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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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说明

科研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说明

科研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说明1.直接费用。

主要用于设备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等发生的费用。

(1)设备费。

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设备购置费,试制专用仪器设备运输、安装和修理费用,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发生的费用,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和加工费以及项目实施需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等发生的费用。

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与专用设备同时购置的备品、备件等可纳入设备费预算。

单位应对购置设备重点予以说明,包括设备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和用途。

购置单台套5万元(含)以上的设备,需提供3家以上产品报价单及其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

如果是独家代理或生产,可提供1家报价单,但应予以说明。

购置单台套2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还需重点说明购置必要性及对项目研究的作用和用途。

2购置设备的选型应在能够完成项目任务的前提下,选择性价比好的设备。

试制设备费是现有仪器设备无法满足项目检测、实验、验证或示范等研究任务需要而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一般由零部件、材料等成本,以及零部件加工、设备安装调试、燃料动力等费用构成。

当试制设备为过程产品时(即为完成项目任务而研制的零部件或工具性产品),试制设备发生的相关成本(含直接相关的小型仪器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应列入试制设备费科目,试制5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需填写试制设备预算明细表;当试制设备为目标产品(即项目主要任务就是研制该设备)时,应当分别在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劳务费等科目编列测算。

设备改造费是指因项目任务目标需要,对现有设备进行局部改造以改善提升性能而发生的费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设备发生损坏需维修而发生的费用,一般由零部件、材料等成本和安装调试等费用构成。

项目资金使用说明及项目经费列支范围说明

项目资金使用说明及项目经费列支范围说明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资金使用说明及项目经费列支范围说明一.项目资金使用说明1.本项目资金5%用于作品评审(经费预算总计不超过1万元,其中总额的5%为专家评审费)。

2.单件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

3.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支出科目,列出经费使用主要内容及测算依据(附明细及测算依据)。

二.项目经费列支范围说明1.设备费。

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设备费不得用于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和文件夹、文件柜等办公用品,U盘、移动硬盘等通用存储设备严格控制购买数量,并实行定点采购,对现有仪器进行升级改造的,改造后应进行核验。

符合设备增值要求的,须到校规划资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报销;不符合增值要求的批量物品,按资产管理要求二级学院进行自建帐管理并报校规划资产部门备案后方可报销,校规划资产部门将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

2.材料费。

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消耗费用及采购、运输、装卸及整理等费用。

打印纸、墨盒、硒鼓等通用耗材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和总量控制。

严格区分办公用品与实验用材料,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数量。

1)文件夹、笔、本、订书器等办公用品一律不允许购买。

2)移动硬盘、U盘每个项目课题组限购1个。

3)原则上每个项目课题组打印纸限购2箱,硒鼓或墨盒限购2个,超出上限的需写明原因,经科技处、财务处会签后方可报销。

4)严禁用材料费进行计算机整体升级,确有需要可通过正常程序购买计算机。

确因研究需要,计算机个别部件需升级的,需提供设备的固定资产编号,并写明升级理由并经科技处、财务处会签报规划资产处进行固定资产增值后方可报销。

5)计算机杀毒软件如有需要每个项目课题组限购1套。

6)个别文科院系的老师确因研究需要录音笔的,每个课题组限购1个。

7)外语学院、法学院的老师确因研究需要电子词典的,每个课题组限购1台。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新)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新)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一、设备购置、材料费及租赁费:(参考08政采目录及标准)1、购置设备或材料清单;这里所说的设备或材料,指专用类设备或耗材,不包括通用类设备,如: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录音笔、数码伴侣)、打印机、复印机、投影机、空调及摄影摄像设备等;购置清单中要写明采购设备或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及总金额等内容。

2、采购设备或材料报价单:要求提供3家厂商或经销商的报价单(须有联系电话、厂家或商家印章),网上询价将网页打印并保存,勿需印章,但也至少询2-3家报价。

如采购设备及材料涉及专利产品、独家生产、独家代理、软件著作权或保密行业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3家报价的,须在资料中进行说明,以便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认定。

如购置成套设备,要提供包含明细设备构成的报价单。

这种情况仅针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的项目,希望各位还是按照要求提供设备或材料的3方报价。

3、设备租赁意向书或报价单;需向外单位租赁设备来完成本项目的,要提供租赁意向书或出租设备的单位出具的报价单(1-2家)。

租赁意向书应包括:租赁设备的数量、名称,租赁的时间及方式等内容。

报价单须有租赁单位联系电话和印章。

4、在财政专网上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的“明细项目名称”时,须将所购设备金额、数量以及是否为政府采购等内容填列清楚;项目单位提供的设备购置明细材料清单中填写的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采购品目代码、数量、单价、金额,要与《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所填购置设备的金额、数量等内容对应、一致;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时,不要仅填写“设备购置”和一个总预算额,一定要写明每项设备的具体名称和相关内容(成套设备可不详写,但在报价单中需有明细)。

5、原则上不允许购置通用类设备,如因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确需购置通用类设备的,还应提供购置此类设备的必要性及需求说明和现有通用类设备情况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学校(校本级)公章。

二、会议费:1、会议费预算标准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预〔2006〕2005号《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及京财预〔2007〕303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2、需提供召开会议的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数、地点、会期及会议费预算(附相关的测算依据及询价记录)。

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并加强本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办〔2015〕84号)精神,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财务制度,结合本市科研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是指市级财政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部门预算中安排的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开展基础前沿类科技研发、科技创新支撑、技术创新引导、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创新环境建设等各类科研活动,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科技创新工作。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发挥市场配置各类创新要素的导向作用,优化资源配置.聚焦国家战略,围绕上海科技发展规划,保障重要科研活动的实施。

严格按照科研活动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二)公开公平,择优资助。

完善公平竞争的项目遴选机制,通过公开择优、定向择优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者.(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被资助对象获得的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四)明确责权,追踪问效。

明晰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评估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推行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第四条部门职责:(一)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专项经费的预算审核、资金拨付及使用监督,与市科委共同制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工作.(二)市科委主要负责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决算编报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并探索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第二章支持方式与支出内容第五条专项经费主要采取前补助、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并探索开展其他支持方式。

关于中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预算及使用说明

关于中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预算及使用说明
(4)原则上不允许列支办公室、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大宗材料发票后须附清单及购销合同。一次购买10万元以上的需进行招标采购。
(1)大宗及贵重材料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数量过多或单位价格较高、总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材料,大宗及贵重材料需要在材料费预算明细表中填列材料清单,并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该材料与课题研究任务的相关性以及数量、价格的测算依据等。
9、专家咨询费是指课题组在科学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专家的咨询费、鉴定费、评审费等。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本课题组内参与研究与组织管理的工作人员。
专家咨询费标准: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7、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印刷费、数据采集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用通讯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其中,资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图书资料购置等费用;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不得开支个人通讯费用。
8、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助理研究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预算说明中说明没有工资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人员在课题研究开发中承担的任务,以及投入本课题的全时工作时间和劳务费发放标准。劳务费预算经费占总经费比例不超过15%。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与说明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与说明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一、设备购置、材料费及租赁费:(参考08政采目录及标准)1、购置设备或材料清单;这里所说的设备或材料,指专用类设备或耗材,不包括通用类设备,如: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录音笔、数码伴侣)、打印机、复印机、投影机、空调及摄影摄像设备等;购置清单中要写明采购设备或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及总金额等内容。

2、采购设备或材料报价单:要求提供3家厂商或经销商的报价单(须有联系电话、厂家或商家印章),网上询价将网页打印并保存,勿需印章,但也至少询2-3家报价。

如采购设备及材料涉及专利产品、独家生产、独家代理、软件著作权或保密行业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3家报价的,须在资料中进行说明,以便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认定。

如购置成套设备,要提供包含明细设备构成的报价单。

这种情况仅针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的项目,希望各位还是按照要求提供设备或材料的3方报价。

3、设备租赁意向书或报价单;需向外单位租赁设备来完成本项目的,要提供租赁意向书或出租设备的单位出具的报价单(1-2家)。

租赁意向书应包括:租赁设备的数量、名称,租赁的时间及方式等内容。

报价单须有租赁单位联系电话和印章。

4、在财政专网上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的“明细项目名称”时,须将所购设备金额、数量以及是否为政府采购等内容填列清楚;项目单位提供的设备购置明细材料清单中填写的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采购品目代码、数量、单价、金额,要与《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所填购置设备的金额、数量等内容对应、一致;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时,不要仅填写“设备购置”和一个总预算额,一定要写明每项设备的具体名称和相关内容(成套设备可不详写,但在报价单中需有明细)。

5、原则上不允许购置通用类设备,如因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确需购置通用类设备的,还应提供购置此类设备的必要性及需求说明和现有通用类设备情况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学校(校本级)公章。

二、会议费:1、会议费预算标准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预〔2006〕2005号《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及京财预〔2007〕303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2、需提供召开会议的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数、地点、会期及会议费预算(附相关的测算依据及询价记录)。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科研项目经费测算的依据和说明一、设备购置、材料费及租赁费:1.提供设备或材料清单,包括专用类设备或耗材,但不包括通用类设备,如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打印机等。

清单中要写明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及总金额等内容。

2.提供3家厂商或经销商的报价单,网上询价则需保存网页。

如涉及特殊原因不能提供3家报价,要在资料中进行说明。

购置成套设备时,要提供包含明细设备构成的报价单。

3.如需租赁设备,要提供租赁意向书或出租设备的单位出具的报价单(1-2家)。

租赁意向书应包括租赁设备的数量、名称、租赁的时间及方式等内容。

4.在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时,要将所购设备金额、数量以及是否为政府采购等内容填列清楚。

设备购置明细材料清单中填写的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采购品目代码、数量、单价、金额,要与《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所填购置设备的金额、数量等内容对应、一致。

不要仅填写“设备购置”和一个总预算额,一定要写明每项设备的具体名称和相关内容。

5.原则上不允许购置通用类设备,如确需购置,要提供购置必要性及需求说明和现有通用类设备情况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学校(校本级)公章。

二、会议费:1.会议费预算要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

2.需提供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数、地点、会期及会议费预算(附相关的测算依据及询价记录)。

会议费的计算主要根据参会人数、会期、会议地点(四环路以内或以外)和饭店星级(三星级以上或以下)等因素,按照相应限额标准进行测算。

此外,还需要考虑会议间接费用,如会议资料费、专家教授进行培训的劳务费和专用设备租赁费等,需要编制预算并附询价记录。

对于20人以下的小型会议,建议在本单位内部会议室(有条件的)进行。

如有特殊原因(如会期较长需驻会等),请另附说明。

同时,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所报预算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

差旅费预算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包括外出考察调研活动内容、外出参加国内外会议或展览会的目的或必要性等。

研究院(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研究院(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研究院(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研院科研项目经费核算与管理,根据国家、科学院、省市地方相关政策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科研项目经费包括纵向项目经费、横向项目经费、科学院项目经费及工研院自主立项的项目经费。

纵向项目经费是指工研院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专项项目、人才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等项目取得的科研经费。

中科院项目经费是指工研院承担院级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经费。

包括先导专项、修购专项等专项经费。

横向项目经费是指工研院通过与科研院所、高校及企业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包括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科研经费。

横向科研项目应当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书面合同。

工研院自主立项的项目经费是指工研院根据发展战略规划、领域前沿布局和学科发展支持,使用中科院拨付的基本科研经费、项目课题结题结余经费、捐赠经费以及单位内部统筹经费等自主设立的项目研究经费。

第三条工研院所属各部门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全部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

科研经费到位后由财务资产部通知各归口管理部门,由科技发展部统一下达开题通知书,财务资产部在 ARP 核算系统对各课题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条除法律规定或在合同中有约定条款外,凡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均属国有资产,由单位统一管理、统一规划、调剂使用。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工研院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

负责对课题申报立项阶段进行组织和指导,对预算编制阶段进行咨询和服务,对组织实施阶段进行协调和支撑,对经费使用过程进行审核和监督,对结题验收阶段进行检验和凝练,积极推进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和产业化。

第六条课题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履行课题任务书、合同(协议)条款,按照课题经费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以及工研院财务报销规定使用经费,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负责,对完成课题任务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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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
一、设备购置、材料费及租赁费:(参考08政采目录及标准)
1、购置设备或材料清单;
这里所说的设备或材料,指专用类设备或耗材,不包括通用类设备,如: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录音笔、数码伴侣)、打印机、复印机、投影机、空调及摄影摄像设备等;
购置清单中要写明采购设备或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及总金额等内容。

2、采购设备或材料报价单:要求提供3家厂商或经销商的报价单(须有联系电话、厂家或商家印章),网上询价将网页打印并保存,勿需印章,但也至少询2-3家报价。

如采购设备及材料涉及专利产品、独家生产、独家代理、软件著作权或保密行业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3家报价的,须在资料中进行说明,以便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认定。

如购置成套设备,要提供包含明细设备构成的报价单。

这种情况仅针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的项目,希望各位还是按照要求提供设备或材料的3方报价。

3、设备租赁意向书或报价单;
需向外单位租赁设备来完成本项目的,要提供租赁意向书或出租设备的单位出具的报价单(1-2家)。

租赁意向书应包括:租赁设备的数量、名称,租赁的时间及方式等内容。

报价单须有租赁单位联系电话和印章。

4、在财政专网上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的“明细项目
名称”时,须将所购设备金额、数量以及是否为政府采购等内容填列清楚;项目单位提供的设备购置明细材料清单中填写的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采购品目代码、数量、单价、金额,要与《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所填购置设备的金额、数量等内容对应、一致;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时,不要仅填写“设备购置”和一个总预算额,一定要写明每项设备的具体名称和相关内容(成套设备可不详写,但在报价单中需有明细)。

5、原则上不允许购置通用类设备,如因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确需购置通用类设备的,还应提供购置此类设备的必要性及需求说明和现有通用类设备情况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学校(校本级)公章。

二、会议费:
1、会议费预算标准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预〔2006〕2005号《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及京财预〔2007〕303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
2、需提供召开会议的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数、地点、会期及会议费预算(附相关的测算依据及询价记录)。

会议费的测算,主要依据参会人数、会期和会议地点(四环路以内或以外)以及饭店星级(三星级以上或以下),按照相应限额标准进行测算。

还有会议间接费用,如会议资料费(资料印刷费用,不包括会议发放的笔、本、文件袋等用品),包括数量、单价(要按要求原则编预算);专家教授进行培训的劳务费,按照下面讲的专家咨询费的要求编报;专用设备租赁费,要附询价记录。

另外,20人以下的小型会议,我们建议在本单位内部会议室(有
条件的)进行。

如有特殊原因(如会期较长需驻会等),请另附说明。

需特别注意的是,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所报预算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

三、差旅费:
1、差旅费预算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2007〕932号《北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财行〔2001〕73号《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
2、外出考察调研活动内容;
3、外出参加国内外会议或展览会的目的或必要性(附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等材料);在编报预算时尚未取得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等材料的,需另附说明,或附往年召开的例会通知等依据资料。

说明文字要针对具体内容,简明扼要。

4、差旅费预算测算过程,需写明拟出差的目的地,出差人数、天数、预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票价(附相关询价记录<可将网页下载打印>)等,会议注册费用需提供具体的依据(以前年度的会议通知等)。

出差目的地和预乘坐的交通工具要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要求“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较急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目前,评审中按1500公里(相当于北京-上海的直线距离)掌握距离限度,即超过1500公里即可乘坐飞机,反之,则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

确定交通工具后,还要根据出差人员的级别,确定乘坐等级,之后将飞机票或火车票的票价询价记录(相关网页下载打印)作为预算支撑材料上报。

住宿费已规定了住宿标准和开支标准上限
(分别是600、300、150元/人/天三档),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都按出差实际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分别是50元和30元。

编制预算时,要按规定标准进行仔细测算(一般标准为230元/人/天,150+50+30)。

四、测试化验加工费:
需提供项目测试化验加工意向书或报价单。

内容应包括:外协合作内容、方式或方案、付费标准及方式等。

属于政府或行业部门有规定收费标准的某些测试项目,需将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附后。

以人作为测试对象时,参考上年度临时工月工资标准/天数。

注意预算金额不要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

五、出版印刷/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1、印刷费需提供政府采购报价,或参照《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印刷费管理办法》,提供详细的所印资料页数、版面规格、装订及印刷要求、印刷数量等内容;以实用、节俭为原则,以单色、简装为标准。

如有特别需求:对印刷工艺有特别要求或用于对外宣传等,需提供说明材料。

著作出版费:应提供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书及出版著作名称、数量及费用。

2、论文版面费,需说明出版论文的篇数及该论文计划将在国内或国外刊物上发表;
3、购买或查阅纸质、电子类文献资料,需提供购买文献资料的数量、均价等内容的文字材料,或提供查阅资料费用相关依据;
购买纸质资料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5%。

在编报预算时,将要购买的图书进行归类,说明每一类图书的购置数量和金额。

查阅电子类资料,要附测算的依据(需提供报价)。

4、专利申请费,需提供申报的专利项目名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相关预算测算过程。

具体参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文[2006]3101号《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六、劳务费:
劳务费预算明细,说明支付劳务费的理由以及提供劳务的人数和工作天数。

七、专家咨询费:
专家咨询费预算明细,说明聘用专家的职称及工作内容、形式和聘期等。

聘请京外专家来京进行培训或咨询,相关预算参照《差旅费管理办法》中有关“交通费和住宿费”的标准执行。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参照高级职称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会期超过2天的,第3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职称300-400元/人天、其他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参照高级职称60-100元/人次、其他40-80元/人次的标准。

以上要求的材料,均需提供纸质及电子版资料,以便评审和文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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