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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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填报说明

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22021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填报说明一、2021年重点税源企业报表填报说明●2021年全国独立纳税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报表按监控内容共分为6张报表,分别为:XXB表?2021年重点税源企业根本信息表?;B1表?2021年月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B2表?2021年月重点税源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B3表?2021年季度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B4表?2021年季度重点税源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信息〔季报〕表?B5表?2021年企业调查问卷〔季报〕表?。

●2021年税务版软件任务的?企业主要涉税指标分析表?,包括税负类、财务分析类、能耗分析类、产品类、房地产类和其他类等分析指标,均由系统直接根据企业填报数据自动计算而来。

●计量和金额单位:除“税率〞指标为“百分数〞,“平均职工人数〞指标为“人〞外,各项指标的计量单位均按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主要产品表中第三产业产品〔效劳〕如没有相应计量单位,可以不用填写,仅需要企业填写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利润、直接材料等指标,本表的金额单位除价格外一律为万元。

●小数位数金额单位按万元后保存两位小数;各项指标一律不书写千分号。

●报表指标口径说明序号均按照各个报表指标在软件任务中所对应的行号或列号来表示。

●本表填报的各项指标均为本企业实际情况,不得将控股企业数据纳入本表的范围内。

二、XXB表?2021年重点税源企业根本信息表?填报说明●?2021年重点税源企业根本信息表?〔简称?根本信息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根本情况的报表。

共33项指标,另附17个备用字段。

?根本信息表?年初一次性填报,随月报或季报一同上报,年内可随时调整变更事项和纠正过失。

本表局部为选项式指标,请严格按照软件任务所列内容选择。

各指标填报说明如下:〔一〕企业根本属性1.企业主代码:〔必填〕企业主代码是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唯一的企业识别码,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前6位〕加企业法人单位代码〔9位或12位〕组成。

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

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

附件22021年重点税源企业报表填报说明●2021年全国独立纳税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报表按监控内容共分为6张报表,分别为:XXB表?重点税源企业根本信息表?;B1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B2表?重点税源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B3表?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B4表?重点税源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信息〔季报〕表?B5表?重点税源企业调查问卷〔季报〕表?。

●计量和金额单位:除“税率〞指标为“百分数〞,“平均职工人数〞指标为“人〞外,各项指标的计量单位均按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金额单位一律为万元〔价格除外〕。

●小数位数“税率〞按软件任务设置的保存小数位填写;金额单位按万元后保存两位小数;各项指标一律不书写千分号。

●报表指标口径说明序号均按照各个报表指标在软件任务中所对应的行号或列号来表示。

●本表填报的各项指标均为本企业实际情况,不得将控股企业数据纳入本表的范围内。

XXB表?重点税源企业根本信息表?填报说明●?重点税源企业根本信息表?〔简称?根本信息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根本情况的报表。

共27项指标,另附13个备用字段。

?根本信息表?年内一次性填报,随月报或季报一同上报,年内可随时调整变更事项和纠正过失。

本表局部为选项填写的指标,要严格按照软件任务所列内容选择填写。

各指标填报说明如下:一、企业根本属性1.企业主代码:〔必填〕企业主代码是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唯一的企业识别码,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前6位〕加企业法人单位代码〔9位或12位〕组成。

要求按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代码填写。

如果一个企业法人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内独立纳税的,应按其不同的纳税登记识别代码分户填报。

2.企业名称:〔必填〕要求按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的全称填写,不得简化。

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必填〕执行国家统计局标准〔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凡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的,以主要经济活动内容填报。

A06362《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

A06362《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

A06362《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2015年月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主要产品月报表) 重点税源B2表企业名称:企业主代码: 单位:万元四、表单说明●《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简称《主要产品月报表》是记录和反映主要产品(服务)产、销、存和相关税收情况的报表。

●重点税源企业有涉及“产品编码”中的产品(服务)填写本表,如产品编码中没有的产品可以不填报本表(重要强调:煤炭、钢铁、汽车、卷烟、酒、植物油、糖、汽煤柴等油、化肥、农药、水泥、玻璃、有色、原矿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物资必须填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相关服务业产品如没有产、销、存指标,可以只填报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利润和直接材料等指标)。

●企业按软件系统设置的“产品编码”选择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目进行填报。

企业生产的产品较多,一行表格填写不完的,可以继续选择产品编码按顺序填写。

一户企业相同产品,必须合并在一起填入相应的产品代码的行列内,表中不能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的产品代码的产品。

●企业自产自用的产品不必填报,仅填报最终产品的有关数据,企业外购产品并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应填在生产类产品内,应选择批发或者零售相应产品进行填写。

●计量单位:企业选择代码后计算机自动生成,如果系统未标识计量单位,企业必须填报本企业核算时使用的计量单位。

企业填报数据时要特别注意计量单位,要严格按照产品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产品产量的数据,防止出现数量级错误(如:吨和万吨,米和万米等),第三产业如果没有计量单位的,可以不选择填报计量单位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价格单位:元)。

●本表由企业首次填报相关产品(服务)时选择填列产品(服务)代码,以后时期由系统自动带出产品名称和期初库存数据。

选择产品代码时必须选择至最细产品项目。

其他当期数据由企业按月填报,累计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

●本表所列指标说明序号均按该指标在软件中的实际的列号表示,其中:3-30列指标单列均为本年数,双数列均为上年同期数。

《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填写说明

《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填写说明

二、B1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填报说明●B1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简称?税收月报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的统计表。

分"增值税指标"、"消费税指标"、"营业税指标"、"企业所得税指标"、"进出口税收指标""其他税收指标"、 "代扣代缴各项税收指标"、"各项收费指标"以及"其他指标"九局部共122项指标。

其中3-124行所列指标为总局设置指标, 125行以后为各级税务机关增加指标用的备用字段。

●?税收月报表?的各项数据均应按报表期企业实际发生的数额填报。

特别注意的是,表中"已缴税款"与"应缴税款"均为企业财务口径而不是税务征收口径,即本期已缴税款反映的是企业在本期实际上缴的各项税款,税款所属期主要为上期的应缴税款;本期应缴税款主要反映企业本期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应缴税款,该税款一般在下期申报缴库。

●?税收月报表?中,1-12月各类税收指标和附列的指标均应按月填报当期实际发生额,累计数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

各项指标填报说明如下:〔一〕国内增值税指标3.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效劳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不含代扣代缴、应税效劳扣除工程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效劳"+"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效劳"当月数之和填写。

〔重要提示:由上级统一核算增值税的电力、卷烟企业,不填此项〕4.其中:未开票销售额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未开票销售额"的当月销售额小计数填写。

重点税源报表填报指南

重点税源报表填报指南

重点税源报表填报指南
1. 税务机关要求: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财政部、地方财政部门的要求,对重点税源加强稽查检查。

2. 报表格式:重点税源报表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

3. 填报内容:重点税源报表填报内容应包括纳税主体名称、税务登记号、应纳税额、已缴税额等。

4. 填报资料:填报者应准备好本企业或机构发生上年度应交税费的征收凭证和纳税申报表以及相关会计凭证(如出租收入、营业收入、利润、财务费用等)。

5. 填报时间:填报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填写重点税源报表,超期不提交者将被处以罚款。

《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B2表)》(附填表说明)

《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B2表)》(附填表说明)

A06362《2019年月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B2表)》【分类索引】业务部门收入规划核算司业务类别自主办理事项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关于2018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收便函〔2017〕126号)《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关于2018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收便函〔2018〕10号)【表单】2019年月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主要产品月报表)重点税源B2表企业名称:企业主代码:单位:万元【表单说明】●《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简称《主要产品月报表》是记录和反映主要产品(服务)产销存和相关税收情况的报表。

●重点税源企业有涉及产品编码中的产品(服务)填写本表,如产品编码中没有的产品可以不填报本表。

●企业按软件系统设置的产品编码选择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目进行填报。

●当期数据由企业按月填报,累计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

●企业自产自用的产品不必填报,仅填报最终产品的有关数据。

●计量单位:系统在相应的产品后自动带出,无需填写。

●金额单位:万元(价格单位:元)。

●本表所列指标说明序号均按该指标在软件中的实际的列号表示,其中:单列均为本年数,双数列均为上年同期数。

各项指标口径说明如下:1.产品名称指企业所生产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名称,根据软件任务的产品编码选择填写。

2.计量单位指软件任务规定填报产品的数量单位。

软件任务自动设定计量单位,没有计量单位的,由企业填报本企业核算的计量单位,第三产业企业可以不填报计量单位。

3.期初产品库存量指本年或上年1月初产成品的库存数量。

4.本期产品产量(购进量)指企业本年或上年同期当月生产的产品数量,对于主要产品表所列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应填写本年度生产或销售的矿产品原矿数量,精矿数量换算原矿数量时,可按选矿比加损失率换算。

全国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财务信息表填报说明

全国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财务信息表填报说明

二、《全国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财务信息表》填报说明
1.数据来源:各项指标来源于企业主管税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纳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2.金额单位:除“适用税率”(88行)为百分数外,其他项目指标的金额单位均为万元,对企业填报的金额单位和计量单位要严格审核。

3.小数位数:保留两位小数。

4.填写要求:各项指标应逐行填列,对没有数据的项目填“0”,不要留空行。

5.要求填报营业税、地方税、管辖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企业财务各项指标,增值税、消费税及由国税管辖的企业所得税相关指标不需填报。

非金融企业营业税和地方税各项指标按月填报,填写当月发生数,金融企业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企业财务指标按季填报,填写当季累计数。

时点数(如期末欠税余额、资产负债表中指标)按期末数填写
6、各项上报的指标口径见下表:。

重点税源企业报表填报说明

重点税源企业报表填报说明

一、重点税源分析说明如何撰写?重点税源分析说明每季度写一次,第四季度包括全年的分析说明。

内容包括:(一)需要填工业产品表的企业:当期生产产品多少,期初存货,上年同期生产多少,当期比上年同期增加或减少,当期销售多少,上年同期生产多少,当期比上年同期增加或减少,当期产品单价,上年同期产品单价,当期比上年同期增加或减少。

(二)增值税收入分析:缴纳税款多少,税负率,税款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或减少百分之几,原因,销售收入多少,当期比上年同期增加或减少百分之几,原因,累计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预计下季度缴纳税款多少。

(三)企业所得税收入分析:实现销售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多少,成本多少,成本增加或减少对利润的影响,预计下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多少。

二、2011年重点税源企业报表填报说明●2011年全国独立纳税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报表按监控内容共分为6张报表,分别为:XXB表《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B1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B2表《重点税源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B3表《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B4表《重点税源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信息(季报)表》B5表《重点税源企业调查问卷(季报)表》。

2011年1-2月只有4张表,3月区局重新下任务。

●计量和金额单位:除“税率”指标为“百分数”,“平均职工人数”指标为“人”外,各项指标的计量单位均按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产品表没有计量单位的,由企业根据实际核算情况在首次填报产品时补充填写相应产品的计量单位,本表的金额单位除价格外一律为万元。

XXB表《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填报说明●《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年初一次性填报,随月报或季报一同上报,年内可随时调整变更事项和纠正差错。

本表部分为选项式指标,要严格按照软件任务所列内容选择。

各指标填报说明如下:一、企业基本属性1.企业主代码:(必填)企业主代码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前6位)加企业法人单位代码(9位或12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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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B俵《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简称《税收月报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的统计表。

分"增值税指标"、"消费税指标"、"营业税指标"、"企业所得税指标"、"进出口税收指标""其他税收指标"、"代扣代缴各项税收指标"、"各项收费指标"以及" 其他指标"九部分共122 项指标。

其中3-124 行所列指标为总局设置指标,125 行以后为各级税务机关增加指标用的备用字段。

•《税收月报表》的各项数据均应按报表期企业实际发生的数额填报。

特别注意的是,表中"已缴税款"与"应缴税款"均为企业财务口径而不是税务征收口径,即本期已缴税款反映的是企业在本期实际上缴的各项税款,税款所属期主要为上期的应缴税款;本期应缴税款主要反映企业本期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应缴税款,该税款一般在下期申报缴库。

•《税收月报表》中,1-12月各类税收指标和附列的指标均应按月填报当期实际发生额,累计数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

各项指标填报说明如下:(一)国内增值税指标3.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不含代扣代缴、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 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之和填写。

(重要提示:由上级统一核算增值税的电力、卷烟企业,不填此项)4.其中:未开票销售额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未开票销售额"的当月销售额小计数填写。

5.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包括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5 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之和填写。

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 项"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 与第4 项"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额"的当月数之和填写;不包括代扣代缴销售额。

(重要提示:由上级统一核算增值税的电力、卷烟企业,不填此项)6.未开票销售额:按简易征收企业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未开票销售额"的当月销售额小计数填写。

7.免、抵、退税办法出口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填写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 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填写。

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8项"出口免税销售额"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列+应税服务列当月数填写。

8.免税销售额:率的销售额中不包含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8 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填写。

9.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发生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按《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当月合计数填写。

10.外购可抵扣的固定资产金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外购的可以抵扣销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金额,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中"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指标所对应的固定资产金额填写。

11.销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

该数据应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栏本期发生额一致。

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1 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

(审核:[11 < 3适用税率])12.应税服务销项税额(不含运输费用)指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本期提供应税服务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

营业税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一般计税方法中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率为6%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17%企业)的销项税额小计项合并填列。

本指标由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纳税人填报。

13.运输费用销项税额指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提供增值税交通运输业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本期提供交通运输业应税服务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

营业税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一般计税方法中税率为11%的销项税额填列。

本指标由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纳税人填报。

14.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 栏本期发生额一致。

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2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 当月数之和填写。

15.其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中所含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相关指标当月数填写。

(审核:15< 1416.应税服务进项税额(不含运输费用)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所含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取得的部分现代服务业应税服务进项税额。

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进项税额情况)中应税服务进项税额发票相关数据分析填列。

17.运输费用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所含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取得的交通运输业应税服务进项税额和从其他用结算票据进项税额填列。

18.上期留抵税额: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数,对有税务机关批准的使用" 留抵税额抵顶欠税"的数额不在此项扣减。

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 3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累计数+"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三列之和填写,如果有"使用留抵税额抵顶欠税"的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3 项不完全一致。

(审核:[18=上期26])19.留抵税额调整额:一般纳税人按本期税务机关批准的使用" 留抵税额抵顶欠税"数额填报。

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调减留抵税额的情况,也在本指标合并填列。

涉及重组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 年第55 号)的规定,税务机关允许注销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在重组后纳税人继续抵扣的留抵税额填写在本栏次。

本指标调减时用负数表示,调增时用正数表示。

20.进项税转出额: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但不包括销售折扣、折让,销货退回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数额。

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本期发生额一致。

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4 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 当月数之和填写。

21.免抵退应退税额:填写退税机关按照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办法审批的应退税额。

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5 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填写。

(审核:[21 < 14])22.按适用税率计算检查应补缴税额: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6 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当月数填写。

23.应抵扣税额合计: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

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7 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

(计算生成:[23=14+18+19-20-21+22])24.实际抵扣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26<=25)。

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8 项的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3 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累计数+"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三列之和填写。

(审核:[若24<11 则24=23,否则24=11])25.应纳增值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并应纳的增值税额。

(25=11-24)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9 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

26.期末留抵税额:为纳税人在本期销项税额中尚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

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末余额一致。

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0 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当月数+"一般货税"的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0 项不完全一致。

(审核:[26=23-24])27.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应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1 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

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0 项的"本期应纳税额"的当月数填写,不包括代扣代缴、查补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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