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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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一)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

2、范围。

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安全部、制造部、中央研究所、工程部、采购销售部、行政保卫科。

4、程序:4.1总则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职责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4.2机构与管理公司健康安全科在安全部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4.3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____。

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4.4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4.5作业场所管理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范例(4篇)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范例(4篇)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范例一、总则1.1 目的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制定本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包括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等。

1.3 法律依据本制度的制定遵循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责任2.1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承担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对危害职业病的因素进行评估,制定并执行职业病防治措施。

2.2 职业病防治责任部门用人单位应设立职业病防治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合理分配资源,开展职业病卫生宣传教育。

2.3 职工职业病防治责任职工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制度,积极参与职业病卫生培训和健康检查,主动报告职业病症状。

三、职业病危害评价与防护3.1 职业病危害评价用人单位应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对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估。

3.2 技术控制防护措施用人单位应采取技术控制措施,改变工艺、设备和操作环境,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暴露。

3.3 个体防护措施在无法完全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并提供使用培训和指导。

四、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职业病病人诊断4.1 职业病危害监测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暴露程度和工作环境的变化。

4.2 职业病病人诊断职业病病人诊断应由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用人单位应配备职业病病人诊断的设备和人员。

五、职业病卫生宣教与培训5.1 职业病卫生宣教用人单位应定期组织职业病卫生宣教,向职工传达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和防护能力。

5.2 职业病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根据职工的工种和工作内容,组织必要的职业病卫生培训,确保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护知识和技能。

六、职业病卫生监督6.1 职业病卫生监控用人单位应进行职业病卫生监控,追踪职业病的发生和职业病的流行病学特征。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一、职业病防治目标和原则1.目标:以预防为主、早期发现和治疗为重点,减少职业病发病率,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2.原则:(1)科学性原则:依据职工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和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2)合理性原则: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合理配置资源。

(3)全员参与原则: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企业全员参与的范畴,形成全员参与的局面,共同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

(4)预防为主原则:以控制源头、防止职业危害的发生为重点,坚决采取预防措施。

(5)综合治理原则:采取综合控制方法,综合治理职业病问题,确保职工的整体健康。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1.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通过对企业的现场调查、职工健康监测、危害因素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工作岗位上存在的危害因素。

2.危害因素评价:重点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程度、危害程度、病害发生的可能性,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体防护1.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合理配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如通风设备、防护屏障等。

2.个体防护用品供应: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如防护面具、防护手套、耳塞等。

四、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估1.建立职业病危害监测体系: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及时掌握职工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病早期表现。

2.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进行评估,确保职业病发生的风险可控。

五、职业病体检与健康监测1.职业病体检:根据相关规定,定期为职工开展职业病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病或潜在职业病。

2.职业病健康监测:建立职业病健康监测档案,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长期跟踪和监测。

3.健康教育和指导:通过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健康宣传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知识水平。

六、职业病案例报告与信息统计1.职业病案例报告:对发现的职业病病例进行及时报告,分析病因,总结经验,制定防治措施。

职业病管理制度

职业病管理制度

职业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权益,预防职业病发生,加强职业病防控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在编、合同制和临时员工,以及个体劳动者。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成立职业病管理委员会,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本单位要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机制,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防控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估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制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方案,明确监测的内容、频率和检测方法。

第八条确认本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减少员工的暴露量。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对职业危害因素的暴露量进行评估,掌握员工的健康状况。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妥善保存监测结果和评估报告。

第三章职业健康监护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为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他们的健康状况。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为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健康意识。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记录员工的职业病病史和检查结果。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结果,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员工的健康。

第四章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职业危害因素的暴露量。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对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工作环境的改善,减少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

第五章职业卫生宣传教育第十九条本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

第二十条本单位应当制定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宣传的内容和方式。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水平。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记录员工的学习情况和反馈意见。

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种类,根据国家《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规定》划分。

第三条职业病确诊程序:首先由本厂职工医院对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阳性体征者,要结合职工自我感觉症状,以及年龄、工龄,工作环境等,做出初步诊断,然后,由职工医院介绍至“潍坊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进一步检查,由该委员会确定为职业病。

第四条职业病及职业中毒及职业中毒的预防和管理,由公司职工医院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工会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共同负责。

疑难重大问题报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

第五条查体(一)凡从事粉尘、有毒作业的员工,上岗前应严格进行查体,禁止不适宜从事粉尘、有毒作业人员流入该区。

(二)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自查体时开始建立基础档案,作为后期健康查体的参考资料和诊断依据。

(三)为了及时掌握接触粉尘作业和其它有害作业员工的健康状况,便于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按照国家规定,在“潍坊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公司职工医院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工会,组织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四)严格控制查体对象和查体范围,凡符合查体条件和查体范围的员工,要动员其参加健康查体,及时掌握其健康状况。

(五)对所有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都要建立健康档案和卡片。

(六)凡大批量集体查体,其结果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意见。

第六条职业病患者管理(一)认真做好各种职业病患者的管理工作,使患者安心工作和治疗。

(二)对已经确诊的职业病患者要定期组织复查,积极防止并发症。

(三)按规定做好各类职业病患者的安置工作。

凡己确诊的职业病患者,由职工医院提出书面建议,综合管理部负责将其调离原岗位,适当调整工种,对劳动能力有轻度减退的患者,可酌情使其从事适当的轻体力工作;对劳动能力显著减退者,可安置在劳动条件较好的环境,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并作康复医疗活动。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范文职业病是一种与工作环境、工作方式以及工作强度等因素密切相关的疾病。

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建立健全的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的范本展开阐述,对其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和说明。

一、制度目的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员工。

三、责任主体1. 公司管理层应负责制定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相关部门、岗位应负责具体的职业病防护工作,落实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

四、职业病防护措施1. 检查与评估(1)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确保工作场所的卫生状况符合相关标准。

(2)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其适宜从事相应的工作岗位。

2. 宣传与培训(1)开展职业病防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

(2)组织职业病防护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相关防护知识和技能。

3. 防护设施与装备(1)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耳塞、防护手套等。

(2)确保工作场所的通风设施良好,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

4. 监测与报告(1)建立职业病危害监测体系,定期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2)对发生的职业病案例进行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五、管理与评估1. 职业病卫生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规范职业病防护工作。

2. 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确保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3. 持续改进职业病防护工作,加强对危害因素的管控,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

六、处罚与奖惩1. 对违反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对在职业病防护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七、附则本制度的修订和变更应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并通知全体员工。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应与其他相关制度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职业病防护体系。

八、制度执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间由公司职业病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检查和评估,报告给公司管理层。

职业病管理制度

职业病管理制度

职业病管理制度1.制度目的1.1为了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职业病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职业病定义3.1职业病是指在工作环境中长期暴露于特定职业危害因素下,导致身体健康受损的疾病。

4.职业病管理流程4.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4.1.1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工作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

4.2员工职业病健康档案建立4.2.1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立员工职业病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

4.3职业病体检4.3.1每年一次,由公司委托的专业医疗机构对员工进行职业病体检,重点关注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

4.4职业病诊断与报告4.4.1员工在体检中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公司提供诊断报告。

4.4.2公司医务室应对职业病病例进行统计,并报告给相关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4.5职业病防治措施4.5.1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各部门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向员工进行培训。

4.5.2对于职业病高危岗位,公司应采取更加严格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健康安全。

4.6职业病康复与复查4.6.1对于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公司应提供相应的康复服务,确保员工能够早日康复。

4.6.2康复期满后,员工需要接受职业病复查,确认康复情况。

5.职业病管理责任5.1公司5.1.1公司负有建立、实施和维护职业病管理制度的责任。

5.1.2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应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评估和控制。

5.2人力资源部门5.2.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员工职业病健康档案。

5.2.2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安排员工职业病体检。

5.3医务室5.3.1公司医务室负责职业病诊断与报告,提供相应的康复服务。

5.3.2医务室协助各部门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

5.4部门5.4.1各部门负责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向员工进行培训。

5.4.2部门负责对职业病高危岗位的员工进行更加严格的职业病防护管理。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三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三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是指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的体系。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各国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包括制定职业病防治法、法规和标准,明确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的责任和义务。

2. 职业病防治目标与指标:制定职业病防治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朝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向发展。

3. 职业病危害评估与控制措施:对各类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工作场所的卫生环境改善、工艺工程控制、个体防护用品及设备的使用等。

4. 职业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职业病监测系统,定期对各类职业病进行监测和报告,及时发现职业病的发生和流行趋势,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5. 职业病诊断与治疗制度:建立职业病的诊断与治疗体系,包括职业病的诊断标准、诊断方法、治疗方法等。

6.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职业病防治的管理体系,包括职业病防治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绩效评估等。

7. 职业病宣传与教育制度:开展职业病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员工的职业健康和职业安全。

通过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二)职业病是由于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长期作用于工人身体而引起的疾病。

随着工业的发展,职业病的发生也逐渐增多,严重威胁着工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保障工人的职业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并进行了一系列的措施来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本文将从我国的角度,对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进行一个详细的介绍。

一、职业病的危害和防治意义职业病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数据,全球每年约有200万人死于职业病。

职业病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严重影响工人的身体健康:职业病会导致工人患上各种各样的疾病,比如肺癌、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肝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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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四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

当有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四、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行业施工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

建筑物的拆除,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

狭窄。

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使用内燃机和燃烧器,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机溶剂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
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躁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躁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躁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躁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五、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4、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二)个人防护措施:
1、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2、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

并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3、从事防水作业,喷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带防毒口罩。

4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带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

5进行躁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带防护耳罩,并减少躁声作业的时间。

6、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

7、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单位应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六、安全检查措施:
1、企业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该定期地进行二至四次群众性的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3、安全生产检查应该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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