础上,理论联系实际,以上市公司吉林制药大股东张守斌对吉林制药公司的掏空这一典型的、极具影响力的事件作为研究对象。
六、具体参考文献
[1] 李增泉、王志伟、孙铮,2004,“掏空”与所有权安排,《会计研究》,第12期
[2] 唐宗明,奚俊芳,蒋位. 大股东侵害小股东的原因及影响因素分析[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4
[3] 刘峰,贺建刚,魏明海;控制权、业绩与利益输送——基于五粮液的案例研究[J];管理世界;2004年08期
[4] 唐清泉、罗党论、王莉,2005,大股东的隧道挖掘与制衡力量,《中国会计评论》,第 2 期
[5] 叶康涛、陆正飞、张志华独立董事能否抑制大股东的“掏空”?《经济研究》2007年第4 期
[6]张霞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行为研究与对策《商业文化(学术版)》 2008年01期
[7]李峻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手段及其治理《财会通讯》2009年02期
[8] 陶茜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综述《金融与财会》2008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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