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doc
开展度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doc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渝工商办发〔2018〕8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各区县局、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为提升我市企业合同信用建设水平,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市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以下简称重庆市“守重”企业公示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与条件重庆市“守重”企业公示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自愿申报的原则。
申报参加市级“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应当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且在企业和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二、时间安排(一)申报(2月1日—3月31日):市局通过华龙网、“重庆工商”公众微信号、“重庆工商”新浪官方微博、红盾外网发布开展2016—2017年度“守重”公示活动公告,各局做好辖区申报企业宣传发动工作,指导申报企业通过重庆市“守重”企业网上公示系统(网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合同服务栏目)进行网上申报,提醒申报企业信息录入完成后在网上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加盖公章、签字后提交区县工商部门。
(二)区县局审查、推荐(4月1日—4月30日):依据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信用审查、向有关部门的函询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的企业,由区县局通过重庆市“守重”企业网上公示系统向市局推荐市级“守重”企业,并报送推荐企业名单及推荐报告(纸质件加盖公章,电子件报送至合同处邮箱)。
推荐企业《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由区县局合同监管科室审查、保存和备查。
(三)市局审查、公示(5月1日—6月30日):市局组织对推荐的市级“守重”企业进行审查,报经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关于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的说明

一、公示活动依据和概念、性质及工作目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切实履行《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以及国家工商总局“三定”方案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合同监督职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企业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的上一年度信用监管信息、企业合同的签约履约信用信息向全社会予以公示,并牵头组织社会公众及有关部门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监督,由社会公众对公示企业的经营信用进行评价的行政指导行为。
公示活动性质:公示活动是一种行政指导行为。
企业合同信用是企业经营信用的核心组织部分。
工商部门通过开展公示活动,提供一个公示平台,指导企业自愿将本企业信用监管信息和合同信用信息向社会公示,由社会各界对企业的合同信用状况进行评价,供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监督、评价和使用。
公示活动不是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认定表彰,不含评比达标内容,不是评比达标活动。
工作目标:开展公示活动,通过引入社会监督机制,严厉打击企业合同违法行为,提高企业违法成本;通过协调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公示企业提供优惠扶持措施,提高企业守法的收益。
以达到弘扬企业诚信守约经营理念,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信用观念,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
二、管辖规定公示企业登记注册的工商部门是该企业的“公示监督机关”,负责开展公示活动并对公示企业进行监督。
三、公示的条件和标准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1.领取营业执照并成立满一年;2.有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3.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4.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5.同意由工商部门将本企业申报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在网站上公示。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且其公示标准分达到85分以上的,予以公示。
受委托的行业协会(商会)可以在工商部门发布的公示标准基础上,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符合本行业实际的补充标准,报委托的工商部门备案后,作为公示补充标准,向企业公开。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5.09•【字号】粤工商市字〔2016〕134号•【施行日期】2016.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5月9日以粤工商市字〔2016〕134号发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以下简称“公示活动”),引导企业诚信守约经营,促进全社会良好信用观念的形成,推动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的公示活动。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公示活动,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企业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的上一年度合同签约履约信用信息以及其他信用监管信息,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网上公示系统”(下称“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予以公示的行为。
第四条本规则所称“申请企业”是指经本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自愿申请参与公示活动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本规则所称“公示企业”是指经核查符合公示条件并通过守重公示平台予以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本规则所称“合同”是指企业的经营合同,不包括企业与其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本规则所称“公示机关”是指负责对公示企业在守重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本规则所称“监督机关”是指负责对申请企业资料的核查和受理、数据传送至守重公示平台、公示企业投诉信息的处理和反馈、公示的撤销和撤回等工作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本规则所称“推荐单位”是指获得监督机关的委托,开展公示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并向监督机关推荐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的行业协会(商会)。
第五条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全省公示活动的指导和规范工作,是全省公示企业的公示机关,是省工商局直接登记注册的企业及省工商局认为需要直接监督的其他企业的监督机关。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方案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方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方案一、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委托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一)甲方身份、权利、义务甲方为委托方,享有以下权利:1.以书面形式委托乙方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执行业务。
2.要求乙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并确保合同目的能够达成。
3.要求乙方保守商业秘密和保密的内容。
甲方有以下义务:1.遵守合同约定,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乙方身份、权利、义务乙方为受托方,享有以下权利:1.收到甲方的委托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业务。
2.要求甲方在合同生效前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3.依法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乙方有以下义务:1.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服务品质和期限能够达成。
2.保守商业秘密和保密的内容。
(三)履行方式和期限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并在合同生效后开始执行。
如果需要修改合同内容,应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修改。
(四)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失败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若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导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失败的,甲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本合同中,双方应遵守相应的中国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同双方的权利合法性。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本合同中,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应清晰明确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执行。
五、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一经签署,在双方的约定期限内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均应严格履行。
如果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应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其他本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乙方(受托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
2023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方案

2023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各项经济指标居世界前列。
与此同时,企业间的合作交流也日趋频繁。
然而,在一些企业间合作中,部分企业存在不守合同、违反信用等行为,给企业间合作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制约作用。
为了推动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意识,加强企业的信用建设,倡导公平、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方案。
活动目的:1. 倡导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提高企业间的合作信任度。
2. 提醒企业注意合同的签订、履约和维权,在合作中注重信用,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
3. 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途径,增强企业的市场经营约束力。
4. 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二、活动内容和方式1. 倡导活动(1)制定宣传材料:编写宣传手册、海报等,宣传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重要性。
(2)举办倡导活动:组织企业代表、权威专家等进行守合同重信用的演讲和经验分享,提高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意识。
2. 信用评估与公示(1)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全面的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包括企业合同履约情况、纳税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
(2)信用评估机构:委托专业的信用评估机构对参与活动的企业进行信用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
(3)信用信息公示:对企业信用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企业信用等级、合同履约情况、违约记录等。
3. 奖惩机制(1)守合同重信用奖励:对信用评估中评定为优秀等级的企业进行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宣传推广等。
(2)信用修复机制:对评定为不良信用等级的企业提供信用修复的指导和帮助,帮助企业改善信用状况。
(3)违约处罚机制:对多次违约的企业进行处罚,包括限制企业参与相关合作项目、公示违约记录等。
4. 宣传推广(1)开展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重要性,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活动。
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

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鲁工商合规字[2014]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自愿基础上,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及其他相关信用监管信息进行记录,并向社会予以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示企业”,是指经审查符合公示条件并通过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公示的企业。
第四条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机关,山东省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协同组织。
第五条山东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受对公示企业投诉信负责对企业申请资料受理和审查、对公示企业投诉信理和监督机关。
负责对企业申请资料受理和审查、息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是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示平台。
第七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遵循以下原则:(一)企业自愿参加原则;(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非终身制原则。
第八条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其 他经济组织,凡符合公示条件,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并做出成绩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第九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采取集中公示的方法,两年公示一次。
活动年的3月15日前为申报期,6月30日前公示。
第二章申报企业条件第十条 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设立时间应满五年以上,实行资质管理的企业应当具备中等以上资质等级,在同行业中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重视合同管理,信用意识强。
重视商业信誉和信用(合同)管理工作,坚持诚实信用经营理念,企业领导、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人员熟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具有较高的信用(合同)管理水平。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简介[精选5篇]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简介[精选5篇]](https://img.taocdn.com/s3/m/53f6a03f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07.png)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简介[精选5篇]第一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简介一、公示活动的定义和性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企业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的上一年度合同签约履约信用信息以及其他信用监管信息,通过“广东省红盾信息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网上公示系统”(下称守重公示平台)向全社会予以公示的行政指导行为。
工商部门不对企业的合同信用状况直接进行评价,而是提供一个公示平台,将企业合同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由社会各界对企业的合同信用状况进行评价。
公示活动自1987年在我省全面开展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的充分认可,已成为广东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
2008年度,全省共有14309家企业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有1542家企业连续十年以上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公示活动也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肯定和支持,目前,已有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6个政府部门出台了50条对公示企业的优惠扶持措施。
实践证明,深入开展公示活动,有利于宣传企业诚信守约良好形象、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信用意识和自律能力,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特别是在当前深化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形势下,对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示活动采取自愿参与原则。
工商部门在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也禁止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利用活动收费或变相收费。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牌匾和证书是企业已上网公示的证明。
其样式由省工商局制定并附上防伪标识。
公示企业可自愿选择是否制作牌匾。
申请制作的,须在正式公示后方可制作,相关费用由公示企业直接向牌匾制作企业支付。
第二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办理社保登记基本资料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开户行账号,所有都最好准备复印件。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方案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方案活动背景:在商业活动中,“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应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
公示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情况,既可以加强企业之间的沟通合作,也可以提高交易安全性,从而促进商业环境的良好发展。
因此,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公示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情况,推动企业之间的合作和发展,让各方更加信任和依赖合作伙伴。
活动目标:1. 提高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意识和责任感;2. 加强企业之间的信任和合作,促进交易效率;3. 提高企业的品牌形象,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4. 推动商业环境的良好发展,吸引更多商业合作机会。
活动方案:1. 活动形式:- 公示墙:在企业办公区域设置一个公示墙,用于展示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情况。
公示墙上展示各个部门或个人签订和履行的合同,以及相关的评价或证明材料,形成可视化的守合同重信用档案。
- 在线平台:建立一个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在线平台,供企业上传守合同重信用的证明材料和相关信息,供其他商业伙伴查询和了解。
2. 内容:- 展示合同:企业可以根据其行业特点,展示部分重要的合同样本,以展示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正式和官方合作关系。
- 展示履约情况:企业可以公示自己签订的合同,并在该合同需求达到后,公布合同履约情况、准时交付情况、服务质量等,以证明自己守合同、重信用的能力。
- 客户评价:可以将合作伙伴和客户的评价(如满意度调查、口碑等)进行公示,通过第三方的评价,验证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的情况。
- 执法信息:可以公示企业的守信纪录、执法记录等,以增加企业的透明度和信誉。
3. 宣传和推广:- 内部宣传:通过内部邮件、会议、海报等形式,向企业员工宣传活动目的和重要性,提醒他们注重守合同重信用的意义和必要性。
- 外部推广:通过企业官方网站、社交媒体、行业论坛等渠道,向外界推广活动信息,吸引更多商业合作伙伴的关注和参与。
4. 奖励机制:- 设立守合同重信用奖:根据企业在守合同重信用方面的表现,设立不同级别的守合同重信用奖,奖励优秀表现的企业,并在公示墙或在线平台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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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申请表
(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办公电话:
经办人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所属协会:协会电话:
填表日期:
监制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州企业信用促进会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两年;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
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同意由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六)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二、提交材料
申请企业应通过广州红盾信息网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一份;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一份;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一份;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首次申请的企业提供第(一)、(三)、(四)、(六)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六)项材料;通过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同时还须提供一份《参加连续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申请表》到所属行业协会(商会)。
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申请企业提交材料到广州企业信用促进会;各区局登记注册的申请企业原则上提交材料到各区企业信用促进会(合同协会)。
受委托的行业协会(商会)接收本行业内会员企业的申请材料,由该会签署推荐意见后,将材料递交到市、区企业信用促进会(合同协会)。
三、填表说明
(一)填写此表一式一份,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于每年1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报送广州企业信用促进会或各区企业信用促进会(合同协会)。
(二)本表用电脑打印,要求内容完整、字体清楚、数字准确。
如表格不够用时,可附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