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网络报告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病问题日益突出。
职业病是指由于一种具体工作环境中的特定因素和工作方式所产生的疾病。
职业病的发生和管理对于维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建立了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目的1. 确保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及时报告,实现早发现、早治疗。
2. 提供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管理和防控指导。
3.加强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统计和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管理制度内容1.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要求(1)明确报告对象:报告对象包括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及其监护人、相关疾病及各级卫生管理部门。
(2)报告时限:发现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卫生管理部门报告。
(3)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职业史、工作环境和职业暴露史、临床症状和体征、相关化验和检查结果等。
2.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流程(1)报告流程: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流程包括发现、报告、登记、核实、统计、分析和处理。
(2)报告渠道:报告渠道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形式进行。
3.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管理和防控(1)明确责任:各级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管理和防控工作,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职业病防控工作。
(2)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通过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宣传职业病的防治知识,提高职工的防护意识。
(3)建立职业病监测系统:建立职业病的监测系统,及时掌握职业病的发病情况,为制定相应防控策略提供参考。
(4)改善工作环境:通过调整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条件等措施,减少职场暴露和职业病的发生风险。
4.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统计和分析(1)统计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情况,及时发布统计数据。
(2)分析职业病的流行病学特点和变化趋势,为职业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实施: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报告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并且遵守相关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职业病是指工作环境中特定的职业因素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病例的及时报告和管理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前提和基础,也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职业病病例的报告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报告对象和范围:二、报告义务:1.用人单位:发现疑似职业病的病例,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2.医疗机构:诊断出职业病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供详细的病例信息和诊断报告。
三、报告程序:1.疑似职业病的发现:用人单位应设立职业健康监测机构,并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有职业病症状的劳动者应及时进行检测。
一旦发现疑似职业病的病例,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报告内容:报告包括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可能的职业病病因、病例诊断报告等。
四、报告责任:1.用人单位:应设立职业健康监测机构,负责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疑似职业病的病例,并进行报告。
2.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接收职业病报告,进行核实和调查,并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医疗机构:负责对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报告处置:1.卫生行政部门接收到职业病报告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对用人单位的责令整改、罚款或暂停生产等。
2.医疗机构应及时向报告的劳动者提供相关的诊断和治疗,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工作。
六、隐私保护:1.报告的劳动者信息应严格保密,只能用于职业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2.报告的劳动者有权要求隐匿其个人信息,但不能影响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通过建立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能够提高职业病病例的报告率和及时性,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扩散。
同时,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能迅速处理职业病病例,减少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汇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医院是职业病汇报负责主体,主办职业病汇报旳科员是汇报旳直接负责人。
科长和分管领导是汇报工作旳管理负责人。
2、职业健康体检科确定专人负责职业病汇报工作。
由科长按规范规定进行定期抽查、督导。
3、对尘肺病例旳升级应按规定进行改正汇报。
4、任何人不得对职业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按规范规定及时上报多种职业病报表。
5、职业病汇报和汇报卡:要填写完整汇报人、单位负责人、汇报单位应签字盖章后及时上报。
二、急性职业病汇报
1、接到厂矿急性职业病汇报后应在12-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凡有死亡或同步发生3名以上急性职业病中毒以及1名以上职业病
经具有诊断资质机构初诊后应立即电话汇报上级主管部门。
3、发生急性中毒紧急汇报后,在24小时内填报《职业病汇报卡》上报。
三、非急性和疑似职业病
1、体检中发现职业病病人,并经具有诊断自治机构确诊后。
应在15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在3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尽快到医院进行职业病确诊。
3、在规定旳时限内按类别填写意思职业病汇报卡或疑似尘肺病汇报卡。
职业病报告制度

职业病报告制度背景介绍:近年来,职业病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更好地保护职工健康,加强职业病的预防与治疗,各国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和制度。
其中,职业病报告制度是其中之一。
职业病报告制度的意义:职业病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及时掌握和了解职业病情况,对职工的健康进行保护和预防工作进行有效地开展。
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 及时掌握职业病情况,有助于及早采取防治措施,减少疾病发生率。
2. 促进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形成职业病防治的长效机制,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效果。
3. 对患上职业病的职工给予及时的医疗救治和保障,提高其知识水平,避免因“瞒报、迟报、漏报”而导致的职工权益被侵害的现象。
职业病报告的流程:一、职业病报告的时间:职工患上职业病后,无论是否失业,不论病情轻重,都必须立即向所属企业或单位的职工保健机构报告。
二、职业病报告的程序:(一) 报告:职工必须持自己的职业健康证、职业健康监护记录卡等相关职业卫生资料,并带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向所在单位的职工保健机构报告。
(二) 确诊:职业病确诊机构应及时将职业病确诊结果反馈至企业所属职工保健机构,并将职业病诊断结果报告给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
三、批准: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职业病认定及工伤待遇批准,并将相关部门所需的职业病报告统计表报送至上级卫生、劳动行政部门和国家统计机关。
总结:职业病报告制度是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通过建立和完善职业病报告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掌握职工患职业病的情况,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提供重要参考,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效果和水平。
因此,各个企业都应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职业病报告制度。
医院职业病报告制度

医院职业病报告制度篇一:医院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XX医院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为加强职业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为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和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颁布的《北京市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疾控处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管理;感染管理科负责职业病信息报告的数据统计、业务指导、质量管理;各临床、医技医生为疑似职业病报告人,各科主任负责对本科室的职业病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我院为接诊遭受职业病的劳动者的医疗机构,是疑似职业病报告单位。
我院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故不是职业病确诊报告单位。
(三)、职业病报告名单,以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为准。
(如:电光性眼炎、噪声性耳聋、尘肺、农药中毒、急.慢性放射病、布氏杆菌病、沼气中毒等等)(四)、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依照国家、我市和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下列人员发生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属于报告范围:1、直接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2、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岗位辅助工或同一作业场所的其他劳动者;3、在作业场所内有职业病因素的作业岗位与一般作业岗位交叉或混杂布局的,应该包括在该作业场所内从事工作的所有劳动者;4、参加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抢救的人员,或因事故发生中毒的其他人员。
(六)、疾控处负责组织培训临床、医技科室报卡医务人员,培训后上岗。
(七)、职业病报告卡统一使用由XX市卫生局制定的《XX市尘肺病报告卡》、《XX市职业病报告卡》和《XX市农药中毒报告卡》。
(八)、首诊医生在接诊急性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立即电话报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立即上报疾控处,并在30分钟内电话上报宣武区疾控中心。
(九)、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诊断后,填写相应的职业病报告卡。
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制度

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制度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发布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相关防护措施的告知信息的制度。
其目的是让从业人员了解自身所从事工作带来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的健康。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企事业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告知其所从事工作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等信息,以及相关的防护措施和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等。
2. 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向从业人员告知其所从事工作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3. 员工培训告知: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护培训,向从业人员普及职业病预防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告知从业人员在发生职业病或者职业病危害事件后应当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职业病报告制度是指工作场所应建立并实施的职业病病例报告制度。
其目的是及时掌握工作场所职业病病例的发生情况,统计职业病发病率,提供科学依据来制定职业病预防和控制措施。
职业病报告制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职业病病例报告要求:企事业单位应当明确职业病的病例报告要求,包括工作场所监测、检测和诊断职业病的依据、流程等,并规定应当及时报告病例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 职业病病例报告的主体:企事业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负责职业病病例的报告工作,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职业病病例。
3. 职业病病例报告的内容:职业病病例报告应当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职业史、职业病诊断结果等详细信息。
以上就是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制度的基本内容。
企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要求,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职业病是由于长期从事某种特定工作而导致的疾病,是工作环境和工作方式等因素的直接结果。
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权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影响,企业需要建立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一、制度背景和目的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是为了将企业内部出现的职业病病例及时发现、跟踪和处理,以及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及时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影响。
其目的主要包括:1. 及时掌握职业病病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遏制疫情蔓延;2. 强化职业病防回报告的记录和报告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全面和及时性;3. 为职业病病例提供充分的关怀和治疗,保障其权益和社会责任;4. 为职业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和参考。
二、制度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岗位和员工,特别是存在职业病风险的岗位和从业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化工、采矿、冶金、电子、农业、建筑等行业。
同时也适用于与企业相关的外部合作伙伴。
三、制度内容1. 职业病病例报告和处理程序1.1 职业病病例的定义和识别:明确什么情况下被认定为职业病病例,以及如何进行识别。
1.2 职业病病例的报告渠道:明确职业病病例的报告渠道和责任部门,确保报告的准确、及时和全面。
1.3 职业病病例的报告流程:明确职业病病例的报告流程,包括报告的内容、形式、报送的部门和时间等。
1.4 职业病病例的调查处理:明确对职业病病例的调查和处理程序,包括相关部门的协作和处理结果的反馈等。
2. 职业病防控措施和管理要求2.1 职业病防控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明确落实职业病防控措施的责任部门和工作流程,以及措施的执行要求和监管机制等。
2.2 职业病防控设施和设备的管理:明确职业病防控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使用和维护要求,保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2.3 职业病危险源的监测和评估:明确对职业病危险源的监测和评估要求,确保职业病风险的可控性和预防性。
2.4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要求,包括防护用品的类型、品质、存储和更新等。
职业病报告制度

职业病报告制度职业病报告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发现、诊断和确诊职业病时,需及时向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报告的制度。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及时掌握职业病发病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职工的健康与安全。
一、职业病报告制度的背景与意义职业病是由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在特定职业环境中发生的疾病。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粉尘和放射性物质等。
职业病对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给个人和社会带来巨大的负担。
职业病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报告制度,能够及时统计和分析职业病的发病情况,为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职业病报告制度也是监督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履行职业卫生管理义务的重要手段。
二、职业病报告制度的要求和程序1. 报告要求:(1)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发现、诊断和确诊职业病时,应及时向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职工基本信息、职业病病种、发病原因等。
(2)报告部门应及时核实报告的内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核实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报告单位,并追踪职业病的发展和控制情况。
2. 报告程序:(1)发现职业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职工申诉等过程中,可能发现职业病的疑点或实例。
一旦发现职业病相关症状或证据,应立即展开调查。
(2)诊断和确诊职业病:通过医学检查和评估等手段,对病人进行职业病的诊断和确诊。
诊断结果应及时向报告部门进行报告。
(3)报告职业病:报告部门应提供报告表格或报告系统,供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进行报告。
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信息和隐瞒事实的情况。
(4)核实和处理报告:报告部门应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核实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报告单位,并要求其采取控制措施和治疗措施。
三、职业病报告制度的实施与保障1.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职业病报告制度。
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大对职业卫生管理的支持和投入,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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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网络报告制度
1.人员
各网络直报责任报告单位应有至少1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网络直报,负责本单位各种报告卡的收集、填报工作;负责基础资料的管理。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设有专人承担职业病网络直报及管理工作。
2.设备
各网络直报责任报告单位应至少有1台计算机,并能进行网络直报。
3.报告流程
各网络直报责任报告单位职业卫生填卡人员在填报相关纸质卡片时应首先对原始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填报的报告卡(尤其是必填项)无缺项、漏项、错项、逻辑错误等;职业卫生网报人员在收到纸质报告卡时,应再次对报告卡进行审核,确保网报卡片(尤其是必填项)无缺项、漏项、错项、逻辑错误等。
对需要订正的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经过核实后在原记录下写清楚订正结果并网报订正卡片;对补报卡片,记录和流程与报告登记一样处理。
4.报告时限
尘肺病报告卡和职业病报告卡(非急性)于诊断后15日内上报;急性职业病报告卡(包括疑似急性职业中毒)在诊断后2小时内上报;农药中毒报告卡在诊断后24小时内上报;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在报告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上报。
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且人数达到突发事件标准的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要求进行报告;中毒人数在突发事件标准以下的事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平台上以相关事件进行报告。
订正和补报卡片从发现之日起7天内及时订正和补报。
第十六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使用Ⅰ类、Ⅱ类射线装置的,应当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者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其他辐射工作单位应当有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者兼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依据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名录,应当设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的,该岗位应当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
(二)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三)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应当有满足辐射防护和实体保卫要求的放射源暂存库或设备。
(四)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五)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辐射监测等仪器。
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还应当有表面污染监测仪。
(六)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
(七)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八)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还应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单位,还应当配备质量控制检测设备,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至少有一名医用物理人员负责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