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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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办法的目的是建立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和机制,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银行面临的各类风险。

本办法依据《银行法》、《银行业风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银行机构及其下属各级分支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

二、组织架构2.1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董事会需负责制定银行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政策,并监督高级管理层的执行情况。

高级管理层需制定风险管理框架和方针,并组织实施。

2.2 机构设置银行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各类风险的管理和监控工作。

风险管理部门应有足够的资源和人员来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三、风险识别与评估3.1 风险分类与识别银行应将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不同类型,并进行风险识别。

3.2 风险评估银行应建立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模型,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和测量。

评估结果应用于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

四、风险控制与监测4.1 风险控制策略银行应制定和实施风险控制策略,包括设置风险限额、建立风险控制指标等措施。

4.2 风险监测和报告银行需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和报告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风险进行监测和报告。

五、风险管理工具和方法5.1 衍生品工具银行可使用衍生品工具来管理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但应注意风险和回报的平衡。

5.2 风险对冲银行可采取风险对冲措施,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等方式来分散风险。

六、风险管理监督与评估6.1 监督机构及职责监督机构应对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2 风险评估评级监督机构可对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进行评级,评级结果可影响银行的经营和监管要求。

七、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图2. 风险评估模型3. 风险管理报告模板4. 风险控制指标设置表八、法律名词及注释1. 《银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中涉及银行业的法律法规文件。

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附件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及依据为保证本行安全稳健运行,全面有效地监控本行各类风险,通过采用全面风险管理方式,将风险损失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从而获取风险调整后的股东回报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相关定义本办法属于基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风险是指未来结果出现收益或损失的不确定性,始终存在于商业银行的所有经营活动和操作环节中。

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洗钱风险等。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债权人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资产价格和商品价格的波动给商业银行表内外头寸造成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及时获得或者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或其他支付义务、满足资产增长或其他业务发展需要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追求短期商业目的和长期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因不适当的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风险。

洗钱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未运用有效手段预防个别机构或个人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或未根据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而对银行产生的风险。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市场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等。

第三条市场风险管理遵循“集中管理、责任落实、如实报告、快速反应”的原则。

集中管理原则是指全行市场风险集中于总行进行管理,由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统一组织全行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工作;分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总行风险管理部统一组织所在分行辖内市场风险事件或隐患的报告工作。

责任落实原则是指各业务部门和分支行经营承担市场风险业务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充分了解并在业务决策中充分考虑所从事业务中包含的各类市场风险;及时报告有关政策和程序的履行情况以及相关的市场风险状况。

如实报告原则是指各业务部门和分支行应客观、详尽、及时地将市场风险事件或隐患报告风险管理部门,对隐瞒不报或报告不及时、不客观的,应追究其责任。

快速反应原则是指经营承担市场风险业务的部门应及时报告市场风险事件,风险管理部门在接到市场风险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牵头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方案,迅速处理,避免或减少损失。

第四条市场风险管理目标是通过全面的市场风险管理,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以本币为计量单位、风险调整后的全行综合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和职责分工第五条本行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一)董事会;(二)监事会;(三)经营管理层;(四)市场风险统一分析、管理、合规检查及审计监督部门,包括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合规部、审计部;(五)涉及市场风险的各业务部门;(六)各分支行及其职能部门。

第六条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本行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并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市场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并审批市场风险管理的各项基本制度和程序,确定本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二)督促本行经营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三)定期获得关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监控和评价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经营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

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

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

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

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要求-1-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收益与风险匹配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本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本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

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本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

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

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

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

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

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要求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收益与风险匹配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本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本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

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本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

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XX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纲要

XX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纲要

为贯彻落实全行“3510”战略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农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面实现风险管理目标,针对全行风险管理现状,借鉴国内外银行的先进做法,本着重要性、合用性原则,制定本纲要。

风险是指收益的不确定性,始终存在于银行的所有经营活动和操作环节中。

我行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或者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其信用评级、履约能力降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 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者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获得充足资金或者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满足到期债务支付和对外承诺资金给付的风险。

此外,我行还存在声誉风险、合规风险、战略风险等。

为统一管理归口,将流动性风险纳入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将合规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纳入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

近年来,银监会陆续颁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建立公司管理架构、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政策流程等各方面均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

2022 年,银监会对我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评估后,提出“及早明确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构建垂直、独立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等要求。

随着股改工作的深入推进,我行将承受更为严格的监管压力,必须持续满足经营绩效、资产质量和审慎经营等监管要求,特殊是满足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资产比例指标,否则就会遭到监管问责和处罚。

今后股改上市,作为公众公司还将面对股东、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严格、公开、持续的监督约束。

我行必须严格按照市场要求,真实、充分披露风险信息,否则就会失信于客户、市场和社会,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在市场化的环境下,体系更完善、经营更稳健的银行,就能以更有利的价格和条件从投资者、存款人和其他交易对手那里获得资金,从而获得更大收益。

银行风险监督评价管理办法

银行风险监督评价管理办法

银行风险监督评价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风险监督评价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加强和规范风险监督评价工作,促进全行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根据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相关政策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风险监督评价是对本行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状况与风险管控能力进行全面、系统、科学、审慎的评估和判断,是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风险监督评价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统一性、审慎性、及时性、科学性”的原则。

全面性原则。

评价范围应涵盖各类主要经营风险,评价对象应包括各主要业务条线、各经营单位和各项经营活动。

重要性原则。

评价应根据风险和控制的重要性确定评价重点,关注重点区域、重点业务、重点条线、关键环节等主要风险。

统一性原则。

各级风险监督评价的准则、范围、程序和方法等应保持一致,确保评价过程的公正及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可比性。

审慎性原则。

评价应以防范风险为目的,审慎识别和评估各类潜在风险,提升风险管理的预判性和前瞻性。

及时性原则。

评价应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及时发现和识别业务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科学性原则。

评价应以客观事实和实际风险状况为基础,以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政策制度为准则,遵循科学严格的评价方法和流程,确保评价过程与结果的客观准确。

第四条风险监督评价目标是识别主要经营风险,评估风险暴露情况,评价风险管理工作充分性、有效性,为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五条风险监督评价报告为本行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充分运用于风险管理政策制定、风险管理措施改进、风险管理文化建设提升等方面。

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第六条风险监督评价组织体系包括:(一)董事会;(二)监事会;(三)高级管理层;(四)总行职能部门;(五)各级分支机构。

第七条董事会主要职责(一)审议批准高级管理层风险监督评价体系建设方案;(二)授权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全行风险监督评价管理进行监督;(三)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风险监督评价报告;(四)督促高级管理层风险监督评价工作的有效性。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摘要:全面风险管理对现代商业银行日益重要。

本文从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等方面,对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

关键词: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最具决定意义的管理实践之一,也是衡量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价值的最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近年来,随着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化,全面构建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已经成为促进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商业银行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二、关于构建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几点思考1.完善体制,全面构建风险管理体系。

一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防范风险的体制框架。

要构建相互独立、垂直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其中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银行的风险管理向董事会提供独立的支持,各分支行的风险管理部门也要与业务部门实行分离,成为完全独立的部门,只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各类业务设立风险管理窗口,负责对所辖业务风险事件的监控和汇总,各级业务主管和业务经理对本业务中的风险事件负责。

在完善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上,实行风险经理制,前移风险管理关口。

通过对业务经营及管理流程风险的系统排查,识别和评估各类风险,建立“风险库”和“风险控制工具库”。

二是确定全面风险管理的范围。

商业银行应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性风险以及不同的客户种类和不同性质业务的风险都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范围,并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和加总,实施全部业务风险控制和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多元化的结果,可大大改进风险收益分析的质量。

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要对全部风险进行系统化的管理,要站在战略高度,制定风险管理规划、风险管理政策。

基层支行应该设立多个风险管理窗口,排查风险点,传递信息,建立动态识别机制,在银行系统内实现风险管理理念的统一、目标的统一和标准的统一,从而实现风险管理的全面化、系统化。

三是注重细节,搞好每一个环节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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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公司合规稳健经营理念,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将公司经营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推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战略规划的实现。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贷款法》、《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贷款公司集合资金贷款计划管理办法》、《贷款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本公司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思想是:追求稳健,以适度承担风险获得适中的回报;反对不计风险盲目追求高收益的激进经营行为;果断把握较低风险较高收益的市场机会,实现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的平衡。

第三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与公司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风险管理体系,树立风险管理理念,确定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制订详实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程序,及时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

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如下基本要素:(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二)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三)完善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五)适当的风险资本分配机制。

第四条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是:(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以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倡导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二)创建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机制,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有效风控的同时兼顾效率、价值的均衡,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确保贷款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公司价值的最大化;(三)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降低公司经营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支持业务拓展和创新,保障公司的经营目标的实现;(四)保证公司贷款资产、固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及业务信息的保密性;(五)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创建“诚信为本,客户至尊”的信誉法人机构和知名品牌。

第五条风险管理工作应遵守以下原则:(一)全面性风险管理应覆盖贷款、固有资产全部业务;贯穿事前、事中和事后全业务流程和操作节点;调动公司全员主动风控意识,提供风控能力,将风险理念渗透到各岗位。

(二)独立性风险管理部门应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三)相互制衡公司部门和岗位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前台业务拓展与后台支持保障适度分离,强化风险管理部门的监督审核职能。

(四)防火墙隔离公司贷款/固有资产管理从研究、投资决策、资金运作和交易清算等环节应在空间上、制度上严格隔离。

(五)前瞻性在保证所有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的基础上,各类风控制度应具有前瞻性。

(六)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在业务发展中的作用,倡导可持续经营的发展理念,追求风险与效益的平衡,是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的有力保障。

(七)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有效的风险管理应采用更具科学性、操作性强的风险控制方法,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构建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构建由决策层、执行层和业务层组成的自上而下的三级风险管理体系,以满足公司发展中内部风险持续控制的要求。

(一)决策层: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二)执行层:高级管理层及下属职能部门;(三)业务层:各部门风险管理岗位。

第七条董事会承担公司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应确保公司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风险;审批公司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可以承受的风险水平,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定期获得关于公司面临风险性质和水平情况的报告,监控和评价公司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可以授权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以上部分职能,风险控制委员会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

第八条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风险管理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时了解公司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确保公司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风险。

第九条公司指定合规风控部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与承担风险的业务经营部门保持相对独立,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独立的风险报告;具备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资源,风险管理岗位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公司各类业务、对应所承担的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识别、计量、控制方法和技术。

合规风控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制度、程序,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查批准;(二)执行公司确定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识别、评估和监测各类各类风险;(三)监督相关业务部门、其他管理部门在业务调查、决策执行、操作行为、后续管理等风险控制情况;(四)识别、评估新产品、新业务中所包含的风险,审核相应的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五)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独立的全面风险报告;(六)其他有关职责。

第十条公司贷款、固有业务部门应当充分了解并在业务决策中充分考虑所从事业务中包含的各类风险,加强对业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方法,将风险水平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实现风险调整后业务收益水平的最大化。

第十一条公司业务部门设立合规风控岗,是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单元,部门负责人为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业务部门按照公司确定的风险管理政策和业务操作流程开展贷款、固有业务,形成从尽职调查开始,到方案设计、业务审批、产品发行、合同签署、资金收付、期间管理、兑付清算全流程的风险管控。

第十二条根据业务需要,公司可聘请独立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和投资顾问等外部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对贷款、固有资产和业务的风险控制提供建议。

第三章风险管理流程第十三条贷款业务、固有业务分别独立实施风险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风险管理以业务流程为条线,将风险管理流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决策、风险监测与报告、风险处置5个环节嵌入业务过程中,实行全流程风险管控。

第十五条风险识别是指对所有可能存在的、对公司财产管理运作有重大影响的潜在风险点进行考察和识别,确定其类型、分析其成因。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有效实施的前提和基础。

风险识别主要通过业务部门在尽职调查中自主识别、合规风控部参与调查、审核业务方案、重点问题核实等方式,识别业务中存在的各类风险。

第十六条风险评估是指在风险识别确定风险性质的基础上,对业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度进行度量的过程。

准确的风险评估是风险控制方案的决策依据。

风险评估应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实地考察与指标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对于可度量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用指标体系进行监控,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

对于不可度量的风险指标,如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通过标准化业务流程等进行管理。

合规风控部、部门合规风控员及业务经办人员应对业务操作或资产管理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潜在影响进行评估,评价业务方案中风控措施的完备性。

合规风控部进行风险评估应充分考虑政策、市场变化、行业发展以及公司风险战略调整,选择适合公司业务的风险控制方法,对公司所面临的各类业务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估并报告。

第十七条风险决策是在风险度量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风险偏好、平衡成本与收益,由项目决策机构作出风险决策意见,确定项目方案风控措施的过程。

业务部门提交审批的项目方案,由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参考业务部门尽职调查、合规风控部风险调查等意见,充分审查项目方案风控措施的可行性、完备性,在业务操作可行、风险可控后确定通过项目方案。

对风控措施不充分的项目,业务部门应按照委员会审议结果进一步补充、修正方案,直至满足风控要求。

第十八条风险监测与报告是监测可量化的关键风险指标和不可量化的风险因素的变动,以及风险控制措施实施效果,并执行规定报告路线的过程。

业务部门负责项目进行过程中风险指标和风险因素的监控,做好日常记录,定期披露事务管理报告。

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合规风控部报告。

业务部门应按季提交本部门风险管理情况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记录在内的报告。

合规风控部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情况的持续监控和预警,包括风险指标监测、风险内控制度执行等内容;负责公司风险内部控制体系适当性、有效性的评价。

如果发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存在潜在缺陷时,应及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善。

合规风控部应定期向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风险处置是对已发生的风险损失和影响进行有效处理和补救的过程,包括应急处理、重大事项报告、风险纠正等事项。

业务部门、合规风控部应在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时,及时报告公司高管层,制定并落实风险处置补救方案。

第四章风险类型及管理政策第二十条根据风险覆盖范围,公司风险可分为广义风险和狭义风险,广义风险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全部风险,包括战略规划风险、人力资源类风险、财务类风险、信息系统类风险、业务类风险等。

狭义风险指业务类风险。

本办法所指风险为狭义的业务类风险。

第二十一条公司面临的业务风险不是单一的,是一个风险组合,不同类型的风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叠加。

公司风险管理应综合考虑各类型风险情况,做出符合公司风险偏好的管理决策。

可选择的风险管理策略包括风险规避、风险控制、风险转移、风险分散(对冲)、风险承担,公司考虑外部环境和业务发展实际选择适合的风险管理策略。

(一)风险规避是指公司主动回避具有重大潜在风险的业务或环境,避免发生风险的管理行为。

(二)风险控制是指在损失发生前,制定一系列的预防措施,尽量遏制风险因素,减少风险损失的主动风险管理行为,是最常用的风险管理策略。

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需要关注潜在损失和管理成本是否平衡的问题。

(三)风险转移是指通过某种交易安排,将公司面临的风险有意识地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承担,公司不再承担转移后的风险。

(四)风险分散(对冲)是指通过多样化的资产组合,使得不同资产承担的风险相互抵消,降低整体风险的管理行为。

风险分散的方法多用于市场风险的管理。

(五)风险承担是指公司主动接受风险,承担风险引发的损失。

采取风险承担措施的鉴于风险损失可以预测,公司有能力承担,且无其他更好方式可以选择。

第二十二条公司业务风险主要包括贷款业务、固有业务、中间业务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政策风险、兑付风险、道德风险、声誉风险等。

第二十三条信用风险是指因交易对手不履行义务或信用等级下降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性。

主要表现在融资、资产回购、资金使用、利息支付、担保、后续资金安排、履约承诺等交易中,融资方、担保人等交易对手不愿或不能履行合同约定,造成贷款财产、固有财产遭受潜在损失。

信用风险的识别应从外部环境、交易对手和项目情况三方面综合考虑,通过外部环境的定性分析,交易对手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偿债能力以及项目投资测算等指标的定量分析,项目后续跟踪监测等方式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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