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办关于加快我省网络信任体系建设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16•【字号】陕政发〔2017〕34号•【施行日期】2017.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7〕3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2017年8月16日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明确我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职责分工,规范政务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包括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
各政务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原则上都应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需求导向,无偿使用。
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资源的部门(以下简称使用部门)提出明确的共享需求和信息资源使用用途,共享信息资源的产生和提供部门(以下简称提供部门)应及时响应并无偿提供信息资源共享服务。
(三)统一标准,统筹建设。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5.11•【字号】陕教保办〔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2018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2018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2018年5月11日2018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2018年,陕西省教育厅信息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总体部署,启动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坚持“服务全局、融合创新、深化应用、完善机制”的原则,以教育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工作为重点,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全面深化“三通两平台”应用,初步实现信息技术与教学、管理及服务的深度融合,推进全省教育信息化迈上新台阶。
一、强力推动教育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工作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各类教育管理业务的数据汇聚体系,重点补齐结构性短缺数据,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完善全省教育基础数据库。
一是相关业务处室结合实际需求,开展高校就业管理等一批信息系统建设,通过系统应用汇聚数据;二是通过与教育部和省级部门建设的管理信息系统对接交换获取数据;三是进一步推动高校内部管理数据融合汇聚,并以业务应用工作为抓手,推动高等学校利用省校数据交换平台获取数据;四是实现教育年鉴、高校评估、经费统计等历史数据入库汇聚,并协调其他厅局,开展出生人口、户籍状态等相关数据的交换共享;五是以业务管理为牵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已建和新建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各类管理业务,促进管理数据动态更新。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05•【字号】陕政办发[2013]63号•【施行日期】2013.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6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已成为反映民生、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
省委、省政府对网上舆情十分重视,特别是开展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办理和开通“陕西发布”政务微博以来,在听取网民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诉求等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但由于一些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办理效率和“陕西发布”政务微博的互动性(以下统称网民留言办理)还有待提高。
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责任。
网民通过网络媒介提出意见和建议,体现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陕西改革发展的关心。
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对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直接接受社会监督,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将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机构和人员,明确要求和规范,主动承担起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责任,决不能漠然置之、拖延推诿,更不能当成额外负担。
要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切实把握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原则。
网民留言办理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不良影响。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讲究方式方法,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这项工作。
网民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结合实际研究采纳。
对于网民的诉求,合理并有条件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不具备条件的,应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疏导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9.15•【字号】陕政办发[2005]80号•【施行日期】2005.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05]8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政府门户网站已成为政府应用信息技术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
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建设的省政府门户网站(即省政府公众信息网),是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重在内容,网上信息要及时更新并体现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05〕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
及时公布省政府重大决策、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促进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便于政府工作,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合力共建,资源共享。
网站内容由省政府办公厅与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共同保障。
充分发挥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以及各级政府网站的作用,促进我省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7]96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7]96号](https://img.taocdn.com/s3/m/7f0a1e15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2d86b44.png)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7]9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做好信用建设规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必须结合我省实际,统筹规划,明确长远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制订《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省政府研究室牵头),并将其纳入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信用制度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备的法规和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的保障。
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信用标准,按照信息共享,公平竞争,有利于公共服务和监管,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尽快制订我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和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征集和披露,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和征信技术标准,逐步健全信用法规体系(省信用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牵头)。
各设区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管理制度,并及时修订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相适应的管理条款和规定,促进全省社会信用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二、加快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行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 〔2015〕1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1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一)依法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准确报道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政策措施,将政府网站建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制订和完善信息发布的内容清单,明确日常发布、定期发XXX随时发布的类别、时限和主体,确保发布的信息量和更新速度。
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时效,网站所有栏目更新时间应在2个月以内,对于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二)主动开展政策解读。
在发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时,要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把政策的出台背景、基本取向、主要内容讲清楚,把政策与群众的利益关系讲明白。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在提供拟发文稿的同时,要提供解读材料,保证政策文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时同步推出政策解读信息。
建立政策解读约稿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第三方研究机构和社会及网络知名人士的作用,综合运用文字、图表、数据、音频和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释疑解惑。
(三)加强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信息发布。
按照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法规以及应对预案,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地方和部门要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并动态性发布处置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结果等。
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00]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00]1号](https://img.taocdn.com/s3/m/95864bd4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ae.png)
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00〕1号2000年2月16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关于加快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为了适应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入世贸组织步伐加快的新形势,发挥我省科技、军工和电子工业优势,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加速国民经济信息化,现就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信息产业的地位和作用1、信息产业是知识经济的主导产业之一。
世纪之交,全球信息化突飞猛进,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的发展,正在极大地改变着世界的面貌和人类的生活,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把信息产业作为由工业经济迈向知识经济的战略产业,国内许多省、市已把发展信息产业确定为战略重点。
信息技术及产品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2、我省发展信息产业具有良好的基础。
我省智力资源比较丰富,相对集中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具有培养电子信息技术人才和产出科技成果的优势;西安是全国公用电信网枢纽节点和计算机互联网西北区域中心,具有发展信息产业的区位优势;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形成了实力比较雄厚的国防科技工业和电子工业,加之近几年电信网、广电网、计算机网和民营科技企业迅速发展,信息服务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1998年全省信息产业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已超过200亿元,成为最具有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之一。
3、与实现国民经济信息化的要求相比,我省信息产业发展总体水平较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够;管理体制不顺,内部经营机制不活,条块分割,系统整合能力差;信息产业集中度低,缺少名牌和拳头产品;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短缺。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陕西省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陕西省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1.29•【字号】陕政办发[2003]2号•【施行日期】2003.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陕西省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发[2003]2号2003年1月29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2003年陕西省信息化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息化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发展战略,也是我省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各设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国家和省上有关信息化的文件,认真研究落实信息化工作要点。
请各设区市将具体实施意见于3月底以前报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3年陕西省信息化工作要点2003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应用主导、面向市场,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24字方针,走出一条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新型工业化发展路子。
2003年,努力实现信息产业工业总产值和业务收入535亿元的发展目标(其中信息产品制造业工业总产值450亿元,同比增长20%;信息服务业业务收入85亿元,同比增长12%),信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由2002年4.8%提高到5.4%;通信新增传输光缆(含干线光缆、中继光缆、接入网光缆)6500公里;新增固定电话90万户、移动电话100万户,电话普及率达到33.3%;新增有线电视25万户,使有线电视用户达到255万户;互联网上网用户数量达到150万户;完成我省十大工程方案的制定和论证。
加快我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发展需求,保持信息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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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办关于加快我省网络信任
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07]124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9.19
【实施日期】2007.09.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办关于加快我省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7〕12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信息办《关于加快我省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加快我省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意见
省信息办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网络信任体系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应用,保障信息化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关于网络信任体系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是实施国家信息化战略的重要保障,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络信任体系是以密码技术为基础,以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以解决网络应用中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等为目的的完整体系。
身份认证是通过技术手段确认网络信息系统中主客体真实身份的过程和方法;授权管理是综合利用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权限管理等技术措施解决访问者合理使用网络信息资源的过程和方法;责任认定是应用数据保留、证据保全、行为审计、取证分析等技术,记录、保留、审计网络事件,确定网络行为主体责任的过程和方法。
加快网络信任体系建设,保障国家、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可控,实现网络行为可核查、网络事件责任可追究,对于有效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活动中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安全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法律法规,统一技术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技术研发,加快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