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定检维修放行程序

合集下载

检放行工作程序

检放行工作程序

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A检、C检等维修工作完成后,进行收尾检查、放行文件签署的工作规定。

1.2适用于基地维修部、质量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 CCAR121 □ CCAR145航线■ 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定期检修”3术语和定义3.1技术放行:指航空器经过维修后技术状态良好,满足适航性要求,能够安全完成飞行任务的签署证明。

3.2整机放行人员:按照民航局批准的程序,由获证的营运人和维修单位授权的航空器放行人员。

3.3定期检修:指按照批准的标准为计划维修所进行的维修工作。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定检放行人员、定检维修人员、维修调度员4.1.2授权质量放行人员4.2职责4.2.1各维修单位:a)负责完成定检任务书规定的工作单卡;b)负责定检工卡的发放和回收,确保工卡数量一致、签署完整;c)确保飞机处于适航状态,对飞机进行技术放行。

4.2.2质量部:a)负责检查定检放行条件,确保飞机处于适航状态;b)负责定检飞机的检验放行。

5飞机定检放行的规定5.1飞机在完成定期检修后,必须由授权放行人员技术放行后方可投入使用。

5.2放行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维修人员基础执照及相应机型签署,并得到营运人的授权;5.3放行人员必须完成与其授权放行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件,如培训证书和机型合格证等。

5.4定检整机放行人员签署放行文件前,必须确认飞机状态符合基地维修分部最新有效版本的定检放行检查单项目要求。

5.5定检维修任务书内如有试飞项目,维修调度员须打印两份定检适航放行证书,定检维修人员、整机放行人员和授权的放行检验员须在试飞前和试飞后分别签署。

6飞机定检放行工作程序6.1定检收尾工作定检维修人员 6.1.1清理工作现场,归还所借的工具设备。

6.1.2各部位领班进行本部位的收尾复查,包括工作单卡的签署,完成反馈情况;确认本部位工具设备均已归还;确认LMR、CMR上记录的本部位故障和缺陷已按规定处理,并在定期检修放行证书上进行部位放行签署。

飞机适航性检查与放行

飞机适航性检查与放行

7.10 飞机适航性检查与放行7.10.1 飞机的适航性检查1) 东航每架飞机首次投入运行前应通过局方的检查,符合CCAR121部的要求,并获得适航证的签署以及《运行规范》相关条款的批准后方可投入载客/货运行。

2) 东航维修与工程的质量体系通过每年度制定和落实飞机年检计划,确保所有经《运行规范》相关条款批准运行的飞机,按期接受局方的年度适航性检查,并在获得适航证签署或者其他方式的签署后方可继续投入运行。

3) 东航接受局方在任何时间对东航正在运营飞机的适航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任何存在缺陷的飞机,东航维修与工程系统的质量体系将确保该飞机在纠正措施满足局方要求后方可再投入运行使用。

4) 东航承诺,按照局方的规定支付飞机首次投入运行的检查和年度适航性检查的费用。

7.10.2飞机放行条件凡经维修作业后,应由经授权的维修放行人员检查确认所完成的维修作业符合经批准的标准或规定,飞机满足下述飞机放行条件,处于适航和正常可用状态:1) 按照东航经批准的维修方案或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完成了所有规定的维修工作项目并进行了必要的检查;2) 所有维修工作项目都是由合格的维修人员完成,并按照CCAR-145部颁发了维修放行证明;3) 对于影响安全运行的有关缺陷和损伤进行了处理,达到批准的标准且符合相关机型最低设备清单规定的要求;4) 没有已知的飞机不适航的任何状况;5) 到目前所完成的维修工作为止,飞机处于安全运行的状态。

7.10.3飞机放行7.10.3.1飞机放行原则1) 维修作业的最后把关是放行。

对所有飞机实施维修作业后的放行是东航落实其运营人适航性责任的重要环节。

2) 维修人员在每次完成维修工作和对任何缺陷、故障进行处理后,经检查确认符合本章7.10.2条“飞机放行条件”。

3) 东航放行标志是授权放行人员在相关放行文件上的正式签署。

4) 东航如将部分航线维修、有限的定期维修或个别特殊维修项目对外委托维修时,委托维修单位对其所完成的东航委托的工作项目符合经批准的适航标准签署放行,东航对其送修飞机、发动机、设备及其部件的适航性负责。

防止发动机空中停车细化措施R4

防止发动机空中停车细化措施R4

防止发动机空中停车细化措施R4一、航线、定检维修(a)飞机航线维修、飞机定检维修:1、在航线各级例行检查中,对安装位置较高的发动机(A320和B737除外)应使用工作梯;对于发动机尾喷口的检查一律使用手电筒;对于发动机短舱内的区域检查,应由取得该机型授权3年以上维修人员完成(引进新机型时,应由3年放行经验的放行人员完成)。

2、关闭包皮前,需确认包皮无裂纹、无破损、无外来物、锁扣状态等状况。

3、发现叶片有裂纹或外来物撞击痕迹等异常状况时,应及时报告整机放行人员并由其负责处理,对细微的缺陷必要时使用放大镜检查。

4、维修人员对发动机加注滑油之前,需确认加注滑油规格,完成加注工作后应确认发动机滑油箱口盖已关好。

5、严格执行工具设备“三清点”制度,同时在发动机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对发动机工作区域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止外来物遗留在发动机上。

(b)飞机整机航线放行、飞机整机定检放行:1、处理发动机故障及缺陷时,须指定一名整机放行人员或班组长以上的人员全面负责缺陷或故障的排除工作,并落实重大工作项目评估制度。

放行飞机前,须将发动机缺陷及故障处理情况通报当日的车间值班干部及值班工程师。

2、对于发动机余油口漏油,在基地站原则上需排除才能放行,如因故(如航材、工装问题)不能排除,应按手册规定放行飞机。

对于发动机余油口以外部位的漏油,须查清漏油原因并彻底排除方可放行,因故(如航材、工装问题)不能及时排除故障,须按维护手册标准放行飞机,并报告维修管理部和维修单位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工程师须以NRC 的方式制定监控和修复方案。

3、定检出场飞机不允许有漏油情况存在,因故(如航材、工装问题)不能及时排除故障,须按维护手册标准放行飞机,并报告维修管理部和维修单位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工程师须以NRC的方式制定监控和修复方案。

4、基地站航后,须打印前三段的PFR报告或调阅相关信息,确认发动机无故障或相关故障已得到正确处理。

如发现还未关闭的发动机故障,须彻底查清故障原因并予以处理。

飞机维修工作手册-飞机航后工作程序

飞机维修工作手册-飞机航后工作程序

标题:飞机航后工作程序1 目的为及时完成飞机航后维修工作,排除故障,确保飞机维护质量,特制定本程序。

2 引用文件《维修工程管理手册》5.02 飞机记录本。

3 定义航后维修:指飞机在当日飞行任务结束或计划停场超过4小时,在基地或经停站所进行的例行检查、勤务和排除故障工作。

4 程序4.1航后工作准备4.1.1 车间主管根据MCC下发的“工作任务单”所列航班计划以及车间人力情况,确定每架航后飞机的维护人员和接飞机人员,当日车间值班员负责将这些信息写在车间准备室的“航班信息动态板”上。

4.1.2 各区域小组人员根据车间主管以及区域组长制定的航后工作安排提前熟悉相关工作,包括阅读工卡、手册和与技术支援进行技术研讨等。

4.1.3 根据计划维护工作或已知的排故项目,提前领取、核对航材。

4.2 航后工作实施4.2.1 维修人员在航班计划到达前15分钟到达指定位置,做好准备工作,,并及时指挥飞机停放。

4.2.2 飞机停稳后,维修人员积极与机组交流,主动询问飞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了解故障现象及故障特点。

修订日期:06/2/10 页码:5205 - 14.2.3 维修人员接机时,应先根据机组反映故障和航后计划工作内容,确定有无必须使用APU的工作(需完成其它工作后再使用APU的工作除外)。

如有,航后应先完成这些工作,完成后及时关闭APU,使用地面电源供电;如无,则应在乘客和机组离机后10分钟内关闭APU,使用地面电源供电。

维修人员通知MCC,联系相应的地面电源到指定停机位。

注:航后维修供电电源选择应按以下优先顺序,即廊桥电源—电源车---电瓶车---APU。

4.2.4 维修人员带上航后工作单,按工作单逐条进行检查和逐项签署,完成航后例行维修工作,并将签署完毕的工作单与飞机的技术记录本放在一起。

注:维修人员应等空速管完全冷却后再套上管套。

4.2.5 维修人员根据机组反映以及查看飞机技术记录本和客舱记录本记载的故障,及时进行排故,并将排故措施及时记录在记录本上。

2.1 飞机定期检查工作管理程序(定检)——【737 B级】

2.1 飞机定期检查工作管理程序(定检)——【737 B级】
2
• 4.规定 • 4.1飞机的定检时间必须满足MS规定的时间限制。 • 4.2飞机的定检工卡必须满足MS工卡清单要求。 • 4.3参加定检人员必须具有上岗证及相应机型签署授权。 • 4.4计量器具必须经检验员检查,确保其计量有效。 • 4.5RII项目必须有检验员检查签字,并落实三检制度。

• 4.6非RII项目必须要做到互检,但工作者不能作为 所做工作检查者。
飞机定期检查工作管理规定 MF/3772-1
飞机定期检查工作管理规定 MF/3772-1
• 目录 • 概述和适用范围 • 引用文件 • 术语和定义 • 规定
1
• 1.简述与适用范围 • 本程序规定了厦航飞机的定检期检查工作管理规定,适用于
厦航机务部基地维修分部。 • 2.依据文件 • N/A • 3.术语和定义 • 定检检查:这里指按MS规定的飞机A检、C检、换发。
• 4.7非例行工卡,根据需要,由工程分部制定工卡。 • 4.8保留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保留手续。 • 4.9维修工作进现场要设定安全区,有专人警戒,
现场要符合防火要求,及安全操纵使用规范。
• 4.10定检批准放行人员必须在确认所有工卡、定检 放行证书、飞行记录本已完整签字后,才能批准 放行。
• 5.5安全值班员负责定检区域安全(防火、警戒、 灭火瓶检查和放置及外来人员的检查),并佩带 安全员袖章。

谢谢!
• 5.6现场工作相互协调, 由各专业车间主任之间调 配。
• 5.7各组长带领组织员按工卡进行准备和按工卡要 求施工,并负责工作检查,工卡签字。
• 5.8组长负责交定检工卡,并确认所借出的工具已 全部还清。
• 5.9各专业车间主任要检查所有工卡完成情况,在 全面检查飞机后,在定检放行证书上签字,并询 问各组工具的归还情况。

资料:飞机零部件放行规定

资料:飞机零部件放行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程序阐明了飞机零部件修理放行的管理和规定。

1.2 适用范围1.2.1本程序叙述了飞机零部件在离机修理或改装等工作后,经检测合格,被认定可以重新装机使用的有关规定。

1.2.2本程序适用于质量控制室、工程技术室、业务室、修理车间、航材室等。

1.3本程序主体责任单位为质量控制室。

1.4□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 引用文件和术语2.1引用文件2.1.1CCAR-145部《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2.2 术语2.2.1离机修理:这里指将部件拆下飞机,根据经适航部门批准的维修许可项目,由我部维修人员进行的维修、维护、修理、检测和功能试验等工作。

如机载电瓶的大修,轮毂.刹车毂的改装修理等。

3. 要求3.1所需的人员岗位3.1.1从事相关修理或检查/检验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并经过质量控制室授权,授权程序参照JSMOP03-018《人员授权管理》。

3.1.2签署《批准放行证书/适航批准标签》(表AAC-038)的检验员应具有的资格:1) 具有维修人员基础执照或部件修理人员执照;2) 从事五年以上维修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3) 熟悉并能公正地执行有关中国民航适航规章;4) 经过飞机维修部机务业务室组织的适航知识、有关法规和修理过程培训;5) 经过飞机维修部质量控制室授权,并报适航处备案。

3.2需要的资料、工具和器材无3.3职责暂无4. 程序4.1 对飞机零部件进行离机修理,必须取得适航部门的维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4.2 飞机零部件的离机修理过程必须严格按附件工程师提供的工作单卡执行,维修记录签署必须严格按照MH3010.7-2006《民用航空器维修记录的填写》。

4.3 飞机零部件在被完成修理后,应进行严格的测试以保证其达到各项技术性能指标。

4.4 经授权的零部件修理放行的人员有权监督和检查修理的全过程,并在确认工作已完成无误后,签署《批准放行证书/适航批准标签》(表AAC -038),以证实该部件可重新装机使用。

【民航】飞机及部件放行

版本:03-0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程序适用于东航维修单位进行航线维修,定期检修,机体翻修、重要修理和改装后飞机放行及部附件修理放行的管理和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维修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各维修单位航线维修分部、定检维修分部、附件维修分部等相关部门。

1.3 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 引用文件和术语2.1引用文件2.1.1 东航《维修工程管理手册》MUEM 7.10“飞机适航性检查与放行”2.2术语2.2.1航线维修:维修工作程序页次: 3-19-1版本:03-01指按照航空营运人提供的工作单对航空器进行的例行检查工作和按照相应飞机、发动机维护手册在航线进行的故障和缺陷的处理(包括按照航空营运人机型最低设备清单和外形缺损清单对故障和缺陷进行保留)。

航线维修可进一步分为航前、航后、短停和周检的维修工作。

2.2.2定期检修:指根据适航性资料和技术文件,在航空器和/或航空器部件达到一定时限时进行的检查和修理工作。

2.2.3修理:指根据适航性资料和技术文件,通过各种手段使偏离可用状态的航空器和/或航空器部件恢复到可用状态。

2.2.4改装:指根据民航总局批准或认可的适航性资料和技术文件(如制造厂家的服务通告或服务信函,获得民航总局批准的改装方案等)进行的各类改装工作。

2.2.5航线放行:指对完成航线维修、“A”检或相当级别以下的定期检修和结合检修进行改装工作后的航空器放行签署。

维修工作程序页次: 3-19-2版本:03-012.2.6定检放行:指对完成“A”检或相当级别以上的定期检修和结合检修进行改装工作后的航空器放行签署。

2.2.7部件维修放行:指航空器部件经维修,完成最终检验之后,由有资格的放行人员在规定的文件中签署批准航空器部件返回使用。

3. 要求3.1所需的人员岗位1)飞机维修控制;2)质量管理系统主管、安全质量监督、维修人员资格管理;3)飞机整机放行、飞机结构修理、部件维修放行/检验。

【民航】整机放行工作程序

整机放行 工作程序编号:MUMOP12-020 日期:110101 版本:03-00维修工作程序页次: 11. 目的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为规范飞机放行工作,满足中国民航适航法规和公司对飞机维修放行的要求, 特制定本程序。

1.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工程技术公司公务机维修工程部。

1.3程序属性■CCAR-135■CCAR-91■CCAR-1452. 引用文件和术语2.1引用文件1) CCAR-145R3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 2) EAMM 《公务机管理手册》 3) MMM 《维修管理手册》 4) AC-145-6《航空器航线维护》 2.2术语航线放行:按照经批准的标准对航空器进行的航前、过站、航后维修工作后的技术放行。

3. 要求3.1所需的人员岗位 1)整机放行人员; 2)工程管理人员3.2需要的资料、工具和器材无 3.3职责1)公务机维修工程部整机放行人员的职责公务机维修工程部整机放行人员负责按生产指令的要求按期完成维 修工作,报告维修重要信息,确保维修质量,做好维修记录,放行飞 机。

整机放行 工作程序编号:MUMOP12-020 日期:110101 版本:03-00维修工作程序页次: 23.4放行人员的资格要求1)工程技术公司正式员工或雇佣人员; 2)持有基础执照和相应机型签署; 3)经过放行授权。

3.5飞机整机放行条件:1) 规定的例行维修工作的内容已经完成并逐项正确签署。

2) 非例行工作(EO 或故障等)已经完成或已经正确办理保留。

3) 机上的故障保留单副页内容与清单相符;4) 飞机三证(国籍登记证、适航证、电台证)原件在位且有效。

5)飞机技术记录本能满足预定航班的需要(配备在飞机上的飞机记录本必须安放在相应的记录本夹子里,同一记录本夹子里面的新旧记录本按使用顺序前后放置。

飞机放行人员负责检查飞机记录本的使用情况,及时补充新本以保证后续航班的填写需求。

使用完的飞机记录本应在机上保存至少10个航段后,由完成当日飞机航后工作的维修人员取下飞机,转交工程技术公司公务机分部保存。

飞机维修飞行运行手册17.维修和适航放行

17 维修和适航放行17.1 适航放行政策...................................................17-317.1.1 放行种类..................................................17-317.1.2 适航放行条件..............................................17-317.1.3 专机放行..................................................17-317.1.4 飞机放行人员资格..........................................17-317.2 《放行标准手册》...............................................17-317.3 MEL政策.......................................................17-417.3.1 公司《最低设备清单》(MEL)的制定基本原则和技术依据.......17-417.3.2 公司的《最低设备清单》(MEL)的基本政策...................17-417.3.3 公司的《最低设备清单》(MEL)的目的和使用.................17-417.3.4 使用《最低设备清单》的限制条件............................17-517.3.5 《最低设备清单》(MEL)的适用范围.........................17-517.3.6 《最低设备清单》(MEL)放行项目数量限制...................17-617.3.7 飞机失效项目的修复时限....................................17-617.3.8 MEL保留项目的批准程序.....................................17-617.3.8.1 《最低设备清单》MEL项目的处理规则......................17-617.3.8.2 《最低设备清单》MEL故障保留申请程序....................17-617.3.9 《最低设备清单》(MEL)执行程序...........................17-717.3.10 MEL放行飞行机组执行的程序.................................17-717.3.10.1 飞机先前存在MEL保留项目...............................17-717.3.10.2 飞行前检查发现飞机系统或设备故障.......................17-717.3.10.3 发动机启动,撤出轮档后到起飞前发生MEL中列出的故障.....17-817.3.10.4 飞行中发生飞机故障信息.................................17-817.3.11 MEL放行机务工程人员执行的程序.............................17-817.3.11.1 飞机先前存在MEL保留项目...............................17-817.3.11.2 接到飞行机组报告的故障.................................17-917.3.12 签派放行人员执行的程序....................................17-917.3.13 构型缺损清单(CDL)的使用和执行程序.......................17-917.3.14 MEL争议条款处理..........................................17-1017.3.15 培训以及放行资格批准.....................................17-1117.3.16 外站MEL放行政策.........................................17-1217.3.17 飞机《放行标准手册》的管理和发放.........................17-1217.3.18 公司飞机《放行标准手册》相关定义.........................17-1217.3.18.1 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17-1217.3.18.2 构型缺损清单(CDL).....................................17-1217.3.18.3 放行偏差指南(DDG).....................................17-1217.3.18.4 最低设备清单(MEL).....................................17-1317.3.18.5 失效(不工作)..........................................17-1317.3.18.6 解除工作..............................................17-1317.3.18.7 维修(M)和飞行(O)程序..................................17-1317.3.18.8 修理时限..............................................17-1317.3.18.9 保留项曰..............................................17-13 17.4 飞行记录本系统................................................17-13 17.5 维修记录与保存................................................17-13 17.6 项目保留......................................................17-1317.6.1 总则.....................................................17-1317.6.2 机长责任.................................................17-1417.6.3 故障保留项目的延期控制...................................17-14 17.7 非正常情况报告................................................17-14 17.8 通告飞行组....................................................17-1417.1 适航放行政策17.1.1放行种类:飞机放行分为技术放行和派遣放行两种17.1.1.1技术放行:指飞机经过维修后,技术状态良好,达到适航标准,能够完成飞行任务并签署证明的放行;飞机的技术放行又可以称为适航性放行;17.1.1.2派遣放行:指飞机在技术放行的基础上,其设备和有关状况符合预定飞行任务的特点和要求的放行。

飞机定检维修发现故障后应有的程序

飞机定检维修发现故障后应有的程序
飞机定检维修发现故障后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报告故障:维修人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故障情况,包括故障的详细描述、发现时间、地点等信息。

2. 评估故障:相关部门会对故障进行评估,确定故障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并制定相应的维修计划。

3. 制定维修方案:根据故障评估结果,维修人员会制定维修方案,包括维修时间、维修方法、所需工具和材料等。

4. 实施维修:维修人员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确保维修工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5. 测试验证: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会对飞机进行测试验证,确保故障已经修复,飞机可以安全飞行。

6. 记录维修过程:维修人员会记录维修过程中的所有细节,包括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维修方法、使用的工具和材料等,以便日后查询和追溯。

7. 通知相关部门:维修完成后,相关部门会被通知故障已经修复,飞机可以重新投入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飞机定检维修是一项非常严谨和复杂的工作,需要维修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飞机的安全和可靠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飞机定检维修放行程序1 依据《工程手册》《维修管理手册》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杭州维修基地。

3 名词术语无4 人员资格要求无5 责任部门定检维修车间、生产计划与控制部门、航线维修车间、内场修理车间、技术支援部门、质量部门6 程序6.1 A检定检放行程序6.1.1 A检完成后确认6.1.1.1 需执行的维修任务单号的工作单卡内容全部完成并签署。

6.1.1.2 A检工作包中时控部门附加工作单全部完成。

6.1.1.3 A检工作包中应执行的技术指令已全部完成6.1.1.4 A检工作包中必检项目由经授权的检验人员完成并签署。

6.1.1.5 机组报告和地面检查发现的故障、缺陷已排除/正确处理。

6.1.1.6 保留故障、自制件等已按有关程序办妥审批手续。

6.1.1.7 A检工作包中无法完成的例行工作单卡、非例行工作单卡和附加工作单卡已经完成保留项目办理手续。

6.1.2 放行签署6.1.2.1 经授权的放行人员确认A检完成工作项目无开项后,填写“例行工作单目录清单”、“适航指令执行清单”、“服务通告执行清单”和“非例行工作单目录”(表格见《出厂报告》)。

6.1.2.2 同时签署《工作汇总单》《技术记录本》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器维修放行证书》CCA-QM-025,完成对该机的适航性放行。

6.1.3 适航性放行完成后,立即将定检维修工作包连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器维修放行证书》CCA-QM-025交生产计划与控制部门。

6.2 C检定检放行程序6.2.1 飞机进场检查检验人员必须填写《定检飞机入检质量报告表》随飞机一起交定检维修车间。

6.2.2 定检维修车间完成该架飞机的定检后填写《定检飞机出检质量报告表》交质量管理。

6.2.3 飞机放行前生产计划与控制部门提供《工作单汇总单》。

6.2.4 C检完成后确认:6.2.4.1 需执行的维修任务单号的工作单卡内容全部完成并签署。

6.2.4.2 C检工作包中时控部门附加工作单全部完成。

6.2.4.3 C检工作包中应执行的技术指令已全部完成。

6.2.4.4 C检工作包中必检项目由经授权的检验人员完成并签署。

6.2.4.5 机组报告和地面检查发现的故障、缺陷已排除/正确处理。

6.2.4.6 保留故障、自制件等已按有关程序办妥审批手续。

6.2.4.7 C检工作包中无法完成的例行工作单卡、非例行工作单卡和附加工作单卡已经完成保留项目办理手续。

6.2.5 放行签署6.2.5.1 经授权的放行人员确定工作完成,C检工作汇总单中的工作项目无开项后,填写“例行工作单目录清单”、“适航指令执行清单”、“服务通告执行清单”和“非例行工作单目录”(表格见《出厂报告》)。

6.2.5.2 同时签署《工作汇总单》、《技术记录本》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器维修放行证书》CCA-QM-025,完成对该机的适航性放行。

6.3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器维修放行证书》CCA-QM-025。

6.3.1 按表的内容逐项填写并签署工作汇总单。

6.3.2 签署《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器维修放行证书》CCA-QM-025随工卡交生产计划与控制部门。

6.4 出厂报告6.4.1 C检放行时,必须编写出厂报告,出厂报告是体现《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器维修放行证书》中涉及的所有定检工作的具体内容汇总,在定检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6.4.2 批准生效出厂报告。

6.4.3 出厂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6.4.3.1 例行工作清单:根据定检维修工作包,本次级别定检完成的所有例行工卡目录。

其中工作填写工作类别,如检查、修理、测试等。

6.4.3.2 适航指令执行情况清单:执行的适航指令清单。

其中参考号填写对应的所有EO(SB/SL、CAD、AD)号。

6.4.3.3 服务通告执行清单:执行的服务通告清单。

6.4.3.4 非例行工作清单:本次定检中发生的、所有完成的非例行工作内容。

来源号填写对应的例行工号或指令号。

6.4.3.5 附加工作清单:本次定检所要完成的附加工作(包括技术通知单,以及不属于AD/CAD,SB/SL的技术指令等其他类别无法列入的工作)6.4.3.6 发动机试车报告:涉及本次定检中所有的试车报告。

6.4.3.7 油样检测工作清单:涉及本次定检中的所有油样检测工作目录。

6.4.3.8 重要修理/重要改装报告清单:涉及本次定检中所有的重要修理/重要改装报告。

提供目录,列出本次定检所完成的重要修理、重要改装的序号、内容、类型。

经适航部门批准的重要修理/改装还需填写适航部门的批准号。

其中类型填写修理或改装。

6.4.3.9 结构故障/修理工作清单:本次定检中所有结构修理的工作。

工作单号填写非例行工作单号或指令号,修理参考填技术手册章节号。

6.4.3.10 附件修理清单:本次定检所有由生产计划与控制部下指令在内场车间完成修理的部件名称、件号、序号、许可证号等。

6.4.3.11 防腐工作清单:本次定检中所有的防腐工作的目录。

6.4.3.12 部件更换清单:本次定检所更换的部件(包括时寿件)名称、件号和序号及对应的工卡号。

6.4.4 附录:在定检中有如下任意工作时,则将这些清单编入附录中,即:预检发现问题处理清单、进出厂保留清单、飞机称重报告、试飞报告、结构抽样清单、外委工作清单等。

6.4.4.1 附录1预检发现问题处理清单:在预检中发现的问题在本次定检中已处理的清单。

6.4.4.2 附录2进出厂保留清单:汇总进、出厂飞机所有保留工作的目录。

其中措施栏填写纠正保留的依据及措施或未纠正原因。

状态栏填写:已纠正的填OK、未纠正的填新的DD单号。

6.4.4.3 附录5飞机称重报告:涉及本次定检后所有的飞机称重报告。

6.4.4.4 附录6试飞报告:涉及本次定检的试飞单内容。

如试飞申请表、试飞工作单等。

6.4.4.5 附录7 结构抽样清单:本次定检中所有结构抽样工作。

6.4.4.6 附录8外委工作清单:本次定检中所有外委工作目录。

7 记录8 使用的表格、标牌样件附件1:定检飞机入检质量报告表附件2:定检飞机出检质量报告表附件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器维修放行证书》 CCA-QM-025(说明:正式的放行证书不应出现工作程序手册页眉)附件4:出厂报告式样(说明:正式的出厂报告不应出现工作程序手册页眉,放行证书用附件3)附件1:定检飞机入检质量报告表国航股份工程技术分公司杭州维修基地HangZhou Maintenance Base Air China Technics 定检飞机入检质量报告表A/C Primarily Report编号NO.机型:A/C Type 机号:A/C定检级别:Category 入检日期:Date自上次定检结束至本次定检入检这一周期内完成的适航指令、技术指令和监控指令情况:AD/CAD,SB/SL,monitoring order completed保留故障情况DD items:发现和排除的重大故障简述Major repair,troubleshooting:未排除疑难故障、十五日三次重复故障和需跟踪故障简述Repeated Failure:需在定检中处理的问题说明Description:反映出的上次定检存在的问题:填表人:Written by 分部(车间)领导签字:Person in附件2:定检飞机出检质量报告表国航股份工程技术分公司杭州维修基地HangZhou Maintenance Base Air China Technics 定检飞机出检质量报告表A/C PERIODICAL CHECKQUALITY REPORT编号NO.机型A/C Type 机号A/C定检级别Category 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From YYYY/ MM/ DD To YYYY/ MM/ DD参加定检的人员状况Personnel 大修负责人:Person in charge检验员:Inspector各专业人数Total机械人M电气人E电子人AV执行适航指令、技术指令和监控指令情况Airworthiness,directive,technical order,monitoring order completed保留故障情况DD items:发现并排除的故障条数(按章节号统计)Troubleshooting items(according to ATA):完成的重要修理、排故记录Major repair,troubleshooting record发生的人为责任差错情况Error:反映出的最近一个维护周期内的维护质量问题Recent maintenance cycle quality:意见或建议Recommendation:填表人:Written by 大修(定检)负责人签字:Person in BM附件3:飞机维修放行证书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器维修放行证书AIR CHINA LIMITEDAIRCRAFT CERTIFICATE OF RELEASE TO SERVICEAND MANTENANCE STATEMENT维修单位名称及地址:Name and Address of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 维修单位许可证号: D.200017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 CERTIFICATE国航股份工程技术分公司杭州维修基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HangZhou Maintenance BaseAir China Technics XIAOSHAN Airport HangZhou送修单位名称及地址:Name and Address of Customer: 送修合同号/任务指令号: Contract No. / Work-order NO.(送修单位名称及地址描述)航空器型号A/C Type制造厂Manufacture飞机序号A/C SN注册号A/C No.总飞行小时Total Flight hours总循环次数Total Cycles实施的工作内容:Description of Work Performed: 定检级别: Schedule Check完成的工作(工卡、适航指令、服务通告、重要修理及改装项目、部件更换记录、保留项目及附加工作)Work Performed(Job Card,CAD,SB/SL,Major repair/Major modification),Component Replacing ,Deferred Items,Additional Works)填写人: 日期:Prepared By: Date:放行声明:Released Statement:兹证明上述工作已按CCAR-145实施,这些工作符合要求,现予放行,恢复使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