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中毒报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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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导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校园农药使用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校园环境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校园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背景校园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有效防范农药不当使用所带来的风险。

不少学校在农药使用中存在使用过量、无证购买、信息不完整等问题,这些不仅对校园环境和师生健康造成威胁,也损害了学校形象。

1.密切注意农药选择校园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建立一套农药选择的标准。

选择农药时,应尽量选择低毒、低残留、高效的农药品种,并进行科学配方,避免使用过量。

2.建立农药储存和销售规范校园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需建立严格的农药储存和销售规范,确保农药存放在专门场所,防止误用或饮食中毒的风险。

同时,应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农药存储条件,确保农药储存安全。

3.制定农药使用计划校园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制定农药使用计划,明确使用时机、使用量以及使用人员。

农药使用计划应该合理控制农药使用频率和使用量,避免造成农药滥用。

4.加强农药使用人员培训校园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加强农药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农药使用的认识。

通过定期培训,使农药使用人员了解农药的性质、使用方法、防护措施等,提高他们对农药使用的安全意识。

5.设立农药使用风险评估机制校园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应设立农药使用风险评估机制,对每次农药使用前进行风险评估并记录。

评估的内容包括使用的农药种类、使用环境、使用对象等,以此确定农药使用的安全程度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6.加强农药使用监控校园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加强农药使用监控,定期抽查使用记录与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一致,并配备专门的监控人员,确保农药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强化农药使用标识和警示校园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应加强农药使用标识和警示,明确标识农药储存地点、使用方法、使用禁忌以及应急措施等。

在使用农药的区域和农药存放处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提醒使用人员注意农药的使用安全。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模版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模版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监测报告管理工作,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提高药品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监测报告管理机构1.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机构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设立和组织管理。

2. 监测报告管理机构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监测、收集、分析和报告工作,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三、监测报告的收集1. 监测报告的收集范围包括医疗机构、药品监督部门、药品生产企业等相关机构。

2. 各相关机构应及时将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告提交监测报告管理机构。

3. 监测报告管理机构应制定统一的监测报告收集表格,并提供电子报告通道,方便相关机构提交报告。

四、监测报告的分析和评估1. 监测报告管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收集到的监测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

2. 监测报告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库,对监测报告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以及对异常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五、监测报告的报告与通报1. 监测报告管理机构应定期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监测情况。

2. 监测报告管理机构应及时将重要的监测结果进行通报,向相关单位和专家组织进行反馈和交流。

六、监测报告的保密1. 监测报告管理机构对收集到的监测报告应严格保密,未经相关机构和个人允许,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2. 监测报告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监测报告的安全性。

七、监测报告的利用1. 监测报告管理机构应将监测报告的结果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为药品监督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 监测报告管理机构应在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发生后,及时向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监测报告结果,促使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八、监测报告的风险评估1. 监测报告管理机构应根据监测报告的分析结果,对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风险进行评估。

2. 监测报告管理机构应将风险评估结果及时报告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提供有效的建议和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或者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浮现死亡病例的事故。

3、餐饮服务提供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即将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不得妨碍他人报告。

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预防食品中毒制度一、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煮熟者烂方能发售。

二、马铃薯 (土豆) 发芽时,因牙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干进行烹调食用。

三、未煮红熟透的海产品,不得使用。

熟透的海虾、海蟹等应一次或者当天食用,如有剩余,冷却后及时冷藏保存,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四、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清洁及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

五、食品库房,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严防发生投毒事件。

六、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不得员工住宿、歇息。

七、如有疑似食物中毒发生时,应即将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餐饮服务防投毒制度一、成立餐饮服务防投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投毒工作责任制并落实责任到人。

二、加强对厨房值班人员及更夫的管理,做到晚间下班后,各操作间不许任何人员随便进入,要关门上锁。

三、每一个功能间均要有专人负责,闲杂人员不允许随便进入,如必要要建立登记制度;四、每天工作后,各功能间的物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与清点,不允许将食品留在外面;五、食品库房要有“闲人免进”标识;并设专人负责与管理,做到进出货时都要进行登记和验收。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职责1、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第一责任人;2、食品安全专兼职人员协助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做好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餐饮服务单位其他有关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报告、保护事故现场等应急处置事故。

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害报告制度模版

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害报告制度模版

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害报告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对药品安全性的关注也越来越高。

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害报告制度的建立,旨在及时监测和评估药品的安全性,保障患者用药的权益,提高药品治疗效果和患者生活质量。

二、制度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全面、科学、高效的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害报告系统,有效收集、评估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三、主要内容1.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 任何医生、药剂师、护士和患者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都应立即报告。

(2) 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不良反应的性质、发生时间、严重程度、治疗措施等。

(3) 不良反应报告通过药品监管机构指定的报告渠道进行提交,保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药害事件报告(1) 任何药品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都应立即报告。

(2) 药害事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性质、发生时间、原因分析、处理措施等。

(3) 药害事件报告通过药品监管机构指定的报告渠道进行提交,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报告评估和处理(1) 药品监管机构收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 对于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召回、停止生产和销售等。

(3) 对于一般的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药品监管机构应对相关药企进行追溯调查,并要求药企制定改进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四、责任分工1. 药品监管机构(1)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害事件的监测、评估和处理工作。

(2) 指定报告渠道,并确保报告的及时收集和处理。

(3) 对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 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药品安全意识。

2. 医疗机构(1) 建立规范的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害事件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流程和责任人。

(2)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药品安全培训,提高其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识别和报告能力。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1.目的:进一步做好和监督我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

2.范围:全院医师。

3.定义3.1食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的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3.2食源性疾病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

3.3食源性异常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

4.权责4.1医师:为食源性疾病的责任报告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省卫计委《关于全面加强综合性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的通知》(卫食品秘〔2016〕52号)的要求报告。

4.2疾病控制办公室:负责对住院及急诊患者的食源性疾病进行网络报告、检测和管理。

4.3门诊部:负责对门诊患者的食源性疾病进行网络报告、检测和管理。

5.制度内容5.1首诊医师负责制: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增强高度的食源性疾病筛查和报告意识,熟练掌握其临床特征、诊断标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5.2监测对象:所有符合病例定义的就诊病例,即:对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学、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

重点(优先)监测对象包括:5.2.1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

5.2.2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学、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真菌毒素中毒、肉毒毒素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

5.2.3异常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但无法明确病因诊断的病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肾结石病例。

5.3监测内容:对疑似与食品有关或符合病例定义的生物学、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床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

2024年农药经营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农药经营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农药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农林牧副渔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凡施用于农作物、林木、花卉、食用菌等的农药,均属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采购、贮存、销售(以下统称为经营)和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上海市农业局是本市农药管理的主管机关,其执行机构是上海市农药检定所。

各县农业局和上海市农场管理局负责所属范围内的农药管理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植保植检站。

第二章农药的质量监督第五条各种农药必须具有农牧渔业部核发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方可经营和使用。

第六条外国农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药登记证》的,不准进口、经营和使用。

外国农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药田间药效试验许可证》的,不准进行试验。

第七条凡经农牧渔业部《农药登记公告》宣布禁用和撤销登记的农药,不准再经营、使用和进口。

第八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在采购、贮存、销售过程中,应做好质量检查工作,保证所经营的农药符合批准登记的质量标准。

第九条农药的包装必须符合保证质量和安全运输的要求,并附有符合《农药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商标说明。

没有商标说明或商标说明脱落、商标说明字迹模糊的农药不准出售。

第十条经营农药的单位为方便销售和使用,需要将原包装农药改装后在本单位门市部零售的,必须附贴新的明显的商品说明。

新的商品说明必须具备农药品名、含量、重量(或容量)、使用方法、毒性标记、原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改装单位、改装日期等内容。

第十一条经营农药的单位自行改装的农药,如需对外批发或在本单位以外的门市部零售的,应事先向市农药管理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并须在商品说明中注明批准文号。

第十二条凡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降效或失效农药,均必须予以封存,在农药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以前,不得销售和使用。

禁止制造和销售假农药。

第三章农药的安全使用第十三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必须持有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配备熟悉农药商品基本知识的业务人员。

2024年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一、报告责任主体1、用人单位;2、接诊急性职业病的综合医疗卫生机构;3、承担职业病诊断和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职业病报告管理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职业病报告监督管理工作,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负责报表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2、职业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为了保证职业病报告不重报、不漏报,职业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即不论隶属于____各部门,还是地方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____,一律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负责统一汇总上报。

职业病报告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诊断和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直接报告。

对于确诊职业病人,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3、法定报告人责任法定职业病报告责任人未按规定报告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职业病报告类别及时限职业病报告分为急性职业病报告、非急性职业病报告、疑似职业病报告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

①任何医疗卫生机构接诊的疑似急性职业病均应立即向当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电话报告;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以上职业性____,初诊医疗机构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③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用人单位也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以上职业病报告在实施紧急报告后,应由确诊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在____小时内填报《职业病报告卡》。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职业病病人(死亡的职业病病人),应在____日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报告。

3、疑似职业病报告职业病诊断机构发现或接诊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在____日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报告;职业病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一、首诊医师负责制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增强高度的食源性疾病筛查和报告意识,熟练掌握其临床特征、诊断标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二、监测对象所有符合病例定义的就诊病例,即:对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学、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

重点(优先)监测对象包括:(一)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

(二)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学、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真菌毒素中毒、肉毒毒素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

(三)异常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但无法明确病因诊断的病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肾结石病例。

三、监测内容对疑似与食品有关或符合病例定义的生物学、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床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

四、信息报送(一)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首诊医师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表格》,疾病控制办公室和门诊部经审核接收报卡后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报卡的修订和保存。

(二)食源性异常病例信息:临床医生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后,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疾病控制办公室和门诊部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及时组织院内专家会诊,确认后将《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及时上报辖区疾控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病历的复印件。

(三)报送时限: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报送时间应于病例就诊2日内报送,食源性异常病例信息报送时间应于发现病例1个工作日内报送。

(四)病例报告管理:医院病例报告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包括节假日、双休日),正常上班时间疾病控制办公室和门诊部随时接收报卡并进行网络直报,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告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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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中毒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农药中毒报告管理工作,确保农药中毒的及时准确上报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生填写农药中毒卡
临床医生要求清楚完整准确及时的填写农药中毒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婚姻、文化程度、住址、中毒地点、中毒农药、根本中毒原因、中毒分级、诊断单位、诊断依据等。

二、急诊、住院农药中毒患者登记的管理
急诊及住院医师要做好农药中毒的登记。

登记簿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疾病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基本内容。

并对农药中毒案例进行讨论,并做好记录。

三、农药中毒网络直报的要求
临床医生在确认病人农药中毒后,应立即填写农药中毒报告卡交予网络直报员。

网络直报员收到农药中毒卡,在核实确认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卡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直报并做好报告卡的收集、保存和登记。

四、农药中毒责任科室的管理
按要求对临床医生填写农药中毒卡进行培训,对资料收集和报告人员、编码人员进行培训,组织临床医生对农药中毒病例进行医学讨论,并做好各项记录。

负责农药中毒病例报告工作的监督执行,接受上级机构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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