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评估体系v9【银字 第51号】
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报告

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报告概述随着科技的发展和银行对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升,银行信息科技风险成为我们必须关注的问题。
本报告旨在对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
一、银行信息科技风险概述银行信息科技风险是指由于技术故障、人为操作失误、外部攻击等原因,导致银行信息系统出现故障、数据泄露或被篡改等风险。
这些风险可能会对银行的正常运营、客户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二、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方法评估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方法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三个阶段。
1. 风险识别:通过审查银行信息系统及相关文档,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如系统漏洞、数据泄露等。
2. 风险分析: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确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3. 风险评价:根据风险分析结果,确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等级和优先级,为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三、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结果通过对某大型银行的全面评估,我们发现以下几类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1. 系统安全风险:部分系统存在漏洞,可能被黑客利用进行攻击。
2. 数据泄露风险:部分员工对敏感信息的保护意识不强,可能导致客户信息泄露。
3. 操作风险:部分员工操作不规范,可能导致系统故障或数据错误。
4. 自然灾害风险:自然灾害可能导致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损坏,影响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5. 法律合规风险:部分业务可能存在合规问题,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
四、管理建议针对以上评估结果,我们提出以下管理建议:1. 加强系统安全防护:定期进行系统漏洞扫描和修复,加强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的配置和监控。
2.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和演练,加强敏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
3. 规范员工操作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加强员工操作监督和审核,避免操作失误导致的问题。
4. 加强基础设施备份和容灾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的数据中心和容灾备份体系,确保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下,信息系统能够快速恢复运行。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篇:《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为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银监会近日发布《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管理指引》),原《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6]63号,以下简称原《指引》)同时废止。
随着银行业信息化的发展,信息科技的作用已经从业务支持逐步走向与业务的融合,成为银行稳健运营和发展的支柱,原《指引》定位在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性要求,已难以满足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需要。
为此,银监会在原《指引》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业内机构意见,制定了本《管理指引》。
《管理指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全面涵盖商业银行的信息科技活动,进一步明确信息科技与银行业务的关系,对于认识和防范风险具有更加积极的作用;二是适用范围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变为法人商业银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三是信息科技治理作为首要内容提出,充实并细化了对商业银行在治理层面的具体要求;四是重点阐述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和内外部审计要求,特别是要求审计贯穿信息科技活动的整个过程之中;五是参照国际国内的标准和成功实践,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整个生命周期内的信息安全、业务连续性管理和外包等方面提出高标准、高要求,使操作性更强;六是加强了对客户信息保护的要求。
新《指引》共十一章七十六条,分为总则,信息科技治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和维护,信息科技运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外包,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和附则等十一个部分。
新《指引》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我国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向更高水平迈进。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8.07•【文号】银监发[2006]63号•【施行日期】2006.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3月3日实施日期:2009年3月3日)废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63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建银投资公司: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六年八月七日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信息系统进行业务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促进我国银行业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信息系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适用本指引规定。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系统,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集成的处理业务、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系统。
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办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提高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 促进我行业务安全、持续、稳健发展,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及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要求及《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 ,结合我行风险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属于信息科技风险类“管理办法”,合用于某银行信息科技工作全过程的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对象包括信息科技组织、管理过程和信息资产。
第三条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合规管理、支持业务创新和业务运营过程中, 由于管理流程及资源缺失或者不足、人为因素和技术漏洞产生的操作、法律、声誉等风险。
第四条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是指在信息科技风险事件发生之前或者之后(但还没有结束),该事件给信息系统的研发、生产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进行量化评估的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科技风险类型及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 信息科技总体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策略、制度、物理环境、软件、硬件、网络、数据、文档等方面影响全局或者共有的风险。
(二) 信息系统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及下线过程中由于技术和管理缺陷产生的风险。
(三) 研发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研发过程中组织、规划、需求、分析、设计、编程、测试和投产等环节产生的风险。
(四) 运行维护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运行与维护过程中访问管理、操作管理、变更管理、机房管理和事件管理等环节产生的风险。
(五) 外包风险是指本行将信息系统的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等委托给业务合作火伴或者外部技术供应商时形成的风险。
第六条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是识别、计量、评价信息科技风险的活动,旨在客观反映信息科技对我行发展战略的支撑程度。
第七条风险评估应遵循“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持续跟进”的原则。
第八条总行、一级分行的信息科技风险评估 (含自评估)工作应遵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角色分工第九条风险评估可由总行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或者一级分行发起,承担机构是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实施团队。
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正式版)

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正式版)1. 引言本指引旨在为银行业提供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指导,以确保银行业能够有效管理和控制信息科技风险,保障金融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2. 信息科技风险概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由于信息系统的使用和依赖,银行面临的各种可能影响信息系统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的威胁。
3.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原则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风险识别与评估:银行应对信息科技风险进行全面的识别和评估,确定风险的严重性和可能造成的影响。
- 风险治理与控制:银行应制定相应的风险治理措施,并建立合理的风险控制机制。
- 持续监测与改进:银行应定期监测信息科技风险,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 信息共享与合作:银行应与相关机构和其他银行共享风险信息,进行合作,共同应对信息科技风险。
4.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框架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框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风险治理结构:银行应建立明确的信息科技风险治理结构,明确责任和职责。
- 风险识别与评估:银行应建立科学的信息科技风险识别和评估方法,及时识别并评估风险。
- 风险控制与防范:银行应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和防范措施,减少和防止信息科技风险的发生。
- 事件响应与恢复: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事件响应和恢复机制,及时响应和恢复信息科技风险事件。
- 管理与监测:银行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和监测体系,确保信息科技风险的有效管理。
5.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实施银行应制定详细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实施。
方案应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防范、监测和响应等内容。
6.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相关监管机构应对银行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提供指导和支持,确保信息科技风险得到有效管理。
7. 附则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银行业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
银行应根据本指引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工作。
以上内容仅为简要介绍,详细内容请参阅《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正式版)》全文。
1.1 -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操作规程

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操作规程1.总则1.1.为规范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提高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根据监管要求及《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1.2.本规程所指信息科技风险是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1.3.本规程所指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是对信息科技风险的风险辨识(包括分类)、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
1.4.本规程是对风险评估计划、风险评估准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分析及报告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1.5.本规程适用于全行。
2.风险评估计划2.1总行市场与操作风险管理部制定信息科技风险评估计划,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信息科技风险评估。
2.2出现以下情况,应结合本单位以往风险评估情况,确定是否启动信息科技风险评估:(1)新系统上线或已有系统进行重大变更;(2)内部或同业出现重大信息科技事件;(3)信息科技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4)监管机构发布风险提示。
2.3分行市场与操作风险管理部门根据总行风险评估工作要求,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开展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
3.风险评估准备3.1.风险评估牵头部门确定风险评估目标。
评估目标包括:(1)满足监管要求;(2)满足我行业务持续发展在信息科技方面的需要;(3)识别现有信息技术及管理上的不足等。
3.2.风险评估牵头部门确定风险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依据评估目标确定,包括:(1)信息资产,如物理、系统、网络、应用、数据等;(2)信息科技活动,如合规管理、开发管理、运维管理、外包管理等;(3)信息科技工作流程,如事件管理、配置管理、变更管理等。
3.3.风险评估牵头部门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团队,授权风险评估团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3.4.风险评估团队制定风险评估计划书,明确风险评估实施的计划安排,包括评估工作内容、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清单等内容。
3.5.风险评估团队制定风险评估方案,明确风险评估依据、风险识别方法、信息收集方式、风险分析方法等。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降低信息科技外包引发的风险,保持信息科技核心能力,促进银行业信息科技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适用本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外包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行为。
包括:系统开发、系统测试、基础设施及系统运维、人力外包、管理咨询等。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关联外包指服务提供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母公司或其所属集团子公司、关联公司或附属机构的信息科技外包。
第五条信息科技的外包可能产生如下风险,并导致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战略、声誉、合规风险:(一)科技能力丧失: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度依赖外部资源导致失去科技创新及控制能力,影响业务创新与发展;(二)业务中断:支持业务运营的外包服务无法持续提供导致业务中断;(三)信息泄露:包含客户信息在内的银行非公开数据被服务提供商非法获得或泄露;(四)服务水平下降:由于外包服务质量问题或内外部协作效率低下,使得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服务水平下降。
第六条本指引所称机构集中度风险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息科技外包服务集中交由少量服务提供商承接而产生的风险,该风险可能造成集中性的服务中断、质量下降、安全事件等。
第七条本指引所称托管机构是指作为外包服务提供商为其他同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本机构信息科技战略目标相适应的外包管理体系,控制或降低由于外包而引发的风险。
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1. 引言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是为了帮助银行机构有效识别、评估和管理信息科技风险而制定的一套指导原则和方法。
本指引旨在帮助银行机构建立健全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系,确保信息系统和技术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以应对不断变化的信息科技环境和风险挑战。
2.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框架2.1 风险识别在风险识别阶段,银行机构需要全面了解其信息科技系统的组成、功能和关联性,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
这包括对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架构以及数据存储和传输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
2.2 风险评估在风险评估阶段,银行机构需要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其对业务运营和信息系统安全的潜在影响。
评估的指标包括风险的可能性、影响程度以及紧急程度等。
2.3 风险控制在风险控制阶段,银行机构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
这包括制定合理的安全策略和规程,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监控和防护措施等。
2.4 风险监测与应对在风险监测与应对阶段,银行机构需要建立有效的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识别新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这包括建立安全事件响应机制,及时处理和处置安全事件,以减少损失和影响。
3.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关键要素3.1 领导支持与承诺银行机构的高层领导应给予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目标,确保风险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3.2 风险管理团队银行机构应组建专门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执行风险管理策略,协调各部门的合作,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方法银行机构应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包括定性和定量分析,以全面了解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3.4 安全策略与规程银行机构应制定合理的安全策略和规程,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用系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信息系统和技术的安全性。
3.5 信息系统监控与防护银行机构应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统监控和防护机制,包括入侵检测系统、防火墙、安全审计等,以及及时更新和修补系统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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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指南
(2011 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1.1 目的.................................................................................................................................... 2 1.2 适用范围 ............................................................................................................................ 3
得出。如有必要,信息科技监管人员可依据本指南开展信息科技 某领域专项风险评估。
(三)风险分析。风险分析是对风险评估结果的进一步解析 和确认。信息科技监管人员可以采取快速现场巡查、专题调研、 专家会诊等多种方式方法,深入分析机构乃至行业中的突出信息 科技风险成因,以利于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四)基准分析。信息科技监管人员可基于所有银行业金融 机构的风险评估结果,建立行业层面、地区层面、同质同类机构 层面、信息科技专项领域层面的风险评估基准,并进一步构建信
1. 建立一套完整、合理、开放的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指标及 评估方法,以求客观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现状及管 控水平,为各级监管部门全面开展信息科技风险非现场监管工作 提供参考和指导。
2. 坚持以风险导向监管的原则,全面、持续地识别、监测、 分析、评估机构信息科技风险,提高各级监管部门信息科技风险 信息采集和分析能力,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提高信息科 技风险非现场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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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科技监管风险基线。 (五)评估报告。信息科技监管人员在风险评估和风险分析
的基础上,分别撰写各机构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报告,并根据机构 信息科技风险水平高低,提出相匹配的监管意见和建议,合理分 配监管资源。
第三章 风险评估指标...............................................................................................................8 3.1 固有风险指标 ..................................................................................................................... 8 3.2 控制有效性指标 ................................................................................................................. 9
第四章 风险评估方法.............................................................................................................10 4.1 概述.................................................................................................................................. 10 4.2 固有风险评估 ................................................................................................................... 10 4.3 控制有效性评估 ............................................................................................................... 12 4.4 综合评估 .......................................................................................................................... 14 4.4.1 综合风险水平......................................................................................................... 14 4.4.2 综合评估结论......................................................................................................... 14 4.4.3 综合评估卡 ............................................................................................................ 15 4.5 撰写风险评估报告............................................................................................................ 16
3. 为后续实现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的持续监 管、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以及推行同质同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比 较和差别监管模式等监管评价、评级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以此 形成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日常监管机制,及时纠正和制止危及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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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风险因素,保障信息科技安全、稳健运 行。
4. 进一步将信息科技风险纳入银监会全面风险监管框架, 以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为主线, 通过信息科技风险识别与综合风险评价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 场监管相结合,客观数据与主观判断相结合等方式方法,逐步丰 富和完善信息科技风险非现场监管体系。
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 1. 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框架 2. 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指标 3. 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方法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信息科技监管部门应利用本指南中的 监管指标及评估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机构信 息科技风险信息收集和风险评估工作。
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主要适用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银 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机构)进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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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框架
本指南所指信息科技风险非现场监管是指非现场监管人员 按照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全面、持续的收集和分析机构的信息 科技固有风险和控制信息,分析、评估信息科技风险水平,制定 监管计划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并实施一系列分类监管措施的周而 复始的过程。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框架如图 1 所示:
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指标
固有风险指标
控制有效性指标
固有风险水平
控制有效性 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方法
信息科技综合风险水平
图 1: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框架
上述框架主要由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指标以及信息科技风险 评估方法两部分内容构成。
2.1 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指标
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指标(以下简称评估指标)是在监管工作 中定期或不定期使用的,具有可比性的,可反映机构信息科技现 状和风险水平的一系列判断结果、数值或比率。
具体评估指标详见附件一、二。
2.2 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方法
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方法是通过对信息科技风险种类、风险程 度和风险发展趋势进行识别分析,对信息科技的风险状况、风险 管理的充分性以及外部风险因素的影响做出判断,并在此基础上 对机构的整体风险水平做出评估。
本指南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信息科技风险评 估工作。
评估指标分为固有风险维度和控制有效性维度标和参考评估标准三部 分组成。监管人员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识别、评估机构信息科 技固有风险水平。
控制有效性维度包括控制子领域、评估指标和参考评估标准 三部分。监管人员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估机构信息科技控制 有效性。
本指南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两类指标对信息科技风险进行 分析。定量指标结果是一个正数,它有可能是某个正数区间范围 内的任何一个数值,指标得分根据指标结果区间给出。定性指标 结果基于报送数据、日常风险监测和现场检查掌握的情况,由监 管人员参照评估标准逐项评判,按照机构实际情况与标准的符合 程度给出指标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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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现场风险评估工作,建立 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及风险评估方法,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指引(试 行)》、《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监管指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制定本指南。本指南主要目的包括:
附件一 固有风险指标.............................................................................................................18 附件二 控制有效性指标 .........................................................................................................31 附件三 综合评估结论描述参考...............................................................................................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