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运营机构月度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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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月度评价指标

及考评规则

一、总则

(一)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绩效,保证公司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检查员工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性和胜任性,公开评价工作效果及其价值,为改进工作和调整工作提供依据。

(三)为激励员工的工作绩效,发掘优秀人才,以此作为奖惩、提升的依据。

二、实施原则

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核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一年内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客观性——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

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公开性——员工应知道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

三、考核内容

公司月度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指标分为四大项,具体项目及所占分值比例如下:

(一)部门或园区月度任务完成情况(60%):

1.部门月度任务指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根据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及公司领导的审阅意见整理后绘制考评表、发布并进行考评;

2.园区月度任务指标由园区管理部负责根据各园区月度工作计

划及公司领导的审阅意见整理后绘制考评表、发布并进行考评。

(二)出勤情况(20%):

此项由综合办公室根据考勤统计情况绘制考评表核算得分。

(三)内部评测(20%):

1.个人月度工作完成情况(80%):由各部门及园区负责人根据部门或园区职责和每个员工的具体分工进行填写,上月月底前报下一月考评表到综合办公室备案,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评表报综合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

2.部门或园区负责人面谈评测分(20%):部门或园区负责人根据下属员工月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并结合面谈情况给出评分。

(四)额外加分项:

1.个人获得区级、市级、省级或国家级荣誉称号或奖励的,分别加3分、5分、10分和15分;

2.突出贡献奖:

⑴合理化建议:每被公司采纳一项建议,除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奖励外,另在月度考核中加分2分;重要及有重大经济效益的建议经实施后见效,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过公司领导办公会确定加分办法;

⑵创收情况(适合无创收指标的部门或园区,除享受相关的创收奖励外)具体加分规则:1—5万(含5万),加3分;5—10万(含10万),加5分;10万以上,加10分。

四、月度绩效考评分数对应月度绩效工资核算规则如下:

五、月度考核说明:

如果员工连续两个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除通报批评外,另给予职级工资下降一级的处罚;如果员工连续三个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公司有权对其转岗或辞退处理,员工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六、年度评比规则:

1.每年年末综合当年度员工各月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平均分,在平均分高于85分(含)的员工中按照分数由高到低选取不超过员工总数10%的员工定为年度优秀员工,在公司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同时将该员工薪资标准在其当前职级体系内晋升一级。

2.每年年末综合当年度员工各月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平均分,对于平均分低于85分(不含)的员工定为不合格员工,同时将该员工薪资标准在其当前职级体系内下降一级。

七、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完善(此考核办法会根据年度执行情况进行适度修善,如有修善,以最新下发的考核办法为准)。

附: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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