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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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的分类与模式

股份合作制的分类与模式

股份合作制的分类与模式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股份合作制的分类与模式乡村集体企业改造型即对原来的乡村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将企业存量资产分别折为乡村集体股和职工基本股,使企业财产权属明晰化.同时再向企业职工吸收现金入股,有的还吸收社会法人、社会自然人资金入股,组建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这种类型以淄博市周村区最为典型.改造过程中,首先是搞好资产评估,目的主要是确认企业资产的价值量,保证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资产评估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原则,参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估工作一般以乡镇企业上一级主管部门牵头,建立资产评估机构,主要成员由有资产评估资格的工作人员及乡村、企业和职工的代表参加.评估工作遵循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验证确认的程序进行,评估的范围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大类.评估的方法主要是根据资产原值、净值、新旧程度、重置成本、获利能力等进行评估,具体方法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行、现行市价法、清算作价法及其它评估方法.阜阳地区的做法是,将全部资产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三大类别分别进行评估.对固定资产采取重置作价和帐面价值相结合的办法,先按帐物相符的帐面,算出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然后再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其重置价值,最后固定资产现值按重置价格×净值÷原值估价.流动资产评估,对周转快、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材料、产成品,采用按原历史成本计价,反之,对周转慢、价格变动大的按现时的市场价格计价.对无形资产评估,主要考虑它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效益有风险因素在内两个因素,通过商量办法确定.其次是合理设置股权.乡镇企业资产拥有者成份较为复杂,在合理确定资产权属包括评估的资产存量和新股入的资产增量关系基础上来确定:一般设置乡村股、个人股、社会法人股和外资股.乡村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乡村股和个人股是企业必设股.三是明晰产权关系.乡村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存量资产必须进一步明确产权.总的原则是:谁投资、谁创造,谁所有、谁受益;尊重企业发展的历史事实及平等协商.对原企业存量资产,也可不追踪溯源,而按一定的比例划归乡村股和企业职工个人股.乡村股的分红主要用于发展企业,以工补农建农和社会公益事业等,不用于乡镇政府的行政开支,从产权明晰度看,乡村股的设置仍存在产权主体一定程度"虚拟"的问题,各地正在以有利于企业发展前提,进行大胆探索.我们认为,乡镇村集体股的设置主要考虑历史的原因,这个股真正的所有者是全乡镇村农民所有,但实际行使股权的是乡镇村行政干部,从这个意义上讲,产权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虚拟性;这种股的分红作为生产资金,也与股份合作制企业红利分配前提留公积金、公益金和生产发展基金相重合;同时,因这种股份额最大,反而使乡镇村行政干部干预企业经营合法化.这些都有悖于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初衰.如何跨越这一障碍,有这样几个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将乡镇村集体股作为优先股,集体经济组织只凭此获取红利,不参与经营,同时,也确保了乡村各项事业有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的地方将其分散为入股资产与借入资金,我们认为不足取;二是对这种股份在进行清产核资、现行市价评估、制定招标办法的基础上,采取拍卖方式,转让股权.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拍卖后货币化的资产作为生产资金用于继续扩大再生产和农村建设事业,对企业的管理也将从生产管理转向对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流动、增值;三是对村办企业可直接将这种股量化到农民,至于乡镇一级,有的地方根据资产利润率、企业经营状况、产品结构等因素,将全乡镇企业重组成几个大致相同的企业群,再将全乡镇的村分成几片,每个片选择挂靠一个企业群,将资产、债权债务量化到挂靠片的社区内农民,这也不失为对乡镇股明晰产权的一种方法;四是将这种股虚拟化并承包给企业干部和职工,一方面逐步加大其股份,另一方面将乡镇村股逐步转归企业和职工股;五是将这种股租赁给经营者,实行公有民营,用租赁费和租赁收入逐步将该股种转归经营者所有.对于企业股,与乡村集体股一样存在产权虚拟问题,应参照上述办法逐步过渡为企业职工股.对于国家减免税等方式形成的企业资产,是国家实际已放弃的一种所有权,改制前形成的这一资产,归企业集体所有,改制后形成的,为企业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属全体股东共有.改制中债权债务、银行贷款、沉淀资金、闲置设备的处置问题.对于债权债务应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向新企业转移,集体股可用红利进行债务补偿.对于银行贷款,一是经股东同意可以转为改制后企业的贷款,用利润偿还;二是作为乡镇股的一部分,以其红利逐步偿还.对于沉淀资金和闲置设备应由改制后的企业无偿接收并保管,但资产所有者仍属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不向新企业的几个股种"搭车".个人股中的职工个人股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来自职工俱新股入的资金及其它资产,其相应形成的股份与社会个人股份性质相同.另一部分来源于经济产评估确定的原企业存量资产中的一定份额.对这一定份额的资产的所有权相应的股份,应根据企业职工创业贡献多少、工龄长短、责任大小等因素具体量化到职工个人;这种存量资产的职工个人股份,只能分红,不能继承、馈赠和转让,持有者因个人原因离开企业即视为自动放弃股权.温州地区将企业资产分为股东个人所有和集体所有两部分构成.股东个人原始投入的资金、扩股、增股的新增资产及税后利润50%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属股东所有;集体原始投入的资产属集体所有;税后利润的15%的公共积累属企业集体所有的财产,不列在个人和职工名下.国家减免税与政府各部门的让利包括无息、贴息贷款划入国家专项扶持资金,归企业使用.股权一旦确定填写股权证书,作为股东持有企业产权的保证,由政府部门签证.在规范化的条件下,股权可以转让、买卖、馈赠和继承,但股东不能退股.周村的做法与温州类似,将企业的股权设置为集体股、法人股即企业以外的企业和社团法人投入企业的股份、个人股及国家扶持资金主要是国家减免税形成的减产.国家扶持资金不参与分红,也不扩股量化到人,只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按照"集体占大头,个人占小头"的原则,用"7:3"的比例将企业资产划为乡村集体股与职工基本股.职工年满16周岁以上基本股一般按照职工的工龄、工资、岗位职务等条件量化到人,职工对该股份只享受分红权,没有所有权,且不能买卖、转让和继承.此外,职工个人在持有企业基本股的同时,必须再向企业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股,否则,不能持有基本股.据周村试验区办公室的同志介绍,将计划这些规定进一步放宽,并适当增加个人股比重,降低集体股比重.阜阳地区对国家无偿投资、减免税金以及银行无息或低息贷款所产生的息差和各种的优惠政策投入所形成的资产都作为企业股,只计息不分红,所得股息仍留在企业,作为企业股的新增股份.对企业公共积累、各项基金,作为企业集体股,不分给职工,由企业工会作为持股人与温州的做法有所不同.所得股利,大部分作为企业集体新增股,也可以分一部分作为职工个人股,这部分职工个人股权享受受益权,不得抽回或退股,职工离开企业,受益权消失.四是建立组织管理制度.从温州、阜阳、周村各实验区的情况看,股份合作制企业都普遍建立了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它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选举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董事会是企业最高经营决策机构.在董事会人员构成上,注意小股东代表.在阜阳地区,一般至少要有1-2名小股东代表,同时也注意法人股代表.在股东代表大会的民主表决权力上,实行一股一票制,但为防止大股东的控股行为,对股份数达一定比例一般是5%的大股东的股票权作了限制,在董事会内部实行一人一票制,对重大问题意见不一致时,股权最多的股东可追加一票周村.这样的企业组织制度促进了政企分开.淄博周村区王村对原有的乡镇企业管理部门镇经委进行改造,成立了乡镇企业集团控股总公司,由总公司委派代表作为集体资产的股东代理,厂长经理责任制,厂长经理由原来的对乡村行政组织负责变为对股东负责,乡村行政组织不再管理企业,其权益通过控股公司的控股来实现.五是建立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分配制度.乡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在分配上兼顾国家、企业、职工、股东四者利益关系,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合理搞好企业的利润分配.首先是依法缴纳所得税;其次是弥补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滞纳金和罚款;第三是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第四是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第五是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的比例由股东代表大会或董事会定;第六是股利分配,股利分配做到同股同利,利益均享风险共担.普通股成为承担企业风险的主体,其股利分配可实行风险浮动的股金分红办法,股利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同步升降.优先股实行保息分红的办法,但股息和红利之和不能超过企业资产利润率的限度.周村税后利润一般按"5:4:1"或"6:3:1"的比例分配,即企业税后利润的50%或60%用于扩大再生产;40%或30%用于按股分红;10%作为职工的福利和奖励基金,按股分红的比例不能超过股本金的20%.温州地区,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的税后利润实际为50%,并作为股份资产,记在股东名下,公共积累按15%、福利基金按10%提取,股东股息与分红一般不超过税后利润的25%.在阜阳地区,以蒙城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例,1990年职工总上入.企业税后利润的60%用于扩大再生产,其中30%作为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另30%作为股份资产,作为股东的股份增值.股东分红比例原则上为税后利润的25%,股息高于同类储蓄利息的5-10%.六是企业亏损、破产的处置方式:周村:企业亏损时,持股人按比例弥补亏损,股份相应贬值,此时普通股不分红,优先股只得利息;企业破产倒闭时按下列顺序清偿,即: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②缴纳税金;③银行贷款及债务;④剩余财产按普通股股东收入股比例进行分配.温州:与周村不同,其清偿顺序是:①缴纳税金;②归还银行贷款;③发放职工工资;④清偿债务;⑤返还减免税收;⑥近还股金;⑦剩余资产按股东入股比例进行分配.二、个体、私营、联户企业转化型个体、私营、联户企业转化型主要是由原来的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入股组成,以资金入股为主,技术、设备、厂房、劳力入股为辅.从股金投入的方式看,基本有两类:一类是以资带劳,全员入股型.股东与职工的身份是同一的,很少有非股东的职工,而职工的股权基本均等.另一类是按股经营,非全员入股型.多数职工不持股,股东按股数多少,合股经营,股额均等的,也有大小不等的.这种类型以浙江温州市为主.还有总厂式和个体、私营企业与乡村集体合股联营式.总厂式是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同行业的家庭工业企业入股,构成社区性股份合作制总厂.总厂负责产品上档次,上水平,统一价格管理,规定产品的最低销售价;同时统一税收管理、商标管理、质量和计量管理,并在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上提供服务.个体、私营与乡村集体合股联营式主要是一些原挂靠集体进行"挂户经营"的个体、私营企业,通过吸收乡村集体参股而转化成股份合作企业.乡村集体股东一般以场地、厂房、设备折价入股,或以资金入股,私人以资产作为股份.这类企业一般交由投资最大的股东承包经营.这里还有"假集体"企业的股份合作制转化问题."假集体"是由集体和个体双向选择组合衍生出来的一种企业形式,其弊端很大.各地的做法是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其向股份合作制转化,使其内容和形式得以真正统一.首先,要通过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对哪些是属于集体的一般来讲,由于个体、私营企业注册了集体所有制的牌子,由此而享受到的一切优惠政策如贷款息差、减免税收、各种提留所形成的资产以及以乡村名义所形成的无形资产划归集体所有.属于职工创造的,应划归为企业股或量化给职工,哪些是属于个体的资产要划分开来,并以股金的方式使之量化和固定化,据此先例经济权利,分享经济利益;其次,引进股份合作制的运行机制,形成利益与风险共同体;第三,逐步使产权多元化,重新组合生产要素,形成新的生产力.三、社区股份合作制社区股份合作制,是在原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基础上,引入股份合作制的某些适用机制,兼融合作制与股份制两种经济组织形式,并重新组合产生的新型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它扬弃了合作经济的合理成份,突破了原有集体经济模式,是一个制度上的创新.目前全国以深圳宝安县和广州天河区最为典型.具体办法是把一个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全部或部分股份化,并把其中一部分股额量化到人,在此基础上吸收农民现金入股也可不入股,使本社区内的全体成员均成为股东,集体经济活动按股份合作制运作.从组织形式上看,社区股份合作制主要有三种:1.并存式.原有合作经济组织不撤销,不改变其性质,另成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 2.内部式.即在原有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搞股份合作,组织形式改变,但不改变名称,不另立炉灶.3.取代式.即新建设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合同取代原有合作经济组织.从股份合作的内容上看,也有三种:1.综合型.即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经济产评估后,全部折价转为股本金.2.土地型.即以土地的所有权或承包、使用权入股.土地的折价一般按当地政策规定的征地价或收益价,或综合几个因素一个价.3.资产型.即将集体除土地以外的固定资产企业为主、流动资金等,评估折价为股东金,其土地不作价入股,土地的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动.社区股份合作制的股权设置,一般为集体股和农民分配股.有的不设集体股,但在纯收入中先作集体提留.集体股或提留占可分配纯收入的20-70%不等.分配股股权的确认一般以某个时期截止的在册农业人口为基数,特殊人口男到女家落户及其子女、户口在村人在外、户口在外人在村、外地近期迁入人口等则根据当地实际,经多数农民同意,给予全额股权或折中处理.分配股的分配,一般采取:①按人口平均分配,不论老幼均1股.②按农民在历史上对集体财产形成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一般以年龄或工龄为依据.③按农民现实劳动力等级或对集体财产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如分为劳动力、老年、少年三档,劳动力的股份为最多.④根据几个条件分别配股,再合计列入,一般分为人口基本股、土地承包机能股.劳动贡献股,分别配股到人,有的还设对五保户、烈军属的照顾股.一般均要定期一年或若干年调整一次股权分配额,而且规定分配股权不能继续、抵押、转让、退股.但是凡个人认购的现金股,可以继承、转让、退股.很多地方普遍将分配股的分配与当前的有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内容挂钩,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逃避兵役、乱砍滥伐树木、不赡养老人、不教育子女者,均作出有关扣除分配额或停止若干年的股红分配等规定.四、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模式简介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样模式,主要有:一温州模式产生于80年代初,1984年经济学界正式提出"温州模式"概念.温州模式在全国具有最为广泛的影响,其特点是把个体、私营和联户企业转化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主要由内部经营者和职工入股组成,以资金入股为主,技术、设备、劳力入股为辅,从而使这类弱小企业摆脱了单家独户、小打小闹的格局,较好地解决了在市场竞争日渐激烈条件下,弱小企业追加生产要素,扩大生产规模的困难.二周村模式产生于1986年左右,它是将乡村集体企业组建或转化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一种模式.由于乡镇企业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起来的,产权关系表现为"乡办乡有,村办村有",明晰度较差,政企不分,企业经营自主权落不到实处,影响了生产的发展.山东淄博市周村区率先进行试验,将股份制引入合作制.具体做法:一是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合理确定股权;二是建立健全企业章程和组织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建立分配制度,合理确定积累与分配比例;四是制定亏损破产补偿方法.三阜阳模式自1990年春以来,安徽阜阳地区在前几年探索的基础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先后进行了三批股份合作制试验.阜阳模式是综合性模式,侧重对股份合作制的实用性和基本操作方法进行了探索,筛选出四种基本类型:①私人企业改造型;②合伙企业进化型;③集体企业转化型;④新办企业一步到位型.四天河、横岗、横店、万丰模式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些乡村,由于集体经济实力强大发展条件优越,产生了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模式,这种模式以广州天河和深圳万丰村、横岗镇、浙江东阳横店集团为代表.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是以原有村社会作经济为母体,引进、嫁接股份制的产权组织方式、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的某些内容,实行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的统一,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集体财产不可分割并占大头的原则下,把长期积累起来的集体财产,经过清产核资,折股量化,分为集体股和社员股,重新确定分配关系,组成股份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联社.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有别于企业股份合作制,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覆盖面、综合性强等特点.除上述几种基本模式以外,不少地区从自己的发展状况出发,创造了其他一些模式.如农业股份合作制,金融股份合作制等,总之,各地在实践中创造了不少适合本地特点的其他形式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应允许和提倡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制企业存在和发展,以适应不同地区经济、社会条件、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应农民群众认识和接受程度.尽管不同模式各具特色,各有侧重,但归纳起来,所产生的作用和意义具有共同特点:一是明确了企业产权关系,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二是推动了乡镇企业的政企分开,保证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三是打破了"村办村有"自然经济模式,提高了乡镇企业的社会化程度和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促进了模向经济联合;四是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了企业资金不足的困难;五是有利于改变企业承包经营的短期行为,为乡镇企业加速走上市场经济的轨道开辟了新的途径.国家对农村股份合作制这一新的经济组织方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采取措施引导其不断发展、完善和规范.1987、1988年,国务院先后批准温州、周村、阜阳为农村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试验区.在总结和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农业部于1990年2月发布了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并附农民股份合作企业示范章程,对农民股份制企业的性质、作用、法律地位以及操作程序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并在全国推广试点经验.1992年,农业部又下发了推行和完善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通知,1994年3月31日又下发了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地股份合作制发展很快,带动了全国农村的试点、推广工作.。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5篇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5篇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5篇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的组织形式。

目前,股份合作制已成为我国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的重要企业组织形式。

签订最新股份合作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1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丁方:身份证号:现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

经四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丁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注:丁方实际出资为万元);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

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甲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按公司的利润20%分红),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

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四方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1、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参考样本)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参考样本)

遇到公司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参考样本)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特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等各有关政府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本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本企业设立的目标和宗旨为(企业视自己情况确定)。

第四条企业名称:住所:邮政编码:经济性质:股份合作第五条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企业注册资本来源为股东自筹,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资金来源、数额真实可靠。

第六条股东以其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企业以其全部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自然人股东(出资人)全部为本企业劳动者。

注: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持股社员除外第二章股东第七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1.职工个人股东: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出资额出资方式占注册资本比例2.法人股东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占注册资本比例(若股东人数较多,本条内容可列表附后)3.集体共有股东集体共有股东应标明其持股管理机构,持股数额及所占比例(含国家股的应标明国家股持股代表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第八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2.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经理;4.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转让出资;5.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认购本企业新增加的股本;7.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的剩余财产。

第九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1.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企业债务;3.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抽逃出资;4.遵守企业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比较分析公司制企业与股份合作制企业

比较分析公司制企业与股份合作制企业

比较分析公司制企业与股份合作制企业【摘要】本文旨在比较分析公司制企业与股份合作制企业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

在介绍了两种企业形式的基本概念。

接着在分别从公司制企业的特点、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特点、治理结构、经营模式以及发展趋势进行了详细对比分析。

最后结论部分总结了公司制企业与股份合作制企业各自的优劣之处,并指出在不同行业领域中应选择适合的制度形式。

通过本文的比较分析,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公司制企业与股份合作制企业之间的差异,为企业在决策制度形式时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特点、治理结构、经营模式、发展趋势、优劣、行业领域选择、比较分析、引言、正文、结论1. 引言1.1 公司制企业与股份合作制企业介绍公司制企业与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两种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

公司制企业是指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

公司制企业通常由投资者持有股份,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管理。

而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由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共同出资组建、共同劳动,共同分享劳动成果,集体分配收益的一种企业形式。

这种企业形式强调劳动者的劳动力与资本的结合,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注重劳动者的创造力和积极性。

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性质和组织形式上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制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注重股东利益最大化,决策权控制在少数股东手中;而股份合作制企业则强调共同劳动、共同收益,注重员工参与和民主管理,决策权分散在所有劳动者之间。

在实际应用中,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各有其优势和劣势。

公司制企业更具灵活性和高效率,能够吸引更多的资本和人才,有利于规模扩大和市场竞争;而股份合作制企业注重员工参与和民主管理,更有利于凝聚团队力量,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

在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时,应根据不同行业和市场环境的特点,选择适合的制度形式,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成功。

2. 正文2.1 公司制企业的特点公司制企业是指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并管理的企业。

股份合作制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份合作制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3、财产条件:无注册资本的最低规定、无首次出资额与出资期限的具体规定、在出资形式上职工可以以资金、实物、技术等入股
4、在设立或变更时需要有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由企业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5、企业登记类型:股份合作制,后逐渐废止。湖南省于2008年1月14日废止《湖南股份合作制企业试行办法》,停止股份合作制的登记申请
3、企业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的结果,应当由清产核资组提交职工(代表)大会、企业资产所有者审查同意。
组织机构
1、股份合作制企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按照企业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表决议案必须有代表半数以上股权的股东通过。股东按股权行使表决权。(另:坚持职工民主管理,职工享有平等权利。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职工股东大会制度,职工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应当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1、设立方式:新设及变更
2、股东人数:2-50人,此外有一人独资公司及国有独资公司;
3、财产条件:
注册资本:最低3万
首次出资额及出资期限: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出资形式:货币及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4、经理层:股份合作制企业设厂长(经理)。厂长(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也可以由董事长兼任。其对董事会负责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某些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及解散、变更公司形式。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管理和运作模式分析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管理和运作模式分析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管理和运作模式分析一、引言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概述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是指由农民自发投资并持有一定份额的企业,其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全过程都由农民自己管理,属于自愿合作、民主管理、共同获益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

它的产生是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由于农村资源闲置、土地流转难等问题,农民自发组织起来,通过自己的劳动和投资,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合作模式,实现了农民对企业的自主、自治和自我管理。

与此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的出现,也为解决农民增收问题提供了新的路径。

(一)组织结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以农民自愿组成的农民合作社或合作基金会为基础组织形式,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管理机构对组织进行管理。

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其中董事会代表股东,担任企业最高决策机构的职能;监事会是企业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企业管理层的工作;经理层负责管理企业的日常运作。

这样的组织结构既保证了农民的民主管理权利,又有利于规范企业管理,确保了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二)经营决策与管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的经营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即由董事会负责决策,监事会进行监督,经理层进行执行。

董事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对企业的战略决策、资金运作等进行决策并对农民进行汇报;监事会则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确保了董事会的决策是符合大多数农民利益的;而经理层则按照董事会的决策进行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决策得到顺利执行。

这种管理模式,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更加民主、科学,确保了企业的长期发展。

(三)风险管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还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

在该组织中,农民是企业的持股者,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有所了解,同时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企业的运营状况进行监督;企业的运营状况对农民的利益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农民会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关注和监督,减少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而在投资风险方面,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采取了股份有限责任制,农民的风险仅限于其持股份额,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了农民的投资风险。

股份合作制企业变更股权结构决议

股份合作制企业变更股权结构决议

股份合作制企业变更股权结构决议
1. 决议原因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以及股东资金投入和劳动力贡献的变化,股份合作制企业需要调整股权结构,以更好地激励和奖励股东。

2. 决议内容
(1) 股东会议一致决定变更股权结构,将现有股份进行重新分配。

(2) 根据调整后的股权结构,制定相应的股权激励政策。

(3) 决定发布公告,告知股东和相关部门有关股权结构变更的事项。

(4) 指定负责人负责具体的股权变更操作,包括清理股权登记簿和相关文件。

3. 变更股权结构的原则和方法
(1) 变更股权结构应遵循股东会一致决定的原则,确保公平合理。

(2) 变更股权结构的方法可以采用股份回购、增资、认购、转让等方式,但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 股权激励政策的制定
(1) 股权激励政策应考虑股东的贡献和企业的发展目标,保证
股东的利益和企业利益的一致性。

(2) 股权激励政策可以包括股权分配、股权激励计划、股权回
购等内容,具体细则由管理层制定。

5. 公告事项
(1) 公告事项应包括股权结构变更的原因、变更后的股权比例、股权激励政策的主要内容等。

(2) 公告方式可以通过公司内部通知、公告栏、邮件等渠道进行,确保相关方及时了解股权结构的变更。

6. 股权变更操作
指定负责人应按照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及时清理股权登记簿和
相关文件,确保股权变更过程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以上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变更股权结构的决议内容,所有的决议
应遵循法律法规,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登记。

股份合作制的课件

股份合作制的课件
股权激励
企业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给予员工或高管一定数量的股份,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和忠诚度。
04
CHAPTER
股份合作制的优势与挑战
股份合作制的优势
产权明晰
股份合作制企业中,产权关系明晰,股东的权益和责任明确,有助于 提高企业的治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激励与约束机制
股份合作制通过股权结构的设计,将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紧密结合, 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特点
股份合作制具有产权明晰、利益 共享、风险共担的优点,同时也 强调企业成员的民主管理和团结 合作精神。
股份合作制的历史与发展
起源
现状
股份合作制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 中国农村,最初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 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而创立的。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目前,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我国经济发 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在中小企 业和农村经济领域中占有较大比重。
最终的失败。
THANKS
谢谢
性和合规性。
03
CHAPTER
股份合作制的运作机制
股份的发行与交易
股份的发行
股份合作制企业通过发行股份来筹集 资金,股份的发行方式可以是公开发 行或定向发行。
股份的交易
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合法交 易平台进行买卖,股份的价格由市场 供求关系决定。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股东权利
股东享有企业利润分配、股份转让、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
成功案例二:某股份合作制农业合作社
总结词
资源整合、共同发展
详细描述
某股份合作制农业合作社通过资源整合和共同发展,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品牌化。该 合作社注重成员利益,优化股权结构,提高管理效率,成为当地农业产业化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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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
章程
本企业是依法设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本企业股东既是出资者又是劳动者。

全体股东(职工)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

本企业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其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章程为本企业行为准则,企业全体股东(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企业名称和住所
一、企业名称:。

二、企业住所:市区路街(巷) 号房第二条:企业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条: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一、股东姓名:(自然人股东填写)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
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按照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企业新增资本时,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按出资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6.有依法分得企业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企业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不按照前博士学位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遵守企业章程。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但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三人,自然人股东出资总额不得少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50%。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企业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
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第八条:企业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的职权
本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企业的权力机构。

其职权是:
1.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4.审议批准董事会(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企业的分立、合并、变更企业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股权)作出决议;
11.修改企业章程。

二、股东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1.股东会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修改企业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6.定期会议应当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股东会每年召开次)。

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7.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主持(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8.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规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企业设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会(执行董事) 对股东负责。

董事会(执行董事) 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拟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的方案;
7.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聘任或者解聘企业经理(厂长);根据经理(厂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副厂长)、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9.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次,董事的任期为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3.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4.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企业设经理,由董事会(股东会) 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股东会)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5.拟订企业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副厂长)、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五、企业设监事会(监事)名,由股东会决定选派。

监事任期为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监事) 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企业财务;
2.对董事、经理(厂长)执行企业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企业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厂长)的行为损害企业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厂长)。

由董事会(股东会)选举产生。

任期年。

第十条:企业的财务、会议。

一、本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企业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分送各股东,并依法经审查
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下列报表及附履明细表:
1.资表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二、本企业依法律规定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企业法定
公积金,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列入企业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企业注册资本
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企业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
配。

四、企业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企业资本。

五、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企业的集体福利。

六、企业除法定的会计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企业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任何个人不得挪用企业资金或者将企业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侵占企业的财产。

第十一条:企业破产、解散和清算
一、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
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企业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需要解散的。

三、企业依照前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由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清算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企业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由清算组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注销登记,公告企业终止。

第十二条: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本章程如有与《企业法》相抵触的,以《企业法》为准。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确认。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共签订份,一份报送登记机关,份留本企业存案。

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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