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逻辑学课程重点与教学要求参照模板
逻辑教学大纲

逻辑教学大纲《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大纲第一章引论教学目的与要求:1.了解逻辑科学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2.理解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性质;3.明确学习逻辑学的意义。
第一节逻辑科学的产生与发展一、逻辑的含义二、逻辑科学的产生三、逻辑科学的发展与走向第二节逻辑学的性质和功能一、什么是逻辑学二、思维同语言的关系三、逻辑学的功能第三节司法工作者学习和掌握逻辑知识的必要性一、司法工作者必须懂得逻辑二、普通逻辑与法律逻辑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教学目的与要求:1.明确什么是概念及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2.掌握概念和语词的关系;3.明确概念的分类和概念间的关系;4.掌握下定义和划分的方法并能依据定义或划分的规则分析定义或划分是否正确;5.掌握概念的限制和概括的方法;6.了解法律概念的定义结构。
第一节概念的特征一、概念及其表达式二、概念同语词的关系三、法律概念第二节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一、概念的内涵及其确立方式1、认识性内涵2、规定性内涵二、概念的外延及其边缘的模糊性第三节准确运用概念的逻辑基础一、概念的分类(一)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二)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三)简单概念与复合概念(四)正概念与负概念(五)实体概念与属性概念二、概念间的关系(一)全同关系(二)真包含于关系(三)真包含关系(四)交叉关系(五)全异关系1、矛盾关系2、反对关系三、法律概念间的层序关系第四节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一、概念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二、概念内涵的揭示——定义(一)定义的特征、作用(二)定义的方法(三)概念的概括与限制(四)定义的规则1、定义项的外延必须与被定义项的外延相等。
2、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
3、定义项一般不能用否定概念;定义联项不能是否定的。
4、定义项必须是清楚确切的科学概念。
(五)法律概念的定义结构1、“或者型”定义结构(析取式)2、“并且型”定义结构(合取式)三、概念外延的揭示——列举与分类(一)列举(二)划分1、各子项外延之和,必须恰好等于母项的外延。
法律逻辑学引论

法律逻辑学引论
• 推理:
• 只有天气转暖,室外肩章上的冰雪才会消融;
室外肩章上的冰雪消融了,所以天气转暖。
• 在此基础上,苏军司令员又进行了一系列推理:
• 如果天气转暖,那么德军掩体中的雪也会融化;
如果雪融化,就会使掩体变得泥泞,德军就会清 理掩体中的积雪,如果清理积雪,就会把带雪的 泥土一起抛出;如果某处有湿土抛出,那么某处 就有掩体,如果抛出的湿土多,那么该处的兵力 就多(反之则兵力少)。所以天气转暖,就能从有 无湿土抛出和抛出的多少推知德军的兵力部署情 况。 根据这一系列推理,苏军司令员有效地摧毁 了德军防线。
案例:
• 1944年4月,苏军正在部署对德
军实行反攻,但不清楚德军防线的 兵力布置情况。一天,苏军司令员 在指挥室内注意到刚进来的参谋长 肩章上的冰雪开始消融。他及时抓 住这个不起眼的情况,进行了一系 列的推理,最后获取了德军兵力的 部署情况,取得了反攻的胜利。
• 他是怎样推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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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引论
•欧提勒士回答普洛达哥拉斯说:
“如果我打胜了这场官司,那么 按照法庭的判决,我不必给你另 一半学费;如果我打败了这场官 司,那么按照合同的约定,我也 不必给你另一半学费,我或者打 胜这场官司,或者打败这场官司, 反正,我都不必付给你另一半学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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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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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引论
•早在17世纪末期,德国数学家莱布
尼茨在笛卡尔思想影响下就设想把 数学方法应用于逻辑,把逻辑推理 变成纯符号的逻辑演算,使逻辑成 为一种证明艺术,并进行了开创性 的研究工作。尽管他后来中断了这 一研究,设想未能实现,却给逻辑 的发展指出了新的方向,对后来数 理逻辑的创建起到了重要作用,因 而被公认为数理逻辑学奠基人。
法律逻辑学策划书3篇

法律逻辑学策划书3篇篇一《法律逻辑学策划书》一、引言法律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的学科,它对于法律实践和法律教育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策划书旨在探讨如何在法律教育中更好地教授法律逻辑学,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推理能力。
二、教学目标1. 帮助学生掌握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
2. 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推理能力。
3. 提高学生的法律论证能力和法律判断能力。
三、教学内容1. 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包括命题、推理、论证等。
2. 法律思维的特点和方法,包括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等。
3. 法律推理的类型和方法,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等。
4. 法律论证的结构和方法,包括论题、论据、论证方式等。
四、教学方法1. 课堂讲授:通过讲解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帮助学生掌握法律逻辑学的基本知识。
2.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实际案例,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的方法和技巧。
3. 小组讨论:通过小组讨论,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交流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论证能力和法律判断能力。
4. 模拟法庭:通过模拟法庭,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律实践,提高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
五、教学评估1. 考试:通过考试,评估学生对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
2. 作业:通过作业,评估学生对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的方法和技巧的掌握程度。
3. 课堂表现:通过课堂表现,评估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参与度。
4. 小组讨论:通过小组讨论,评估学生的合作精神和交流能力。
5. 模拟法庭:通过模拟法庭,评估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
六、教学资源1. 教材:选用一本适合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逻辑学教材。
2. 参考书籍:推荐一些相关的参考书籍,供学生课外阅读。
3. 案例库:建立一个案例库,供学生分析和讨论。
4. 模拟法庭:建立一个模拟法庭,供学生进行模拟审判。
七、教学进度1. 第一周: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
法律逻辑学课程重点与教学要求.doc

《法律逻辑学》课程重点与教学要求前言、第一章首先要说明的是:凡使用中央电大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逻辑学》这本教材学习逻辑学课程,并参加中央电大统一考试的电大各专业学生,不论你学的课程叫法律逻辑学,还是经济逻辑学或普通逻辑学,都可以根据本课程提供的辅导进行学习。
因为,我们的教材是统一的,教学大纲大致相同。
从本节课开始,我们要着重对逻辑学的一些重点和难点进行讲解,并联系期末考核的题型,有针对性地讲一些典型题的解题思路和方法,带领大家做一些练习。
先讲一下:为什么法律专业学生要使用《普通逻辑学》这本教材来学习法律逻辑学呢?这是因为:法律逻辑学严格地说,它是一门介乎于法学和逻辑学之间的边缘性学科,是研究法学和法律工作中逻辑问题的应用逻辑。
但就目前情况看,法律逻辑学还是一门正在研究和探索的新学科,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而目前我国高校所开设的法律逻辑学课,大多是在没有学过普通逻辑知识的学生中开设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把握普通逻辑的一般原理及其在法学和法律工作中的应用。
所以,我们现在学习的法律逻辑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逻辑学,而是" 法律专业普通逻辑学" 的简称。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能够与其他专业学生使用同一本逻辑教材的原因。
为了使不同专业的学生能够结合自己的专业学好普通逻辑知识,我们为不同专业的学生配备了不同的学习指导书。
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逻辑学与其他专业的学生相比,个别侧重点有所不同。
这一点,我们会在必要的时候作特别说明。
对" 逻辑"一词,大家一定并不陌生。
因为日常语言表达中常用到这个语词,如"思维应当合乎逻辑" 、" 说话写文章要有点逻辑性" 等等。
可是,什么是逻辑学?怎样才能使我们的思维合乎逻辑呢?这些问题就不一定能人人说得明白了。
而这正是我们学习逻辑学这门课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我们先来看第一章的重点、难点《法律逻辑学》例题解析(前言)学习逻辑学的目的是提高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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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课程重点与教学要求.doc《法律逻辑学》课程重点与教学要求前言、第一章首先要说明的是:凡使用中央电大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逻辑学》这本教材学习逻辑学课程,并参加中央电大统一考试的电大各专业学生,不论你学的课程叫法律逻辑学,还是经济逻辑学或普通逻辑学,都可以根据本课程提供的辅导进行学习。
因为,我们的教材是统一的,教学大纲大致相同。
从本节课开始,我们要着重对逻辑学的一些重点和难点进行讲解,并联系期末考核的题型,有针对性地讲一些典型题的解题思路和方法,带领大家做一些练习。
先讲一下:为什么法律专业学生要使用《普通逻辑学》这本教材来学习法律逻辑学呢?这是因为:法律逻辑学严格地说,它是一门介乎于法学和逻辑学之间的边缘性学科,是研究法学和法律工作中逻辑问题的应用逻辑。
但就目前情况看,法律逻辑学还是一门正在研究和探索的新学科,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而目前我国高校所开设的法律逻辑学课,大多是在没有学过普通逻辑知识的学生中开设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把握普通逻辑的一般原理及其在法学和法律工作中的应用。
所以,我们现在学习的法律逻辑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逻辑学,而是" 法律专业普通逻辑学" 的简称。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能够与其他专业学生使用同一本逻辑教材的原因。
为了使不同专业的学生能够结合自己的专业学好普通逻辑知识,我们为不同专业的学生配备了不同的学习指导书。
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逻辑学与其他专业的学生相比,个别侧重点有所不同。
这一点,我们会在必要的时候作特别说明。
对" 逻辑"一词,大家一定并不陌生。
因为日常语言表达中常用到这个语词,如"思维应当合乎逻辑" 、" 说话写文章要有点逻辑性" 等等。
可是,什么是逻辑学?怎样才能使我们的思维合乎逻辑呢?这些问题就不一定能人人说得明白了。
而这正是我们学习逻辑学这门课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我们先来看第一章的重点、难点《法律逻辑学》例题解析(前言)学习逻辑学的目的是提高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名称:Legal Logics课程编号: 123990060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课程性质:必修学分: 3学时:48(其中:讲课学时:48)适用专业:法学开课部门:法学院一、课程教学目的和课程性质本课程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素质必修课。
本课程教学目的在于结合侦查、检察、审判等法律工作实践,系统阐述形式逻辑的基本原理,训练学生法律逻辑思维,为其以后的法律工作实践提供必要的逻辑思维能力储备。
二、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系前修课程:法理学继修课程:诉讼法学。
三、课程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第一章概论(2学时)[知识点]逻辑的含义;逻辑学的类型;逻辑学的产生与发展;学习逻辑学的意义和方法。
[重点]逻辑学的类型。
[基本要求]1、识记:逻辑的含义;逻辑学的产生与发展;学习逻辑学的意义和方法。
2、领会:逻辑学的类型。
第二章概念论(4学时)[知识点]概念的定义;概念和语词的关系;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及其反变关系;概念的种类: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概念的限制与概括;划分的规则;定义种类及其规则。
[重点]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及其反变关系;概念的种类: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概念的限制与概括;划分的规则;定义种类及其规则。
[难点]概念的种类: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
[基本要求]1、识记:概念的定义;概念的种类: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2、领会: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及其反变关系;概念的种类: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概念的限制与概括;划分的规则;定义种类及其规则。
法律逻辑课教案设计模板

课时:2课时年级:高中教材版本:人教版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理解法律逻辑的基本概念、原则和作用,掌握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运用法律逻辑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律思维能力。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树立法治观念。
教学重难点:1. 教学重点:法律逻辑的基本概念、原则和作用,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
2. 教学难点:法律推理的实际应用,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新课1. 教师简要介绍法律逻辑的定义和重要性。
2. 提问:同学们,什么是法律逻辑?它在法律实践中有什么作用?二、讲授新课1. 法律逻辑的基本概念- 法律逻辑的定义- 法律逻辑的作用2. 法律逻辑的基本原则- 真理原则- 逻辑一致性原则- 公平原则3. 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 演绎推理- 归纳推理- 类比推理三、案例分析1. 教师选取典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法律逻辑进行分析。
2. 学生分组讨论,分享分析结果。
四、课堂小结1. 教师总结本节课所学内容,强调法律逻辑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
2. 学生谈谈自己对法律逻辑的认识和理解。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教师提问:上节课我们学习了什么?法律逻辑在法律实践中有什么作用?2. 学生回顾上节课所学内容,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
二、讲授新课1. 法律推理的实际应用- 案例分析:如何运用法律逻辑解决实际问题- 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案例,提出解决方案2. 提高法律思维能力- 教师引导学生分析案例,总结提高法律思维能力的要点三、课堂讨论1. 教师提出问题:如何提高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2. 学生自由发言,分享自己的观点和经验。
四、课堂小结1. 教师总结本节课所学内容,强调提高法律思维能力的重要性。
2. 学生谈谈自己对提高法律思维能力的认识和理解。
教学评价:1. 学生课堂表现: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出有见解的问题。
2. 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认真完成课后作业,提高法律思维能力。
《法律逻辑学》学习重点提示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法律专业《法律逻辑学》学习重点提示省电大政史教研室 吴伟赋第一章 引论学习重点: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第二章 概念学习重点: 1、概念的内涵和外延2、概念的种类与关系3、定义、划分的规则及违反这些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4、概念的限制和概括的根据第三章 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一)学习重点: 1、性质判断的种类2、性质判断之间的对当关系3、性质判断直接推理第四章 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学习重点: 1、什么是三段论,其结构如何;2、熟练掌握三段论的规则,并运用规则检验三段论是否正确;违反三段论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是什么?3、关系判断、关系推理的种类。
4、掌握三段论的格及各格的规则第五章 复合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学习重点: 1、掌握联言判断的真值及其推理的两种形式和推理规则2、掌握两种选言判断的形式并理解其真值3、掌握两种选言推理的形式及其规则4、熟练掌握各种假言判断的形式及其真值5、熟练掌握三种假言直接推理的形式和规则。
第六章 复合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学习重点: 1、掌握假言间接推理的各种形式及其推理规则2、明确什么是负判断,掌握负判断及其等值推理3、理解真值勤表的涵义,掌握运用真值表计算、显示复合判断真假关系,判定复合判断推理是否有效的方法4、提高综合运用假言推理解题的能力。
第七章 模态判断及其演绎推理学习重点; 1、什么是真值模态判断,掌握真值模态判断的种类和真值模态对当关系推理2、明确什么是规范模态判断,掌握规范模态判断的种类和规范模态判断对当关系推理第八章 归纳推理学习重点: 1、明确什么是简单枚举归纳推理,什么是科学归纳推理,以及它们的性质及推理形式2、掌握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逻辑方法。
第九章 类比推理、回溯推理和假说学习重点 : 1、理解回溯推理的实质,掌握运用其推理形式2、理解类比推理的实质,掌握运用其推理形式3、初步掌握假说的实质和方法第十章 普通逻辑基本规律学习重点: 1、理解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的实质、内容、要求以及违反各规律的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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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课程重点与教学要求前言、第一章首先要说明的是:凡使用中央电大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逻辑学》这本教材学习逻辑学课程,并参加中央电大统一考试的电大各专业学生,不论你学的课程叫法律逻辑学,还是经济逻辑学或普通逻辑学,都可以根据本课程提供的辅导进行学习。
因为,我们的教材是统一的,教学大纲大致相同。
从本节课开始,我们要着重对逻辑学的一些重点和难点进行讲解,并联系期末考核的题型,有针对性地讲一些典型题的解题思路和方法,带领大家做一些练习。
先讲一下:为什么法律专业学生要使用《普通逻辑学》这本教材来学习法律逻辑学呢?这是因为:法律逻辑学严格地说,它是一门介乎于法学和逻辑学之间的边缘性学科,是研究法学和法律工作中逻辑问题的应用逻辑。
但就目前情况看,法律逻辑学还是一门正在研究和探索的新学科,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而目前我国高校所开设的法律逻辑学课,大多是在没有学过普通逻辑知识的学生中开设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把握普通逻辑的一般原理及其在法学和法律工作中的应用。
所以,我们现在学习的法律逻辑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逻辑学,而是"法律专业普通逻辑学" 的简称。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能够与其他专业学生使用同一本逻辑教材的原因。
为了使不同专业的学生能够结合自己的专业学好普通逻辑知识,我们为不同专业的学生配备了不同的学习指导书。
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逻辑学与其他专业的学生相比,个别侧重点有所不同。
这一点,我们会在必要的时候作特别说明。
对"逻辑"一词,大家一定并不陌生。
因为日常语言表达中常用到这个语词,如"思维应当合乎逻辑"、"说话写文章要有点逻辑性" 等等。
可是,什么是逻辑学?怎样才能使我们的思维合乎逻辑呢?这些问题就不一定能人人说得明白了。
而这正是我们学习逻辑学这门课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我们先来看第一章的重点、难点《法律逻辑学》例题解析(前言)学习逻辑学的目的是提高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
因此,同学们在理解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必须反复运用才能熟练掌握。
其中,认真做好逻辑练习,提高解题能力,是十分重要的。
在解题过程中,同学们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学会把具体问题“形式化”也就是要学会撇开具体内容,抽象出思维的逻辑形式。
简而言之,就是学会用字母和符号来代替语言文字表述的具体问题。
有的同学习惯于就事论事,纠缠于具体内容,这对于分析复杂的推理就比较困难。
其实,同学们如果掌握了把具体问题形式化的方法,就会把复杂的问题分析的简单明了,更容易理解和掌握各种逻辑形式的特征和关系。
二、学会对问题进行逻辑分析。
逻辑学是人们获取新知识的工具,我们在解答逻辑练习题时,更应该运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尤其是做一些比较复杂的综合推理题时,更需要通过全面分析、抓住关键、总结规律。
经过不断的努力,大家的逻辑分析能力就会逐渐提高。
逻辑学的考试侧重于逻辑思维能力的考察。
考试题目中,单纯记忆性的很少,绝大部分都是对具体问题的分析,有的题还比较灵活。
所以,单纯靠考前突击,死记硬背肯定是通不过的。
这就要求同学们平时下功夫,加强训练,提高解题能力。
这样,在复习和考试时就会轻松自如,取得好成绩。
第一章引论《引论》这一章的练习题涉及的重点是: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思维的逻辑形式1、逻辑形式例题:在“并非如果p,那么q”中,逻辑常项是(),逻辑变项是()。
解析:在逻辑形式中,常项是指有确定的逻辑涵义并保持不变的部分;变项是指可以用来代表不同概念或判断的部分,经常用字母表示。
本题答案:常项是:“并非如果,那么”;变项是:p、q第二章概念(本章是重点章)教学目的与要求:1.明确什么是概念及其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2.掌握概念和语词的关系;3.明确概念的种类和概念间的关系;4.掌握下定义和划分的方法并能依据定义或划分的规则分析定义或划分是否正确;5.掌握概念的限制和概括的方法。
先看:第一节概念的概述这一节,重点把握两个问题:1.什么是概念的内涵和外延?2.概念和语词是什么关系?一、什么是概念★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和分子范围的思维形式。
二、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是概念对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
★概念的外延是概念对思维对象分子范围的反映。
例如: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行使立法权的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一般具有一定文字形式,如(宪法、刑法、民法等)。
其中,第一个括号中的文字揭示了"法律"这个语词所反映的概念的本质含义、本质属性,是"法律"的内涵;第二个括号中的文字列举了"法律"这个语词所反映的概念的一些对象,即分子范围,是"法律"的外延。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二者是相互依存的。
三、概念和语词(第21页)★概念和语词有密切联系概念通过语词(或词组)来表达,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是概念的语言表达形式。
★概念和语词有本质区别。
主要表现在:(一) 概念是对思维对象的反映,是思维形式;而语词是表达思维对象的声音、符号或笔划,是概念的物质外壳。
(二) 概念没有民族性;而语词具有民族性。
(不同的国家、地区、民族可以用不同的语言文字表达同一个概念,如果不是这样,就无法交流。
)(三) 概念和语词并非一一对应。
有四种情况:1.任何概念都要用语词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
在现代汉语中,实词表达概念。
2.在实词中,同一个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表达。
这在文学作品中常见,可以使文章生动活泼一些。
例如有这样一首诗:一个孤僧独自归,关门闭户掩柴扉,半夜三更子时分,杜鹃谢豹子规啼。
这就是用许多词不同而意相同的语词来表达同一个概念,读起来很有意思。
3.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这个问题要注意:例如"杜鹃"既可指一种叫"杜鹃"的鸟;也可以指一种叫"杜鹃"的花。
在三段论推理中有时出现"四词项错误"常常就是因为在同一条件下,同一语词表达了不同的概念。
4.同一个单词或词组,有时能独立地表达概念,有时不能独立地表达概念。
二章概念《概念》这一章涉及的重点是:内涵与外延概念的种类概念间的关系1、内涵与外延例题:指出下面语句中括号内的文字,是“法的渊源”的内涵还是外延。
“法的渊源”是(法律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决议、命令、判例等)。
解析:概念的内涵是概念对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回答“是什么?”概念的外延是概念对思维对象分子范围的反映,回答“有哪些?”答案:第一个括号内的文字,是“法的渊源”这个概念的内涵。
第二个括号内的文字,是“法的渊源”这个概念的外延。
2.概念的分类例题:在“青年人是时代的先锋”中,“青年人”从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的角度看,是()概念;从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角度看,是()概念。
解析: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的识别是考察概念外延范围内,所含分子的数量多少。
“青年人”所含分子对象是千千万万,因此,是普遍概念。
在一个具体语句中,分析某一概念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需考察在这一个语句中所指出的属性是对象整体具有的,还是每一个分子对象也具有。
显然,在这里,“时代的先锋”只能是“青年人”整体具有。
“青年人”的每一个分子对象不一定具有。
因此,“青年人”在这里是作为集合概念来使用的。
答案:普遍概念、集合概念3.概念间的关系例题(1):“工厂”和“工人”两个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是() A.全同关系 B. 属种关系 C. 交叉关系D. 全异关系解析:工厂和工人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工厂”和“工人”这两个概念却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类。
“工厂”和“农村”、“机关”、“学校”等等,是属于不同的社会组织的一类概念。
“工人”和“农民”、“军人”、“学生”、“干部”等等,是属于不同职业的人的一类概念,二者之间是全异关系。
答案:选择D有人把“工厂”和“工人”看做是属种关系,是错误的。
因为,凡是属概念都能用来说明种概念,例如:“共青团员”和“青年”,我们可以说:共青团员是青年。
那么,“共青团员”和“青年”就是属种关系。
对于“工厂”和“工人”来说,我们不能说:工厂是工人,或者工人是工厂,那么,“工厂”和“工人”就不是属种关系。
因此,判定两个概念之间是不是属种关系,可以在两者之间加一个“是”,看它们之间能不能说明。
能说明的有可能是属种关系,不能说明的,一定不是属种关系。
例题(2)S与P交叉,M与S全异,用欧拉图表示S、P、M外延间的关系。
解析:S与P交叉,M与S全异,M与P的关系可以是全异关系、交叉关系或真包含关系。
4.定义、划分、概括与限制的运用例题(1)“宪法是法律”作为定义是否正确?为什么?解析:定义不同于陈述句,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是全同关系。
因此,“宪法是法律”作为定义是不正确的。
答案:“宪法是法律”作为定义是错误的,违反了“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是全同关系”的定义规则,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
例题(2)“犯罪集团分为主犯和从犯”是否表达了划分?解析:划分是把属概念按一定标准分成若干种概念。
“犯罪集团”与“主犯”、“从犯”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不是属和种的关系。
答案:这是分解,不是划分。
例题(3)“A可以分为B、C、D”是一个正确的划分,则B和C 的外延是()A.全同关系 B。
交叉关系 C。
矛盾关系D。
反对关系解析:根据划分的规则,首先,划分子项B、C、D之间不能相容,所以,可以排除全同关系和交叉关系。
其次,子项B、C、D的外延之和等于A的外延,若B和C的外延是矛盾关系,二者外延之和再加上D的外延,肯定大于A的外延,犯“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
因此,排除矛盾关系。
答案:选择D。
例题(4)下列对概念的限制中正确的是()A.把“北京市”限制为“西城区”B.把“书籍”限制为“《法律逻辑学》”C.把“黄山”限制为“风景秀丽的黄山”D.把“数学家”限制为“陈景润”解析:“北京市”和“西城区”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书籍”和“《法律逻辑学》”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和反映个体对象的概念之间的关系;“黄山”和“风景秀丽的黄山”反映的是同一个单独对象,单独概念不能进行限制。
以上三组语句都不是限制。
“数学家”和“陈景润”之间是属种关系,从“数学家”到“陈景润”,是从属概念到种概念是正确的限制。
识别概括和限制的正确与否,首先,确定概念之间是否是属种关系(可以用概念之间能否说明来判定)非属种概念之间不能进行概括和限制;其次,考察原题表述的是从属概念到种概念,还是从种概念到属概念,从属到种是限制,从种到属是概括,反之,是错误的。
答案:选择D第三章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一)(本章是重点章)教学目的与要求:1. 明确什么是判断及判断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2. 掌握判断和语句的关系及判断的种类;3. 掌握什么是性质判断,了解性质判断的种类;4. 掌握同一素材性质判断的真假关系;5. 掌握性质判断主、谓项的周延性情况;6. 明确什么是推理及推理的种类;7. 正确理解推理的正确性和逻辑性问题;8. 掌握性质判断直接推理及各种推理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