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
伤仲永原文与翻译

伤仲永原文与翻译【创作背景】天圣三年( 1025 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震动乡里。
明道二年( 1033 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
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
康定元年( 1040 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
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
庆历三年公元( 1043 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朝代:宋代作者:王安石【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伤仲永原文翻译及赏析

伤仲永原⽂翻译及赏析 导语:这是⼀个名叫“仲永”的神童,五岁便可指物作诗,天⽣才华出众,因后天⾃⼰不要和被⽗亲当作造钱⼯具⽽沦落到⼀个普通⼈的故事。
下⾯是店铺收集的伤仲永原⽂翻译及赏析,欢迎阅读。
【原⽂】 ⾦溪民⽅仲永,世⾪耕。
仲永⽣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为其名。
其诗以养⽗母、收族为意,传⼀乡秀才观之。
⾃是指物作诗⽴就,其⽂理皆有可观者。
⾢⼈奇之,稍稍宾客其⽗,或以钱币乞之。
⽗利其然也,⽇扳仲永环谒于⾢⼈,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还家,于舅家见之,⼗⼆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七年,还⾃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泯然众⼈矣”。
王⼦⽈: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远矣。
卒之为众⼈,则其受于⼈者不⾄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且为众⼈;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不受之⼈,得为众⼈⽽已耶? 【译⽂】 ⾦溪县的平民⽅仲永,世代以耕⽥为业。
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具(纸、墨、笔、砚等),(有⼀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
⽗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具给他,仲永⽴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的名字。
这⾸诗的意思是赡养⽗母、与同⼀宗族的⼈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即完成,(诗的)⽂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
同县的⼈(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亲,(有的⼈)花钱请⽅仲永作诗。
他的⽗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了⽅仲永,(他)已经⼗⼆三岁了。
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了。
” 王安⽯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
一起来看看为大家整理的:《伤仲永》原文及注释,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伤仲永宋代: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隶耕。
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生五年,仲永五岁时,未尝识书具,不曾用过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忽啼求之。
有一天他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异焉,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借旁近与之,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即书诗四句,,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自为其名。
并且自己为诗取了题目。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邑人奇之,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还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
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不使学。
不让他学习。
余闻之也久。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十二三矣。
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令作诗,让他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可是,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曰:“泯然众人矣”。
“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他那样天生聪明,像这样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1.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伤,哀伤,叹息。
2.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
隶,属于。
3.年:岁。
王安石《伤仲永》原文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王安石《伤仲永》

[作者介绍]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临川)人。王安石既是一位大政治家,又是一位大文学家。列宁曾称他为“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他工散文,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亦工诗,成就更在散文之上。其词风格独特,洗净五代铅华,开启豪放派的先声。有辑本《临川先生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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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 》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隶耕。
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生五年,仲永五岁时,未尝识书具,不曾用过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忽啼求之。
有一天他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异焉,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借旁近与之,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即书诗四句,,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自为其名。
并且自己为诗取了题目。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邑人奇之,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还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
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不使学。
不让他学习。
余闻之也久。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十二三矣。
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令作诗,让他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可是,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曰:“泯然众人矣”。
“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他那样天生聪明,像这样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1.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伤,哀伤,叹息。
2.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
隶,属于。
3.年:岁。
《伤仲永》的课文原文

《伤仲永》的课文原文伤仲永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
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伤仲永》的课文原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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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
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
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
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
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
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
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
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
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
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文言字词
虚词用法
之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于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自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然
(1)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自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闻
(1)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其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然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为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贤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