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人员离职交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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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移交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移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移交工作,确保离职员工工作职责的顺利交接,保障公司业务连续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离职移交工作。

三、离职移交流程1. 提交离职申请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应提前30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办理离职手续。

2. 制定移交计划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15天内,与接替人员共同制定详细的工作移交计划,明确移交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3. 汇总工作资料离职员工应将工作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项目文档、客户资料、合同文件、工作日志等。

4. 实施移交(1)离职员工应按照移交计划,将工作资料、设备、工具等移交给接替人员,并确保接替人员能够顺利开展相关工作。

(2)离职员工应协助接替人员熟悉工作流程、业务知识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接替人员能够迅速胜任工作。

5. 审核确认(1)接替人员应认真核对移交内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员工离职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

(2)部门主管应审核《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确认无误后签字。

6. 办理离职手续(1)离职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工资结算、社会保险转移等。

(2)离职员工应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将《员工离职移交清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四、责任与义务1. 离职员工责任:(1)按照本制度规定,及时提交离职申请,并配合办理离职手续。

(2)按照移交计划,认真整理工作资料,确保接替人员顺利接手工作。

(3)协助接替人员熟悉工作,确保公司业务连续性。

2. 接替人员责任:(1)认真核对移交内容,确保无误。

(2)尽快熟悉工作,确保接替后工作质量不受影响。

(3)按照公司规定,按时完成工作。

3. 部门主管责任:(1)审核离职员工提交的《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确保无误。

(2)监督离职员工和接替人员完成移交工作。

(3)确保接替人员顺利接手工作,保障公司业务连续性。

4. 人力资源部责任:(1)负责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办理员工离职移交工作。

公司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业务连续性和信息安全,规范员工离职交接流程,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离职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离职员工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做好工作交接,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交接范围第四条离职交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作文件、资料、项目、客户信息等;2. 硬件设备、办公用品、工作账号等;3. 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4. 其他与工作相关的资料和物品。

第三章交接流程第五条离职员工在离职前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离职交接表》。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接到离职申请后,应组织召开交接会议,明确交接事项和责任。

第七条交接会议应邀请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共同参与交接工作。

第八条交接过程中,离职员工应积极配合,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清点交接物品,填写《交接清单》;2. 逐项核对工作文件、资料、项目等,确保内容完整、准确;3. 将交接物品移交给接替人员,并指导其使用;4. 确认交接物品无误后,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九条交接完成后,离职员工应将工作账号、密码等信息告知接替人员,并协助其完成相关手续。

第四章交接责任第十条离职员工应承担以下责任:1. 在离职前,将工作内容、工作进度、项目状况等告知接替人员;2. 协助接替人员熟悉工作环境和业务流程;3. 确保交接物品、资料完整、准确,不得遗漏;4. 在交接过程中,积极配合,不得推诿。

第十一条部门负责人应承担以下责任:1. 组织召开交接会议,明确交接事项和责任;2. 监督交接过程,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3. 对交接结果进行审核,确保交接内容符合要求。

第五章罚则第十二条离职员工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交接,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未履行交接责任,导致交接工作出现问题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辞职交接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辞职交接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辞职交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辞职交接工作。

三、辞职交接流程1. 员工辞职申请(1)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2)辞职申请应包括辞职原因、离职日期、工作交接计划等内容。

2. 人力资源部审核(1)人力资源部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核,确认辞职原因及离职日期。

(2)人力资源部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工作交接情况。

3. 工作交接(1)辞职员工应按照人力资源部要求,在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

(2)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资料、项目文件、设备、钥匙等。

(3)辞职员工应将工作交接给指定的接替人员或部门。

4. 离职手续办理(1)辞职员工需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结算、社会保险转移、劳动合同解除等。

(2)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辞职员工的离职手续,并告知辞职员工相关事宜。

四、工作交接要求1. 辞职员工应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和公司利益。

2. 工作交接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不得遗漏重要事项。

3. 辞职员工应主动配合接替人员或部门了解工作情况,解答疑问。

4. 工作交接完成后,辞职员工应签署《工作交接确认书》,确认工作交接无误。

五、监督与考核1.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辞职交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对辞职员工工作交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交接质量、配合程度等。

3. 对未按规定完成工作交接的辞职员工,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需修改,由人力资源部提出修改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人员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人员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人员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保证企业员工离职后的有序交接工作,确保企业业务的平稳进行,制定本《人员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离职交接工作。

三、离职流程1.离职通知:员工决定离职后,应当向直接上级提出离职申请,写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

2.离职审批:公司将收到离职申请后,将进行审批,考虑到公司业务情况、部门资源等情况,若符合公司规定,则批准员工的离职申请。

3.离职交接:离职员工与接任员工应提前进行一对一的交接会议,详细了解工作内容、工作进度、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应的工作文档、信息资料等。

4.正式离职:员工正式离职后,应提交离职报告,公司将进行相关结算和手续办理。

四、离职交接责任1.离职员工的责任:(1)在离职前,提供详细的工作交接材料,并确保交接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2)配合接任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及时解答交接过程中的问题。

(3)提供临时的项目计划和工作进展报告,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接任员工的责任:(1)配合离职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及时提出问题和疑问。

(2)了解离职员工的工作职责和项目进展情况,并确保顺利接替工作。

(3)尽快熟悉新接手的工作内容,确保不对公司运营造成影响。

五、离职交接要点1.工作交接的内容:(1)详细了解工作内容、工作进度、责任和义务。

(2)交接相应的工作文档、信息资料、账号密码等。

(3)手把手指导接任员工完成重要工作步骤,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文档整理和归档:离职员工应当将自己负责的相关文档按照一定的规范整理,然后交给公司档案部门进行归档。

3.设立备份岗位:为了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公司应当设立备份岗位,即从现有员工中选出备份人员,熟悉离职员工的工作内容和流程。

4.离职报告:离职员工应当在离职后提交离职报告,该报告应当包括离职原因、工作交接情况、对公司的建议等。

六、离职交接的注意事项1.保密:离职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擅自外泄。

集团离职管理制度

集团离职管理制度

集团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员工离职流程,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离职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员工离职管理事务。

员工离职流程应按照本制度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

第三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离职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保证员工离职事宜的规范、有序实施。

第四条集团公司应当重视员工离职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员工离职原因,提高员工关注度,改善公司人才留存率。

第二章离职原则第五条集团公司员工在离职前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公司人事部门,离职流程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六条员工离职流程应当遵守“自愿、合法、自觉、友好”的原则,共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七条集团公司应当对员工离职事宜进行记录,妥善保管员工离职档案,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第八条集团公司应当对员工离职进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及时解决问题,为员工留存创造条件。

第三章离职流程第九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应当提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时间。

第十条公司人事部门应当及时收到员工离职申请,审核并安排离职手续办理。

第十一条公司人事部门应当准备离职材料,包括离职申请表、离职协议等,并与员工进行沟通确认。

第十二条公司人事部门应当向员工支付离职补偿金,并协助员工办理相关社保手续和工资结算。

第十三条公司人事部门应当对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对公司工作的建议和反馈意见。

第四章离职待遇第十四条员工离职时,公司应当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离职待遇,包括经济赔偿、社保结算、工资清算等。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协助员工顺利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十六条员工离职后,公司应当保留员工档案和相关资料,以备日后查询和证明使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员工离职过程中,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工作,加强对员工权益的保护。

第十九条员工对公司人事部门的离职管理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公司内部渠道或者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反馈。

公司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1.1目的:规范员工离职交接流程,确保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保障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2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离职交接管理。

二、离职申请2.2离职申请需要经所在部门主管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批准。

三、离职通知3.1离职员工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书面提交离职通知,通知内容应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日期。

3.2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离职通知转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离职交接流程4.1离职员工应与接替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交接。

4.2离职员工与接替人员应一同完成离职手续及工作交接。

4.3工作交接内容应包括:工作职责、项目进度、文件资料、系统权限等相关信息。

4.4工作交接过程中,离职员工应如实将工作情况告知接替人员,接替人员应详细记录。

五、离职手续5.1离职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完成所有离职手续,包括:资产归还、行政事务办理、系统账号注销等。

5.2离职员工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接替人员、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离职材料或离职确认函。

六、知识保留6.1离职员工应与接替人员进行充分的知识沟通和知识转移,确保业务知识不会因离职而失去。

6.2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协助离职员工与接替人员保持沟通,并促使知识转让的顺利进行。

七、离职手续审批7.1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对离职员工的离职交接情况进行审查,并写出相关意见。

7.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离职审查结果,对离职手续进行审核。

7.3人力资源部门对离职手续进行审批,并告知相关部门。

八、违约和处理8.1离职员工未按规定进行离职交接的,将会对个人绩效进行扣减。

8.2离职员工未按规定完成离职手续的,可能会影响个人的离职证明和离职资料的赏析。

九、附则9.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度的解释和管理。

9.2本制度如有修改,应及时进行通知并重新培训员工。

9.3本制度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规定。

以上是公司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的规定,旨在确保员工离职后的工作交接顺利进行,保障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财务部人员离职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财务部人员离职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财务部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O1一、目的为了规范财务人员的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02二、范围适用于集团所有财务人员。

03三、职责1移交人责任: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

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2、接收人责任: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

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

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3、监交人的责任: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

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04四、工作交接要求①移交人必须处理善后事宜,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②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岗位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逐项移交清楚,接收人应全面接管移交工作,并认真接办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过程中,如发现原经管的财务人员业务有违反会计制度、财经纪律等问题,应停止交接,接收人员应马上向主管领导报告。

③接收人员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员会计岗位之时为会计交接基准时点。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岗位任职期内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④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财务主管人员或直属上级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⑤公司关停、并转、撤消时,应安排必需的财务人员,办理善后工作,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05五、工作交接的内容①印章类:财务专用章及用印记录,发票专用章等。

②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银行汇票、支票、收款收据、结算凭证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③发票类:普通发票,增值税进、销项发票④资料类:银行开户登记、银行印鉴卡、银行对账单,报税资料,各类盘点表(现金,固定资产,存货等),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发票领用薄等⑤报表报告类: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表、汇算清缴报表、各项报表电子档,董事会决议,借款合同等⑥内部报表报告类:管理报表、财务报表、预算报表、分析报表等⑦电子作业类:网上业务工作的登录账号及密码,U盾,拷贝的数据磁盘等⑧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06六、工作交接程序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①按岗位职责逐项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公司离职手续与交接制度

公司离职手续与交接制度

公司离职手续与交接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简化公司员工离职手续和交接流程,确保离职员工与新接手的员工之间的平稳过渡,并确保公司对关键业务和资产的安全和保护。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的离职事宜。

二、离职流程1.提交离职申请:–员工应提前30天向直属领导书面提交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

–直属领导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进行面谈确认离职意向,了解离职原因,并签署离职确认文件。

2.离职审批:–直属领导应将离职申请及讨论结果报告给人力资源部门,并注明对离职申请的审批看法。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离职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员工和直属领导。

3.离职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应在员工申请离职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其他部门发出离职通知。

–离职通知应包含员工姓名、离职日期、工作内容和资产交接事宜等相关信息。

–各部门应依据离职通知及时处理与离职员工相关的事务。

4.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应依照离职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完成全部离职手续,包含归还公司物品、交出工作资料、注销系统账号等。

–人力资源部门应查验离职员工的离职手续办理情况,并在员工离职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若员工未按规定时间或流程完成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门有权扣除员工相应的工资和福利。

5.离职交接:–离职员工及时与接替者进行工作交接,认真记录交接内容并确保接替者能够顺利接手工作。

–离职员工应供应必需的培训和引导,帮助接替者尽快熟识工作流程和业务。

–接替者应于离职员工交接完成后尽快向直属领导汇报交接情况,并确保业务连续进行。

三、退出程序1.资产清算:–离职员工应提交资产交接清单,包含电脑、文件、钥匙等公司供应的物品。

–直属领导及相关部门应认真核对并确认资产清单,确保无误后签署确认文件。

2.系统账号注销:–离职员工应向信息技术部门提交系统账号注销申请。

–信息技术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离职员工的系统账号注销手续。

–离职员工的系统账号一旦注销,将无法恢复,请确保在注销前备份紧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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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交接规定
为规范离职人员的工作交接,进一步明确离职交接内容和交接各方的责任、义务,以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离职交接内容
1.1 离职交接分为业务交接、资产交接、一般物品交接和特殊交接。

1.2 业务交接:包括工程资料、财务资料、文档资料、业务资源以及工作衔
接。

1.2.1工程资料:工程图纸、工程合同、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竣工验收资料
等由离职申请人经手的一切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建议:工程资料:建设项目调研认证评估、报批立项、规划设计,征地、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结项等阶段形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报告批复、规划环测、协议合同、各类证书,会议纪要、各类往来函件,变更签证、技术交底汇签,设备安装测试材料,竣工验收文件、图纸,项目结算材料,管理制度、规范标准等与建设项目相关联的文字、图表。


1.2.2财务资料:印章、票据、帐册、报表、会计凭证等由离职申请人经手的
所有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相关的资料。

1.2.3 文档资料包括:规章制度、合同协议、报告批复(含企业及部门职能工
作)、开展职能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如政策性文件、填报的图表等),往来文函、数据报表、档案资料(建议删除)、策划文案、设计图纸,电子文存(含密码)、证照(企业信用证照)、常委、纪检、行政会议记录,各类活动音视图像
片),工具图书等资料。

1)业务资源包括: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相关客商、关系单位、业务
单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工作衔接包括:离职申请人正在进行的工作、刚被指派的工作、
阶段性完成或尚未完成的工作等。

1.3 资产交接
资产包括现金及有价证券、办公设备与用品、信息软件、配备的交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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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具等。

包括更衣柜钥匙、制服、名牌、电子门卡、工作餐卡、 《员工手册》等 物品。

特殊交接事项根据交接工作需要具体确定。

离职交接程序
1)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公司。

2) 员工辞职申请获得批准后,所在部门应督促其按本规定要求编列
业务交接清单》 、《资产交接清单》 ,并经其主管上级审核无误
后,方可实施交接。

1) 部门负责人以下管理人员和员工,向其主管上级或部门指定的工
作承接人交接。

2) 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向其工作承接人交接,或由分管领导指
定专人进行交接。

书面与电子文件、资料应分类整理完善后交接,以确保文件、资 料的完
整、准确。

资产交接除依照“交接清单”进行外,尚需与公司的财务账目及 资产台账进行核对, 移交人员须保证移交的资产与账目一致且完 好无损,接收人员负有检查验收的责任。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资源信息负有保证信息真实有效的义务,接收
人员对接收的资源信息负有查对核实的责任。

移交人员在工作移交时应对各项工作分类分项做出书面说明, 对 正在办理,尚未完结的工作, 移交人员应详细说明整个工作情况, 明确工作进程及重点,以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申请离职人因工作岗位性质,需经财务审计的,由公司审计部依 据国家
和公司相关规定具体执行。

1.4 一般物品交接
1.5 特殊交接
2.1 交接准备
2.2 交接对象
2.3 交接实施要求
1) 3)
6) 交接时移交人员、接收人员、主管上级均须在场,对照《业务交
接清单》、《资产交接清单》和其它必要文件完成交接,并经主管
上级复核无误后,由移交人、接收人和主管上级三方共同签字认
可。

2.4 交接完成
离职申请人员工作交接完成后,应形成以下各项文件,汇总到人力资源
部,并由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处理后存入业务档案:
由移交人、接收人、和主管上级共同签字的《业务交接清单》、《资
产交接清单》;
3.1 3.2
2)
3)
涉及离职财务审计的,须由审计部出具离职审计报告;
由各责任部门分别核对、签字的《离职人员移交事项清点表》。

离职手续办理
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离职,都须按本规范完成离职交接,如未完成上述交
接程序,公司有权不予办理离职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由
员工个人负责。

员工离职涉及经济补偿的,公司将在其办理完离职交接和相关离职手续
后支
付。

四、责任与处罚
4.1 4.2 交接双方对交接工作负责,部门负责人对交接工作负领导责任。

工作交接不清,致使文件资料和财物丢失、损坏或被私存、转移,除对责任人依据《员工手册》相关条款进行惩处外,公司保留对离职人的责任人追究;情节严重,并因此给公司造成工作与经济损失的,则追究责
任人的法律责任。

4.3 人力资源部收到签字齐备的《业务交接清单》、《资产交接清单》、《离职
人员移交事项清点表》后方可为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将被追究
工作失职的责任。

五、附则
5.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5.2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5.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4
5.5 [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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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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