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与俸禄制度

合集下载

汉末官的俸禄

汉末官的俸禄

1)万石:三公等(名录不抄了,下同),月谷350斛(注:1斛=1石),一年4200石;2)中二千石:九卿等,月谷180斛,一年2160石;3)真二千石:诸侯相等,月谷150斛,一年1800石;4)二千石:郡太守等,月谷120斛,一年1440石;5)比二千石:光禄大夫等,月谷100斛,一年1200石;6)千石:丞相长史等,月谷90斛,一年1080石;7)比千石:太中大夫等,月谷80斛,一年960石;8)八百石:汉成帝时除,就六百石;9)比八百石:谏大夫,俸禄不详,后除;10)六百石:州刺史等,月谷70斛,一年840石;11)比六百石:博士等,月谷60斛,一年720石;12)五百石:县长,汉成帝时除。

13)四百石:大县县丞、县尉,月谷50斛,一年600石;14)比四百石:五官侍郎等,月谷45斛,一年540石;15)三百石:次县长,月谷40,一年480石;16)比三百石:五官郎中等,月谷37斛,一年444石;17)二百石:县丞、县尉等,月谷30斛,一年360石;18)比二百石:月谷27斛,一年324石;19)百石:御史属等,月谷16斛,一年192石;20)比百石:不详,后除;21)斗食:月谷11斛,一说每日1斗2升;22)佐史:月谷8斛,另一说佐史也并入斗食中两千石分为中二千石真二千石和比二千石。

州刺史和郡太守为真两千石,牧是中两千石。

汉武帝时州刺史仅为六百石,当时的州只是设立的监察区,没有实际的权力。

后升为真二千石。

东汉后期刺史升格为牧,牧是一州最高行政长官,为中二千石。

刺史是两千石(或者叫“真两千石”——太守也是两千石)。

牧是中两千石,比两千石高一级。

比两千石低一级的叫“比两千石”。

中二千石月钱九千,米七十二斛。

真二千石月钱六千五百,米三十六斛。

比二千石月钱五千,米三十四斛。

中郎秩比六百石(月60斛),,侍郎比四百石(月45斛),,郎中比三百石(月37斛)。

汉朝在郡以下设县,大县(万户以上)设县令,小县(万户以下)设县长,都是一县的最高长官。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中国古代文官制度]一、中国传统文官制度诸层面1、文官录用制度,中国古代文官制度。

中国古代文官的录用制度主要有:先秦时期的世袭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荐举制以及隋唐宋元明清时期的科举制。

(1)世袭制。

世袭制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期,其基本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相统一。

即依据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用以及官爵高低和等级尊卑。

最具有代表性的形式是西周时期实行的分封制和宗法制——王室与贵族凭借宗法和血统来世代承袭高-官显职、亲贵合一。

(2)荐举制。

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诸侯割据。

为了在激烈的兼并战争中获胜,各国非常重视选贤任能,因此官员的选拔方式开始多样化。

秦汉以后,文官选拔制度主要是荐举制。

其中,察举、征辟是其主要方式。

察举是自下而上的选官方法,即朝廷根据不同的需要设立各种科目,指定有关的官员担任举主,依照规定贡上相应的人才,经朝廷检定后予以录用或升迁。

所以,考试是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

考试的内容涵盖了道德品行、文化修养和办事才能等各个方面。

征辟是自上而下的选官方法,即皇帝特征和聘召品学皆优之士任高级官员,公府与州郡可辟除掾属佐吏。

此外,还有其他选官方式,如高级官吏保任其子弟为官的任子制度以及郎癣官学人仕、纳粟买爵等多种形式。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是九品中正制。

九品叶1正制亦称九品官人法,即在州郡设大小中正官,按家世门第和道德才能考察和推荐人才,人才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

由于九品中正制极重出身门第,故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成为门阀贵族垄断政权的工具。

(3)科举制。

科举制创建于隋朝,发展到唐代就已十分完备。

主要设有常科和制科两种。

常科科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等等,其中以明经和进士两科最为重要。

明经一般考帖经、墨义、时务三场,以《礼记》、《春秋左氏传》、《诗》、《周礼》、《仪礼》、《论语》、《孝经》等儒家经典作为考试内容。

俸禄制均田制三长制内容

俸禄制均田制三长制内容

俸禄制均田制三长制内容
俸禄制、均田制和三长制都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制度,它们在不同的时期和地区发挥了重要作用。

俸禄制是中国古代官员的薪酬制度,始于战国时期的秦国。

俸禄制的实行,使得官员的收入与其职位相挂钩,有助于提高官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在俸禄制下,官员的俸禄主要由粮食、布匹、钱币等组成,根据职位高低和工作表现进行发放。

均田制是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始于北魏时期。

均田制的实行,使得农民获得了一定数量的土地,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农业生产效率。

在均田制下,政府将土地按照人口分配给农民,农民需要缴纳一定的赋税。

三长制是北魏孝文帝改革时期的基层地方组织制度,即五家为一邻,设邻长;五邻为一里,设里长;五里为一党,设党长。

三长制与均田制相辅而行,三长负责检查户口,征收租税,征发徭役和兵役,推行均田制。

这些制度在中国历史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当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古代俸禄制变化的趋势

古代俸禄制变化的趋势

古代俸禄制变化的趋势
古代俸禄制的变化趋势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 逐渐从实物俸禄向货币俸禄转变:古代俸禄制最初是以实物形式发放,如粮食、衣物、牲畜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货币的流通逐渐普及,俸禄也逐渐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以方便统一计算和交易。

2. 高官厚禄化:古代俸禄制一开始是基于平等原则的,不论官职高低都有相应的俸禄。

然而,随着社会等级制度的形成,高官厚禄化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高级官员的俸禄明显高于低级官员,且具有更多特权。

3. 折归官府:古代俸禄制最初是由百姓直接支付给官员的,但后来逐渐演变为由官府统一征收和发放。

这样可以确保俸禄的正常支付,减少了因个别官员的贪污和不良行为导致的问题。

4. 社会地位与俸禄挂钩:随着社会等级制度的形成,人们的社会地位与俸禄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

高级官员的俸禄通常反映着其社会地位的高低,而平民百姓的俸禄则相对较低。

5. 其他形式的福利待遇的出现:随着社会变迁,古代俸禄制逐渐不再满足人们的需要,于是出现了其他形式的福利待遇,如官员的住房、服装、医疗等。

这些待遇逐渐成为官员的一种重要福利,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总的来说,古代俸禄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多种变化趋势,从实物俸禄到货币俸禄,从平等分配到高官厚禄,从个别支付到官府征收,从仅包括俸禄到包括其他福利待遇等。

这些变化反映了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变化。

民国的工作制度和薪资制度

民国的工作制度和薪资制度

民国的工作制度和薪资制度民国时期,我国的社会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革,工作制度和薪资制度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在这一时期,工作制度逐渐实现了由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的转变,薪资制度也逐渐实现了由传统俸禄制度向现代薪资制度的转变。

一、工作制度1. 行政体制民国时期,我国的行政体制经历了多次变革。

初期,采用总统制,后来改为责任内阁制,再后来又改为总统制。

在这个时期,政府机构逐渐实现了现代化,设立了各部、委员会等机构,逐步形成了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

2. 工作时间民国时期,工作时间逐渐实现了现代化。

一般来说,每天工作时间约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约为40小时。

在一些机关和企业中,还实行了夏令时制度。

3. 休假制度民国时期,休假制度也逐渐完善。

国家规定,公务员和企业职工每年有带薪休假,一般为10天至1个月。

此外,还有一些特定的节假日,如春节、国庆等。

4. 劳动保护民国时期,劳动保护制度逐渐建立。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禁止雇佣童工、实行工伤赔偿等。

二、薪资制度1. 俸禄制度民国初期,薪资制度仍然保留了封建俸禄制度的痕迹。

公务员和军官的薪资主要以粮食、布匹等实物为主,后来逐渐过渡到货币工资。

2. 职务等级制度民国时期,公务员的薪资实行职务等级制度。

根据职务等级,公务员的薪资分为不同的等级,等级越高,薪资越高。

这一制度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后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职务晋升困难、薪资分配不公等。

3. 薪资结构民国时期,公务员的薪资结构逐渐完善。

除了基本工资外,还包括岗位津贴、通讯费、交通费等各种补贴。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岗位,如外交官、驻外武官等,他们的薪资结构更为复杂。

4. 薪资调整民国时期,薪资调整制度逐渐建立。

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定期对公务员的薪资进行调整。

这一制度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但后来也受到战争、政治动荡等因素的影响,薪资调整受到影响。

5. 福利待遇民国时期,公务员的福利待遇逐渐完善。

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与等级制度封建官僚体系的运作

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与等级制度封建官僚体系的运作

官僚体系通过严格 的科层制度和职位 划分,维护了等级 制度的稳定。
官僚体系中的晋升 制度进一步强化了 等级制度的地位差 异。
官僚体系中的权力 运作对等级制度的 维护起到了关键作 用。
官僚体系通过制定 和执行政策,对社 会资源和利益分配 进行调控,进一步 巩固了等级制度的 存在。
等级制度对官僚体系的作用
建筑:不同等级的官员在建筑上也有着不同的规格和装饰,以彰显其地位和权力。
等级制度的法律保障
法律制度: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核心,维护社会秩序和阶级利益 法律地位:不同等级享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受到不同法律保护 法律保障: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等级制度的稳定,防止社会动荡 法律意识:强化等级观念,培养社会成员对等级制度的认同感
监察制度:为了监督地方官员的行为,中国封建社会建立了监察制度,派遣御史等官员巡查地 方。
地方自治:在地方行政层级与权力分配的基础上,中国封建社会也允许一定程度的地方自治, 以适应地方实际情况。
政治制度的演变与改革
05
官僚体系与等级制 度的互动关系
THEME TEMPLATE
官僚体系对等级制度的影响
感谢观看
THEME TEMPLATE
俸禄制度:封建官僚根据品 级高低领取俸禄,包括土地、 货币等形式
贪污腐败:俸禄制度不完善, 导致官僚贪污腐败现象普遍
存在
俸禄调整:封建统治者根据 实际情况对俸禄进行调整,
以保持官僚体系的稳定
03
封建社会的等级制 度
THEME TEMPLATE
贵族与平民的等级划分
贵族等级:公、候、伯、子、男 五等
等级制度的演变与影响
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起源于周朝的分封制,以土地为基础划分等级 秦朝实行郡县制,打破贵族世袭制,确立官僚等级制度 汉朝实行察举制和征辟制,选拔人才以才学和品德为标准 隋唐以后实行科举制,以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官员的标准,促进了社会流动

我国官员俸禄制度

我国官员俸禄制度

我国官员俸禄制度我国官员俸禄制度的正规化始于汉代,而在此之前的秦朝,官员们是依靠食邑的收入和非常规性的赏赐来养家糊口的。

至于说待遇高低,这个只能平均比较,因为品级不同,俸禄差异会很大。

但从总体上来看,唐宋两朝的官员工资待遇较好,尤其是唐朝玄宗时期和宋朝仁宗开始及之后的英宗、神宗、哲宗、徽宗各代,都比较好。

而相对最低的就要数明朝了,以至于后人在修《明史》时竟得出了“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

而清朝虽然在正式工资上向明代看齐,但各级各类补贴非常多,所以至少要在明朝之上。

下面乐奀就和大家说说这方面的情况。

汉朝:建立了实物和钱币兼具支付的俸禄制度秦始皇灭六国后,统一了度量衡,以“衡”的单位“石”来表示粮食计量。

到了汉代,以“秩”作为官员官阶等级,以“禄”作为官员的报酬标准,以“石”表示,如万石、二千石等;官俸则用“量”的单位“斛”来计算(十斗为一斛,一斗为1斤),如最高秩万石月俸三百五十斛等。

汉代官俸虽以“量”为单位,但俸禄形式并非都是实物。

尤其是在粮食运输困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下,于是出现了将谷粮折算为钱币发放的形式。

实际上西汉时大多以钱币支付,而东汉则是“半钱半谷”,除常俸外官员还有衣物的供给,酒肉果品的赏赐以及医疗待遇等。

汉武帝时的州只是设立的监察区,没有实际的权力,其州刺史仅为六百石。

后来,州郡升格了,其州刺史和郡太守成为真两千石。

东汉后期刺史升格为牧,牧是一州最高行政长官,为中二千石,比两千石高一级。

而比两千石低一级的叫“比两千石”。

中二千石月钱九千,米七十二斛;真二千石月钱六千五百,米三十六斛;比二千石月钱五千,米三十四斛。

而中郎(皇帝侍卫和随从)秩为比六百石(月60斛),侍郎(宫廷近侍)比四百石(月45斛),郎中(护卫、陪从)比三百石(月37斛)。

汉朝在郡以下设县,大县(万户以上)设县令,小县(万户以下)设县长,都是一县的最高长官。

县令秩六百石至千石不等,县长是三百石至五百石不等。

而一般的小吏最低为百石,月钱800,米4.8斛。

中国古代俸禄制度

中国古代俸禄制度

课程名称:中国政治制度史授课时间:2012年春季学期授课教师:王勇老师论文名称:中国古代俸禄制度作者姓名:庞丹瑜专业班级:政治0901班学号:20091520121中国古代俸禄制度我国的俸禄制度,是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下的官僚制度的派生物。

它上继君主宗法制下的世官世禄制,下接总统为元首,行政、立法、监察三权分立的“民国”体制下的薪金制度。

它与世官世禄制和薪金制既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又有其本质性的区别。

自从古代封建国家官僚机构出现那天起,就存在着官员的俸禄问题。

我国古代官员的俸禄是和秩级联系在一起的。

中国古代公务员的合法收入合称“俸禄”,“俸”指银钱,“禄”指米谷。

大体来说,只有少数几个朝代的公务员俸禄是偏高的,以西汉、宋朝和清雍正年间为最。

中国历史上是不是有“低薪养廉”的案例?短期内有,但是无法持续。

最极端的例子当属朱元璋时代。

明代官员俸禄历来有“最薄”之说。

《大明律》对官员贪腐的惩罚十分严酷,并且皇帝还不断以《大皓》即“口头文件”的形式来惩戒权力滥用现象。

但这些措施就像一根紧绷的弓弦,官场贪腐迅速反弹。

严刑峻法和微薄俸禄不但没有打造出这个农民皇帝的理想官场,薄俸制反而造成贪风不可遏、廉吏难存活的恶果,明朝官场几乎比任何一个朝代都要更早陷入全体腐化阶段。

顾炎武对此进行过如下分析:“忠信重禄,所以劝士;无养廉之具,而责人之廉,万万不能。

”创制于雍正年间的养廉银制度,是清朝特有的薪俸制度,其本意也是“高薪养廉”。

在此之前,地方官员在征收银粮时以弥补损耗为由,在正额之外加征税赋。

并且加征部分中央政府无法控制,基层官员肆意妄为,民怨沸腾,以致民变。

“养廉银”其实就是将“潜规则”转变为“明规则”,应该说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因为一旦明文化,就可成为双刃剑。

一般来说,养廉银通常为薪俸的10倍到100倍。

但该制度对于遏制腐败也没有起到持久作用,明、清官场的腐败可以说在中国王朝历史上登峰造极,二者好有一比。

到了乾隆时代,“议罪银”制度就等同于由皇帝宣布法制已经死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 隋唐时期官员俸禄形式主要有米、田两种。 唐时无论职事官或勋官、散官,均可按官 品占有不同数量的永业田,职事官还可按 品占有不等数量的职分田。另外,京官每 年还有禄米,从正一品七百石到从九品递 降到三十石,高级官员还有货币形式的俸 禄。
.
• 宋官品仍分九品制,每品分正、从,文职 自四品起,武职从三品起又各分上下,故 文职共30阶,武职共32阶。因官名与职权 相分离,官名仅用以确定官员的品级,称 “寄禄官“。官品和本官相互配合,决定官员 的章服、俸禄,不论官员是否有掌握实权 的差谴职,其官品和衣饰不变。
.
• 秦汉实行“爵禄制度”。爵在世禄制下与官职、 俸禄基本统一,到秦汉时二者分离。秦汉 之爵分为军功爵和赐爵,主要依据功劳而 定,赐爵面广,爵位与官职无固定联系。 爵和禄各成系统,爵表示特权,禄则是供 职后的待遇。
.
• 曹魏时期以九品定级,分一至九品共九级, 南北朝时改为正、从九品共十八个等级。 官员代表官员的等级,并被作为领取俸禄 的依据。即九品中正制
.
等级制度
• 等级制度是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 划分社会集团的制度。其划分是以 阶级分化为基础的,是阶级差别的 一种形式。
.
• 阶级分化是指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剩余 价值出现,生产资料逐渐集中到一小部 分人的手中.从而导致了贫富分化,产 生了私有制, 而生产资料的占有多少 不同又造成了他们利益需求的不同,导 致阶级的分化.
.
官职等级
• 夏、商、周实行“世禄制”,即各级封君享受自己 封地上的收入,除按规定向上一级封君交纳一定 的贡赋和提供一些劳役外,其余的部分归封君享 用,官位及俸禄可世袭。夏、商、周均有官员年 老致仕的制度,官员到七十岁即可退休,即所谓 “七十致政”。官员退休后,可到各级学校去传播 知识。《礼记·王制》记载“夏后氏养老于东序, 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觉察,养庶老于 左学;周人养国老于老胶,养庶老于虞庠”(卿大 夫以上高级官员为“国老”,大夫以下称“庶老
.
• 一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副主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委员长 国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全国政协主席
二级: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员 书记处成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国 务院副总理 国务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全国政协副主席 最 高法院院长 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
• 周代分封制下的阶级结构 • 秦唐间的阶级结构 • 宋元明清的阶级结构
.
等级结构: 第一等级 天子:周王及其家庭 第二等级 诸侯贵族:侯、伯等 第三等级 百官贵族:卿、大夫 士 第四等级 平民庶人:国人、皂、舆、农夫、 手工业者、商贾 第五等级 准贱民:隶、僚、徒、百工、农奴 第六等级 贱民奴隶:仆、台、获丑、臣妾、仆 驭、 牛牧、马牧、娼、女乐
• 元代官员分为九品十八阶,各按品阶领取 一定数量的俸禄,每一品阶又分上、中、 下三个档次,即同一品阶中按任职的重要 程度领取三种数量不等的俸禄,如中书省 平章政事、构密院知枢密院事和御史台御 史大夫同为从一品,但他们所得俸禄就各 不相同。元代中央官员俸禄以实物和货币 两种形式支付,地方官俸禄中无实物部分, 但却享有职田收入,作为俸禄的补充。
.
• 金代官员共分九品十八级,各按官员领取 一定数量俸禄,俸禄形式以实物为主。在 同一级别中,因担任职务不同,俸禄数量 也有差异,如同为正一品,三师、三公、 尚书令所得的俸禄数量就各不相同。此外, 朝官和地方官俸禄也有差别,朝官俸禄明 显高于地方官,但地方官有职田或公田收 入作为正式俸禄的补充。
.
三级:国务院各部部长 部党组书记 省委 书记 省长 省人大主任 省政协主席 最高 法院部级副院长 最高检察院部级副检察长 中纪委副书记 员 .
• 四级:副部级 副省级 最高法院副部级副 院长 最高检察院副部级副检察长 省高院 院长 省检察院检察长 五级:司长 厅长 地级市长 巡视员 六级:副厅级 副市级 助理巡视员 七级:处长 市局长 县长 调研员 八级:副处级 副县级 助理调研员
.
• 九品中正制的主要内容就是选择“贤有识鉴”的 中央官吏兼任原籍地的州、郡、县的大小中正官, 负责察访本州、郡、县散处在各地的士人,综合 德才、门第定出“品”和“状”,供吏部选官参 考。所谓“品”,就是综合士人德才、门第(家 世官位高低)所评定的等级,共分为上上、上中、 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 品,但类别却只有上品、中品和下品(二品至三 品为上品;一品为虚设,无人能达到;四品至五 品为中品;六至九品为下品)三类。
.
明朝中枢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皇帝的辅 佐官,职位崇高,但无定员,无专责,实 际上是虚衔。中期以后,成为大臣加官或 赠官(生而授为加,死而授为赠)。
.
• 清代的官吏等级制度沿用了自汉魏六朝以 来的“九品十八级”基本制度,每一品有正、 从(旧读zòng)之别,如正一品、从一品。 此外还有超品官员,宗室不入八分辅国公、 八旗蒙古王公和非宗室封爵伯以上的,都 视为超品。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 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
秦唐间的等级族 第三等级:贵族官僚 第四等级:士族 第五等级:弟子员 第六等级:平民 第七等级:半奴隶 第八等级:奴隶
.
宋元明清的等级结构
第一等级:皇帝 第二等级:贵族 第三等级:官僚 第四等级:绅士 第五等级:平民 第六等级:半贱民半奴隶 第七等级:贱民奴隶
九级:科长 市处长 县局长 乡镇长 主任 科员 十级:副科长 股长 乡镇助理 副主任科员 十一级: 科员 县以下公务员
十二级: 办事员 及其他人
.
俸禄制度
.
• 我国俸禄制度的建立始自西周。商代虽然 国家体制已经形成,官吏阶层也已产生, 但是 那时“牛羊土地财产均为氏族所公有, 所谓帝王亦是氏族部落的族长,所以在这 时候,虽有 政府财政活动,但是尚无俸禄 之制”。西周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的 封建国家,土地实行 国有。国家按诸侯贵 族官爵的高低划定大小不等的土地作为他 们的食邑或领地,各级官吏就 是以各自土 地上的收入作为禄食,不由财政另行开支 俸禄。这便是历史上所说的“分田定禄” 制度,也就是中国俸禄制度的起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