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用药检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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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制度

医院临床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制度

为了规范临床医生的执业行为,引导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减轻群众的医疗负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难题,特制定本制度。

1、合理检查
○1、接诊医生应针对患者的病情开具检查项目,原则上能用较低价位检查方法明确诊断的就不要用高价位检查方法。

○2、检查次序一般应遵循由简到繁,由低价到高价的顺序进行。

○3、不允许开具与诊断病情无关、关系不大的检查项目。

○4、费用较高检查项目如 CT,MRI 等要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实施。

2、合理治疗:
○1、在为患者选择治疗方案时应本着疗效可靠、方法科学、费用低廉、创伤最小等原则进行。

○2、全体病员推行“双 (多) 诊疗方案知情选择制度”,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让患者参与治疗方案的选择。

○3、避免过度医疗行为。

3、合理用药:
○1、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治疗过程中,必须坚持合理用药,在确保疗效的前
提下优先选择价格低廉、不良反应较少的药品,尽量减轻病人的负担。

○2、各科室主任要加强对本科内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教育,规范科室用药行为。

○3、认真落实抗菌素合理使用制度,加强对抗菌素使用的分级管理。

○4、使用贵重药品时必须向患者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5、各科室要严格控制门诊及住院药费输欧比例,对药费比例过高的科室进行全院通报。

○6、对医保及农合患者额的用药,必须符合医保农合政策。

4、严格监督考核
医务科将合理坚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纳入科室绩效考核,并作为考核医生的标准,定期公示不合理检查、治疗与用药情况。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下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处方管理办法》及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年版)》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药学部、感染控制管理科和检验科作为抗菌药物管理日常监测工作的职能部门,应指定专人,按要求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1.药学部对抗菌药物用量实施动态监测,每月对医院各科室各类抗菌药物使用量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每月公布一次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每月对抗菌药物使用量前10名医师和前3名科室进行排名,并对其合理用药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和公示。

药学部每月监测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率、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临床医师抗菌药物使用率、三联药物使用情况,并报告管理小组。

2.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科每月检查各科室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督促临床各级医师按病情需要及早送验细菌培养及药敏,检查结果计入科室绩效考核。

每半年公布一次医院耐药菌监测报告、医院感染监测报告。

每月统计I类切口抗菌药物的使用率、使用合理性,并报告管理小组。

3.检验科负责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

每年总结分析病原耐药性监测数据并在院网公示,根据全国和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临床各科室。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考虑经验性用药。

(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一、引言临床合理安全用药是保障患者健康的重要环节,是医疗质量的核心。

为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成立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委员会由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检验科、临床科室等部门的代表组成。

三、管理原则1.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确保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2. 遵循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选择药物品种、规格、剂量和使用方法。

3.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确保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

4. 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处理药物不良反应事件。

5. 开展临床药学服务,提高医师和患者对药物知识的认识。

四、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程序,确保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

优先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内的药品,限制使用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内的药品。

2. 新药遴选管理制度:新药引进需经过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委员会审批,确保新药的临床疗效、安全性和经济性。

3. 药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储存保管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能、储存条件要求进行分区、分类管理,高危药品做好醒目标示。

4.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对效期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管理,确保患者使用的是有效期内药品。

对效期药品进行及时处理,防止过期药品的使用。

5.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对高警示药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患者使用安全。

对高危药品做好醒目标示,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

6. 易混淆药品管理制度:对易混淆药品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患者使用正确药品。

对易混淆药品进行醒目标识,防止混淆错误。

7. 临床用药指导制度:开展临床药学服务,为医师和患者提供药物知识咨询和指导。

医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

医院皮试管理制度

医院皮试管理制度

医院皮试管理制度一、概述皮试是指在临床用药前进行的一种药物过敏试验,主要目的是检测患者对某种药物的过敏反应,以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医院作为临床药物应用的主要场所,必须建立健全的皮试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床科室,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病房等。

三、皮试药物的管理1. 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皮试药物的采购、储存和配发。

皮试药物应在药学部门进行管理,并按规定进行冷藏或冷冻保存,药品有效期即将到期时,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进行处理。

2. 临床科室的负责人要对皮试药物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3. 皮试药物的配发应严格按照患者的医嘱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用药剂量。

四、皮试操作规范1. 执行皮试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皮试操作程序进行。

2. 执行皮试的医护人员应佩戴手套,并在操作完成后立即洗手。

3. 在进行皮试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过敏史和病史,严格按照医嘱要求进行皮试操作。

4. 在皮试操作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患者的反应情况,一旦出现异常反应,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处理。

五、皮试结果的记录和报告1. 执行皮试的医护人员在操作完成后,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皮试结果,并在患者病历中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2. 针对皮试结果异常的患者,应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并根据医嘱进行处理。

3. 医院应建立皮试结果的归档管理制度,确保皮试数据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六、患者教育和告知1. 在进行皮试前,应对患者进行相关的药物过敏知识教育,告知患者皮试的目的、过程和可能的风险。

2. 在进行皮试操作时,应告知患者皮试的结果及可能的后续处理方案,以及如何避免引起过敏反应的方法。

3. 对于皮试结果呈阳性的患者,应向患者详细解释,告知其对该药物的过敏反应,并避免再次暴露。

七、质量控制和评估1. 医院应定期对皮试操作过程进行质量评估,对医护人员的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皮试操作的规范和安全。

医院临床用药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药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药监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安全性和经济性,规范医务人员在临床用药过程中的行为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本制度的管理目标是确保医院的用药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提高临床药物的合理使用率,减少用药费用支出,提高用药的疗效与安全性。

三、监测的对象和内容1.监测对象本制度监测对象为医院内所有开展临床用药行为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药师、护士等。

2.监测内容(1)临床用药行为的合理性分析,包括用药适应症、用药剂量、给药途径等方面的评估。

(2)临床用药行为的经济性分析,包括药品的选择、替代品的使用、药价的合理性等方面的评估。

(3)临床用药行为的安全性分析,包括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药物相互作用的评估等方面的评估。

四、监测的方法和流程1.监测方法(1)主动监测:由医院设立用药监测小组对医生在临床用药过程中的行为进行随机监测。

(2)被动监测:由药学部门、药剂科主动收集、整理医院临床用药行为的数据,并进行相应的分析和评估。

2.监测流程(1)目标确定:用药监测小组或药学部门确定监测的临床用药行为和监测指标。

(2)数据收集:监测小组通过访谈、病历数据等方式收集医生的用药数据。

(3)数据整理和分析:药学部门根据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生成监测报告。

(4)反馈和改进:监测报告及时反馈给医务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指导和改善。

五、监测结果的处理1.监测结果的分类根据监测内容中给药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安全性进行分类,并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分为优、良、中、差等级别。

2.处理方式(1)对问题发现较为严重的医务人员,临床药剂师和主管领导将对其给予训诫,要求其立即改正,并进行相应的再教育。

(2)对问题发现较为严重的情况,将上报有关部门并进行调查处理。

(3)对积极参与、用药规范、合理用药的医务人员,则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监测结果的应用与改进1.监测结果的应用(1)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效果。

医院合理用药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合理用药监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合理用药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和质量,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测范围1. 医院所有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处方、医嘱、病历等;2. 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3.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4. 药物滥用监测;5. 药品库存、采购、调剂、储存等环节的监测。

三、监测内容1. 药品使用合理性监测:包括适应症、用法用量、疗程、给药途径等;2.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包括不良反应的类型、程度、发生时间、处理措施等;3. 药物滥用监测:包括处方药滥用、非处方药滥用等;4. 药品库存、采购、调剂、储存等环节的监测:包括药品质量、效期、数量等。

四、监测方法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监测方案,组织实施监测工作;2. 临床科室、药剂科、护理部等部门按照监测方案,收集、整理相关数据;3. 医院信息系统自动收集处方、医嘱、病历等数据,进行监测分析;4. 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测结果处理1. 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对不合理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等问题进行分类、汇总;2. 对监测结果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3.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4. 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持续改进监测工作。

六、责任与奖励1. 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应高度重视合理用药监测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2. 对在合理用药监测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修订。

医院临床药品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

医院临床药品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Ⅰ目的加强医院药品使用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Ⅱ范围适用于全院临床各科室、药学部、医务科。

Ⅲ制度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我院药品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二、对全院所有药品使用实施排名并监控,及时进行超常预警,对使用金额排名前十名的药品和前十名的医师每月公布一次。

针对排名情况以及每季度处方点评结果,对存在超常使用药品的医师,以及连续两个季度都出现在排名前十药品中前三名的医师,由纪检监察室给予诫勉谈话予以警示。

警示后连续三次出现超常处方的,采取离岗培训,限制其处方权等相应处理。

三、对全院各科室用药情况的督导检查:每月抽调全院病历,检查药物使用合理性,评价结果定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以督促临床科室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四、对专科用药情况的督导检查:进行运行病历督导,对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糖皮质激素、血液制剂、营养性辅助性用药等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向临床科室予以反馈,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建议,督促临床科室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五、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与评价: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鼓励各科室对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积极上报。

对于每月出现科室零报告的,依据考核标准扣除科室当月考核分数。

对全院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进行分析评价并发布在《药学通讯》上,以指导临床合理安全用药。

六、提供及时的药学服务:针对医院在使用药品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提供药学技术支持,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Ⅳ参考依据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

医院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一、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用药。

医疗、药学、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共同为患者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药剂科组织有效供应。

三、医务部制定药物处方权限(包括抗菌药物、麻醉药品)权限确认规定与程序,药剂科留存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发药。

四、临床诊疗中,医生要制定合理用药方案,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使用自费药品须填写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申请书并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

五、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应严格执行药物治疗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

六、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护理部负责病区急救基数药品管理,药剂科负责监管。

1.各病区根据临床需要确定急救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经护士长签字后,送药剂科备案。

2.病区药品管理人员每月查看病区所备有效期药品,在
有效期 1个月前调换新批号。

3.药剂科应有临床科室在夜间、节假日应急药品供应的途径。

七、临床用药中要对药品不良反应和用药错误进行监测,并按要求进行上报。

医院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临床用药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医院设立临床用药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临床用药的监督管理工作。

2. 临床用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药学专家、临床专家、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3. 临床用药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临床用药管理1. 医院应当建立和完善临床用药管理制度,明确临床用药的原则、程序和责任。

2. 医院应当加强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3. 医院应当建立药品使用监测和预警机制,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使用中的问题。

4. 医院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5. 医院应当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处方开具等规定。

6. 医院应当加强对处方权的管理,严格执行处方权授予和变更的规定。

7. 医院应当加强对患者用药教育和指导,提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和安全性。

四、临床用药审批1. 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药审批制度,对临床用药进行审批。

2. 临床用药审批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的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临床用药审批应当包括药品使用申请、药品使用评价、药品使用批准等环节。

4. 临床用药审批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患者病情、药品疗效、药品不良反应等因素。

五、临床用药监督1. 医院应当加强对临床用药的监督,确保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药监督机制,对临床用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3. 医院应当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临床用药水平。

4. 医院应当加强对临床用药纠纷的处理,及时化解临床用药中的矛盾和问题。

六、法律责任1. 医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2. 医院应当对违反临床用药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相关规定,控制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防止细菌耐药的产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应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由医务科、感染科、药剂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中医务科负责人担任组长,药剂科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第六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监测与评价第七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定期收集、整理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进行监测与评价。

第八条监测内容包括: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用药适应症、用药时间、联合用药、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等。

第九条评价指标包括:抗菌药物使用合理率、细菌耐药率、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等。

第十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合理性,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干预措施。

第四章干预与整改第十一条对监测评价中发现的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情况,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采取以下干预措施:(一)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进行提醒、教育,情节严重的,应暂停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二)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应限制其抗菌药物使用品种和数量。

(三)对存在细菌耐药问题的抗菌药物,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限制使用、停用等。

第十二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根据监测评价结果,定期组织整改,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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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用药检测管理制度
1.目的:此类监测旨在识别预期的疗效与不良反应(如患者的平衡感变化而致跌倒等)、未预料到的药物间相互作用。

2.范围:临床科室、药学部。

3.定义:药物治疗监测(临床用药监测)包括各种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患者的临床症状、体征监测,血药浓度测定等。

4.权责
4.1医生负责制订临床用药监测计划,并在病历中记录。

4.2护士负责执行临床用药监测计划,并在护理记录中记录。

4.3药学部
4.3.1本制度的制订与更新;
4.3.2制订出须在给药前、给药中及给药后监测的药品品种;
4.3.3在部分病区开展专科临床药师工作,参与临床用药监测计划的制订。

4.4检验科:开展治疗药物监测的结果解释和个体用药指导。

4.5医学工程与信息部:负责在HIS中建立需监测的药品品种的提示及维护。

5.制度内容
5.1以下情况需进行临床用药监测(包括但不仅限于):
5.1.1需监测的特殊药品品种;
5.1.2特殊群体(高龄≥65岁,儿童,孕妇、哺乳期,肝肾功能不全
者,过敏性体质者);
5.1.3新患者首次用药;
5.1.4需做皮试的药品;
5.1.5首次使用化疗药品;
5.1.6首次使用(某些)抗菌药物。

5.2针对需进行临床用药监测的情况,医生制订临床用药监测计划,并在病历中记录。

评估药品对患者症状或疾病的疗效及安全性,如药品对血象、肝肾功能、其他部分药品监测的影响,根据结果,决定是否继续、终止或更改药物治疗方案。

5.2.1需要血药浓度测定的时机
5.2.1.1作为新方案使用时,依据药动药效学选择采血时机;
5.2.1.2药物治疗方案中增加或撤除合并用药(特别是有可能引起相互作用的药物,例如地高辛维持方案中增加或撤除胺碘酮或胺碘酮剂量调整时);
5.2.1.3目标药物剂量调整时;
5.2.1.4疗程中出现目标药物毒性反应时;
5.2.1.5不能获得预期的目标药物疗效时;
5.2.1.6临床症状明显变化(如尿量减少,血尿发生)时,或其他实验室检查指标明显改变(如肾功能损害);
5.2.1.7任何临床不能解释的情况下;
5.2.1.8患者服药依从性不佳的情况下;
5.2.1.9当目标药物的厂家或剂型更换时;
5.2.1.10患者的胃肠功能明显改变时,对于口服给药的目标药物,也需监测;
5.2.1.11有新发疾病时,如严重感染时荼碱浓度可能显著改变;
5.2.1.12患者饮食习惯或行为显著改变时;
5.2.1.13临床医生认为有必要时;
5.2.1.14患者主动要求监测时。

5.2.2血药浓度过高时的毒性反应见8.1。

5.2.3须加强特殊药品给药时的药物治疗监测见8.2。

5.3护士执行临床用药监测计划,并在护理记录中记录。

密切观察患者对新用药品首次剂量的反应,识别预期的疗效与过敏反应、未预料到的药品间相互作用,或患者的平衡感是否发生变化而经常跌倒等。

以上观察结果应详细记录于护理记录中。

5.4给药中及给药后发现患者发生药品相关不良反应,医师与药师及护理人员应共同合作,立即处理并持续监测后续情况,并在病历及护理记录中记录。

5.5专科临床药师参与临床用药监测计划的制订;协助制订相关药品使用原则,避免不良事件再度发生。

同时开展临床用药监测相关培训及宣教。

5.6对于出院患者,做好随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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