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控制外包服务风险,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科技外包系指因本行技术人员技术力量不足或特殊情况,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供应商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行外包管理原则包括:(一)自主可控原则。
信息科技外包活动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关键技术自主可控为导向。
(二)协调统一原则。
符合科技风险管理策略,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
(三)预防优先原则。
审慎管理信息科技外包活动,秉承事前预防重于事后控制、日常防控重于应急处理的原则。
(四)动态优化原则。
根据外部监管要求、信息科技发展趋势和本行业务发展需求,持续优化本行信息科技风险外包管理策略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与信息科技相关外包活动的管理。
第五条本行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六条本行外包管理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外包风险主管部门、外包管理执行团队、外包管理审计部门。
第七条董事会承担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批准信息科技外包战略;(二)审议批准外包管理基本制度;(三)审议批准本机构的外包范围及相关安排;(四)定期审阅本机构外包活动相关报告;(五)银监会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要求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高级管理层设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科技外包工作的日常决策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外包战略发展规划;(二)确定外包业务的范围及相关安排;(三)确定科技外包管理团队职责,并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四)定期审阅本行外包活动相关报告;(五)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外包审计工作;(六)董事会确定的其它职责。
第九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外包风险管理的制度,组织识别和评估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督、评价外包管理工作,对外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外包活动相关风险情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41号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的通知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41号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促进银行保险机构提升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控能力,银保监会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2021年12月30日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保险机构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加强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适用本办法。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适用的信息科技外包,是指银行保险机构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行为。
银行保险机构与其他第三方合作当中涉及银行保险机构重要数据和客户个人信息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按照本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
最新银行业务外包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叁篇

近年来,随着银行业务的快速开展、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银行业务外包呈现较快的开展态势。
业务外包可以有效解决用工压力、提高专业化效劳水平,但同时也产生了外包风险。
应如何加强业务外包管理,防范外包风险成为银行关注的热点问题。
业务风险需警惕承包方业务处理不标准引发风险。
承包方因业务处理不标准而出现重大过失、因人员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违规事件,这就会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
有的承包方在业务承接过程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导致银行使用其产品后被第三人诉讼侵权,易引发法律纠纷。
在业务外包过程中,如果承包方属于垄断行业或单一业务来源的,容易造成外包价格的不合理,导致其本钱过高而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
承包方缺乏外包资质引发风险。
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因本身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缺少具备专业资格的从业人员、缺乏从事相关工程的经验而无法完成所承接的外包业务。
此外,一旦银行对承包方准入要求不严格,易使报价较低的承包方中标,这样就容易导致因外包业务质量不达标而无法满足银行的业务需要。
承包方因缺乏资质极易引发违约风险,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因为承包方自身资历和能力有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持续提供优质效劳。
另一方面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因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丧失履约能力,无法继续提供合同约定的效劳义务。
银行未标准评估体系引发风险。
在操作过程中,银行尚未形成标准统一的评估体系、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和先进有效的管理模式。
这也容易造成对外包人员的管理疏忽,如外包押运业务中,之前的提解人员是银行员工,言行举动等相关信息银行都能及时掌握,实行业务外包后,对人员管理、问题纠改的针对性不强,造成管理滞后;在现金清分整点外包过程中,对外包员工疏于管理,员工的责任心不强,在需要突击工作任务时无后备人员,存在大额整点过失等风险隐患。
客户信息被泄密引发风险。
主要包括银企集中对账、贷记卡资料录入、贷记卡不良委托催收中因外包人员工作疏忽而导致的客户信息泄密。
1.1 -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操作规程

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操作规程1.总则1.1.为规范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提高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根据监管要求及《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1.2.本规程所指信息科技风险是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1.3.本规程所指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是对信息科技风险的风险辨识(包括分类)、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
1.4.本规程是对风险评估计划、风险评估准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分析及报告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1.5.本规程适用于全行。
2.风险评估计划2.1总行市场与操作风险管理部制定信息科技风险评估计划,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信息科技风险评估。
2.2出现以下情况,应结合本单位以往风险评估情况,确定是否启动信息科技风险评估:(1)新系统上线或已有系统进行重大变更;(2)内部或同业出现重大信息科技事件;(3)信息科技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4)监管机构发布风险提示。
2.3分行市场与操作风险管理部门根据总行风险评估工作要求,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开展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
3.风险评估准备3.1.风险评估牵头部门确定风险评估目标。
评估目标包括:(1)满足监管要求;(2)满足我行业务持续发展在信息科技方面的需要;(3)识别现有信息技术及管理上的不足等。
3.2.风险评估牵头部门确定风险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依据评估目标确定,包括:(1)信息资产,如物理、系统、网络、应用、数据等;(2)信息科技活动,如合规管理、开发管理、运维管理、外包管理等;(3)信息科技工作流程,如事件管理、配置管理、变更管理等。
3.3.风险评估牵头部门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团队,授权风险评估团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3.4.风险评估团队制定风险评估计划书,明确风险评估实施的计划安排,包括评估工作内容、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清单等内容。
3.5.风险评估团队制定风险评估方案,明确风险评估依据、风险识别方法、信息收集方式、风险分析方法等。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ⅩⅩ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评估工作实行方案为深入理解和掌握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状况, 增进信息科技外包健康发展, 有力推进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长期有效机制建设。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导》、《河南银监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有关开展信息科技外包风险专题治理工作旳告知》(豫银监办发〔2023〕109号)规定, 我行决定对信息科技外包进行风险评估。
现结合我行信息科技外包实际, 特制定本实行方案。
一、评估旳背景和目旳(一)开展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评估旳背景。
目前个别银行由于信息科技项目外包, 银行疏于管控, 缺乏有效控制,外包机构技术保障局限性, 导致客户信息泄露, 资金安全面临风险。
此外, 外包服务中断, 易形成数据丢失风险。
为控制风险, 我行拟通过有环节地、循序渐进地推进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评估, 全面识别目前面临旳重要风险和潜在风险, 针对不一样环节出现旳风险和风险程度及时采用措施, 有效防控风险, 构建科学旳风险管理机制。
(二)开展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评估旳意义。
通过开展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评估, 可以从制度、流程、协议等方面查找并发现我行重要外包项目存在旳缺陷和局限性, 并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修改协议等措施, 提高我行信息科技外包整体风险防控能力。
(三)评估目旳。
1、清查信息科技外包领域已发生旳各类风险事件, 搜集损失数据, 深入分析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旳内外部原因。
2、以风险为导向, 全面排查信息科技外包项目运行中存在旳各类风险隐患, 查找风险管理中存在旳多种问题。
3、在定性定量分析风险事件和损失、风险隐患、风险管理状况旳基础上, 判断未来内外部环境变化后风险变化趋势, 多角度、系统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 强化风险防备, 增进业务优化和发展。
二、评估对象及范围结合《河南银监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有关开展信息科技外包风险专题治理工作旳告知》(豫银监办发〔2023〕109号)规定及我行信息科技外包实际, 本次外包风险评估仅限科技信息部、运行管理部、授信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小贷事业部以及电子银行部6个部门业务系统外包活动。
银行科技风险工作计划

银行科技风险工作计划
年初工作计划:
1. 完善银行科技风险管理制度,确保相关政策、规定和流程的完善性和适用性。
2. 梳理银行科技风险管理过程,对各类风险进行细致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策略。
3. 提升人员技能和知识水平,加强员工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4. 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提升系统的防护能力和安全性,确保银行科技的稳定和可靠。
5. 加强对外部环境的监测和趋势分析,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为风险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持。
6. 完善灾备体系和应急预案,加强对重大风险事故的预警和应对能力,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以上为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将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银行科技领域的风险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提升和改进。
农商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农商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商银行信息科技外包工作,提高信息技术服务质量,保障信息安全和业务连续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商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是指依托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专业技术和服务,对信息科技系统的建设、运维、服务和安全进行外包。
第三条农商银行信息科技外包工作应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风险可控、服务可持续、监管有序、安全保障的原则。
第二章外包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农商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信息系统及设备建设和维护;(二)网络和服务器管理;(三)软件开发和维护;(四)数据中心运维;(五)安全防护和风险管理;(六)业务流程外包等。
第五条农商银行信息科技外包应符合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并按照农商银行的信息技术发展规划进行合理选择。
第六条农商银行信息科技外包应与农商银行总行外包管理部门建立合作关系,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合规运营。
第三章外包机构的选择和管理第七条农商银行信息科技外包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机构进行合作,并签订详细的合同和协议。
第八条农商银行应建立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团队,负责对外包机构的选择和绩效评估。
第九条农商银行应对外包机构进行定期的考核和监管,对外包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合规运营进行评估。
第四章风险控制和安全保障第十条农商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涉及的风险应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第十一条农商银行应与外包机构共同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信息安全的监控和防范。
第十二条农商银行应定期对信息科技外包进行风险评估和演练,保障业务连续性和应急响应能力。
第五章监督和绩效评估第十三条农商银行信息科技外包应接受农商银行总行外包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农商银行应定期对信息科技外包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对外包合作机构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农商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农商银行总行所有。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农商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银行业务外包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近年来,随着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银行业务外包呈现较快的发展态势。
业务外包可以有效解决用工压力、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但同时也产生了外包风险。
应如何加强业务外包管理,防范外包风险成为银行关注的热点问题。
业务风险需警惕承包方业务处理不规范引发风险。
承包方因业务处理不规范而出现重大差错、因人员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违规事件,这就会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
有的承包方在业务承接过程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导致银行使用其产品后被第三人诉讼侵权,易引发法律纠纷。
在业务外包过程中,如果承包方属于垄断行业或单一业务来源的,容易造成外包价格的不合理,导致其成本过高而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
承包方缺乏外包资质引发风险。
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因本身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缺少具备专业资格的从业人员、缺乏从事相关项目的经验而无法完成所承接的外包业务。
此外,一旦银行对承包方准入要求不严格,易使报价较低的承包方中标,这样就容易导致因外包业务质量不达标而无法满足银行的业务需要。
承包方因缺乏资质极易引发违约风险,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因为承包方自身资历和能力有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持续提供优质服务。
另一方面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因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丧失履约能力,无法继续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
银行未规范评估体系引发风险。
在操作过程中,银行尚未形成规范统一的评估体系、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和先进有效的管理模式。
这也容易造成对外包人员的管理疏忽,如外包押运业务中,之前的提解人员是银行员工,言行举动等相关信息银行都能及时掌握,实行业务外包后,对人员管理、问题纠改的针对性不强,造成管理滞后;在现金清分整点外包过程中,对外包员工疏于管理,员工的责任心不强,在需要突击工作任务时无后备人员,存在大额整点差错等风险隐患。
客户信息被泄密引发风险。
主要包括银企集中对账、贷记卡资料录入、贷记卡不良委托催收中因外包人员工作疏忽而导致的客户信息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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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状况,促进信息科技外包健康发展,有力推动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河南银监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
科技外包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银监办发〔2013〕109号)要求,我行决定对信息科技外包进行风险评估。
现结合我行信息科技外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的背景和目标
(一)开展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评估的背景。
目前个别银行由于信息科技项目外包,银行疏于管控,缺乏有效控制,外包机构技术保障不足,造成客户信息泄露,资金安全面临风险。
另外,外包服务中断,易形成数据丢失风险。
为控制风险,我行拟通过有步骤地、循序渐进地推进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评估,全面识别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和潜在风险,针对不同环节出现的风险和风险程度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防控风险,构建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
(二)开展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评估的意义。
通过开展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评估,可以从制度、流程、协议等方面查找并发现我行主要外包项目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修改协议等措施,提高我行信息科技外包
整体风险防控能力。
(三)评估目标。
1、清查信息科技外包领域已发生的各类风险事件,收集损失数据,深入分析导致风险事件发生的内外部原因。
2、以风险为导向,全面排查信息科技外包项目运行中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查找风险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3、在定性定量分析风险事件和损失、风险隐患、风险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判断未来内外部环境改变后风险变化趋势,多角度、系统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强化风险防范,促进业务优化和发展。
二、评估对象及范围
结合《河南银监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科技外包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银监办发〔2013〕109号)要求及我行信息科技外包实际,本次外包风险评估仅限科技信息部、运营管理部、授信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小微信贷事业部以及电子银行部6个部门业务系统外包活动。
(一)评估对象。
涉及外包项目的系统主要有综合业务系统、财务和信贷管理系统、微小企业贷款管理系统。
(二)评估范围。
一是风险事件及损失评估。
收集范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 日信息科技外包项目发生的风险事件和损失。
主要为:操作风险事件及损失、外包供应商违约事件及损失等。
二是风险隐患评估。
包括:
产品、设备、流程、系统、人员、制度、操作、管理、监督检查、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外部欺诈、客户信用、外包供应商势力等外部因素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未来2年内,内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问题和隐患。
三是风险管理情况评估。
风险识别与监控、风险评级、风险分类分级、风险报告与分析、风险处置与应急、风险抵补、风险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三)评估方式。
本次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评估采取自查评估和现场督导评估。
一是自查。
二是现场检查评估。
总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将视自查评估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风险评估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对于政策制度、流程环节、风险管理类要点,可通过访谈的方式,结合要点内容,查找外包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工作组织及部门职责
(一)工作组织。
1、成立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安排和协调组织全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聂国庆行长;副组长:白焕英。
成员:信息科技部、授信管理部、运营管理部、电子银行部、计划财务部、小微信贷事业部、内控稽核部部门负责人。
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内控稽核部。
内控稽核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部门职责。
1、科技信息部负责系统运营过程中
出现问题的维护,运营管理部负责运营结算业务,授信管理部负责信贷业务,计划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业务,电子银行部负责银行卡业务。
2、各部门根据评估自查情况,撰写外包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内容应至少包括:评估的范围、外包开展情况的总体评价、风险事件分析、主要的风险隐患、风险整改措施及风险管理意见。
3、自查阶段(8 月1日-2 日)市分行运营管理部、安全保卫部、电子银行部及县级支行与三个条线业务外包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评估目标、对象及范围(重点是附件 2 所列的评估内容及要点)分别对银企对账、守库押运、保安服务、POS 商户服务、信用卡对账单寄送业务外包情况开展自查,逐项对评估要点内容进行作答,并根据自查情况及相关要求填制各类统计表,整理相关材料,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自查的范围、清算业务开展情况的总体评价、风险事件分析、主要的风险隐患及典型案例分析、。
风险整改措施及风险管理意见)二级自查报告及附件资料于11 月 2 日前报送市分分行各条线相关统计表、行业务外包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上级行本业务条线评估小组。
(三)市分行总结报告阶段(11 月3 日11 月6 日)市分行业务外包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市分行各条线自查评估等相关评估材料,汇总撰写全行业务外包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经市分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后,于11 月 6 日前报省分行风险
管理部。
(四)现场督导评估阶段(11 月7 日11 月17)省分行根据各行自查评估情况,抽取部分二级分行及县支行开展现场评估,核查各行自查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
五、相关要求(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相关人员和责任,认真做好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要按照评估目标、对象及范围全面、充分、真实反映风险,针对业务外包评估要点,逐条、逐项仔细进行自查。
每一项评估要点内容必须阐明现状、问题及产生原因,做到结论清晰、论据充足、表述有条理,有证明材料支持评估结论。
由于各行业务外包存在差异,对于附件2 所列评估内容及要点本级行不能进行评估时,应对不能评估的内容作出说明,并经上级行同意,可对附件 2 所列评估内容及要点暂不进行评估。
各类统计表要认真填写,报表所有内容及数据必须(附件客观、准确,不得杜撰、造假、遗漏。
对于《风险事件统计表》,要求填报的风险事件须如实反映,不得隐瞒不报和漏报,相关部5)门负责人要在表格中申明和承诺已填报所有事件。
自查报告要按照评详细阐明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问题,估内容和要点逐项说明检查情况,做到逻辑清楚、事实充分、数据详实、结论客观严谨。
(二)各行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评估工作会,及时了解、调度评估工作进程,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
二级分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每周通报机制,按周向省分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评估工作进展
情况及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建立联系人制度。
各县级支行要指定1 名联系人负责与市分行沟通联系,联系人名单于10 月21 日前通过信使报送至市分行信。
评估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分行(信贷管贷管理部(刘适遇)理部、运营管理部、电子银行部、安全保卫部)联系。
附件:11、市分行业务外包评估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览表12、评估内容及要点13、访谈记录14、风险隐患统计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