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浅析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

浅析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1. 引言1.1 背景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背景是由于金融市场的不断变化和风险的不断增加,农商银行必须拥有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来应对各种挑战。
随着国内外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国际金融规则的不断完善,农商银行在面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多种风险的也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农商银行的业务范围也越来越广,风险管理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确保自身的稳健经营和金融风险的有效控制,农商银行必须建立起一套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以应对各种可能的风险事件。
在这样的背景下,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出来。
只有建立起全面的风险管理机制,才能有效降低农商银行在金融市场中面对的各种风险,保障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客户的利益。
农商银行必须不断加强风险管理意识,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2 目的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保障银行业务的安全稳健发展。
通过全面风险管理,农商银行可以更好地识别、评估和控制各类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从而降低银行经营中的各种风险带来的损失。
全面风险管理还可以提高农商银行的整体竞争力和信誉度,吸引更多客户和投资者,推动银行业务的良性发展。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愈发突显,只有做好风险管理工作,才能确保银行的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农商银行制定全面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银行业务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通过全面风险管理,农商银行能够更好地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挑战,保障客户利益和银行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1.3 意义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意义在于提高银行的风险防范能力,保护银行资金安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通过全面风险管理,农商银行可以更好地识别、评估和管理各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从而降低风险对银行经营的影响,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
农商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农商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农商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
是指因借款人或者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农商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
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农商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
是指由不完善或者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农商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农商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农商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者农商行董事会要求关注的其他风险。
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农商行董事会、高级-1-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农商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农商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收益与风险匹配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农商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者符合农商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农商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
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农商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农商银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根据《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等有关政策法规及本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限额,是指用于有效控制金融产品市场风险损失的限定额度值,是本行市场风险偏好的具体量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是指本行根据风险偏好和风险政策对市场风险指标设置限额,并据此对市场风险进行监测和控制的过程。
第四条本办法主要包括职责分工、市场风险限额种类、市场风险限额设定、市场风险限额监控、市场风险限额调整以及市场风险超限额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职责,主要职责包括:(一)确定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二)确定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架构和体系;(三)编制市场风险超限处理方案;(四)在既定市场风险限额内开展业务。
第三章市场风险限额种类第九条依据不同交易的特点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特征,可以对某个市场风险暴露产品设置一个或多个限额控制。
常用的市场风险限额包括交易限额、止损限额和风险限额等。
(一)交易限额是指对总交易头寸或净交易头寸设定的限额;(二)止损限额是指允许的最大损失限额;(三)风险限额是指对按照一定的计量方法所计量的市场风险设定的限额。
第十条依据市场风险限额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刚性限额和非刚性限额。
在限额管理上的具体区别详见本办法市场风险超限额处理相关规定。
第四章市场风险限额设定第十一条每年,本行风险管理部牵头与计划财务部和相关业务部门一起对原有市场风险限额进行整体评估。
本行风险管理部结合各相关部门意见,拟定新的市场风险限额,并由各相关部门会签。
第十二条本行风险管理部将拟定好的市场风险限额上报风险控制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董事会最终审议。
浅析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

浅析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农村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发挥着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农商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全面的风险管理对农商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农商银行面临的风险以及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浅析。
一、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是指金融机构为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在风险发生之前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和方法,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测和风险应对等过程,最终达到保护金融机构自身利益和客户利益的一种综合性管理。
风险管理涵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方面,是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的核心内容。
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农商银行作为金融市场中的一员,其经营活动面临的风险种类繁多、规模较大。
良好的风险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农商银行的经营效率,提升盈利能力,还可以降低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对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尤其是在当前金融市场不稳定的背景下,更需要农商银行实行全面风险管理。
三、农商银行面临的风险1.信用风险:农村商业银行的客户主要是农村居民和农村企业,由于其经营规模、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信用风险是农商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
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来自金融市场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
农商银行在业务发展中需要参与大量的资金投放和投资活动,面对市场价格的变化需要做出相应的决策,从而可能导致市场风险。
3.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员工疏忽、错误、欺诈或系统失灵所带来的风险。
农商银行管理的客户群体众多,业务种类繁多,员工操作错误的可能性较大,操作风险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农商银行在面临资金流出时无法如期按时偿还债务的风险。
农商银行需要随时随地满足客户的取款需求,一旦遇到资金流动问题就可能会出现流动性风险。
农商银行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为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结合本行风险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行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以及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风险管理策略本行的风险管理策略主要包括: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补偿五个方面。
(一)风险分散:即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方法。
在经营中不应集中于同一业务、同一性质或者同一地域的客户,使客户多样化,从而分散和降低风险。
(二)风险对冲:即通过投资或者购买与标的资产收益波动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者衍生产品,来冲销标的资产潜在风险。
(三)风险转移:即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者采取其他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可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如担保)。
(四)风险规避:即通过拒绝或者退出某一业务或者市场,以避免承担该业务或者市场具有的风险。
(五)风险补偿:即对于无法通过风险分散、对冲或者转移进行管理,而且又无法规避、不得不承担的风险,可以在交易价格上附加风险溢价,即通过提高风险回报的方式,事前(损失发生以前)对风险承担的价格补偿。
本行按照公司管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制,将风险管理流程分为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和风险控制四个主要步骤。
(一)风险识别:指借助于各种分析方法,对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即确定正在或者将要面临的风险。
(二) 风险计量:指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对不同类别的风险选择适当的计量方法,基于合理的假设前提和参数,计量所承担的所有风险,并采用压力测试等其他分析手段进行补充。
(三) 风险监测:指通过监测各种可量化的关键风险指标以及不可量化的风险因素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确保风险在进一步恶化之前,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随时关注采取的风险管理、控制措施的实现质量、效果。
(四)风险控制:指对经过识别和计量的风险采取分散、对冲、转移、规避和补偿等措施,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过程。
浅析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

浅析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农商银行作为中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范围涵盖农业、农村、小微企业等领域,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具有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农商银行所服务的领域特殊性质,以及小微企业经营情况复杂、经济活动规模较小等因素,农商银行面临的风险相对较高。
因此,农商银行必须建立和完善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以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农商银行客户违约或未能按时履约所带来的风险。
对于农商银行而言,信用风险管理是整个风险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因为农商银行主要的业务之一就是提供信贷服务。
为了规避信用风险,农商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机制,包括对客户信用风险评估、贷款追踪、贷款逾期处置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
二、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行情变化、汇率波动等原因,农商银行资产减值或无法变现的风险。
在应对市场风险方面,农商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政策、设定限额和限制、预测风险事件、对敞口进行监测等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三、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由于因为内部处置、操作上失误等原因造成的风险,如内部系统故障、工作流程规范,产品设置合理性等。
为了避免操作风险,农商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流程、员工教育、风险防范、风险检测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管理。
四、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农商银行缺乏足够流动性和资金支持而无法满足客户和自身资金需求的风险。
因此,流动性风险管理对于农商银行的健康经营至关重要。
为了预防和控制流动性风险,农商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资产负债管理机制,包括保持充足的资本储备、优化资产及负债结构、动态监控市场情况、合理控制资金投放规模等方面进行有效防范。
综上所述,农商银行需要全面严格地对自身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为此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监控及报告机制等。
只有这样,才能在面对复杂的市场变化和竞争中,有效应对和规避各种风险。
农商银行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农商银行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以及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为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结合本行风险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行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以及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一、风险管理策略本行的风险管理策略主要包括: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补偿五个方面。
(一)风险分散:即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方法。
在经营中不应集中于同一业务、同一性质或同一地域的客户,使客户多样化,从而分散和降低风险。
(二)风险对冲:即通过投资或购买与标的资产收益波动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衍生产品,来冲销标的资产潜在风险。
(三)风险转移:即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采取其他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可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如担保)。
(四)风险规避:即通过拒绝或退出某一业务或市场,以避免承担该业务或市场具有的风险。
(五)风险补偿:即对于无法通过风险分散、对冲或转移进行管理,而且又无法规避、不得不承担的风险,可以在交易价格上附加风险溢价,即通过提高风险回报的方式,事前(损失发生以前)对风险承担的价格补偿。
二、风险管理流程。
本行按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制,将风险管理流程分为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和风险控制四个主要步骤。
(一)风险识别:指借助于各种分析方法,对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即确定正在或将要面临的风险。
(二)风险计量:指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对不同类别的风险选择适当的计量方法,基于合理的假设前提和参数,计量所承担的所有风险,并采用压力测试等其他分析手段进行补充。
(三)风险监测:指通过监测各种可量化的关键风险指标以及不可量化的风险因素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确保风险在进一步恶化之前,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随时关注采取的风险管理、控制措施的实现质量、效果。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政策

宁城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机制,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有效维护本行的稳健运行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结合本行实际和章程要求,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风险是导致商业银行的资本、价值或收益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通过风险识别机制,定期对所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并在各类风险中认定主要风险。
主要风险是指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风险,以及独立评估风险程度不高、但与其他风险相互作用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风险。
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含信息科技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声誉风险等。
第三条风险管理是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全过程。
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围绕发展战略及风险偏好,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主要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有效地实施风险管理,确保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由风险文化和组织、政策、流程、技术管理体系等构成,主要包括以下要素:(一)有效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监督。
(二)适当的(三)全面、及时地识别、计量、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限额。
.监测和控制风险。
(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五)适当的风险资本分配机制。
(六)有效的危机处理机制。
本行通过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实现资本要求与风险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密切结合,有效维护本行的稳健运行和持续发展,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四条本行全面风险管理原则(一)风险管理创造价值原则。
全面风险管理目标应与发展战略目标一致,风险管理应平衡风险与收益,确保银行业务健康发展,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二)独立性原则。
清晰界定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并确保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
(三)全面性原则。
风险管理覆盖银行整体及各产品、各业务条线、各业务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对每一类风险都有效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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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农商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农商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
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
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农商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
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农商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
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是指因农商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农商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农商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农商行董事会要求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农商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农商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农商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收益与风险匹配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农商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农商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农商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
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农商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
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农商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并采用适当的方式实现市场风险的有效分散。
农商行统一管理全行的流动性,建立分层次的流动性储备体系,确保融资渠道的多元化。
(四)定量与定性结合农商行着力提升风险计量水平,开发与农商行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风险计量技术,推广应用国际先进银行业成熟的风险管理经验,实现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有机结合。
(五)动态适应性调整持续不断地检查和评估内外部经营管理环境和竞争格局的变化及其对农商行全面风险管理所产生的实质性影响,及时调整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以确保风险管理与农商行业务发展战略等相一致。
(六)循序渐进本办法立足于农商行风险管理现状,提出了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目标和前瞻性要求,是风险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农商行将逐步实现本办法的要求。
第二章内部环境第五条风险管理文化、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战略和组织架构等构成农商行风险管理的内部环境,是风险管理所有构成要素的基础。
第六条风险管理文化包含了道德和行为准则以及它们的沟通和强化方式,通过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战略、管理行为等表现出来,农商行致力于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和传播。
第七条风险容忍度是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愿意承担的风险水平。
农商行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描述风险容忍度。
第八条风险管理战略是农商行为了实现经营发展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风险管理目标、措施等,具有全局性、长远性、纲领性、相对稳定性,并随内外部环境变化实施动态管理。
第九条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专业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等构成农商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
第十条董事会按农商行《章程》规定履行风险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农商行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第十一条监事会按农商行《章程》和有关监管指引履行风险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农商行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等。
第十二条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按农商行《章程》及相关工作规则规定履行风险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审核和修订农商行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政策等,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
第十三条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执行董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战略,制订风险管理的程序和规程,管理农商行各项业务所承担的风险。
第十四条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农商行行长进行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专业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农商行《章程》和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农商行设立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全面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第十六条农商行各部门、各级机构均应在全面风险管理中承担相应职责,主要包括:传播农商行风险管理理念,树立全面风险管理意识;明确员工在风险管理中承担的职责等。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工作按农商行《章程》规定履行其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对农商行风险管理的效果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报告。
第三章目标管理第十八条目标设定是风险管理的前提。
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是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商行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分工负责制和逐级负责制。
第十九条战略目标与公司使命、愿景和宗旨相一致,是设定相关目标及其子目标的导向。
第二十条经营目标是农商行战略目标的具体反映,关注于农商行经营活动的有效性和效率,保证农商行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一条报告目标应与农商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保证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客户提供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农商行建立包括风险报告制度在内的报告工作制度体系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合规目标应与农商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保证农商行从事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农商行规章制度,并确保支持农商行经营目标和报告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风险管理流程第二十三条风险管理流程是指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度量、风险控制、风险监测与报告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应能贯彻执行既定的战略目标,与银行风险管理文化相匹配。
第二十四条风险识别是指对影响农商行各类目标实现的潜在事项或因素予以全面识别,鉴定风险的性质,进行系统分类并查找出风险原因的过程。
第二十五条风险度量是指在通过风险识别确定风险性质的基础上,对影响目标实现的潜在事项出现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度量的过程。
风险度量通常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法。
第二十六条风险控制是指在风险度量的基础上,综合平衡成本与收益,针对不同风险特性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采取措施并有效实施的过程。
常见的风险控制策略包括:风险规避、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风险补偿等。
第二十七条风险监测是指监测各种可量化的关键风险指标和不可量化的风险因素的变化和发展趋势,以及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质量与效果的过程。
第二十八条风险报告是指在风险监测的基础上,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风险报告,遵循报告的发送范围、程序和频率,以满足不同风险层级和不同职能部门对于风险状况的多样性需求的过程。
第二十九条在引进或采取新的产品、业务、程序和系统时,应对其实施风险识别、度量、控制、监测和报告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活动。
第五章信用风险管理第三十条农商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信用风险管理流程,有效识别、度量、控制、监测和报告信用风险,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农商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第三十一条农商行对产品与业务中的信用风险进行识别,同时关注信用风险与其他风险之间的相关性,防范其他风险导致信用风险损失事件的发生。
第三十二条引发信用风险的因素包括:国家、地区、行业、客户、交易方式等,农商行各级机构应高度重视资产与业务中信用风险在上述维度的集中情况。
第三十三条农商行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信贷资产、信用担保、贷款承诺、衍生产品交易、结算交易等业务。
第三十四条农商行在单一与组合两个层面上对信用风险进行计量与评估。
单一信用风险的计量与评估对象包括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以及特定贷款或交易,组合信用风险的计量与评估对象包括农商行各级机构及国家、地区、行业等。
第三十五条农商行应建立和不断完善信用风险计量模型,在实现内部评级初级法的基础上,力争使用高级法来计量信用风险及其对应的资本要求。
农商行采用压力测试和其他非统计计量方法进行补充。
同时,农商行重视定性评价在信用风险度量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农商行定期对已评定信用风险情况进行复查,当条件改变时及时进行重新评估。
第三十七条农商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和统一授信的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农商行对信用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制定涵盖国家、地区、行业、客户、产品、以及农商行各级机构等多维度的限额指标。
第三十九条农商行不断完善信贷管理流程,实现信贷审查、信贷审批、贷款发放等职能的分离。
第四十条农商行建立信用风险监测程序,对单个债务人或交易对手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对投资组合进行整体监测,防止风险在国别、行业、区域、产品等维度上的过度集中。
第四十一条农商行应建立和完善信用风险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信用风险报告应遵循的报送范围、程序和频率,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信用风险报告,以满足不同风险层级和不同职能部门对于信用风险状况的多样性需求。
第四十二条农商行按照有关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根据农商行信用风险状况和资本实力,为农商行所承担的信用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第六章市场风险管理第四十三条农商行致力于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市场风险管理流程,有效识别、度量、控制、监测和报告市场风险,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农商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第四十四条农商行明确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划分标准、管理要求和调整程序。
根据不同账户的性质和特点,农商行采取不同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控制和监测方法。
第四十五条农商行对业务和产品中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及时、准确地识别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的性质和类别。
同时,关注市场风险与其他风险之间的相关性。
第四十六条引发市场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利率因素、汇率因素(包括黄金)、股票价格因素、商品价格因素等。
第四十七条农商行应选用适当的方法度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对银行账户中的可供出售类资产进行定期估值,逐步实现对交易账户的逐日评估。
第四十八条市场风险的常用计量方法包括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和运用内部模型计算风险价值等。
第四十九条农商行逐步开发和使用内部模型来计量风险价值,合理选择、定期审查和调整模型技术,对所承担的市场风险进行量化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