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工作计划

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工作计划

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工作计划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及

其他贫困户,其中其他贫困户列入市级和县级补助计划。

农村危房是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经鉴定属于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

的房屋。

四、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一)重建。整栋房屋经鉴定属D级危房的应重建。重建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的,由乡镇政府协助农户选择施工队伍。

重建房屋,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和安全需要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建房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之间。

(二)修缮加固。对C级危房(属于局部危险且面积不小于40

平方米),采取改建或修缮加固原住房的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五、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暂定为:(1)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

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

固房屋户均0.6万元。(2)其他农村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

修缮加固房屋户均0.4万元。如上级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标准执行,其他农村贫困户补助资金利用市级和县级配套补助资金补助。

六、操作程序

(一)户主申请。

(二)村委会评议。

(三)乡(镇)政府审查。

(四)县领导小组审批。

(五)竣工验收。

(六)资金拨付。补助到人(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乡(镇)财政部门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通”(粮补卡)发放到户。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1月):全面摸排阶段。对全县农村贫困户进行全面

摸排,逐一认定,做到精准识别、应改尽改。

第二阶段(2月):项目报审阶段。各乡镇制定改造规划,报送

实施方案,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审批后实施。

第三阶段(3月至5月底):项目建设阶段。组织项目实施,落

实资金拨付,监管工程质量,完成施工建设任务。

第四阶段(6月中上旬):由各乡镇自行组织全面验收。

第五阶段(6月下旬至7月):抽查验收阶段,县农村危房改造

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县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和评估总结,并做好迎接省、市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住建局作为牵头实施单位,将把危房改造作为中心工作,定期召开班子会议,对危房改

造工作详细研究部署,继续坚持和完善住建局党组(班子)成员包

保各乡镇危房改造的督查、包保制度,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

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明确工作职责,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主体,要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造

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同时下设危房鉴定工作小组、改造对象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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