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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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

(总分:64.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民法学(总题数:33,分数:64.00)

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列选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2010年真题)

A.树上的果实

B.银行存款的利息√

C.未收割的庄稼

D.太阳能发电产生的电力

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就天然孳息而言,原物和孳息都必须是独立的物,树上的果实尚未独立于树,尚未收割的庄稼等都不能认定为孳息,不选A、C项。银行存款的利息为法定孳息,选B项。通过管道输送煤气、热力、电力等都不能认定为孳息,故不选D项。

3.下列行为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2011年真题)

A.立遗嘱

B.修缮邻居的房屋√

C.喂养自家耕牛

D.招待朋友的客人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法律后果的行为。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件,以区别于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的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事实行为,不选A项。修缮邻居的房屋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导致无因管理法律后果,故B项表述为事实行为,选B项。事实行为虽然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毕竟在客观上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可是C、D项的表述根本不能产生任何法律后果,故不选C、D项。

4.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根据法律规定,其配偶( )。(2010年真题)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只能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本题中,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至于申请宣告失踪还是申请宣告死亡,完全取决于利害关系人的意思。可见,选D项。

5.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新人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 )。(2012年真题)

A.不承担责任

B.应承担按份责任

C.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77条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据此,选D项。

6.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2010年真题)

A.通知

B.追认√

C.要约

D.催告

通知是准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故不选A项。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追认的意思表示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如被代理人对无

权代理人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的追认,便会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因而追认是民事法律行为,故选B 项。要约是否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目前争议较多,但通说认为要约仅是一种意思表示,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故不选C项。催告也是准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故不选D项。

7.下列选项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2012年真题)

A.遗赠√

B.租赁

C.宽恕表示

D.侵权行为

遗赠只需要遗嘱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而不论受遗赠人是否接受遗赠,故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选A 项。租赁是双方法律行为,不选B项。宽恕是准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更谈不上是单方法律行为,不选C项。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也谈不上是单方法律行为,不选D项。

8.甲和乙于2007年11月11日办理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2008年4月29日,甲发现乙在离婚时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甲欲请求人民法院分割乙所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该请求权诉讼时效的终止日为( )。(2010年真题)

A.2008年11月11日

B.2009年11月11日

C.2009年4月29日

D.2010年4月29日√

根据《婚娴法》第47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据《婚姻法解释(一)》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据此,本题中,甲于2008年4月29日发现乙在离婚时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甲请求分割隐藏财产的诉讼时效应当从2008年4月30日起算,诉讼时效持续期间为2年,该诉讼时效应当终止于2010年4月29日。可见,选D项。

9.2007年5月,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同年10月,乙要求甲在2008年10月1日前还款,甲同意。后甲未按期还款。2008年11月1日,甲请求乙将还款期限延长1年,乙未同意。因甲迟迟未还款,乙拟提起诉讼。本案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 )。(2011年真题)

A.2008年10月1日

B.2008年10月2日

C.2008年1月1日

D.2008年11月2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规定,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中断。据此,本题中,甲在2008年11月1日请求乙延长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应当从2008年11月1日的次日起算。可见,选D项。

10.甲在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现房屋已建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 )。(2011年真题)

A.房屋开始建造时

B.房屋建造完成时√

C.申请房屋登记时

D.登记手续完成时

根据《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题中,甲在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并办理了登记,系合法建造,对于建造房屋这一事实行为应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即房屋建造完成时,甲就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故选B项。

11.根据物权法规定,自登记时设立的用益物权是( )。(2012年真题)

A.地役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采取以登记生效(要件)主义为原则,以登记对抗主义为补充的立法模式:对于所有权、不动产或者以不动产用益物权设定的抵押权、大部分用益物权的物权变动采取登记生效主义,未经登记,不生物权效力;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动产抵押权以及机动车辆、船舶和航空器物权的变动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即物权变动可以不登记,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综上分析,选C项。

12.甲不慎丢失贵重首饰后,在媒体上发布悬赏广告,称“若有归还者,给付酬金1000元”。乙拾得首饰并归还给甲。几天后,乙看到甲此前发布的悬赏广告,遂要求甲支付酬金1000元,甲拒绝。根据法律规定( )。(2011年真题)

A.甲没有义务支付承诺的酬金,因为归还遗失物是乙的法定义务

B.甲没有义务支付承诺的酬金,因为乙归还首饰时未提出此项要求

C.甲有义务支付乙的保管费用,但没有义务支付承诺的酬金

D.甲有义务支付承诺的酬金,因为悬赏广告对甲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物权法》第112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据此,甲有义务支付承诺的1000元酬金。可见,选D项。

1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成立的是( )。(2011年真题)

A.止在建造的船舶

B.正在制造的设备

C.止在建造的建筑物√

D.正在建造的航空器

抵押权物权变动采取登记生效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两种立法模式。《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了采取登记生效主义的抵押权:即以《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第(一)~(三)项(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四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据此,选C项。《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了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的抵押权:即以《物权法》第1 81条第1款第(四)项(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第(六)项(交通运输工具)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不选A、B、D项。

14.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 )。(2011年真题)

A.物上代位性√

B.追及性

C.排他性

D.不可分性

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四个特征,根据《物权法》第174条规定,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据此,进A项。

15.2010年8月,邹某向甲借款5万元,以自己的汽车做抵押,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同年9月,邹某又以该车做抵押向乙借款5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同年11月,邹某向丙借款3万元,将该车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车期间,将车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该车被丁留置。本案中,对该车享有第一顺位优先受偿权的是( )。(2012年真题)

A.甲

B.乙.

C.丙

D.丁√

《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椐此,诜D项。

16.根据物权法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法定期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该法定期间为( )。(2012年真题)

A.6个月

B.1年√

C.2年

D.4年

《物权法》第245条第2款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据此,选B项。

17.多项选择题第51-5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 )。(2010年真题)

A.实物√

B.知识产权√

C.继承权

D.劳务√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据此,选A、B、D项。

19.被代理人死亡后,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仍然有效的有( )。(2010年真题)

A.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B.被代理人的多数继承人承认代理行为的

C.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

D.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继承人的利益继续进行代理的√

根据《民通意见》第82条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 (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 (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据此,选A、C、D项。根据上述规定(2),不选B项。

20.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在期间的计算上,民法所称的包括“本数”在内的术语有( )。(2012年真题)

A.以上√

B.以下√

C.以内√

D.以外

《民法通则》第155条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据此,选A、B、C项。

21.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中,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有( )。(2012年真题)

A.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B.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C.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D.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

《物权法》第76条第1款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5)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该条第2款规定,决定前款第5项和第6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据此,选B、D项。

22.下列财产抵押权的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有( )。(2010年真题)

A.正在建造的船舶√

B.正在使用的机床√

C.正在建造的航空器√

D.正在生产的半成品√

根据《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上述规定,备选项应全选。

23.根据合同法规定,货物运输合同的免责事由有( )。(2010年真题)

A.货物的合理损耗√

B.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灭失√

C.货物因自然性质形成的损耗√

D.收货人过错造成的货物毁损√

根据《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备选项应全选。

24.甲购买乙的房屋一套。签约当天,甲支付了全部房款,乙将房屋交付给甲。几天后,甲开始装修房屋。在装修过程中,乙通知甲立即停止装修,因房屋已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法律规定,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 )。(2011年真题)

A.返还房款√

B.继续履行

C.赔偿装修费用√

D.赔偿因房价上涨造成的损失√

本题涉及“一房二卖”的问题,在“一房二卖”案件中。两个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谁办理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谁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乙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房款,选A项。本题中,丙取得了房屋所有权,甲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显然不可能,不选B项。根据《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据此,乙还要赔偿甲的装修费用。根据《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据此,对于可预见性的损失也属于违约赔偿的范围,本题中,因房价上涨造成的损失属于可预见范围内的损失,故选D项。

25.金鑫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双方约定,银行为金鑫公司提供150万元贷款,分两批发放;金鑫公司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第一批贷款发放后,金鑫公司未按照约定使用贷款。银行有权( )。(2012年真题)

A.解除借款合同√

B.提高贷款利率

C.提前收回贷款√

D.停止发放第二批贷款√

《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据此,选A、C、D项。

26.简答题第56-57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简述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及应具备的要件。(2011年真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非法人组织,亦称非法人团体,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2)非法人组织应具备的要件包括:①是有自己目的的社会组织体。非法人组织应为社会组织体,并具有自己的目的,包括营利目的和非营利目的。②须有自己的名称。非法人组织须有自己的名

称并以组织的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如不以组织的名义对外进行活动,其行为则不为非法人组织的行为。

③须有自己能支配的财产或经费。非法人组织须有属于自己能独立支配的财产或经费,这是非法人组织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④应设有代表人或管理人。非法人组织为实现自己的目的,应设立代表人或管理人,对外代表非法人组织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28.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2012年真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①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没有意思表示,就没有民事法律行为。②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必须具有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特定目的,并能够引起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不以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的行为,或者虽然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义务的目的,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与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相反,都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29.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2012年真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表现在: (1)目的不同。用益物权以使用收益为目的,即其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即其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2)权利性质不同。用益物权一般是独立的主权利,多具有独立性,其存在并不以其他权利的存在为前提条件;而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具有从属性,其存在以权利人对物之所有人或其关系人享有的债权为前提。此外,用益物权不具有物上代位性,而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3)权利客体不同。用益物权的客体为有体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多为不动产;而担保物权的客体除了有体物外,还包括权利,即担保物权的客体既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还包括权利。 (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对权利人利益的影响不同。如果用益物权客体的价值形态发生变化,就会对权利人的使用收益权产生直接的影响。甚至导致该权利的消灭;而担保物权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并不影响担保物权的存在。 (5)权利实现方式不同。用益物权人取得用益物权时即可实现其权利;担保物权人取得担保物权后,只有在所担保的债权未获清偿时才可以行使变价受偿权。(6)设立条件不同。用益物权的设立以占有标的物为条件;担保物权的设立,除了质权和留置权外,其他担保物权不以占有标的物为条件。)

30.案例分析题第60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和乙于2007年2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有房屋一套卖给乙,价款120万元。合同订立后,乙依约交付全部房款,并搬人该房屋居住。由于房价不断上涨,甲迟迟不与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年10月10日,甲又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并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将房屋登记在丙的名下,随后丙要求乙腾出房屋。乙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自己与甲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撤销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2010年真题)

(1).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为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甲,甲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房屋。)

(3).乙是否有权要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乙无权要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乙并非该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4).丙是否有权请求乙腾出房屋?为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丙有权请求乙腾出房屋,因为房屋已经登记在丙的名下,丙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5).甲应当对谁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31.论述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试论狭义无权代理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010年真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狭义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

实或理由,而以被代理人名义所为的代理。 (2)狭义无权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本人(被代理人)、无权代

理人(行为人)和相对人(第三人)。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①本人享有追认权,即本人对狭义无权代理可以选择是否追认。如果追认则应当承担行为人所为行为的后果;否则,原则上无需承担任何责任。②无权代理人的义务是对因无权代理行为给本人或相对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③相对人享有催告权,即相对人可以催告本人在法定期限内追认;同时,善意相对人还享有撤销权,撤销权应当在本人追认前行使。具体而言,无权代理所实施的行为,如果不能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又不能证明自己有代理权,

则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对该行为所造成的相对人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有拒

绝承认的形成权,该拒绝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产生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无效的法律后果。该无权代理人

应对第三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因无权代理行为而造成“被代理人"损失的,无权代理人也应负赔偿责任。在无权代理中,相对人(第三人)对代理行为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

高中高考物理试卷试题分类汇编.doc

2019年高考物理试题分类汇编(热学部分) 全国卷 I 33. [物理—选修 3–3]( 15 分) (1)( 5 分)某容器中的空气被光滑活塞封住,容器和活塞绝热性能良好,空气可视 为理想气体。初始时容器中空气的温度与外界相同,压强大于外界。现使活塞缓慢移动,直 至容器中的空气压强与外界相同。此时,容器中空气的温度__________ (填“高于”“低于”或“等于”)外界温度,容器中空气的密度__________ (填“大于”“小于”或“等于”)外界空气 的密度。 (2)( 10分)热等静压设备广泛用于材料加工中。该设备工作时,先在室温下把惰性 气体用压缩机压入到一个预抽真空的炉腔中,然后炉腔升温,利用高温高气压环境对放入炉腔 中的材料加工处理,改善其性能。一台热等静压设备的炉腔中某次放入固体材料后剩余的 容积为 m3,炉腔抽真空后,在室温下用压缩机将10瓶氩气压入到炉腔中。已知每瓶氩气的 容积为×10-2 m3,使用前瓶中气体压强为×107Pa,使用后瓶中剩余气体压强为×106Pa;室温温度为 27 ℃。氩气可视为理想气体。 (i)求压入氩气后炉腔中气体在室温下的压强; (i i )将压入氩气后的炉腔加热到 1 227 ℃,求此时炉腔中气体的压强。 全国卷 II 33. [ 物理—选修 3-3] ( 15 分) (1)( 5分)如 p-V 图所示, 1、2、 3三个点代表某容器中一定量理想气体的三个不同 状态,对应的温度分别是 T1、T2、 T3。用 N1、N2、N3分别表示这三个状态下气体分子在单位 时间内撞击容器壁上单位面积的次数,则N1______N2, T1______T3, N2 ______N3。(填“大于”“小于”或“等于”)

民法学(1)综合练习电子教案

民法学(1)综合练习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马晓燕 一、名词解释 1.民法学 2.民法 3.人格关系 4.身份关系 5.平等原则 6.公平原则 7.自愿原则 8.民事法律关系 9.民事主体10.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11.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12.民事权利13.民事义务14.公民15.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16.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17.监护18.住所19.宣告失踪20.宣告死亡21.个人合伙22.法人23.联营24.物25.不动产26.民事法律行为27.要式法律行为28.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29.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30.无效民事行为31.可撤销的民事行为32.无效民事行为33.代理34.法定代理35.无权代理36.表见代理37.期限38.时效39.诉讼时效的中止40.诉讼时效的中断41.善意占有42.恶意占有43.原始取得44.传来取得45.共有46.共同共有 47.按份共有48.相邻关系49.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填空题 1.民法是调整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关系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我国民法只是调整的财产关系;即发生在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 3.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关系和关系。 4.人身关系包括关系和关系两类。 5.根据《民事通则》的规定,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的原则。 6.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又称为救济;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又称为救济。 7.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主要有:(1)之诉;(2)之诉;(3)之诉。 8.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 9.我国民法确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10.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终止的唯一法定事由。 11.在民法上死亡分为和。 1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以其意思能力为基础的,而一定的和正常的是具有意思能力的标志。 13.我国《民法通则》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三类:(1)_______;(2)_______;(3)_______。 14.《民法通则》规定,以上不满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5.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代理,或者征得他的的同意。 16.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17.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可相应分为、、三类。 18.《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19.《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形式,也可以用形式。法律规定用的,应当用。 20.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承担民事责任,负连带责任。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34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34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3,分数:46.00) 1.下列选项中,属于请求权的是( )。 A.债权√ B.物权 C.人身权 D.知识产权 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而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都是支配权。 2.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事件范围的是( )。 A.订合同 B.物的灭失√ C.立遗嘱 D.违反合同 本题旨在考查事件与行为的界定。事件,是指与民事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如人的死亡、物的灭失等。行为,是指受民事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 3.相对法律关系是指( )。 A.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的法律关系 B.权利、义务不确定的法律关系 C.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法律关系√ D.代理人根据委托授权与相对人建立的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在相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债权关系是典型的相对法律关系。不选D项,因为委托授权是单方法律行为,而相对法律关系只能由双方法律行为产生,单方法律行为不可能产生相对法律关系,如果将D项修改为“代理人基于委托合同与相对人建立的法律关系”,才是相对法律关系。 4.甲殴打乙导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乙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的财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 A.事件、行为 B.行为、事件√ C.事件、事件 D.行为、行为 事件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事实,而行为则反映了人的意志。本题中,甲殴打乙致其死亡出于甲的行为意志,而继承人继承乙的遗产,对于继承人而言,属于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要素,故为事件。 5.下列民事权利救济方式中,属于公力救济的是( )。 A.依法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 B.依法实行正当防卫 C.依法实行自助行为 D.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种方式。公力救济方式包括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向有关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如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消费者协会提出保护权益的请求)等。私力救济方式包括依法行使请求权(如向侵权行为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法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依法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自卫行为(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等。可见,只有D项表述属于公力救济。 6.下列选项中,能够成为民法上的物的是( )。 A.钻石√ B.空气 C.安装在腿上的假肢

高考物理试卷分类汇编物理数学物理法(及答案)及解析

高考物理试卷分类汇编物理数学物理法(及答案)及解析 一、数学物理法 1.如图所示,身高h =1.7 m 的人以v =1 m/s 的速度沿平直路面远离路灯而去,某时刻人的影长L 1=1.3 m ,2 s 后人的影长L 2=1.8 m . (1)求路灯悬吊的高度H . (2)人是远离路灯而去的,他的影子的顶端是匀速运动还是变速运动? (3)在影长L 1=1.3 m 和L 2=1.8 m 时,影子顶端的速度各是多大? 【答案】(1)8.5m (2)匀速运动(3)1.25/m s 【解析】 【分析】 (1)匀匀速运动,画出运动图景,结合几何关系列式求解; (2)(3)根据比例法得到影子的顶端的速度的表达式进行分析即可. 【详解】 (1)画出运动的情景图,如图所示: 根据题意,有:CD=1.3m EF=1.8m CG=EH=1.7m ;CE=vt=2m ;BF=BC+3.8m 根据几何关系: 1.3 CG CD AB BC += 3.8 EH EF AB BC += 可得:H=AB=8.5m ; (2)设影子在t 时刻的位移为x ,则有: x vt h x H -=, 得:x= H H h -vt , 影子的位移x 是时间t 的一次函数,则影子顶端是匀速直线运动; (3)由(2)问可知影子的速度都为v′= x H v t H h = -=1.25m/s ;

本题关键是结合光的直线传播,画出运动的图景,结合几何关系列式分析,注意光的传播时间是忽略不计的. 2.质量为M 的木楔倾角为θ (θ < 45°),在水平面上保持静止,当将一质量为m 的木块放在木楔斜面上时,它正好匀速下滑.当用与木楔斜面成α角的力F 拉木块,木块匀速上升,如图所示(已知木楔在整个过程中始终静止). (1)当α=θ时,拉力F 有最小值,求此最小值; (2)求在(1)的情况下木楔对水平面的摩擦力是多少? 【答案】(1)min sin 2F mg θ= (2)1 sin 42 mg θ 【解析】 【分析】 (1)对物块进行受力分析,根据共点力的平衡,利用正交分解,在沿斜面和垂直斜面两方向列方程,进行求解. (2)采用整体法,对整体受力分析,根据共点力的平衡,利用正交分解,分解为水平和竖直两方向列方程,进行求解. 【详解】 木块在木楔斜面上匀速向下运动时,有mgsin mgcos θμθ=,即tan μθ= (1)木块在力F 的作用下沿斜面向上匀速运动,则: Fcos mgsin f αθ=+ N Fsin F mgcos αθ+= N f F μ= 联立解得:() 2mgsin F cos θ θα= - 则当=αθ时,F 有最小值,2min F mgsin =θ (2)因为木块及木楔均处于平衡状态,整体受到地面的摩擦力等于F 的水平分力,即 ()f Fcos αθ='+ 当=αθ时,1 2242 f mgsin cos mgsin θθθ='= 【点睛】 木块放在斜面上时正好匀速下滑隐含动摩擦因数的值恰好等于斜面倾角的正切值,当有外力作用在物体上时,列平行于斜面方向的平衡方程,求出外力F 的表达式,讨论F 取最小

合同法课程教案

《合同法》课程教案 一、课程设置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法律文秘专业立足于高职院校主要培养高素质技能性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合同法法》课程定位于高职法律类专业设置的一门必修的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主干课。通过该课程的系统学习,能够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素质,成为适应基层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法律事务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更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课程总目标 本课程是法律文秘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该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合同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概言之,教学目标有二: 一是合同法基本知识的掌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掌握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合同的分类、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学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以及各种具体的有名合同,能够使学生把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生活中去。 二是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课程教学设计的重点应围绕这两个目标进行。 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 合同法是法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学科,具有完整的学科体系。合同法学课程主要包含合同法的原则、合同的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以及15中有名合同。本课程一共有29章,其中的重点章节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第十三章、第十五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 其中重点难点部分主要在第三章合同的订立以及订立的程序,第五章合同的效力,认真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第六章中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使用,第七章合同的保全,第八章合同的担保,第十五章买卖合同,第十七章赠与合同。

2015年江西语文中考试卷(试卷+答案)

江西省2015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语文试题(含答案全解全析) 一、语言知识及其运用(12分) 1.下列字形和加点字注音全部正确的一项是(2分)( ) A.勾.当(ɡòu)恻隐忍俊不禁.(jìn)妇儒皆知 B.归省.(xǐnɡ)愧作戛.然而止(ɡá)销声匿迹 C.藩.篱(fān)瑟索锲.而不舍(qiè)月明风清 D.枯涸.(hé)技俩顶礼膜.拜(mó)无可质疑 2.下列句子加点词语使用错误的一项是(2分)( ) A.闻一多先生从唐诗下手,目不窥园,足不下楼,兀兀穷年 ....,沥尽心血。 B.聂老师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在教学中常常吹毛求疵 ....。 C.在创造的宇宙里,爱因斯坦是光辉灿烂的明星,这是不言而喻 ....的。 D.学校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获益匪浅 ....。 3.下列句子没有语病的一项是(2分)( ) A.变色龙随着周围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色,是出于生存的本能。 B.过了一会儿,汽车突然渐渐地放慢了速度。 C.《水浒》生动地叙述了梁山好汉们从起义到兴盛再到最终失败。 D.父母过于溺爱孩子,这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 4.下列句子组成的语段顺序排列正确的一项是(2分)( ) ①说故事的人要针对人性的好恶来安排情节,须始终抓住听众的兴趣。 ②如果故事很长,则循循善诱、引人入胜的功夫尤其重要。 ③说故事面对的听众则比较复杂,听众的注意力比较难以集中。 ④谈天和说故事是有差异的。 ⑤谈天是和“谈得来”的人交谈,无须费许多心机去吸引对方。 A.④⑤①③② B.④⑤③①② C.⑤③②①④ D.⑤④②①③ 5.下列与画线句子表意最相近的一项是(2分)( ) 语文学习要注重打好基础,就像盖房子,根基不牢,房子肯定盖不高。 A.房子能盖得高吗? B.房子能盖不高吗? C.房子应该盖不高。 D.房子是否盖得高? 6.下列作为新闻标题最恰当的一项是(2分)( ) 北京晨报讯(记者王歧丰) 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全市已启动抗战文物险情排查工作。北京市文物局日前通报,今年6月底前,将完成68处抗战文物的保养工作。 据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抗战类文物共162处。近年来,对焦庄户抗战遗址等一批抗战文物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缮。此次文物修缮,主要是对地堡类文物周边进行降土,将原入口加以整修,重做地面和排水,增设自渗井,安装文物保护标志牌、说明牌。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抗战文物保护工作并不平衡。各级抗战文物的保护情况不乐观,大部分存在局部残损的情况,小部分损坏严重。 A.北京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 B.抗战文物保护工作并不平衡 C.北京启动抗战文物险情排查工作 D.北京开始保养68处抗战文物 二、古诗文阅读与积累(22分) (一)阅读下面古诗,完成第7—8题。(4分) 二月二日出郊 (宋)王庭珪 日头欲出未出时,雾失江城雨脚微。 天忽作晴山卷幔,云犹含态石披衣。 烟村南北黄鹂语,麦垅高低紫燕飞。 谁似田家知此乐,呼儿吹笛跨牛归?

法律硕士非法学民法学重点参考

第二部分民法学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民法概述(了解,明白即可,选择题考察的可能性很小,几乎不考) 一、民法的概念与特征 二、民法与其她部门法的关系 三、民法的渊源 四、民法的解释 五、民法的适用 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基础知识,可能考察选择题,一般会用不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来混合考察,没有可背的知识点,理解即可) 一、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二、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第三节民法的基本原则(我记得考过两个原则,我当时押了这个点,但最后没有考,民法基本原则作为学习民法的基础,我觉得就是很重要的,应该多记忆背诵,)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意义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六、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学习民法的基础,这就是必须要掌握的,它与民法所调整的对象其实就是从不同的角度说的,也就就是说民法调整的对象就就是这一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对象,我这么说应该懂了吧?一般考察选择题,还要注意后面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要搞混了。打个比方,两个人结婚了,结婚就是民事法律行为,而夫妻关系则就是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财产法律关系与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可能会涉及选择题,很基础,必须理解)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国家、法人、其她组织)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以权力、义务为核心,但不限于此,还可能有其她内容,了解到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不止权力义务即可,其她的不必要知道,有些概念不好理解,容易增加自己的负担,)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举个例子,我欠您100,您有向我请求还钱的权利,我有还钱的

2015年高考物理真题分类汇编

2015年高考物理真题分类汇编 :动量专题 (2015新课标I-35(2)).【物理—选修3-5】(10分)如图,在足够长的光滑水平面上,物体A 、B 、C 位于同一直线上,A 位于B 、C 之间。A 的质量为m ,B 、C 的质量都为M ,三者都处于静止状态,现使A 以某一速度向右运动,求m 和M 之间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使A 只与B 、C 各发生一次碰撞。设物体间的碰撞都是弹性的。 【答案】 ( – 2)M m < M 【2015新课标II-35】(2)(10分)滑块a 、b 沿水平面上同一条直线发生碰撞;碰撞后两者粘在一起运动;经过一段时间后,从光滑路段进入粗糙路段。两者的位置x 随时间t 变化的图像如图所示。求: (ⅰ)滑块a 、b 的质量之比; (ⅱ)整个运动过程中,两滑块克服摩擦力做的功与因碰撞而损失的机械能之比。 【答案】(1) 8 121=m m ; (2)21 =?E W 【2015重庆-3】. 高空作业须系安全带.如果质量为m 的高空作业人员不慎跌落,从开始跌落到安全带对人刚产生作用力前人下落的距离为h (可视为自由落体运动).此后经历时间t 安全带达到最大伸长,若在此过程中该作用力始终竖直向上,则该段时间安全带对人的平均作用力大小为 mg + mg - mg + mg - 【答案】A 【2015山东-39(2)】如图,三个质量相同的滑块A 、B 、C ,间隔相等地静置于同一水平轨道上。现给滑块A 向右的初速度v 0,一段时间后A 与B 发生碰撞,碰后AB 分别以01 8v 、034 v 的速度向右运动,B 再与C 发生碰撞,

碰后B、C粘在一起向右运动。滑块A、B与轨道间的动摩擦因数为同一恒定值。两次碰撞时间极短。求B、C 碰后瞬间共同速度的大小。 【2015广东-16】16、在同一匀强磁场中,a粒子(4 2He)和质子(1 1 H)做匀速圆周运动,若它们的动量大小 相等,则a粒子和质子 A、运动半径之比是2:1 B、运动周期之比是2:1 C、运动速度大小之比是4:1 D. 受到的洛伦兹力之比是2:1 【答案】B 【2015广东-36】36.(18分)如图18所示,一条带有圆轨道的长轨道水平固定,圆轨道竖直,底端分别与两侧的直轨道相切,半径R=0.5m,物块A以v0=6m/s的速度滑入圆轨道,滑过最高点Q,再沿圆轨道滑出后,与直轨道上P处静止的物块B碰撞,碰后粘在一起运动,P点左侧轨道光滑,右侧轨道呈粗糙段、光滑段交替排列,每段长度都为L=0.1m,物块与各粗糙段间的动摩擦因数都为μ=0.1,A、B的质量均为m=1kg(重力加速度g 取10m/s2;A、B视为质点,碰撞时间极短)。 (1)求A滑过Q点时的速度大小v和受到的弹力大小F; (2)碰后AB最终停止在第k个粗糙段上,求k的数值;

江西中考语文试卷及答案

江西省2014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语文试题说明1.本卷共四大题,23小题,卷满分120分,试时间为150分钟。 2.本卷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卷,答案要求写在答题卷上,不得在试题卷上作答,否则不给分。 一、语言知识及其运用(12分) 1.下列字形和加点字注音部正确的一项是( )(2分) A.拮据.(jù)收敛苦心孤诣.(yì)人声顶沸 B.臆.测(yì)凋零义愤填膺.(yīng)长途跋涉 C.躯壳.(ké) 地窖惟妙惟肖.( xiào) 深恶痛嫉 D.黝.黑(yǒu) 狼籍浩瀚.无垠(hàn) 吹毛求疵 2.下列句子加点词语使用错误的一项是( )(2分) A.富有创造性的人总是孜孜不倦 ....地汲取知识,使自己学识渊博。 B.大家七嘴八舌地商量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 C.川剧,顾名思义 ....,就是流行于四川的地方戏。 D.江西婺源的风景独特优美,游客到这里无不闲情逸致 ....。 3.下列句子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2分) A.只有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我们才能真正拥有一个灿烂的明天。 B.由于母亲对我的悉心培育,使我从小就养成了勇敢的性格。 C.综艺节目深受欢迎的主要原因是其形式多样造成的。 D.谁能否认李时珍没有对国的医学事业做出过巨大贡献呢? 4.下列句子组成语段顺序排列正确的一项是 ( )(2分) ①所谓“绚烂之撅趋于平淡”,就是这种境界。 ②作文知道割爱,才是进入第三阶段的征象。 ③芟除枝蔓之后,才能显着整洁而有精神,清楚而有姿态,简单而有力量。 ④不成熟的思想,不稳妥的意见,不切题的材料,不扼要的描写,不恰当的词字,统统要大刀阔斧的加以削删。 ⑤须知敞帚究竟不值珍视。 A②④③①⑤ B②⑤④③① c④③⑤②① D④⑤@③② 5.给空缺处选填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2分) 云雀猛地从香樟树上飞起,____,往朝霞万里的空中飞旋。 A.仿佛利箭般离弦 B.如同猛虎般出山 C.像陀螺样打转转 D.好似炮弹样出膛 6.对下面语段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2分) 成语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是汉语词汇系统的精华。我们应该善待这份遗产。从较层次的要求说,要积极研究它,挖掘它的深刻内涵,探讨如何在新的时代将它发扬光大。从较低层次的要求说,要正确的理解它,使用它,然而,我们许多人连这起码的要求也做不

考研真题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真题

考研真题法律硕士联考 民法学真题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考研真题]2007年法律硕士联考民法 学真题 【考试年份】2007年1月 【考试科目】民法学(满分75分)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题 七、单项选择题(31——5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31.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是( )。 A.人身权法律关系 B.无因管理法律关系 C.不当得利法律关系 D.合同法律关系 32.某年元旦前,张某给田某寄去一张有奖明信片,并戏称:“得奖了别忘请客”。田某将此明信片转送给金某,并与其约定一旦得奖则奖金两人平分。开奖时,该张明信片中了大奖,奖金2000元。为此笔奖金的分配,张某、田某与金某发生争执。依据民法原理,此笔奖金应( )。 A.归张某所有 B.由张某、田某共有 C.归金某所有 D.由田某、金某共有 33.下列权利中,其客体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的是( )。 A.地上权 B.抵押权 C.相邻权 D.典权 34.公民甲户籍地在新疆,去南京培训1年后,到深圳工作3年。后因病到广州治疗,目前已在广州一家医院住院16个月。依我国民法规定,某甲的住所地在( )。 A.南京 B.新疆 C.广州 D.深圳 35.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饭店,甲以门面房折价10万元出资,担任店长;乙出现金5万元,负责经营管理;丙以技术出资,作价3万元。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承担。该饭店经营两年后,欠丁6万元。对此债务( )。 A.甲、乙、丙各承担2万元 B.按约定由乙全部承担 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由店长甲全部承担

2020年高考物理试题分类汇编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θ F 2020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试题汇编-相互作用 1(2020安徽第1题).一质量为m 的物块恰好静止在倾 角为θ的斜面上。现对物块施加一个竖直向下的恒力F , 如图所示。则物块 A .仍处于静止状态 B .沿斜面加速下滑 C .受到的摩擦力不便 D .受到的合外力增大 答案:A 解析:由于质量为m 的物块恰好静止在倾角为θ的斜面上,说明斜面对物块的作用力与物块的重力平衡,斜面与物块的动摩擦因数μ=tan θ。对物块施加一个竖直向下的恒力F ,使得合力仍然为零,故物块仍处于静止状态,A 正确,B 、D 错误。摩擦力由mgsin θ增大到(F+mg)sin θ,C 错误。 2(2020海南第4题).如图,墙上有两个钉子a 和b,它 们的连线与水平方向的夹角为45°,两者的高度差为l 。 一条不可伸长的轻质细绳一端固定于a 点,另一端跨过光 滑钉子b 悬挂一质量为m1的重物。在绳子距a 端2l 得c 点有一固定绳圈。若绳圈上悬挂质量为m2的钩码,平衡 后绳的ac 段正好水平,则重物和钩码的质量比12 m m 为 A.5 B. 2 C.52 D.2 解析:平衡后设绳的BC 段与水平方向成α角,则:tan 2,sin 5 αα== 对节点C 分析三力平衡,在竖直方向上有:21sin m g m g α=得:

1215sin 2 m m α==,选C 3 (广东第16题).如图5所示的水平面上,橡皮绳一端固定,另一端连接两根弹簧,连接点P 在F 1、F 2和F 3三力作用下保持静止。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 F 1 > F 2> F 3 B. F 3 > F 1> F 2 C. F 2> F 3 > F 1 D. F 3> F 2 > F 1 4(北京理综第18题).“蹦极”就是跳跃 者把一端固定的长弹性绳绑在踝关节等 处,从几十米高处跳下的一种极限运动。 某人做蹦极运动,所受绳子拉力F 的大小 随时间t 变化的情况如图所示。将蹦极过 程近似为在竖直方向的运动,重力加速度为g 。据图可知,此人在蹦极过程中最大加速度约为 A .g B .2g C .3g D .4g 5(2020海南第5题).如图,粗糙的水平地面上有一斜 劈,斜劈上一物块正在沿斜面以速度v 0匀速下滑,斜劈保 持静止,则地面对斜劈的摩擦力 A.等于零 B.不为零,方向向右 C.不为零,方向向左 D.不为零,v 0较大时方向向左,v 0较小时方向向右 解析:斜劈和物块都平衡对斜劈和物块整体受力分析知地面对斜劈的摩擦力为零,选A 6(2020山东第19 题).如图所示,将两相同的木块a 、b 至于粗糙的水平地面上,中间用一轻弹簧连接,两侧用细绳固定于墙壁。开始时a 、b 均静止。弹簧处于伸长状态,两细绳均有拉力,a 所受摩擦力0≠fa F ,b 所受摩擦力0=fb F ,现将右侧细

民法学(2)教案之三

民法学(2)教案之三 (2003年5月24日上午) 第二十四章商标权 第一节商标与商标权 一.商标 我们知道商标权与专利权共同组成工业产权制度。什么叫商标?这个概念,我们经常看到。比如,“苏泊尔”压力锅,“苏泊尔”就是商标。“玉环”文旦,“玉环”也是商标。在服务行业,如“良子”足浴、“上岛”咖啡店等均属于商标。商标最初目的是在于区别厂家,而现代意义上商标上有树立商品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作用。 (一)商标的概念 商标是注明在商品、商品包装上及其宣传品上面的,用于区别不同企业商品或服务项目的一种专用标记。 我国的《商标法》于1982年8月通过,于1993年2月第一次修正,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对原来《商标法》的修改很大。1993年的商标法总为43条,而2001年修改条文47处,现行条文为64条。我们的教材是根据1993年的《商标法》而编,所以这教材内容已经过时。这对于我们学习带来一定困难。 所以本教案只能简单些,讲一些原理东西,涉及到具体制度,法律规定就不一样了。今后如果考试重点内容确定,我们再来学习。 商标的构成要素,商标法已经作了修改,教材中认为是文字、图形或者文字与图形的组合。新法律为: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 (二)商标与其他相邻标记的区别 1.商标与商品装璜。商品装璜是商品的外观设计,如有显著特点的,可以作为著作权法保护,而不受商标法保护。 2.商标与商号区别。商号实际上为企业的名称。二者之间有一定联系,一般企业商标与商号是不同的,而有些企业把商号主要内容以商标名字命名,如我县苏 泊尔公司,就以商标命名。 3.商标与产地标记。产地标记现行商标法已经把它作为证明商标。比如,我们玉环的“玉环文旦”就作为证明商标,证明玉环县内生产的文旦。 4.商标与工业外观设计的区别。外观设计受专利法保护。 (三)商标的分类 1.按商标的构成要素分,可分为形象商标和非形象商标。 2.按商标的商标专用权来划分,可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我国现行商标法明确规定了集体商标。指由一些企业组成的社团所有和使 用的商标。 3.按商标的用途分类。可分为营业商标、等级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这些概念均不属于重点内容) 4.按商标是否受法律保护,可分为注册商标与非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受我国商标管理局核准。国家对于商标的注册实行自愿原则,使用某商标的,不申请注册 国家也是允许的,但不受法律保护,其他人用这个商标权利人就不能请求法院 保护。 5.按商标的知名度可分为驰名商标与非驰名商标。对于驰名商标是一个重点内

2017年江西省中考语文试卷及答案

江西省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语文试题及答案解析说明:1、全卷满分12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否则不给分。 一、语言知识及其运用(每小题2分,共10分) 1、下列字形和加点字注音全部正确的一项是 A、感慨.(kài)哺育孜.孜不倦(zī)头晕目炫 B、静谧.(mì)荒缪龙吟凤哕.(suì)囊萤映雪 C、荣膺.(yīn)辐射恍然大悟.(huǎng)锋芒必露 D、门楣.(méi)剽悍周道如砥.(dǐ)诚惶诚恐 答案:D 解析:A、感慨kǎi头晕目眩 B、荒谬龙吟凤哕huì C、荣膺yīng锋芒毕露 2、下列句子加点词语使用不正确的一项是 A、重要的书必须反复阅读,每读一次都会觉得开卷有益 ....。 B、在人迹罕至 ....的北极,奇异的天象令人心旌摇荡,难以忘怀。 C、鼓角齐鸣,喊声大震,黄忠首当其冲 ....,驰下山来,犹如天崩地裂之势。 D、他忠人之事,急人之难,爱听些受恩者的恭维,虽不见得乐此不彼 ....,却也习以为常。 答案:C 解析:首当其冲:当:承当;冲:要冲,交通要道。比喻最先受到攻击或遭到灾难,并不是指冲锋陷阵。 3、下列句子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A、读经典作品,会拓展我们的人生感受和视野。 B、浅浅的水面托起无数错落的石山、石壁,又折映出婆娑多姿。

C、邓稼先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孕育出来的有最高奉献精神的儿子。 D、恐龙灭绝事件认为是由约6600万年前的一颗陨石撞击地球所导致。 答案:C 解析:A、搭配不当,视野可以拓展,但是感受不能拓展,只能是增强。 B、成分残缺,婆娑多姿为形容词,属于定语,后半句成分是谓语+定语,缺少宾语,后面加“的身影”。 D、句式糅杂,从结构上看,“由”的出现导致主语的残缺,把“由”删掉。 4、下列句子组成语段顺序排列正确的一项是 ①窗外的竹子或青山,经过窗子的框框望出,就是一幅画。 ②有了窗子,内外就发生交流。 ③窗子在园林建筑艺术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④而且同一个窗子,从不同的角度看出去,景色都不相同。 ⑤颐和园乐寿堂差不多四边都是窗子,面向湖景,每个窗子都等于一幅画。 ⑥这样,画的境界就无限地增多了。 A、③①②④⑥⑤ B、③②①⑤④⑥ C、②①⑤④⑥③ D、②③①④⑥⑤ 答案:B 解析:排列组合先看选项确定首句范围。本句首句为②或③其中一个。 按照总括性句子放在前面的原则,可判断③的总括性更强,是对园林艺术当中的窗子的一个总的概括,即窗子很重要。那么,窗子为什么重要以及哪里重要呢?按照逻辑选项可知,原来窗子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有了窗子,内外就发生了交流,接下来再具体围绕有了窗子之后的内外交流的具体例子来阐述,这就是行文逻辑。 5、下来句子没有使用修辞手法的一项是 A、性情开朗活泼,劳动手脚勤快,这种年轻女子在昆明附近村子中多的是。 B、清国留学生头顶盘着大辫子,顶得学生制帽的顶上高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C、他总结失败的教训,把失败接起来,焊上去,作为登山用的尼龙绳子和金属梯子。 D、老信客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物理高考题分类汇编

2019高考物理题分类汇编 一、直线运动 18.(卷一)如图,篮球架下的运动员原地垂直起跳扣篮,离地后重心上升的最大高 度为H 。上升第一个4H 所用的时间为t 1,第四个4H 所用的时间为t 2。不计空气阻力,则21 t t 满足() A .1<21t t <2 B .2<21 t t <3 C .3<21t t <4 D .4<21t t <5 25. (卷二)(2)汽车以某一速度在平直公路上匀速行驶司机忽然发现前方有一警示牌立即刹车。从刹车系统稳定工作开始计时,已知汽车第1s 内的位移为24m ,第4s 内的位移为1m 。求汽车刹车系统稳定工开始计时的速度大小及此后的加速度大小。 二、力与平衡 16.(卷二)物块在轻绳的拉动下沿倾角为30°的固定斜面向上匀速运动,轻绳与斜面平行。已知物块与斜面之间的动摩擦因数为3,重力加速度取10m/s 2。若轻绳能承受的最大张力为1500N ,则物块的质量最大为() A .150kg B .1003kg C .200kg D .2003kg 16.(卷三)用卡车运输质量为m 的匀质圆筒状工件,为使工件保持固定,将其置于 两光滑斜面之间,如图所示。两斜面I 、Ⅱ固定在车上,倾角分别为30°和60°。重力加速度为g 。当卡车沿平直公路匀速行驶时,圆筒对斜面I 、Ⅱ压力的大小分别为F 1、F 2,则() A .1233= =F mg F mg , B .1233==F mg F mg , C .121 3== 2F mg F mg , D .1231==2 F mg F mg ,

19.(卷一)如图,一粗糙斜面固定在地面上,斜面顶端装有一光滑定滑轮。一细绳跨过滑轮,其一端悬挂物块N。另一端与斜面上的物 块M相连,系统处于静止状态。现用水平向左的拉力 缓慢拉动N,直至悬挂N的细绳与竖直方向成45°。已 知M始终保持静止,则在此过程中() A.水平拉力的大小可能保持不变 B.M所受细绳的拉力大小一定一直增加 C.M所受斜面的摩擦力大小一定一直增加 D.M所受斜面的摩擦力大小可能先减小后增加 三、牛顿运动定律 20.(卷三)如图(a),物块和木板叠放在实验台上,木板与实验台之间的摩擦可以忽略。物块用一不可伸长的细绳与固定在实验台上的力传感器相连,细绳水平。t=0时,木板开始受到水平外力F的作用,在t=4s时 撤去外力。细绳对物块的拉力f随时间t变化的关 系如图(b)所示,木板的速度v与时间t的关系如 图(c)所示。重力加速度取g=10m/s2。由题给数 据可以得出() A.木板的质量为1kgB.2s~4s内,力F的大小为 C.0~2s内,力F的大小保持不变D.物块与木板之间的动摩擦因数为 四、曲线与天体 19.(卷二)如图(a),在跳台滑雪比赛中,运动员在空中滑翔时身体的姿态会影响其下落的速度和滑翔的距离。某运动员先后两次从同一跳台 起跳,每次都从离开跳台开始计时,用v表示他在竖直方向 的速度,其v-t图像如图(b)所示,t1和t2是他落在倾斜雪 道上的时刻。() A.第二次滑翔过程中在竖直方向上的位移比第一次的小 B.第二次滑翔过程中在水平方向上的位移比第一次的大 C.第一次滑翔过程中在竖直方向上的平均加速度比第一次 的大 D.竖直方向速度大小为v1时,第二次滑翔在竖直方向上所受阻力比第一次的大

法理学教案

法理学教案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法理学概论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在中国先秦时期称之为“刑名法术之学”或“刑名之学”。自汉代以后称之为“律学”。在我国广泛称之为“法学”或“法律科学”则是近代以后的事情。 在西方,“法学”一词源于古代拉丁语的“jurisprudentia”,本来意思是“法律的知识”或“法律的技术”。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将法学定义为:“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与非正义之学”。 法学是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法学等许多学科。社会科学总体上以各种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 我们认为,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也就是说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整个社会的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 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学可以分为不同的体系。法学体系通常从两个角度来划分: 一是从法律部门角度来划分,将法学划分为:宪法学、行政法学、社会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 二是从认识的角度来划分,将法学划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英国《牛津法律指南》进一步将法学分为:法律理论和哲学;法律史和各种法律制度史;比较法研究;国际法;国内法;跨国家法;附属法学,比如法医学。 日本学者将法学分为:公法,比如宪法;私法,比如民法;刑事法,比如刑法;基础法学,比如法哲学。 二、法理学概念 在西方,英语LegalPhiloso-phy通常译成“法哲学”;Jurisprudence通常译成“法理学”。 在前苏联,由于强调法律与国家的关系,所以,将它称之为“国家和法的理论”。 在旧中国,有的称为法理学,也有称为法学通论,主要是介绍西方的法学理论,介绍资产阶级的一些法学流派。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受意识形态和前苏联的影响,国内法学基本上也将它称之为“国家和法的理论”或“国家和法律理论”,从内容上看,不仅研究法的基本理论,也研究国家的基本理论,而且是以国家理论为重点,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物重要性,没有将国家学说的理论与法学的理论分开来研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恢复,人们逐步认识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到法学与政治学的区别,一些高校也开始恢复设立法律系,开始法学研究和教育,法理学的教学与研究也就逐步发展起来了,起初是使用“法律基础理论”,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才恢复使用“法理学”这一概念。 那么,到底什么法理学呢? 国外法理学家的定义有:法理学是指关于法律现象的最基本的、最一般的、最理论化的学说。它是对法进行一般性研究,以揭示法律的基本理论,探索法的最普遍的问题。 国内法理学家的定义也比较多,目前比较通用的观点是:法理学是法学基础理论的简称,是研究法的一般理论,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的学说。从研究的内容上看,主要包括法的概念、本质、特征、法的历史发展、法的价值、法的作用、法的创制、法的实施、法的监督等。 三、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最新2019年江西省中考语文试卷及答案

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此卷上答题无效) 机密★2019年6月19日(省)语文 江西省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语文试题卷 说明: 1.本卷共四大题;27小题;全卷满分12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本卷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卷;答案要求写在答题卷上;不得在试题卷上作答;否则不给分. 一、语言知识及其运用(12分) 1.下列字形和加点字注音全部正确的一项是(2分) A.亘古(gèng) 狩猎挺而走险(tǐng) 怒不可遏 B.干涸(gù)炽热尽态极妍(yán) 万恶不郝 C.花圃(pǔ) 荫蔽锐不可当(dāng) 粗制烂造 D.恣睢(zì)取缔鲜为人知(xiǎn) 眼花缭乱 2.下列句子加点词语使用错误的一项是(2分) A.别以为这房间杂乱无章 ....;我曾经想收拾一下;后来发觉那是徒劳的. B.一个物种在新的环境中;必然遵循物竞天择 ....的法则. C.共同的鉴赏能力与博学多识使他们两人常常是一见如故 ..... D.小镇上的文庙;只剩下断壁残垣 ....;成为鸟兽栖聚之地. 3.下列句子没有语病的一项是(2分) A.妈妈说的羚羊是用一件黑色硬木雕成的工艺品. B.面对错综复杂的局面;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仔细调查;不可掉以轻心. C.风儿从我脚下的林子里钻出来;送来林涛深沉的低吟. D.大雁知道;在每个沼泽地和池塘边;都有瞄准它们的枪声. 4.下列句子组成语段顺序排列正确的一项是(2分) ①但是人类错了;大自然在某个清晨突然咆哮;于是水和空气的污染;臭氧层破坏;阳光越来越凶猛地照射;都成了人类必须面临的严峻困境. ②也许是人类的天性;凡是无偿获得的东西;就不为自己所珍视. ③当原本无偿的东西开始收费以后;人类才珍视它们. ④我们曾以为大自然恣肆汪洋;可以无限攫取. ⑤人类肮脏了那些洁净的物质;于是有了装在瓶子里的蒸馏水和氧气罐头等等商品. A.②④①⑤③ B.②⑤④③① C.④③②①⑤ D.④⑤①③② 5.依照下列画线句;给空缺处选填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2分) 困境无可避免.困境就像人生路上要穿过的原始森林;它常常让你迷失方向;步入歧途;_______________……走出困境;要有冷静从容的气度;________________…… A.困境就像人生路上要翻越的大雪山;它常常让你深陷其中;半途而废 要有自我审视的智慧 B.困境就像人生路上要经历的沼泽地;它常常让你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要有机智应对的智慧

2017考研-法律硕士之民法学案例分析(9).pdf

2017考研:法律硕士之民法学案例分析(9) 物权案例分析 1.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母马出质给乙,随同母马转移给乙的还有马鞍和 马鞭。在质权存续期间,母马生下小马驹,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乙欲行使质权。就行使质权 的范围等问题发生纠纷。问题:(1)小马驹的所有权属于谁?为什么?(2)乙的质权效力范围如何?为什么?答:1.(1)小马驹的所有权属于甲。孳息的所有权属于原物的所有人。马驹是马所生的天然孳息,在法律没有特殊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孳息的所有权应该归原物的所有人,《合同法》第163条也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 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该条文只是买卖合同中的特殊规定,不适用于质押合同。本案中甲虽然将母马出质于乙,但是甲仍然是该母马的所有权人, 所以小马驹属于甲所有。(2)乙的质权效力及于母马及其小马驹、马鞍、马鞭。质权的 效力及于孳息和从物。依民法原理,马鞍和马鞭是马的从物,小马驹是马的孳息。依照《担 保法》第68条及《担保法解释》第91条,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 生的孳息,质权的效力及于随同质物转移的从物。所以乙的质权的效力及于母马、小马驹、 马鞍、马鞭。 2.德国民法于修正的第90条A规定:动物非物。动物以特别法律保护之。 在未有特别规定时,应准用有关物的规定。问题:既然本条文规定动物不是物,那么是 否意味着动物就不是客体而是主体呢?答:德国民法在1991年1月1日以前,将动物视为物。由于长期受指责此种物的性质忽视了动物的特殊性,德国民法在修正的第90条A规定:动物非物。动物以特别法律保护之。在未有特别规定时,应准用有关物的规定。既然此 条规定动物非物,那么动物是什么呢?我国有学者依此规定认为,既然动物不是物,动物就 不是客体,不是客体就只能是主体。此种认识显然是荒谬的。此项规定并不是将动物人格化 或者当成是权利主体,而是旨在表明对有生命之物的尊重,动物的所有人不得任意处分动物。在民法上,动物仍然是物,只是对动物的支配,应该受特别法的规范,受到限制。 凯程法硕优势: 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 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 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对法硕参 考书、就业、择校、分数线、备考指导等不清楚的同学,可以查看凯程的官方网站,可以 联系咨询老师,为同学们详细解答。 凯程法硕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 很多机构说自己考了多少人,亮出来多少经验谈,但是几乎没有机构把自己学员的经验谈 视频亮出来,凯程有实力把凯程学员部分学员视频经验谈亮出来,体现凯程的绝对优势。 详细请查看凯程官方网站法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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