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农民工到工地干活从中收取报酬,农民工受伤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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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维权难的案例

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维权难的案例

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维权难的案例我有个老乡叫大柱,他就是在建筑工地上打工的农民工。

有一天,大柱在工地二楼搭架子的时候,脚底下的一块木板突然断了。

大柱“哎呀”一声就从二楼摔了下去,那场面可吓人了。

等送到医院一检查,腿骨折了,腰也受了伤,得在医院躺好几个月,还得花不少钱治病呢。

大柱家里条件本来就不好,全家都指望着他在工地挣钱。

这一受伤,可把一家人愁坏了。

大柱心想,自己这是在工地干活受的伤,工地肯定得负责啊。

可是,这维权的路啊,那叫一个难走。

他去找包工头。

包工头一开始还来医院看了看,嘴上说着会处理,可等大柱再联系他的时候,电话就老是打不通了。

大柱急得不行,就托工友去工地找包工头。

结果呢,包工头居然说大柱自己不小心,这不算工伤。

大柱听了这话,气得脸都红了,自己在工地好好干活,木板断了才摔下去的,怎么就不算工伤了呢?大柱没办法,只能去找建筑公司。

建筑公司的人可牛气了,直接拿出一份合同给大柱看。

合同上写了好多密密麻麻的字,大柱本来就没什么文化,看了半天也没看明白。

建筑公司的人就说,按照合同,大柱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范围,而且还说大柱是临时工,没有正式的雇佣关系。

大柱当时就懵了,自己在工地辛辛苦苦干活,怎么就成了临时工,还不算工伤了呢?大柱又气又急,他想找个律师帮忙。

可是一打听,律师费可贵了,大柱根本就拿不出那么多钱。

他去法律援助中心,结果人家说需要准备好多材料,像工作证明啊、事故现场的证据啊之类的。

大柱当时受伤的时候,哪里顾得上收集这些东西啊。

工友们虽然想帮他,但是大家都害怕得罪包工头和建筑公司,也不敢太出头。

大柱就这么在医院里干着急,病还没好,又得为维权的事操心。

他就像个没头的苍蝇一样,到处碰壁。

这个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维权难的事啊,就实实在在地发生在了大柱身上,真的是让人心酸又无奈。

提供劳务者损害赔偿纠纷典型案例

提供劳务者损害赔偿纠纷典型案例

提供劳务者损害赔偿纠纷典型案例
嘿,朋友们!今天咱要来聊聊关于提供劳务者损害赔偿纠纷的典型案例。

你瞧,就拿老张来说吧。

老张在工地干活,那可真是起早贪黑,累得不行。

有一天,他在干活的时候,不小心被一块掉下来的木板砸到了腿。

哎哟,那叫一个疼啊!这下好了,老张受伤了,没法工作了,家里的经济来源不就断了嘛!这时候咋办呢?难道就自认倒霉?那可不行!这就是典型的提供劳务者损害赔偿纠纷啊!就好像你走路好好的,突然被天上掉下来个东西砸了,你能不找个说法嘛!老张当然得找工地负责人说理去啊。

咱再想想,要是你是老张,你辛辛苦苦工作,结果受了伤,你心里好受不?这就跟你种了一地的庄稼,眼瞅着要丰收了,突然来了一场暴风雨,全给毁了,那得多心疼,多憋屈呀!
还有小李,他给一个餐馆送外卖。

有一次下雨路滑,他骑车不小心摔倒了,把手给摔伤了。

餐馆老板却说这跟他没关系,你说气人不气人!这不就是不讲道理嘛!这不就是把责任全推掉嘛!
这些例子都说明了什么呢?那就是提供劳务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是应该得到合理赔偿的!不能让那些雇主轻轻松松就把责任给撇开了呀!这是不公平的!咱得为自己的权益抗争,得让那些该负责的人负起责任来!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所以啊,遇到这种情况,咱可不能退缩,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让自己的损失得到应有的补偿!。

农民工伤案例

农民工伤案例

农民工伤案例农民工伤案例:在一个偏远的乡村,有一家私人建筑公司,由于订单繁忙,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来进行施工。

于是,该公司通过外包的方式雇佣了一批农民工来进行建筑工作。

这些农民工大多来自贫困的农村地区,为了生计,他们不得不背井离乡,漂泊到城市寻找工作。

在农村,他们生活贫困,缺乏机会,而在城市,他们希望能够通过劳动赚取更多的钱,改善家庭的生活条件。

然而,这家私人建筑公司对农民工的待遇却极为恶劣。

他们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没有休息时间,没有社会保障,工资还经常被克扣。

有些农民工因为承受不了工作的压力和负担,甚至选择自杀来逃避现实。

其中,有一个农民工叫李华,他来自河南省一个山区贫困家庭。

李华本来是个积极上进的青年,但是在到了城市后,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每天起早贪黑地劳动,却只能得到微薄的工资,还要支付高昂的房租和生活费。

在工作中,他时常受到恶意的待遇和虐待,身心都遭受了严重的摧残。

尽管面临着巨大的困难,李华并没有放弃。

他通过网络和媒体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应当得到保护和伸张,于是他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

他找到了一位律师,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提醒李华,他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支付他未支付的工资,并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在律师的帮助下,李华成功地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公司支付他未支付的工资和给予适当的赔偿。

劳动监察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了调查,并发现该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该公司被罚款并被要求向所有农民工支付未支付的工资。

同时,李华也成功获得了正当的赔偿。

这个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思考。

人们开始重视和关注农民工的权益,呼吁加强对农民工的保护和法律监管。

这起案件也激励了更多农民工勇敢地争取自己的权益,向不公平对待他们的企业和组织提起诉讼。

通过这起案例,不仅为农民工争取了应有的权益,也让人们认识到农民工群体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

同时,也引发了对于城乡差距、社会保障和劳动合同法律的更多讨论和思考。

农民工触碰法律法规案例(3篇)

农民工触碰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成为推动城市建设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部分农民工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慎触碰了法律法规,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本文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探讨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以及社会各界如何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案例背景小王,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怀揣着对城市的向往,于2018年来到某城市打工。

他在一家建筑工地从事钢筋工的工作,每月工资约为5000元。

由于工地施工进度紧张,小王经常加班加点,但工地负责人始终未支付加班费。

2019年,小王在工地工作时,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腿部骨折。

工地负责人对此事故视若无睹,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和赔偿金。

小王无奈之下,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案例经过1. 初次仲裁小王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工地负责人支付工资、加班费、医疗费用和赔偿金。

然而,在仲裁过程中,工地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声称小王在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

2. 诉讼之路由于仲裁结果不尽如人意,小王决定将工地负责人告上法庭。

在诉讼过程中,小王发现工地负责人早已将公司注销,转移了财产。

这使得小王维权之路更加艰难。

3. 法律援助在维权过程中,小王了解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可以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于是,他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一名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援助。

4. 案件胜诉在律师的帮助下,小王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工资条、加班记录、医疗证明等。

最终,法院判决工地负责人支付小王工资、加班费、医疗费用和赔偿金。

案例分析1. 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本案中,小王在遭受侵权后,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未能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反映出部分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意识淡薄问题。

2. 维权之路艰难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往往面临诸多困难,如证据收集困难、法律程序复杂、维权成本高昂等。

本案中,小王在维权过程中,不仅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还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贵州高院发布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典型案例

贵州高院发布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典型案例

贵州高院发布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9.09•【分类】其他正文贵州高院发布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典型案例2022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在省委和省委政法委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抓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办理了一批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典型案例,多措并举为农民工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有力服务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现选取6个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贵州法院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典型案例目录1.陈某某等8人与贵州赤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诉讼财产保全助百余农民工一个月内拿到工资2.廖某某等22人与贵州某建筑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执行局与诉前调解委员会联动促案件成功化解和执结3.刘某等18人与贵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耐心释法析理促18名中老年农民工3日拿到“血汗钱”4.王某伦等3人与余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请家属代收拘留决定书“失踪”被执行人次日即付清余款5.谭某某、付某某等人与刘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执行联动+两次拘传的“组合拳”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6.付某某等14人与程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通过法院间“事项委托”提取被执行人另案待领款项成功执结系列案01 陈某某等8人与贵州赤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诉讼财产保全助百余农民工一个月内拿到工资【案情简介】陈某某等8人为贵州赤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赤水某工程项目施工班组,双方因上百位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产生纠纷。

2022年5月,经赤水市人民法院司法确认,贵州赤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支付陈某某等8人农民工工资共计316.75万元。

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例(3篇)

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农民工群体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讨薪问题一直是一个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案涉及一位名叫张强的农民工,他在某建筑工地工作多年,因工资被拖欠而寻求法律援助,最终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讨回工资。

二、案情简介张强,男,30岁,来自我国西部某农村地区。

2010年,张强来到某城市,通过中介介绍到一家建筑工地打工。

由于张强勤劳肯干,工地上的领导对他比较器重,让他担任了一名技术工人。

在工地工作的几年里,张强兢兢业业,获得了同事和领导的认可。

然而,好景不长。

2015年,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建筑工地上的项目被拖欠工程款,导致张强的工资也被拖欠。

起初,张强还以为只是暂时的困难,没太在意。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工资拖欠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甚至到了连生活费都无法保障的地步。

张强多次找到工地领导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但均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张强决定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援助过程1. 张强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2. 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案情后,决定指派律师为张强提供法律援助。

3. 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1)律师收集了张强与建筑工地的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

(2)律师与建筑工地领导进行沟通,了解拖欠工资的原因。

(3)律师对建筑工地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其确实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4. 律师根据收集的证据,制定了详细的诉讼方案。

5. 律师代表张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筑工地支付拖欠的工资。

四、法院审理及判决1. 法院受理了张强的诉讼请求,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2.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充分展示了张强的合法权益,并对建筑工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揭露。

3. 法院审理后,认为建筑工地拖欠张强工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建筑工地支付张强拖欠的工资。

五、案例启示1. 民工讨薪问题在我国依然存在,广大农民工朋友在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时,应积极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纠纷案例3

劳动纠纷案例3

脚手架倒塌致工人7米高空坠落8级伤残获赔11万中国法院网讯 8月29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对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决被告江西威泰建材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黄根如各项经济损失118061.96元。

2010年11月24日,原告黄根如及卢剑勇、罗小欠、付国荣等四人通过被告罗来成介绍到被告江西威泰建材有限公司清洗钢架,被告罗来成告知原告等人是为该单位做点工,每人每天工资为150元。

工作期间被告威泰公司为原告等人提供了脚手架等工具并由原告等人直接到被告威泰公司领取油漆等材料。

同年12月3日下午,因脚手架倒塌,原告黄根如摔倒在地,致左股骨下段开放性骨折,右股骨中段骨折,右膑骨骨折,经司法鉴定被评定为伤残八级。

原告共用去了医疗费56192.25元。

(非工伤)事故发生后,被告威泰公司共支付原告黄根如39173元。

因原告要求被告进行赔偿被拒绝,故原告向本院起诉。

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计13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黄根如为被告威泰公司清洗钢架时摔伤致残,被告威泰公司为原告等人提供了脚手架、油漆等工具或材料,足以认定被告威泰公司即是原告等人雇主。

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费等有关费用的诉讼请求的合理部分应予支持,但其过高要求本院不予支持。

在此次事故中被告威泰公司的主观过错不大,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女员工入职数月因怀孕遭解聘获赔1万余元中国法院网讯员工张红(化名)称自己因怀孕遭公司解聘,公司则称是其擅自隐瞒了怀孕事实。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张红1万余元。

北京天诚企业管理培训有限责任公司起诉称,2010年7月26日,张红隐瞒自己怀孕的事实应聘入职到公司工作。

在工作中表现散漫,经常迟到早退,有时甚至长时间旷工,虽经多次劝阻,仍不能纠正。

农民讨薪法律援助案例(3篇)

农民讨薪法律援助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数量逐年增加。

然而,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权益保护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农民在务工过程中经常遭遇拖欠工资、劳动权益受损等问题。

为了帮助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农民讨薪法律援助工作。

本文将以一起农民讨薪法律援助案例为切入点,探讨维权之路的艰难与希望。

二、案例介绍2019年,李某等20名农民在A市某建筑工地务工,与工地承包方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李某等人的工资为每月5000元,每月底支付。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地承包方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导致李某等人生活陷入困境。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等人向A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经过审查,法律援助中心认为李某等人的情况符合援助条件,决定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三、案件办理过程1. 收集证据律师在接受指派后,立即与李某等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情况。

随后,律师指导李某等人收集以下证据:(1)劳动合同:证明李某等人与工地承包方存在劳动关系。

(2)工资支付凭证:证明工地承包方拖欠工资的事实。

(3)证人证言:证明工地承包方拖欠工资的情况。

2. 法律咨询律师在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对李某等人的案件进行法律咨询,分析案件胜诉的可能性。

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工地承包方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因此,李某等人胜诉的可能性较大。

3. 诉讼准备律师指导李某等人准备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等。

同时,律师与李某等人进行沟通,了解其在诉讼过程中的诉求。

4. 提起诉讼在律师的指导下,李某等人向A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5. 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律师代表李某等人出庭应诉。

律师针对工地承包方的抗辩意见,依法进行辩论,维护李某等人的合法权益。

6. 判决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工地承包方支付李某等人拖欠的工资,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案例分析1. 维权之路的艰难本案中,李某等农民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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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农民工到工地干活从中收取报酬,农民工受伤的
案例
案例:2017年8月18日,姜某经王某介绍,到某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工地上切割布料机铁架时,被3米处掉落的铁器从地面反弹后砸到头部受伤,经鉴定,姜某因本次事故导致损伤构成救济伤残。

某置业公司系该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某建工集团系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具有项目施工资质,两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姜某工资为300元/天,系由介绍人王某支付。

律师观点:关于姜某责任承担问题。

1、姜某系由王某介绍去工地做事,并让姜某接受某建工集团工地人员的工作安排,姜某报酬系由王某支付,姜某与王某之间构成雇佣关系,王某系雇主,应向姜某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2、某建工集团作为施工单位,未对工地现场尽到基本安全保障义务,对进入工地做工的姜某未要求其佩戴安全帽,没有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3、某置业公司委托具有施工资质的建工集团负责整个项目的具体施工,并无不当,且施工合同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进行了明确约定,由施工单位负责,置业公司与姜某也不存在劳动关系,故无需承担责任。

4、姜某受雇在工地上做事,对氧焊切割工作的危险性有一定了解,进入工地却未佩戴安全帽,造成自己受伤,且姜某自身也不具备
氧焊切割资质,自身对事故发生存在一定过错,自身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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