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环氧树脂)
02危险化学品环氧树脂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MSDS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防护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提供良好带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一般作业防护服。
引燃温度/℃490(粉云)
禁忌物:强氧化剂
危险特性: 易燃,遇明火、高热能燃烧。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粉体和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的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
灭火方法: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 泡沫、雾状水、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毒性
接触限值: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泄漏处理
迅速辙离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若是液体,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干燥的砂土或类似物质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若是固体,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若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环氧树脂理化特性表
标
识
中文名:环氧树脂
英文名:Epoxy resin
分子式: /
分子量:/
UN编号:1866
危规号:32197
RTECS号:/
CAS号:24969-06-0
理
化
性
质
性状: 根据分子结构和分子量大小的不同,其状态可从无臭、五味、黄色透明液体至固体。
2,3-环氧-1-丙醇安全周知卡、职业危害告知卡、理化特性表

2,3-环氧-1-丙醇安全周知卡危险性类别可燃有害刺激品名、英文名及分子式、CC码及CAS号2,3-环氧-1-丙醇2,3-Epoxy-1-propanolC3H6O2CAS号:556-52-5危险性理化数据熔点(℃):无资料闪点:81 沸点(℃):167(分解)相对密度(水=1):1.17(0℃)饱和蒸气压(kPa):0.12(25℃)危险特性本品为无色液体,略带粘性。
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的危险。
受高热发生剧烈分解,甚至发生爆炸。
接触后表现健康危害:对身体有害。
蒸气或雾对眼、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性。
对皮肤有刺激性。
对中枢神经有抑制作用。
长期反复接触对某敏感个体有致敏性。
现场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呼吸困难时给输氧。
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给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身体防护措施泄漏处理及防火防爆措施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
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
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
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液放入废水系统。
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浓度MAC(mg/m3):无资料当地应急救援单位名称市消防队:119市人民医院:120当地应急救援单位电话消防队:119人民医院:120危险性标志2,3-环氧-1-丙醇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作业场所存在2,3-环氧-1-丙醇,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2,3-环氧-1-丙醇2,3-Epoxy-1-propanol健康危害理化特性对身体有害。
蒸气或雾对眼、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性。
对皮肤有刺激性。
对中枢神经有抑制作用。
长期反复接触对某敏感个体有致敏性。
与水混溶,易溶于醇、醚。
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的危险。
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74种

常用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编制导则HG23010—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7—08—20批准1997—10—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常用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的内容和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的编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2894—88 安全标志GB190—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5258—94 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剧毒化学品highly toxic chemical急性毒性为:经口LD50≤5mg/kg;经皮LD50≤40 mg/kg;吸入LC50≤0.5mg/L的化学品。
3.2 中等毒性化学品median toxic chemical急性毒性为:经口LD50>5~≤50mg/kg;经皮LD50>40~≤200 mg/kg;吸入LC50>0.5~≤2mg/L的化学品。
3.3 有害化学品harmful chemical急性毒性为:固体经口LD50>50~≤500 mg/kg;液体经口LD50>50~≤2000 mg/kg;经皮LD50>200~≤1000mg/kg;吸入LC50>2~≤10 mg/L的化学品。
3.4 爆炸化学品explosive chemical在某种能量因子(如受热、撞击等)作用下,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化学品。
3.5 易燃气体flammable gas爆炸下限≤10%(V/V)或燃烧范围≥12%(V/V)的易于燃烧和爆炸的气体化学品。
环氧乙烯醚安全周知卡

环氧乙烯醚安全周知卡
1. 简介
环氧乙烯醚(Epoxide Ether)是一种常用的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实验室操作中。
本安全周知卡旨在提供关于环氧乙烯醚的基本安全信息,以确保使用者的安全和健康。
2. 健康与安全信息
- 环氧乙烯醚具有一定的刺激性和腐蚀性,在操作时需注意防护措施。
- 使用环氧乙烯醚时,应戴上防护手套、护目镜和防护口罩,以避免接触皮肤、眼睛和呼吸道。
- 避免环氧乙烯醚接触火源或明火,以防止引发火灾或爆炸。
- 环氧乙烯醚具有挥发性,请确保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操作,并避免长时间接触高浓度的环氧乙烯醚蒸气。
3. 应急措施
- 如发生环氧乙烯醚的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泄漏,防止进一步扩散。
- 如发生皮肤接触或误食环氧乙烯醚,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寻求医疗救助。
- 如发生眼睛接触环氧乙烯醚,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
并寻求医疗救助。
- 在处理环氧乙烯醚时,应遵循当地法规要求,妥善处置废弃物。
4. 存储与运输
- 环氧乙烯醚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
- 避免与氧化剂、酸性物质等存放在一起,以防止发生危险反应。
- 在运输环氧乙烯醚时,应采取适当的包装和防护措施,以确
保安全运输。
5. 总结
环氧乙烯醚是一种常用的化学品,但在使用和处理过程中需要
注意相关的安全措施。
使用者应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范,以
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以上是环氧乙烯醚安全周知卡的基本内容。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咨询相关专业人员或参考相关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31种)

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
在火场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浓硝酸、发烟硝酸或其它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发生爆炸。
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发泡剂会引起燃烧;遇易燃物;有机物会引起燃烧;遇氰化物会产生剧本品蒸气与空气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遇易燃物、有机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氧化剂会引起燃烧;蒸气能在低处扩散泄漏处理及防火防爆措施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消防防护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防止进入限制性空间。
小发泡剂会引起燃烧;遇易燃物;有机物会引起燃烧;遇氰化物会产生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受高热分解但可助燃。
一般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气中燃烧,一般易燃气体或蒸气也都能与氯气形成爆遇明火高热或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气体。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
与氧化剂接化学品安全周知卡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能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与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强烈反与明火或灼热的物体接触时能产生剧毒的光水分和光的作用下,遇明火、高热可燃。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
环氧氯丙烷危害安全告知卡

危险化学品危害安全告知卡:环氧氯丙烷可能人类致癌物,皮肤直接接触液体可致灼伤理化特性无色油状液体,有氯仿样刺激气味。
微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四氯化碳、苯。
分子量92.53,熔点-57℃,沸点116℃,相对密度(水=1)1.18(20℃),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3.29,饱和蒸气压1.8 kPa (20℃),辛醇/水分配系数0.3,闪点33℃,引燃温度411℃,爆炸极限3.8%~21%(体积比)。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环氧树脂, 也是一种含氧物质的稳定剂和化学中间体。
危害信息【燃烧和爆炸危险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温能引起分解爆炸和燃烧。
若遇高热可发生剧烈分解,引起容器破裂或爆炸事故。
【健康危害】蒸气对呼吸道有强烈刺激性。
反复和长时间吸入能引起肺、肝和肾损害。
高浓度吸入致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可致死。
蒸气对眼有强烈刺激性,液体可致眼灼伤。
皮肤直接接触液体可致灼伤。
口服引起肝、肾损害,可致死。
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1(皮);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g/m3):2(皮)。
IARC:可能人类致癌物。
安全措施【一般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生产过程物料密闭输送,防止物料泄漏;建议采用DCS集中控制,以减少人员接触机会。
装置现场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和有毒(氯气)气体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穿戴常规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人员必须穿戴好防化服和防化学品手套、佩带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和职业危害告知;设置淋浴与洗眼器等职业卫生设施。
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禁配物为胺类、酸碱物质。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特殊要求】【操作安全】(1)生产区域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和可能产生明火、火花的作业。
2,3-环氧-1-丙醛-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
危险性类别
化学品标识
危险性标志易燃!刺!2,3-环氧-1-丙醛
2,3-Epoxypropionaldehyde
C3H4O2
CAS号:765-34-4
危险性理化数据
危险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不稳定液体,有刺鼻气味;
熔点(℃):-61.8;
初沸点和沸程(℃):112~113;
闪点(闭杯,℃):无资料;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5身体防护措施
消防灭火介质
可用:雾状水、泡沫、CO2、干粉、砂土。
禁用:无特别说明。
泄漏处理措施
浓度(mg/m3)
当地应急救援单位名称
当地应急救援单位电话
MAC:未制定
PC-TWA:未制定
PC-STEL:未制定
消防中心
人民医院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120
爆炸上限/下限[%(v/v)]:无资料;
自燃温度(℃):无资料。
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的危险。受高热发生剧烈分解,甚至发生爆炸。
健康危害
现场急救措施
蒸气对眼及呼吸道有刺激性。对皮肤有明显刺激作用,愈合缓慢,愈合呈青铜色。少数病例有过敏反应。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特性(环氧树脂)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特性(环氧树脂)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中文名:环氧树脂英文名:Epoxy resin分子式:分子量:350.8CAS号:24969-06-0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第二部分主要组成与性状主要成分:外观与性状:环氧树脂是两端含有环氧基团的一类聚合物的总称。
根据分子结构和分子量大小的不同,其物态可从无臭、无味、黄色透明液体至固态。
主要用途:用作金属涂料、金属粘合剂、玻璃纤维增强结构材料、防腐材料、金属加工用模具等,在电器工业中用作绝缘材料。
第三部分健康危害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接触本品主要危害为过敏而出现皮肤疾病。
皮炎有时伴有眼睛和上呼吸道的刺激,制备和使用环氧树脂的工人,可有头痛、恶心、食欲不振、眼灼痛、眼睑水肿,上呼吸道刺激,皮肤病症等。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就医。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就医。
食入:误服者给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燃爆特性与消防燃烧性:可燃建规火险分级:闪点(℃):无资料自燃温度(℃):引燃温度(℃):490(粉云)爆炸下限(V%):爆炸上限(V%):无资料危险特性: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的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
灭火方法: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泄漏处置:切断火源。
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
如是固体,收集回收。
如是液体,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
用干燥的砂土或类似物质吸收,然后在专用废弃场所深层掩埋。
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第七部分储运注意事项储运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
远离火种、热源。
防止阳光直射。
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第八部分防护措施接触限值:中国MAC:未制订标准前苏联MAC:0.1-1mg/m3不等美国TLV-TWA:未制订标准美国TLV-STEL:未制订标准工程控制:密闭操作。
环氧树脂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环氧树脂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参考)1、外观、性状与特性根据分子结构和分子量大小的不同, 其物态可从无臭、无味的黄色透明液体至固体。
2、健康危害制备和使用环氧树脂的工人,可有头痛、恶心、食欲不振、眼灼痛、眼睑水肿、上呼吸道刺激、皮肤病症等。
本品的主要危害为引起过敏性皮肤病,其表现形式为瘙痒性红斑、丘疹、疱疹、湿疹性皮炎等。
3、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
就医。
4、消防措施易燃,遇明火、高热能燃烧。
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会发生爆炸。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5、泄漏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若是液体。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用干燥的砂土或类似物质吸收。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
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若是固体,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
若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6、储藏与包装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薄钢板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花格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镀锡薄钢板桶(罐)、金属桶(罐)、塑料瓶或金属软管外瓦楞纸箱。
7、人员防护工程控制:密闭操作。
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环氧树脂(油漆)安全技术说明书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无资料。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编号:
32197
UN编号:
1866
包装标志: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引燃温度(℃):
490(粉云)
爆炸下限%(V/V):
12
溶解性:
溶于丙酮、乙二醇、甲苯。
主要用途:
用作金属涂料、金属粘合剂、玻璃纤维增强结构材料、防腐材料等.
其它理化性质:
稳定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急性毒性:
LD50:11400 mg/kg(大鼠经口)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薄钢板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花格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镀锡薄钢板桶(罐)、金属桶(罐)、塑料瓶或金属软管外瓦楞纸箱。
运输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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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环氧树脂)
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是一种用于提供有关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方面的重要信息的工具。
本文档旨在提供关于环氧树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
1. 产品概述
环氧树脂是一种常用的工业化学品,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
它常用于粘接、涂覆、灌封、建筑材料等方面。
然而,环氧树脂也具有一定的风险和危害性。
2. 安全操作指南
在使用环氧树脂时,必须遵循以下安全操作指南:
- 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包括国家和地区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
- 在使用前,了解产品的性质、特点、用途和安全注意事项,并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操作;
-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安全眼镜、防护服等,以减少接触环氧树脂可能造成的危害;
- 在操作和储存环氧树脂时,确保通风良好,避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污染;
- 避免与其他化学品混合使用,以免产生不安全的化学反应;
- 注意火源和静电,避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 当出现意外事故或不适时,立即停止使用环氧树脂,并进行相应的紧急处理。
3. 紧急应急措施
若发生环氧树脂泄漏、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 迅速远离事故现场,确保人身安全;
- 尽可能控制泄漏,避免污染环境和水源;
- 建立隔离区域,限制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 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和指导,进行事故处理;
- 如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 废弃处理
环氧树脂属于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和处置。
请遵循当地法规,将废弃的环氧树脂交由合法的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5. 相关联系方式
如有关于环氧树脂安全方面的疑问或报告事故情况,请联系以下相关机构:
- [机构名称]:联系电话
- [机构名称]:联系电话
以上内容为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环氧树脂)的简要说明,请确保妥善使用和储存环氧树脂,并注意安全事项。
如需更详细的信息,请参考相关法规和技术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