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XXX镇2012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年度防火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全面实现由森林部门主抓、少数部门参与的小防火向政府主导、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大防火转变,由季节性防火向常年防火转变,由一般性号召向叫板较真转变。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2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集中连片林区、旅游景区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为建设绿色XXX、平安XXX、和谐XXX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在做好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全镇的林区、旅游景区和集中连片万亩以上林区等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把握重点时期。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前后、“五一”和端午节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

(三)抓住重点环节。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四)管好重点人群。对痴傻呆等智障人员、中小学生、外来流动人员、野外采矿人员、林区内进行农事活动的人员和其他林区内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要加强宣传,落实监管措施,负责到人。

三、主要任务

(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镇政府确定今年3月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宣传月。

(2)充分利用县防火办发放的防火宣传磁带进入各村、集市、学校反复播放。

(3)每个村也要增设固定标语2块以上,刷写临时标语50条以上,每户1张森林草原防火明白纸,入户上墙。

(4)镇防火办调配防火宣传车,对辖区进行不间断的防火宣传。

2、严格火源管理,突出重点环节监控

(1)在3月上旬全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以村为单位组织各组、各户集中时间,全面排查林地内与林地毗邻(50米以内)的坟地、农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等基本情况,逐一登记造册。

(2)在3月中旬各村要全面开展“五清”(清坟头、清地边、清林边、清矿边、清隔离带)活动,其中工作重点为:逐一与林内林边的住户、坟头、责任田承包者签订防火责任书,实行联防联保,责任入户到人。加强坟地管理,集中清理林内坟墓,把改革丧葬、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作为一项实事去办。

(3)在201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和2012年10月至12月期间,镇防火办将联合森林公安局、林业中队开展

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其中分别在2012年10月份至11月份开展百日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对全镇范围内野外用火屡禁不止的村进行重点整治,做到“见烟就查,违法就抓”。各村要对辖区内的野外违法用火逐地块的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野外违法用火(包括火烧迹地)要及时上报,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拘罚并重,顶格处理,绝不姑息。

(4)严查秋季“第一把火”。进入防火期后,首先抓第一把火的查处,严查第一把火的村,严查第一把火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并把具体情况通报全镇。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防火工作机制

(1)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按照区域布局,镇防火办将抽调力量,固定人员、不间断地进行逐村巡查,所有巡查事先不打招呼,巡查结果直接反馈镇防火办和指挥部领导;

(2)认真执行护林员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了护林员的选拔条件、职责、考核、培训、待遇以及奖惩等内容。全镇护林员由镇防火办统一管理。按照合同和协议每名护林员都要明确护林面积、四至等内容;

(3)实行防火工作捆绑考核制,即包村干部与各村防火工作同考核、同奖惩;

(4)实行野外用火有奖举报制。凡举报查证属实的,由镇防火办给予奖励,重大案件可提高奖励标准;

(5)建立防火信息通报制度。今后,各村发生火警、火灾后,在第一时间向镇防火办报告,镇防火办根据情况及时向镇主管领导汇报,坚决防止多头报告,不按规定程序报告情况的发生;

(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扑火预案准备

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村、各单位都要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种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2、防扑火能力建设

(1)防火期内,镇半专业扑火队要做到严阵以待,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火损失。发生森林火灾时,各村、各单位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

学扑救。明火扑灭后,做好清理火场的工作,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

(2)进一步推动镇半专业扑火队的建设和“村级五有”(村级防火组织、村级护林员、村级义务扑火队、村规民约、农户联保制度)活动的落实,大力加强我镇扑救能力。

3、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各村要修订处臵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在3月15日前上报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核备案;

(2)确保信息畅通。镇防火办不定期的对各村的防火值班情况进行现场或电话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考核依据;

(3)镇防火办要确保扑救火灾的装备物资充足和扑火队员状态良好,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各村要按要求配齐扑火工具(即二号灭火工具不少于30把,斧、镰、锯、锹、耙等各5把以上,封闭水桶10个以上),必须保证扑火机具能正常运行,并备有实用10小时以上的用油。

4、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

(1)各村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按本级《预案》在第一时间实施扑救,同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电话

XXXXXX)。对于动用本级预案不能扑灭的火灾,要立即向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请求援助。镇、村半专业扑火队要立即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2)要本着打早、打小、打了和科学扑救的原则进行,严禁在扑救中出现责任性人身伤亡事故;

(3)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或防火办根据扑火工作需要,有权调动或调用有关单位的扑火队及扑火工具、车辆及其他扑火物资;

(4)加强信息反馈。在扑救期间,要明确专人每15分钟向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扑救情况;

(5)明火扑灭后必须按要求清理火边,看守火场,起火所在村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签订《火场看守责任书》,将看守火场责任落实到人;

(6)镇林业站和林业中队负责火场的调查和对肇事者的处理。

(三)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工作

1、强化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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