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手术室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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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1、高危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胰岛素、注射用抗凝剂、及细胞毒性药品等。

2、高危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储存区域,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不同的高危药品分开放置,并设醒目的警示标识,有“高危药品”警示牌

3、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4、调剂高危药品时要使之与普通药品区分,并明确告知领药者该高危药品的名称、规格、存放等必要信息。

5、高危药品的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高危药品使用前要严格执行双人查对制度;使用过程中应加强观察,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上报值班医生和药房。

7、新引进高危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8、护理站除抢救车和当日使用的药品外,不得存放高危药品,特殊需要的需经护理部和药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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