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设立原则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重庆市商委)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规范第一条严格按照“七统一、一规范”(统一规划、标识、着装、价格、计量、车辆、管理及经营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
第二条回收站(点经营证照及资质齐全,负责人有个人身份证明资料,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三条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城区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乡、镇每2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
第四条回收站(点)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平方米,门面招牌采用统一规范的站名和设计。
第五条回收站(点)建设要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及装修与社区环境相符,社区回收站(点)采用绿色环保轻型建筑材料进行全封闭处理。
第六条社区回收站(点)的从业人员须经过培训学习,持证上岗。
第七条不影响当地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排污设施完善,符合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
第八条社区回收站(点)至中转站至再生资源集散市场间配备相应的封闭式运输设备。
第九条保证社区回收站(点)再生资源能及时运出,避免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和火灾隐患,同时配备消防安全设施,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二、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规范根据网络体系整体功能配置要求,市场应由“五区一中心”构成,即: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中心。
第一条再生资源集散市场的设置应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提下,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近郊地区选址。
第二条再生资源集散市场规划、设计及建设要符合环保、市容和消防安全等标准,设有隔离围墙,园区绿化,保持较好的外观环境。
第三条市场要完善集散、交易、储存、初加工、治污减排等功能,并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相配套。
市场内加工区、交易区、仓储配送区与服务区、办公区分离,加工区与交易区配备相应的环保、安全等作业设施,集中治理废弃物排放,消除二次污染。
第四条市场的建设用地规模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城市规划要求和当地再生资源总量确定,集约用地。
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设立原则

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设立原则1.环境友好原则: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的设立应符合环境保护的原则,遵循绿色发展理念,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例如,选址应避开敏感区域和重要生态保护区,建设中心时应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确保污染物的排放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2.资源化利用原则: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的设立应以资源化利用为目标,通过对废弃物进行有效的分拣和分类,实现废弃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循环利用。
这需要中心具备完善的分拣设备和技术,能够对废弃物进行准确且高效的分类,以便将不同类型的废弃物送往相应的再利用工艺中。
3.经济可行原则: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的设立应考虑经济可行性,确保其运营成本和投资回报合理。
因此,在中心的选址、投资和管理方面都需要进行全面的经济评估和规划,确保中心的设立和运营能够带来经济效益,并能够满足社会的需求。
4.安全可靠原则: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的设立应注重安全可靠,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操作的可靠性。
这涉及到中心的防火、防爆、防震等安全措施的规划和建设,以及相关员工的培训和操作规范的制定。
只有确保了中心的安全可靠,才能更好地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5.社会接受原则: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的设立应获得当地政府和居民的支持和认可。
因此,在设立中心之前应进行广泛的社会调研和宣传,充分了解社会各方面的需求和意见。
并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积极与当地政府、社区和居民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中心的设立符合当地的发展需求和社会利益。
只有得到社会的接受和认可,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才能顺利运营。
总之,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的设立应遵循环境友好、资源化利用、经济可行、安全可靠和社会接受的原则。
这些原则的落实将有助于提高废弃物的再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促进可持续发展。
(完整版)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以物资不断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目前正在成为全球潮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得到大家一致同意。
可持续发展就是,既符合当代人类的需求,来看下面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内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要求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管爱国、富鸿钧、蔡海珍、曹阳、胡佳伟。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性质、功能、设立原则、建设标准和经营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活动,不适用于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要求总则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再生资源 renewable resource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3.2回收站点 collection site在工矿企业、机关团体、高等院校、居民集中区专门设立的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存储、中转的回收场所,包括固定回收站点和流动回收站点。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方案

某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二ΟXX年一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务部《关于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2〕91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2〕53号),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的通知(商流通发[2015]21号),特向XXXXX申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
第一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具体目标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循环经济和实现节能减排为目标,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为原则,以合理利用资源和有效保护环境为出发点,以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回收利用率为着力点,以核心项目和重大项目为抓手,以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以中心城区为重点,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与XX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通过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回收企业和个人的从业资格培训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标准和政策,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分类、回收、分拣、加工”四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
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具体目标XXX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近期规划是通过两期工程的建设,争取到20XX年使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90%以上,通过政府、企业、全社会紧密合作,形成以XXXX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为主体企业,带动区里各居民区的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打造集分类、回收、分拣、集散交易、物流配送、培训教育、信息管理、电子商务等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和极具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再生资源产业群。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10719-2012)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19-201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性质、功能、设立原则、建设标准和经营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活动,不适用于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再生资源 renewable resource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3.2回收站点 collection site在工矿企业、机关团体、高等院校、居民集中区专门设立的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存储、中转的回收场所,包括固定回收站点和流动回收站点。
4 设立原则4.1设立依据固定回收站点的设立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土地、建筑、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4.2设立前提固定回收站点的选址、布局、规模和建设要与当地经济技术、城建交通、环保市容协调发展。
按照“便于购销,保护环境”的原则,采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和建设统一、规范的回收站点。
4.3设立要求固定回收站点的设立应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30日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4.4 废旧金属回收站点设立要求回收废旧金属的固定回收站点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谋划书

***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目录1第一章总论 (1)1.1基本情况 (1)1.2 项目业主简介 (2)1.3编制依据及原则 (4)1.4主要经济指标 (6)1.5主要研究结论 (6)2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7)2.1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 (7)2.2项目背景 (8)2.3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10)3第三章市场分析 (15)3.1国际国内市场行情分析 (15)3.2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现状分析 (17)3.3县域内再生资源行业现状分析 (18)4第四章项目建设条件 (19)4.1区位优势明显 (19)4.2基础设施完善 (20)4.3再生资源丰富 (20)4.4经营网络齐全 (21)4.5销售渠道畅通 (21)5第五章建设内容及规模 (23)5.1建设标准 (23)5.2项目建设规模 (24)5.4建设特色 (26)6第六章项目建设方案 (28)6.1指导思想 (28)6.2基本原则 (28)6.3总体目标 (29)6.4技术方案 (30)6.5管理方案 (31)6.6实施办法 (31)7第七章进度安排 (32)7.1项目实施计划 (32)7.2项目建设横道图 (33)8第八章环境保护与安全 (33)8.1环境保护 (33)8.2安全 (35)9第九章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 (36)9.1组织机构 (36)9.2劳动定员 (36)9.3员工来源及培训 (36)10第十章投资估算 (38)10.1投资估算 (38)10.2项目资金筹措 (40)11第十一章效益评价 (40)11.1经济评价依据、原则 (40)11.2基础数据测算 (41)11.4不确定分析 (44)11.5财务评价结论 (45)12第十二章项目风险分析 (46)12.1风险因素识别 (46)12.2风险评估 (48)12.3风险防范对策 (48)12.4社会效益评价 (49)13第十三章结论与建议 (52)13.1结论 (52)13.2建议 (53)附表1 项目投资估算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21)行业标准解读

《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21)行业标准解读"Regul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Renewable Resources Green Sorting Center" (SB/T 10720-2021) industry standard interpretation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的分类、建设、基础设施、环保、安全、产品质量、管理和绿色绩效指标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玻璃、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废木材、废弃电子产品等生活及生产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设立、建设和经营管理,其他品类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废弃电子产品和报废机动车船的拆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J 22-87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5175 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T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CJ 343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发布!5月1日起施行

O污水治理中国资源综合利用第5期政府相关部门要将城市排水系统划分为分流系统和合流系统,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相互监督。
分流体系适用于新区、扩大区和新开发区,不受历史因素的影响。
汇流系统适用于受历史因素影响较大的大中城市。
根据具体情况,各地政府可以采用不同的管理体制,使城市污水处理管理多元化,引入多种投资模式,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借鉴城市污水处理较好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各地政府应建立_系列监管制度,全面开展工作,通过政府、企业和公民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依法监督污水处理的全过程,提高污水处理质量,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改善环境的作用O2.2全面引进新型的污水治理技术污水处理技术直接影响污水处理效果。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污水处理厂应该选择污染物产生量少、资源利用率高、能够达到城市水污染控制目标、有利于清洁生产的工艺。
污水处理厂清洁生产工艺的定量指标包括污泥产量、单位水处理面积、自用水率和单位水处理能耗。
其中,单位水处理能耗涉及煤、蒸汽、电或煤气等资源。
目前,活性污泥法是城市污水处理的主要工艺。
该方法能有效降低有机负荷,运行成本和能耗不高。
因此,活性污泥法在污水处理方面的应用在短期内不会有明显改变。
但是,人们必须结合我国国情和城市。
简讯发展条件,积极探索和寻求低资本支出和低资源消耗的污水深度处理技术。
3结语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随着人们生态保护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城市积极投身于创建生态城市的浪潮。
然而,一些城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充分认识到城市污水处理在环境保护工程中的重要性,城市污水处理效果不能有效提高,污水处理效率较低。
当前,人们要明白城市污水处理在环境保护工程中的重要性,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效果。
参考文献1钱军•城市污水处理的优化对策及提高环境工程中城市污水处理水平[J].环境与发展,2020(1)87-8&2彭巾英,伍洋.环境工程中城市污水处理技术的应用分析[JJ.居舍,2020(7):56.3王会娟.环境工程中关于城市污水的处理研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0(5):79.4殷斌.城市污水处理在环境工程中的重要性和优化建议[J].居业,2019(10):146.《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发布!5月1日起施行近日,商务部发布《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该规范于2021年5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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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拣中心:
1、按照再生资源分类标准、 品质状况、 集中对再生资源进行专业分类、挑选、清洗、破碎、 切割、拆解、打包等简单加工及加工处理的固定场所,以便集中进入集散市场或销售给加工企业,解决由分散污染变集中处理的问题,实现再生资源的高效利用。
5、应有可靠的供水源和完善的供水设施, 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用水卫生 标准》 (GB5749)的要求。
6、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货场、经营、生产、生活要求,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规 范要求。
7、道路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22)的要求。 6.3.88、货场通风设施的设置应满足经验经营生产需要,内外畅通。
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设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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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设立原则
一、再生资源:
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 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9、道路两侧及建筑周边应设置绿化隔离带。
八、环境保护与劳动保护要求
1、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标准和地方标准;再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 乃,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2、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必须与回收体系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使用。
3、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检测。
三、设立原则:
1、专业分拣中心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企业在当地 商务部门指导下,根据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经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公安、工商、环保、土地、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批准进行设立。分拣中心的设立应符合城市总体规 划,取得当地政府在一定期限内不拆除的承诺。
5、废塑料分类加工处理生产线,年处理废塑料 3 万吨以上;
6、废轮胎拆解、破碎机分选胶粉生产线,年生产能力 2000 吨以上;
7、废橡胶再生与热解处理生产线,年处理能力 5000 吨以上;
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处理生产线,年处理能力 5 万吨以上;
8、有毒有害及危险废物可再生资源加工处理中心,年处理能力 2000 吨以上。五、建设要求、规划要求
2、分拣加工处理中心应设检测室,配备水、气等常规标准检测化验分析仪器和检测设备。
3、经营货场、加工处理、办公管理、生活服务区的距离应符合安全防护要求,中间应用绿化 带隔离。
4、供电电源由当地电网供给,供电应采用三级负荷、电器设施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 防雷设计规范》 (GP50057)等有关规定设避雷接地装置。
专业性分拣中心:
1、对再生资源按照分类标准及品类、品质、规格要求,集中进行的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分 类挑选、清洗、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简单加工,以及按产业化和环保要求进行加工处理的加工场所、基地或园区。包括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 产品、废造纸原料、废塑料等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等分拣加工处理中心。
2、分拣加工中心建设规模要求废钢铁加工、剪切、打包、压块、破碎生产线(成套)年加工生产能力:10 万吨以上。
3、废有色金属加工、分拣、处理生产线(成套)年加工能力 1 万吨以上。5.2.3废造纸原料(废纸)分拣、加工、打包生产线(成套)年打包生产能力 5 万吨以上。
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中心生产线,年生产能力 5 万台以上。
5、具备紧急应变措施及污染防治的实施方案,具备消防安全设备。
6、分拣加工处理中心专业生产线均不准露天作业;分拣加工中心应与居民区、生活区、办公 区、生产区隔离,符合城建、环保部门有关规定。
六、建设用地要求
1、平面布局应按照功能分区、分块布置,建设用地应遵守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满足 经营、加工、生产、办公、生活的要求,总占地一般要满足其使用寿命 10 年以上。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固定建筑符合国家建筑标准, 加工生产不能露天作业, 货场地面硬化道路符合国家三级道 路标准。
3、各专业生产线地面作防水、 防渗透处理, 个别地面作防腐蚀处理, 一般地面为混凝土地面;
4、各专业生产线厂房有液体截流、 收集、 泄水等设施、 以及具有防止废弃物溢散、 散发恶臭、 污染地面及影响周边环境的环保措施;
2、专业分拣中心的设立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 依法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
3、专业分拣中心的设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土地、建筑、环境保护、劳 动保障、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4、专业分拣中心的设立必须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其选址、布局、规模和建设要与当地经 济、城建交通、环保市容协调发展。
5、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品种的综合分拣加工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建设起点高、技术先进、具有一定规模,营运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符合环保要求的分拣加工中心。
四、建设规范
1、占地面积及分拣加工能力要求 占地面积及分拣加工能力要求 专业单一的分拣加工中心占地 20 亩以上,分拣加工能力 5 万吨以上;综合加工处理中心 占地 200 亩以上,分拣加工能力 30 万吨以上;基地、园区 500 亩以上,分拣加工能力 50 万吨以上。
2、建设标准应贯彻安全使用、经济合理、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规模、服务年限、建筑物用 途等需要确定。
3、建筑物与附属建筑物应按照工艺要求与使用功能、 安全条件和年限, 结合当地条件选择相 应的结构形式。
4、经营管理、经营辅助设施建筑应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条件,集中安排设置。七、配套工程要求
1、配套工程应与工程相适应,要求能满足全天候安全作业,达到不污染环境的要求。
4、竣工后, 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 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