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程序
竞争性谈判的程序步骤

竞争性谈判的程序步骤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
《政府采购法》第38条给出了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操作程序,但相对比较笼统,对一些具体细节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
笔者根据自己对理论的探索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参考公开招标的一些程序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上的一些细节程序。
一、适用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的,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点评:《政府采购法》第30条和财政部18号令第43条明确规定了竞争性商洽采购方式的合用范围。
二、基本程序(一)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商洽。
商洽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商洽。
在商洽中,商洽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商洽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代价和其他信息。
商洽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商洽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商洽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具体流程

竞争性谈判流程图一、签订委托协议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和批复的政府采购方式,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办理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事宜。
属于部门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具备部门采购条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比照本程序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
二、成立谈判小组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从专家库外按3∶1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从中抽取谈判专家。
谈判专家与政府采购项目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相关谈判专家回避。
三、编制谈判文件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采购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厂达函》、委托协议和相关资料编制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中应该包括谈判须知、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谈判需求、技术要求、谈判顺序确定方法、谈判程序、成交标准等,并载明确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方法和标准。
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送谈判小组审核。
谈判小组审核谈判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服务要求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条件,是否有3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
谈判小组审核后出具书面报告。
谈判小组提出修改意见后代理机构修改谈判文件。
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审核后在谈判文件上签署确认意见。
四、谈判文件备案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前2个工作日,将经采购人确认的谈判文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备案时发现谈判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不符合政策性、公正性、准确性,或带有明显倾向性、排斥性,以及未能清晰载明评审标准等情况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交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商采购人修改谈判文件后,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竞争性谈判流程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程序详述作为有资格的政府采买代理机构,在代理财政厅政府采买项目招标过程中,主假如包含三个部分:先期准备、开标评标、过后报告(准时间次序)。
第一部分先期准备一、接受省级部门集中采买计划申请表集中采买计划申请表,是财政厅对省级单位申请政府采买的批复。
申请表上有申请估算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指定采买方式、采买计划编号、详细采买内容、资本根源、申请估算金额、国库处批复建议等,并加盖山东省财政厅国库处公章。
申请估算单位(即业主)在领取申请表后,将会拜托一家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财政厅指定的采买方式一般为公然招标,如业主有其余要求更改采买方式,应填写省直单位政府采买方式更改申报表(范本,一式三份),送财政厅国库处审批,获取同意后,才可更改。
以下状况能够更改加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买:(一)招标后没有供给商招标或许没有合格标的或许从头招标未能建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许性质特别的,不可以确立详尽规格或许详细要求的;(三)采纳招标所需时间不可以知足用户紧迫需要的;(四)不可以预先计算出价钱总数的。
二、草拟拜托书接受项目办理单后,草拟拜托书(使用范本),填写拜托代理协议登记表(一式四份),代理机构署名盖印后,送业主处署名盖印,后将拜托协议登记表送财政厅国库处存案。
三、编制谈判文件接受申请表签署拜托协议与拜托协议登记表后,就开始为编制谈判文件做准备。
依据采买项目的特色,做必需的市场检查,必需的学习,对项目有个大略的认识。
这个过程时间略长一些,工作也许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和业主单位保持常常的联系,特别是其技术人员,充足听取他们的建议和要求,在不违犯纪律和原则的前提下,充足考虑业主要求。
业主单位要求主要表此刻谈判文件的第三部分,即项目内容。
注意,在此部分,不可以有偏向性的描绘,不可以指定品牌。
2、在市场检查和业主单位的交流基础上,依据项目要求,编制谈判文件(一般按范本格式)。
3、标前的项目论证(这个会议依据业主要求、项目状况来确立,一般财政厅下的项目,不召开论证会)。
竞争性谈判操作程序

****** 效力竞争性谈判操作程序一、选定代理机构选定竞争性谈判代理效力机构 ,签署代理效力合同,公布竞争性谈判通告。
一、建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公司(以下简称业主)代表和环评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构成,此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拟订谈判文件与代理机构约定谈判文件的制作,谈判文件包含:(一)谈判邀请书。
(二)谈判内容,包含谈判工程的名称、数目等。
(三)对效力商资质要求及需要效力商供给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状况。
(四)对谈判报价的要求。
(五)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和金额等。
(六)谈判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
(七)合同草案的条款及合同签署方式。
(八)效力时间和售后效力。
(九)查收及付款方式。
(十)谈判时间、地址。
三、确认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经业主单位审查无误,由工程经办人(或业主单位负责人)署名,并加盖公章。
四、确立邀请参加谈判的效力商名单谈判小组从切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效力商名单中确立许多于三家参加谈判,并向其供给谈判文件。
五、召开谈判会议(一)会前准备工作1、通知谈判小构成员、业主单位经办人、单位纪检督查人员、招招标效力人员准时列席会议。
2、部署谈判会场及准备会场所需设施。
3、准备开标评标工作所需资料,包含报到簿、谈判记录等。
4、谈判效力商报到、缴纳谈判保证金(或转账凭据)。
(二)谈判前会议1、谈判前由招招标代理单位组织由业主单位领导、专家、督查部门代表以及局部谈判小构成员参加的谈判前会议,确立出每包的最高支付价钱。
2、谈判小构成员谈判重视点分工:(1)技术类专家主谈技术局部,施工组织举措等。
采买单位代表主谈报价、付款方式、售后等。
(三)谈判会议的程序1、业主单位主持谈判会议。
2、与会人员签到并在指定地点就座。
3、主持人介绍与会人员和参加谈判效力商名单、宣告会场纪律、会议程序及其余内容。
4、收缴通信工具。
5、由业主单位负责人介绍谈判工程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
6、谈判效力商抽签决定谈判次序。
竞争性谈判程序与办法

竞争性会谈程序和方法【2 】为了有利于贯彻“公平.公平.公开”的原则,进步价钱质量掌握,我单位对部分钻探工程实施竞争性会谈轨制,并划定了响应的程序和方法(暂行).竞争性会谈程序和方法:1. 邀请会谈单位采购单位应向3家或3家以上具备承担竞争性会谈项目才能.资信优越的会谈单位发出邀请函,邀请他们参加竞争性会谈,并向有意参加会谈的单位发售《竞争性会谈文件》.邀请函重要包括:工程项目概况.竞争性会谈单位天资请求.获取会谈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及参加会谈的时光.地点等.2.成立会谈小组会谈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巧.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个中技巧.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会谈小组推荐负责人,并熟习《竞争性会谈文件》.《会谈小构成员留意事项》.《竞争性会谈工作规律》和项目标根本情形.技巧请求等.3.接收公开报价,公开宣读各竞争性会谈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光后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中间工作人员应拒收,并原封退还给该报价单位.会谈小组核阅报价文件在会谈前,会谈小组全部成员集体核阅各会谈单位报价文件,在核阅进程中,对各报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记载.核阅停止后,会谈小组集体研讨肯定并宣告进入会谈阶段的单位名单.对报价文件无效,无资历进入会谈阶段的单位,以书面情势出具无效原因解释.4.进行技巧.商务会谈会谈小组就有关技巧问题与进入技巧会谈的各会谈单位分离进行会谈.会谈小组根据《竞争性会谈文件》请求及会谈单位供给的有关解释,分离与他们就价钱.工期.质量和付款方法等商务条目进行会谈.会谈小组集体研讨决议进入最终承诺报价的会谈单位名单.对商务前提与会谈文件请求有重大差异.无资历进入最后承诺报价的单位出具书面无效原因解释.5.最终承诺报价参与最终承诺报价的单位在规准时光内,向会谈小组报出自已最终承诺报价.报价停止后,会谈小组负责人宣读各单位最终承诺报价.会谈小组核阅各会谈单位的最终承诺报价.根据《竞争性会谈文件》请求,会谈小组每位成员均需评审出相符会谈文件请求的最终承诺报价.6.出具最终会谈成果会谈小组根据会谈成果以及最终承若报价,肯定成交单位并出具《竞争性会谈成果报告书》宣告成交单位.7.签发成交成果通知书采购单位在采购中间和有关媒体上宣告成交通知布告,在规准时光内,未接到投诉,采购单位即可向成交单位签发成交成果通知书.。
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

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政府采购中心如何进行竞争性谈判操作?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希望对您有帮助。
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如下一、接受委托攀枝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接到《攀枝花市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后办理以下事宜:(一)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政府公布的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等有关规定,经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竞争性谈判的项目编号和项目制标负责人。
(二)与采购人协商后签订年度委托协议,特殊情况亦可单独签订。
委托代理协议应明确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时限、采购方式和协议履约地等内容。
二、审定采购人提供资料(一)采购人对采购价格、规格及技术要求等相关事项进行市场调查或论证后,填写采购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及设备技术参数需求表,向采购中心提供详细、准确、完整、可行的采购需求书、采购计划批复等相关资料。
采购需求书须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和采购预算等。
(二)提供的采购需求书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国家行业法规与技术规范、国家安全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不得规定以下内容:1、以不合理的注册资本金、销售业绩以及资格条件(含特别授权条款)等条款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或差别待遇;2、设定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条款;3、以某一品牌特有的技术指标作为技术要求;4、其他有违公平竞争的条款。
(三)收到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中心项目制标负责人应及时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货物清单,详细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付款方式、项目实施要求、售后服务要求等)进行审核,发现明显错误或带有明显排斥、倾向性条款等违法违规内容的,与采购人磋商并依法予以纠正后,由采购人确认(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若采购人不予纠正的,须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三、编制招标文件项目制标负责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需求和特点,在认真做好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市场调查等)的基础上,按照确定的采购方式制作具体项目谈判招标文件(含谈判公告)初稿。
竞争性谈判的程序步骤

竞争性谈判的程序步骤竞争性谈判是一种灵活性强的采购方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采用。
虽然《政府采购法》第38条规定了竞争性谈判的操作程序,但其相对笼统,对具体细节操作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根据理论探索和工作经验的积累,结合公开招标的程序和方法,笔者总结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上的一些细节程序。
一、适用范围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形: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下,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二、基本程序1.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同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应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4.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如果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三、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8条第一项规定,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同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谈判小组是代表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主体,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谈判技巧。
竞争性谈判程序(产品运营及推广资料)

竞争性谈判程序一、谈判时间谈判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整二、谈判地点地址:三、谈判流程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到开标/谈判室组织采购人、供应商、监督部门相关人员签到。
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性文件后在接待大厅等候,工作人员按照提交响应性文件的先后顺序安排参加谈判。
2.专家签到:谈判专家需在谈判时间前到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谈判室签到处,出示身份证、专家证等资料进行核验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
3.宣读纪律:谈判时间到,工作人员宣布谈判会开始,并宣读谈判会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
4.初步审查:谈判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性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初步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环节。
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性文件不参与最后报价。
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谈判工作结束。
(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初步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是否超出经营范围等情况进行审查。
(2)符合性检查:谈判小组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
技术符合性:投标产品的适用性、技术成熟性、技术性能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参数和规格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业绩、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条件等符合采购文件中的商务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性文件的组成、响应性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投标有效期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文件提出的主要条款、条件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
(3)无效标检查: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无效标条款,检查供应商的投标是否属于无效标。
(4)澄清、说明或更正: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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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程序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竞争性谈判程序
发布日期:2008-6-3 0:00:00点击次数: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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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一、签订委托协议
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和批复的政府采购方式,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办理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事宜。
属于部门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具备部门采购条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比照本程序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
二、成立谈判小组
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从专家库外按3∶1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从中抽取谈判专家。
谈判专家与政府采购项目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相关谈判专家回避。
三、编制谈判文件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采购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厂达函》、委托协议和相关资料编制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中应该包括谈判须知、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谈判需求、技术要求、谈判顺序确定方法、谈判程序、成交标准等,并载明确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方法和标准。
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送谈判小组审核。
谈判小组审核谈判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服务要求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条件,是否有3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
谈判小组审核后出具书面报告。
谈判小组提出修改意见后代理机构修改谈判文件。
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审核后在谈判文件上签署确认意见。
四、谈判文件备案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前2个工作日,将经采购人确认的谈判文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备案时发现谈判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不符合政策性、公正性、准确性,或带有明显倾向性、排斥性,以及未能清晰载明评审标准等情况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交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商采购人修改谈判文件后,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备案后,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布谈判项目需求、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内容、日期、地点等,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响应供应商携带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过程由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谈判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经资格审查,响应供应商中符合资格条件不足3家的,谈判活动停止。
采购人调整供应商资格条件或采购需求,提出新的采购方案,代理机构重新组织谈判活动。
代理机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5天。
七、谈判时间变更代理机构如需变更谈判时间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八、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
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签收保存。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九、谈判准备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谈判活动。
响应供应商在谈判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代理机构拆封响应文件,谈判小组验证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
响应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谈判前,代理机构不得公布各响应供应商的报价。
经符合性检查,合格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或至截止响应时间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谈判活动终止,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重新组织谈判活动。
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采用抽签或递交谈判文件时间顺序等方式决定谈判顺序。
代理机构宣布谈判纪律和谈判工作规则,并印发各谈判专家遵照执行。
谈判专家签署《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承诺书》,推选谈判组长。
谈判小组对合格响应文件进行阅读和比较,初步了解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方案特点,做好谈判准备。
十、谈判(一)第一轮谈判谈判小组按已确定的谈判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将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谈判小组一致确定响应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按谈判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在第一轮谈判中谈判小组来能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对谈判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二轮谈判。
(二)谈判文件修正第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进行合议。
根据第一轮谈判掌握的情况,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
代理机构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谈判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将谈判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和谈判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盖章)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
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
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三)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未能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对谈判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谈判。
以此类推。
(四)最后报价成交候选人作最后报价,密封递交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形成谈判报告。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谈判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谈判过程由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后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后,根据谈判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
先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没有书面回复的,代理机构可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三、发出成交通知书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
成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中标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公告发布期内,供应商对成交结果、谈判过程有质疑的,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程序受理、答复和处理。
十四、谈判资料备案代理机构在谈判报告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谈判专家评审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标情况反馈表》等资料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附: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