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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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2024

最新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2024

最新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2024要说这二级建造师法规啊,那可真是一门让不少人头疼的学问。

不过别怕,咱们一起来捋捋这里头的关键知识点,争取把它们都拿下!先来说说法律体系。

咱们国家的法律体系就像一个庞大的家族,有宪法这个“大家长”,统领全局;还有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等“家庭成员”,各自发挥着作用。

比如说《建筑法》,那可是规范建筑行业的重要法律。

再讲讲法人制度。

这法人啊,可不是指具体的某个人,而是一个组织。

就像咱们熟悉的公司,它就是法人。

法人得有自己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

我之前碰到过这么个事儿,有个小建筑公司,老板因为个人债务问题,债权人居然想拿公司的财产来抵债。

这可不行!因为公司是法人,它的财产和老板个人的财产是分开的,不能随便混着来。

然后是代理制度。

代理就好比你让别人帮你办事儿。

得注意,要是代理人没有按照被代理人的意思办事儿,出了问题,那责任可不好说。

我有个朋友,让别人帮忙买材料,结果代理人图便宜买了质量不好的,这可把我朋友坑惨了。

物权这一块也很重要。

像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都得搞清楚。

比如说建设用地使用权,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得到的,得符合一系列的规定和程序。

再说合同制度。

合同那可是建筑行业里最常见的了,从工程承包合同到材料采购合同。

有一次,一个工程项目,合同里对工期的约定模模糊糊,结果施工方和发包方因为这个扯皮,耽误了不少时间。

知识产权也不能忽视。

专利、商标、著作权,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也别侵犯别人的。

工程担保制度也很关键。

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等,都是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施工许可制度也得明白。

啥时候能开工,需要啥手续,都得心里有数。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方面,那要求可严格了。

企业得符合一系列条件才能拿到这个证,不然可没法合法施工。

质量保修制度也是重点。

房子盖好了,出了问题得有人负责保修。

法律责任这块更是不能马虎。

违法了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罚款、吊销证书等等。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 法的形式。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规章,一般以“规定”“办法”命名。

-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2. 法的效力层级。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 在建设工程中,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都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2.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的非常设下属机构。

-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 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 代理的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如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等。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内部资料,注意保存)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1、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物权法都属于民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属于经济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属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2、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和休息权,我国劳动法对此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

3、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或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有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法人的行为能力由其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定,其行为能力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撤销。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中建设资金属于财,施工中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属于物,房屋、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行为均属于行为,建筑作品、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图等属于智力成果。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4、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包括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某类民事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顺利得到实现,取得了各自的利益,从而使该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属于自然终止,发生不可抗力属于致使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属于违约终止。

5、订立建设工程合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其中,行为的内容合法首先是指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不包括地方法律和地方规章),其次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2024年二建考霸笔记

2024年二建考霸笔记

2024年二建考霸笔记一、法规科目。

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 法律体系: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等的区分要点,重点记忆各部门法的典型法律法规。

- 法人制度:法人的分类(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法人成立的条件。

- 代理制度: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构成及法律后果。

- 物权制度。

- 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共有权、成员权)。

-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的概念及相关规定。

-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设立、效力和实现方式。

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哪些工程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哪些不需要(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抢险救灾等工程)。

-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土地批准手续、规划许可证、资金落实情况等条件的具体要求。

-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领证后开工期限、延期的规定、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的要求。

3.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发包:发包方式(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的适用范围,发包人的义务。

- 建设工程承包: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规定,分包单位的认可程序。

- 招标投标制度。

- 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等标准)。

- 招标程序: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发布要求,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的内容,开标、评标、中标程序中的关键规定。

4.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时间、试用期规定等),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解除的情形及程序),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2024二建法规第十一章知识点总结

2024二建法规第十一章知识点总结

2024二建法规第十一章知识点总结《2024二建法规第十一章知识点总结》在2024年二建法规的学习中,第十一章有着诸多关键知识点,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首先,关于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

这部分内容可是相当重要的呀!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权益保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石。

比如说,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正常情况下,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这可不是随意规定的呢,它是基于对劳动者体力和精力的科学考量。

像一些工厂,如果强制劳动者长时间工作,这不仅违反法规,而且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劳动者还有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年休假的天数也有所区别。

这就像是对劳动者辛勤工作的一种回报,让他们有时间休息、放松,去陪伴家人或者进行自我提升。

再者,工资相关的法规也不容忽视。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

要是有企业违反了这一规定,劳动者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比如说,建筑行业中有些包工头,可能会因为资金周转等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时候农民工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企业支付工资并且还可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呢。

劳动安全卫生也是重要的知识点。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绳等防护用品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没有提供这些防护用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就像之前发生过的一些建筑事故,很多时候就是因为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劳动者受到严重的伤害。

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也在这一章节。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受到特殊保护的。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这是对女职工生理特点的尊重和保护。

而对于未成年工,由于他们的身体还在发育阶段,所以也有特殊的保护规定。

例如,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最新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总结

最新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总结

最新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总结二级建造师考试是建筑行业中一项重要的资格认证考试,对于想要在建筑领域发展的人士来说,掌握相关知识点至关重要。

以下是对最新二级建造师知识点的详细总结。

一、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在这部分,首先要了解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比如,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规定,必须清楚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

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重点掌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条件、有效期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另外,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规也不容忽视。

像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及节能建筑的相关要求等。

同时,劳动合同及劳动争议的处理也是常考的知识点,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以及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二、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施工管理方面,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是基础。

要明白项目经理的职责和权限,以及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形式。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流程也很关键,包括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区别与联系。

进度控制是考试的重点之一,需要掌握双代号网络计划、单代号网络计划的绘制和计算,以及关键线路和关键工作的确定方法。

同时,还要学会利用横道图来表示工程进度计划。

质量控制方面,要熟悉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环节和方法,以及常见的质量通病及其防治措施。

成本控制中,成本管理的任务和程序、成本计划的编制方法以及成本控制的方法都需要牢记。

此外,施工现场的管理也很重要,包括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内容。

三、建筑工程实务建筑工程技术部分,要掌握建筑结构的可靠性、建筑构造要求以及建筑材料的性能和应用。

比如,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和钢结构的受力特点和构造要求。

对于地基与基础工程,要了解常见的地基处理方法和基础工程的施工技术。

主体结构工程方面,掌握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和钢结构的施工技术,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点。

防水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也是常考点,要清楚各种防水材料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以及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

最新二级建造师建筑法规知识点总结

最新二级建造师建筑法规知识点总结

最新二级建造师建筑法规知识点总结一、建筑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 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及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不同法律部门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

12 法的形式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13 法的效力层级宪法至上。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14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分类: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21 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3 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3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最新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总结

最新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总结

最新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总结
一、法律法规概述
1.建筑工程的基本原则:包括公益性、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和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工法进行施工等。

2.建筑单位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对建筑单位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包括合同履行义务、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和监理职责等。

3.建筑审查制度:从施工前的设计阶段到施工中的变更审查,都需要经过相关审查机构的审查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和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等。

4.在建工地的管理和维护:包括工地安全、施工环境保护、设施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1.建筑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包括建筑物结构安全性能、消防安全性能、使用功能等方面。

2.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涉及到工程各阶段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并规定监督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立、监督要求和处理措施等。

1.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和验收:要求建筑工程必须符合消防法规定的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都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包括建筑物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保养等方面。

3.火灾隐患排查和处理:规定了相关部门对建筑物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予以处理和纠正。

1.建筑能效标准和建筑节能评价:包括建筑能耗限值、建筑节能评价
指标等要求。

2.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规定了建筑节能设计的技术要求,以及施工
过程中需要采取的节能措施。

3.建筑节能管理和监督:包括建筑节能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处罚等
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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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节 法律体系一、法律部门:哪一部法属于哪一个法律部门 二、法的形式……法----------------------法律……条例-------------------法规{行政法规 地方法规(带地名)} ……规定/办法-----------规章{部委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带地名)}三、法的制定机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第一章 第二节 法人制度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地位与作用和法律关系(基本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建设单位也有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第一章 第三节 代理制度一、代理: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方实施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被代理人独立承担) 代理人(不是当事人,是工具、跑腿的,没独立人格) 二、法律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三、代理的分类(一)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又称“意见代理”或“任意代理” (二)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三)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

四、代理的终止(一)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五、无权代理: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

三种表现形式:(1)自始未经授权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已终止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追认,无权代理人不赔偿;不追认,则赔偿。

(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六、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有效。

第一章 第四节 物权制度一、物权的种类(一)所有权:1.占有权 2.使用权 3.收益权 4.处分权(二)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三)担保物权地役权 约定 可以不 相邻权法定 不得不 二、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分物权效力,由《物权法》评价;合同效力,由《合同法》评价 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无关,一般情况下:(1)不动产物权:自登记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产生物权效力) (2)不动产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一章 第五节 债权制度一、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一)合同 (二)侵权(三)无因管理:(损己利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四)不当得利:(损人利己)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

三、建设工程债的分类(一)施工合同债(二)买卖合同债(三)侵权之债第一章第六节知识产权一、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2、专有性3、地域性4、期限性】四、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实际损失→非法获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法院酌情(著作权、商标权50万元以下,专利权100万元以下)+ 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第一章第七节担保制度一、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担保的合同有三种形式:主债权转让、主债务转移、主合同内容发生变动。

主债权转让无需同意。

三、保证保证人保证合同(从合同)主合同债权人债务人四、保证人资格(不能作为保证人)1.国家机关(经批准的除外)2.公益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五、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抵押、质押担保的范围同保证。

可以转让=可以抵押 不可以转让=不得抵押 不得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公益单位、社会团体;(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抵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九、重复抵押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不动产),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的(动产),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十、抵押、质押、留置权的竞合同一财产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 留置权>经法定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十一、抵押权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竞合建设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十二、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不动产只能抵押,不能质押。

十三、定金定金合同应当书面约定,自定金交付时生效。

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

20% 以内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章 第八节 保险制度(新增)一、赔偿金额: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积赔偿限额。

二、保险期限: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三、建筑工程一切险:各类工程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仅指“物质损失”)的险种。

(一)保风险,必然发生的损失不保。

(二)专保极端事件。

(设计错误、施工方法不当、材料不合格、停电断电,不保)(三)只保财产不保人身。

第一章第九节法律责任制度一、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民~民)(二)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官~民、行政处分:官~官)(三)刑事责任(国家~罪犯)第二章第一节施工许可制度一、不适用建筑法的工程1.抢险救灾 2.临时建筑 3.农民自建底层住宅二、适用建筑法但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1.投资额<30万元,或建筑面积<300㎡小型工程。

2.按规定应办理开工报告的工程。

3.军用房租建筑是否实行施工许可,授权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另行规定。

三、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建设单位负责申请领取)(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安全措施需要报备)(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其他条件详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只有5类强制监理的工程需要委托监理。

【消防法规定】只有两类(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其他特殊)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前需要先通过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四、资金落实的标准六、在建工程项目的停工和复工第二章第二节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一、资质条件有符合规定的①注册资本②专业技术人员③技术装备④已完成工程业绩二、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四、资质变更联合体:按较低合并:按较高分立:按实际达到五、不予批准资质升级、增项申请有12种法定的信用不良行为之一的,1年内不予批准七、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八、认定挂靠与视同挂靠甲借用乙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九、法律责任(单选题)处以……处罚,选最轻的处罚;不包括……处罚,选最重的处罚(多选题)应该处以……处罚或正确的处罚方式,从轻到重,依次选2~3个第二章第三节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一、注册管理机关省建设厅发证(审批)报建设部备案二、注册类别变更注册申请人不是本人,而是本人现在所属单位 三、不予批准注册的法定情形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8.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 11.其他情形。

四、注销注册1.聘用单位破产的; 6.年前超过65周岁的;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7.死亡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撤回资质证书的; 8.依法被撤销、吊销注册证书的; 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9.收到刑事处罚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10.其他情形。

五、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发生以下情况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六、签字盖章施工管理文件,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盖章。

包含多个专业的施工管理文件,由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专业工程独立发包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涵盖该专业工程的,可担任该专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

分包竣工验收合格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七、法律责任重大事故,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严重的,终身不予注册。

第三章 第一节 招投标制度二、发包方式直接发包(符合法定事由,经批准)公开招标(国资、国家重点或省重点)招标发包(符合法定事由,经批准)邀请招标五、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关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招标人、监管部门和评标委员会无权检查。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唱标时,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报价都要唱出来。

六、评标(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 5人及以上的单数(招标人代表与技术、经济专家);2.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也不得是监管部门人员;3.专家不少于2/3;4.专家随机抽取,招标人代表直接确定;5.定标前名单应保密。

(二)评标的注意事项(多选题)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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