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条款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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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施工条款

工程合同施工条款

工程合同施工条款合同编号:[填写合同编号]甲方(业主):[填写甲方名称]乙方(承包商):[填写乙方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就[填写工程名称]的建设达成以下协议,特制定本合同施工条款:一、工程概况1. 工程地点:[填写工程地点]2. 工程内容:[简要描述工程内容]3. 工程造价:[填写工程预算或造价]4. 工期要求:[填写工程起始日期]至[填写工程结束日期]二、施工准备1. 乙方应在开工前完成所有施工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人员的招募与培训、施工设备的准备等。

2. 乙方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三、施工进度1. 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调整工期。

四、质量要求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2. 对于隐蔽工程,乙方应在覆盖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后续施工。

五、材料供应1. 乙方负责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并保证材料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

2. 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进行检验,如发现不合格材料,乙方应负责更换。

六、变更与索赔1. 工程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因变更导致的成本增减,由提出变更一方承担相应费用。

七、竣工验收1. 工程完成后,乙方应组织初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加。

2. 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

八、保修责任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

2. 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害,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

九、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建筑施工条款

建筑施工条款

建筑施工条款一、总则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业主”)和乙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共同订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建筑施工相关事项达成协议。

本合同适用于业主委托承包商进行的建筑施工项目。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根据双方约定填写。

2. 工程地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 工程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面积、楼层数、建筑材料等。

三、工期1. 工期约定: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和规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工程的预计工期。

2. 工期延误:若工期因不可抗力或承包商原因延误,承包商应立即向业主报告,并提出延期工作计划。

四、合同价款1. 合同价款总额: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施工进度和材料使用等因素,甲乙双方约定合同价款总额。

2. 付款方式:按照工程进度和验收情况,由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项。

3. 变更额外费用:如业主要求工程变更或其他额外的工作,承包商应事先与业主商议并确定额外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前结清。

五、质量管理1. 施工质量:承包商应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材料质量:承包商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建筑材料,并对材料的采购、验收和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六、安全保障1. 安全责任:承包商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地的施工安全。

2. 突发事件:如发生施工事故、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承包商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并及时向业主报告相关情况。

七、违约责任1. 业主违约:若业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或提供必要的配合,承包商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寻求其他赔偿途径。

2. 承包商违约:若承包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保质保量交付,业主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或寻求其他赔偿途径。

八、争议解决1. 协商解决:对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达成共识。

2. 仲裁:若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一方可以向有权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请求。

建设工程施工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条款一、施工单位1.1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关的工程施工资质,并在合同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2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施工进度的及时完成。

1.3 施工单位应当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工程施工,并确保其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

二、施工工期2.1 工程施工期限为合同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双方应该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工期要求。

2.2 如需延长工程施工期限,施工单位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业主,并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3 如果延期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施工单位有权要求业主支付相应的延期费用。

三、施工质量3.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3.2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建筑结构的安全可靠。

3.3 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四、施工安全4.1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相关施工安全方案,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2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人员的健康。

4.3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合适的施工安全设备,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施工款项支付5.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期完成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逐步向业主申请施工款项。

5.2 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施工款项给施工单位。

5.3 如业主未按时支付施工款项,施工单位有权要求业主支付滞纳金或者延期费用。

六、保修期6.1 施工单位应当对竣工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的具体时间和范围应在合同中明确。

6.2 保修期内,如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6.3 若施工单位不按时修复或更换,业主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解决争议7.1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无果,双方均可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仲裁,以解决争议。

7.3 争议的解决方式和相关费用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双方一致同意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一)本合同工程为______项目,具体位置为______。

(二)工程内容包括______,工程量为______,工程预算金额为______元。

二、工程进度
(一)工程竣工日期为______,工期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长,双方应协商解决,并按约定支付延期费用。

三、工程质量
(一)甲方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施工。

(二)甲方应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整改。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支付工程款。

四、工程款支付
(一)合同总金额分批支付,具体支付比例为______。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为______,如遇支付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五、安全管理
(一)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二)如因甲方违规导致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合同变更
(一)如需变更本合同内容,双方应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七、争议解决
(一)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八、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工程验收合格之日。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以上为本合同的全部内容,甲方和乙方均已仔细阅读并同意遵守。

感谢您的合作!。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 合同目的和背景本合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自愿,为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而订立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促进合作,确保工程按照约定的质量、进度和成本进行。

2. 合同主体本合同的甲方为建设单位,乙方为承包商。

甲方和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

3. 工程范围4. 工程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期限为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年/月/日。

在工程期限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和工期完成工程。

5. 合同价款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为_______人民币。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

6. 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乙方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完成工程。

工程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若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返工和修复责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复。

7. 变更和索赔若因甲方或乙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范围、合同价款或工程期限发生变更,双方应及时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8. 违约责任若甲方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而产生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合同解除与终止10.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其他事项本合同还约定了其他必要的事项,具体内容如附件所示。

工程合同模板通用条款

工程合同模板通用条款

工程合同模板通用条款一、合同当事人甲方(业主):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二、合同项目及范围本合同涉及的项目为___________,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

三、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四、工期及交付1. 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2. 若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工期可适当调整。

五、质量要求1.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和甲方的特定需求。

2. 乙方应提供质量保证,并在保修期内负责修复任何质量问题。

六、支付方式1. 付款分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__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__%。

-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具体比例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 竣工款:工程验收合格后__天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2. 所有款项均需开具正规发票后方可支付。

七、变更与调整1. 工程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 变更可能影响工期和合同金额,相关调整应公平合理。

八、违约责任1. 如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违约赔偿应基于实际损失计算,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

九、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补充。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一、合同目的该工程施工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对工程施工的责任和权益,保障合同的履行,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施工。

二、合同主体1. 甲方:(具体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2. 乙方:(具体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三、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内容:四、合同约定1. 工程周期: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周期为(具体工期)。

2. 工程质量: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约定的标准。

3. 工程费用: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费用为(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4. 工程变更:若需对工程内容进行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5. 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应配合并保证工程符合验收标准。

6. 违约责任:若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

7. 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8. 合同解除: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处理相关事宜。

五、其他条款除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外,双方还可以约定其他相关事项,需在合同中明确表述并签字确认。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

经甲方申请,分别存放在(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及地址)和(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及地址)。

附件:本合同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以下空白无文字,为签字处)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一、定义与解释1.1 合同:本合同是指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就土木工程施工项目所达成的协议,包括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等。

1.2 甲方:指委托乙方进行土木工程施工的业主或其合法代表。

1.3 乙方:指承担土木工程施工的承包商。

1.4 工程师:指甲方指派的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的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和协调工程的施工过程。

1.5 工程:指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土木工程,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竣工、保修等。

1.6 合同金额:指乙方承担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造价、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等。

1.7 合同工期:指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及保修的期限,按照工程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日期计算。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与优先顺序2.1 合同文件的组成:本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等。

2.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

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以此为准。

三、合同的生效与终止3.1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之日止。

3.2 合同的终止:合同终止条件如下:(1)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2)甲方支付完毕合同价款;(3)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保修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1 乙方的权利:(1)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甲方支付的合同价款;(2)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及人员配置权;(3)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等有权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4)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获得合同价款以外的费用补偿。

4.2 乙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保修等工作;(2)按照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实现;(3)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施工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等;(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5)协助甲方办理工程验收、审计、结算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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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 简介F e d erati on Intern ati on aleFIDIC 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 e d e ation In ter natio nale Des Ing e nieurs Co nseils)的法文缩写。

FIDIC 的本义是指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这一独立的国际组织。

习惯上有时也指FIDIC 条款或FIDIC 方法。

一、FIDIC 的机构FIDIC 是国际上最有权威的被世界银行认可的咨询工程师组织,目前有50 多个成员国,分属于四个地区性组织,即 ASPAC —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成员协会, CEDIC —欧共体成员协会 ,CAMA —非洲成员协会集团 ,RINORD —北欧成员协会集团。

FIDIC 总部设在瑞士洛桑、主要职能机构有:执行委员会 (TEC) 、土木工程合同委员会 (CECC) 、业主与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 (CCRC) 、职业责任委员会 (PLC) 和秘书处。

二、FIDIC 的出版物(一)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通常称为 FIDIC 条件 )1957 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首次出版了标准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此之前还没有专门编制的适用于国际工程的合同条件。

第一版以当时正在英国使用的土木工程师学会的《土木建筑工程一般合同条件》为蓝本。

由于该标准合同的封面为红色,很快以“红皮书”而闻名世界。

第 2 版于 1963 年发行 )只是在第一版的基础上增加了用于疏竣和填筑合同的第三部分,并没有改变第 1 版中所包含的条件。

第 3 版于 1977 年出版。

对第 2 版作了全面修改。

得到欧洲建筑业国际联合会、亚洲及西太平洋承包商协会国际联合会、美洲国家建筑业联合会、美国普通承包商联合会、国际疏浚公司协会的共同认可。

经世界银行推荐将 FIDIC 条件第三版纳入了世界银行与美洲开发银行共同编制的《工程采购招标文件样本》。

可见, FIDIC 条件第三版己获得国际上的广泛认可和推荐。

第 4 版于 1987 年出版, 1988 年作了订正。

此次修订 FIDIC 比以往修订时更多地与世界银行进行了协商。

同时,还与在监督第 3 版的使用方面颇有经验的阿拉伯联合基金会的代表们广泛的接触。

第 4 版在第三版的基础上经协商作了较多的修改。

在第 4 版修订中,还同意承包商代表在起草过程中的咨询地位,但最后定稿仍由 FIDIC 全权负责。

各方对有机会充分协商,深感:获益非浅,但这些协商并不意味着对第 4 版的全部认可。

(二)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注释1977年,FIDIC岀版了针对《土木工程施工(国际通用)合同条件》第三版的解释性文件,即《土木工程合同文件注释》。

1989 年, FIDIC 岀版了针对《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1987 年 9月岀版、1988 年订正的第 4 版的注释,即《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

以上两本书是指导性的资料,书中的注释有助于理解《条件》而不是对《条件》作岀权威性的法定的解释。

(三)业主与咨询工程师的服务合同1979 年, FIDIC 业主与咨询工程师委员会编制了《设计和施工监督协议书国际范本及通用规则》,即“ 1GRA I979 D&S ” ;“IGRA1979 P1 ” ;1980年又岀版了“业主与咨询工程师项目管理协议书国际范本及通用规则”,即“ 1GRA 1980 PM ” 。

1990 年, FIDIC 在以上三种文件的基础上编制了《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以代替上述文件,可用于投资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设计及施工管理、项目管理,这种协议书及合同条件同样适用于国内协议。

该书简称“白皮书” 。

FIDIC还将岀版《咨询协议书文件注释》,对协议书条款和附件 A及C(“服务范围”及“支付”)作出解释。

(四)电气和机械工程合同条件FIDIC 电气机械合同委员会曾编制和修订了《电气和机械工程合同条件》,1987 年编制了第三版, 1988 年订正发行。

该书简称“黄皮书” ,主要用于电气及机械工程(包括现场安装)的合同,也分为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两部分。

(五)招标程序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还编制了《土木工程合同招标评标程序》一书,以指导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六)其他岀版物如《咨询工程师在项目中的作用》、《为工程服务的独立咨询工程师使用指南》、《根据能力进行选择》等。

参阅这些岀版物,也是有帮助的。

三、《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 3 版与第 4 版的主要区别由于许多项目仍在使用 FIDIC 条款第 3 版,许多参考资料也以第 3 版为依据,同时第 4 版也已经开始使用,因此很有必要对两种版本的主要区别作一些分析,以免引起误解。

至于应该选用哪一种版本,完全由业主决定,业主也可以选择FIDIC 合同条款以外的任何种类的标准合同。

FIDIC 的土木工程合同委员会(CECC)负责编制并监督 FIDIC 合同第 3 版的执行情况, 1983 年CECC 向执行委员会反映了许多业主的批评意见,以及执行中的问题,于是执行委员会决定由CECC 编制第 4 版,修订原则如下:——只有在必须改动的地方才改动;——保持工程师的基本作用;——特别要注意一些具体问题如:保函和保证书、风险分配、保险、索赔程序、证书、付款及争端解决程序;——尽量使用现代语言、以便负责现场条件管理的人员更容易理解;——实践经验要得到反映;——尽力使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总体平衡;——所规定的程序更为详尽,做法更为具体。

以下是两种版本之间的主要差别:1. 第二部分(专用条件)已从备忘录形式扩展为一整套完全展开的示范条款,单独装订成册。

2. 以前的第三部分(疏浚和填筑工程)被编入第二部分。

3. 一些词汇的变动,如维修养护期变为缺陷责任期、除外风险改为雇主的风险、竣工证书改为移交证书。

4. 索赔程序单独列为一条,并作了更详细的规定。

5. 对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的重新规定,第 4 版明确履约保证金在缺陷责任证书签发后 14 天之内退还。

6. 取消了标题中“国际通用”字样,表明 FIDIC 合同条件在第二部分中稍为作些修改,即可用于国内工程项目。

7. 关于开工时间的新规定。

第 3 版规定:“ 在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书面命令后,承包人应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期限内在现场开工并应加快且毫不拖延地继续施工” 。

而投标书附件规定的期限人般在 14 天至 56 天。

究竟工程师何时发布开工令却没有说明。

第4版则规定:“承包商在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通知后,应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开工。

该通知应在中标函颁发日期之后,于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岀。

此后承包商应迅速且毫不拖延地开始该工程施工。

”这就比第3版的规定更明确更合理。

8. 第4版增加了要求工程师执行合同时公正和公平,第_2.6款明确地表达了工程师的双重身份,一方面工程师作为业主的代表,要维护业主的利益,另一方面,“当由工程师作岀决定时”,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9 •体现合同各方互相尊重的气氛;第 _63条将“驱除承包商”改为“终止对承包商的雇用”。

10 •调整三方利益和权力。

如第_10条规定业主对履约保函的索赔,要事先通知承包商,以保护承包商。

再如第_51条、44条等规定,工程师决定变更和延期之前,应与业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通常称为FIDIC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定义及解释1.1定义在合同(如下文所定义的)中,下列用词及词句,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a) (i) “雇主”指本合同条件第二部分指定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ii) “承包商”指其投标书已为雇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iii) “分包商”指合同中指定作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当事人,或者由工程师同意已将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的任何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iv) “工程师”指雇主为合同目的而指定作为工程师并在本条件第二部分保持这一称谓的人员。

(v) “工程师代表”指由工程师根据第_2.2款随时指定的人员。

(b) (i) “合同”指本条件(第一、二部分)、规范、图纸、工程量表、投标书、中标函、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以及其它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ii) “规范”指合同中包括的工程规范,以及根据第 _51条规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岀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对规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iii) “图纸”指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岀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它技术资料。

(iv) “工程量表”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的已标价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v) “投标书”指承包商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为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补,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

(vi) “中标函”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接受。

(vii) “合同协议书”指第9.1款所述的合同协议书(如有时)。

(viii) “投标书附件”指附于本条件之后并包括在投标书格式内的附件。

(c) (i) “开工日期”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根据第 _41条发岀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ii) “竣工时间”指合同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算起(或按第_44条延长)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施工结束并且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

(d) (i) “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或由工程师与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检验,这些检验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接收之前进行的。

(ii) “移交证书”指依据第_48条颁发的一种证书。

(e) (i) “合同价格”指中标函中写明的按照合同规定,为了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ii) “保留金”指雇主根据第_60.2(a)款规定留存的所有金额的总和(f) (i)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为二者之一。

(ii) “永久工程”指根据合同将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iii) “临时工程”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需要或有关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承包人的设备除外)。

(iv) “工程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v) “承包商的设备” 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补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装置和任何性质的物品 (临时工程除外 ),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其它物品。

(vi) “区段”指在合同中具体指定作为一个区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vii) “现场”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它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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