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一四年度先进集体、 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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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年度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 优秀管理干部的通知

关于评选年度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 优秀管理干部的通知

关于评选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管理干部的通知各单位:**年,公司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关于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的总体部署,带领广大干部员工激发创业活力,勇于担当作为,在破解'三个制约"、把握“三个关键”、夯实'四个基础”等重点工作方面稳步推进,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智能、效益型世界级炼化基地打下坚实基础。

为总结经验,弘扬正气,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推动项目合规高效建设,拟评选表彰**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相关事项汇报如下:一、奖项设置及名额(一)集体类先进集体4个(二)个人类1 .先进工作者40名2 .优秀管理干部6名二、评选范围及条件(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及条件评选范围:各部门(中心\生产运行部、实习管理单位。

评选条件:1 .工作业绩突出。

圆满完成本单位,各个时期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2 .管理水平较高。

精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3 .团结协作务实。

班子(或团队)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4 .勇于担当作为。

工作不推诿,勤勤恳恳、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本单位工作没有给一体化项目建设拖后腿,没有给一体化项目建设造成经济损失,在推动一体化项目建设中贡献突出。

5 .安全稳定和谐。

全年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零事故,无意识形态失控事件,无违法违纪腐败现象,无因渎职失职等情形受到公司处罚通报。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及条件评选范围:在公司工作满半年的各部门(中心X生产运行部、实习管理单位全体员工和PMC人员(不含各单位党政正职或主要负责人卜评选条件:1 .工作业绩优。

在本职工作中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艰苦奋斗,努力工作,精益求精,高标准完成本职工作,受到领导同事的普遍认可O2 .岗位技能高。

带头学习提高,在实际工作中业务能力出众,工作质量优良。

3 .思想品德好。

带头弘扬正气,带头遵纪守法,讲理想、讲奉献、讲品格、讲修养。

关于评选2014年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4年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4年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院系: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积极推动学风建设,促进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4〕1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4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评选表彰“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1.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或2013年度“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2.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或2013年度“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2012—2013学年“先进班集体”或2013年度“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

2023年度优秀团队及个人评选方案

2023年度优秀团队及个人评选方案

2023年度优秀团队及个人评选方案一、目的为表彰先进,树立标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培养和塑造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向心力,最终达到与公司共同成长的双赢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原则以客观、公平、公正为原则进行评选。

三、参评范围面向基层员工、部门及部门管理者。

六、评选1、特殊奖项:(1)突出贡献奖:由董事长根据2023年度实际情况直接提名;(2)销售冠军奖:由财务管理部根据入选条件提交符合的人员名单,报备综合管理中心;(3)生产标兵:由生产车间内部安排具体推选工作,确定名单后报备综合管理中心。

2、常规奖项(1)提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入选条件提名推荐,于2024年1月16日12:00前填写《2023年度优秀个人/团队推荐(申报)表》提交至综合管理中心;(2)小组评审1.秘书负责对各部门和员工提交的候选人的参选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标准的候选名单提交至评选小组,由评选小组组织召开评选会议。

2.由推选人依次宣读提名人被推荐理由,评委成员结合推荐理由及2023年日常表现予以打分,评委分值权重为70%,董事长分值权重为30%。

最终得分=各评委评分之和/评委人数+总经理评分,若出现相同分数,则针对此项增加一轮投票环节。

3.秘书根据打分、投票情况,提取出获奖名单。

(3)评优小组职能:组织、实施、监督评优工作,对参评部门和人员的资料进行评定,并对评优方案及结果有最终解释权,负责处理评优过程中申诉工作,以确保评优工作公正、公开地开展。

3、结果综合管理中心整理各奖项相关的测算结果、评分结果,报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正式生效。

七、表彰及奖励年度评选奖项将在年会上进行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现金奖励;八、本方案由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和解释,总经理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年度优秀个人/团队评分表年度评优推荐表1、推荐对象为符合入选条件的员工,可跨部门;2、推荐数量不可超过名额数,必须有具象的推荐理由(如:具体数据、业绩或事例);3、优秀团队奖项,请按各中心下子部门提报。

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津武教党202*41号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基层教育工会:一年来,各基层教育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做出了积极贡献。

广大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在各级党政的领导和支持下开拓进取,敬业奉献,为教育工会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发展进步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为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学校党政和工会工作者做好工会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系统工会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经区教育工会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及名额(一)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模范职工之家各10处,从乡镇教育工会和各直属单位工会中评选产生;(二)模范职工小家10处,从工会小组中评选产生;(三)优秀工会工作者10名,从基层教育工会主席、副主席中评选产生;(四)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10名,从会员骨干中评选产生;(五)优秀工会之友10名,从乡镇教办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一)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略)(二)模范职工之家评选条件1.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有固定的办公、活动场地,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善于研究和探索教育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坚持并不断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校务公开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重点突出、成效显著;注重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3.深入开展建家活动,切实加强职工之家的硬件建设,满足广大教职工文化和健身需求,不断总结和积累建家经验,基础资料完整、规范。

4.围绕服务型武清、和谐系统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师能建设活动,不断丰富职工素质工程的内容和形式,推进教职工整体队伍建设。

关于表彰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文件

关于表彰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文件

关于表彰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文件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发扬光荣传统、积极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典范,榜样,在经过慎重评选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决定对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对象(一)先进集体1. 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团结奋进,不断开拓创新,为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作出突出贡献,全年综合绩效位居前三的单位;2. 本单位落实企业文化建设,创造宜居宜业环境,形成蓬勃向上的企业氛围,被评为“先进文化单位”的三个部门;3. 本单位在社会责任履行和公益事业上作出突出贡献,被评为“先进公益单位”的两个部门;4. 为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项目技术攻关作出突出贡献的两个部门。

(二)先进个人1. 本单位在科研攻关、技术创新、精细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并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个人;2. 本单位在岗位岗位表现突出,对工作具有高度热情、责任心和创造性,连续两年获得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个人;3. 本单位在业务知识技术和专业技能方面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过硬的个人;4. 本单位对外宣传形象突出,业务技术水平有所进步,通过各项资格评定考核的个人。

二、表彰标准(一)先进集体1. 绩效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将给予奖金奖励和荣誉证书;2. 文化建设奖励单位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3. 社会责任方面奖励单位将给予奖金,印发先进事迹;4. 科技创新和项目技术攻关奖励单位给予奖金,并在公司内刊和全球信息站进行宣传。

(二)先进个人1. 科研攻关方面奖励将给予奖金,并颁发个人荣誉证书;2. 先进工作者称号奖励将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3. 业务技术水平提升奖励将颁发个人荣誉证书,奖金以及公司颁发的荣誉证书;4. 资格评定考核方面奖励将颁发个人荣誉证书且给予奖金。

三、表彰程序(一)推荐程序1.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表彰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表彰对象;2. 推荐对象由部门负责评选推荐,经单位审核确定推荐对象名单。

XXXX部2024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方案

XXXX部2024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通过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充分发扬先进典型的光辉形象,推动全体干部和职工在工作中发扬积极向上、团结协作、一心为民的优良作风,以榜样的力量凝聚人心,推动部门的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部门的发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范围:本次评选针对XXXX部所有在职人员,包括中层干部、一线员工和合同制员工。

三、评选标准:(一)先进个人:1.业绩突出:在本年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贡献突出,为部门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2.创新能力:在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和方案,为部门的发展带来新的思路和方向。

3.领导能力:在职责范围内展现出良好的领导能力,具有带领团队、激励员工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个人素质:积极向上,工作勤奋,遵纪守法,为人诚信,与他人关系互动良好,乐于助人。

(二)先进集体:1.业绩突出:团队在本年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贡献突出,为部门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2.合作精神:团队成员之间相互协作,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3.创新能力:团队在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和方案,为部门的发展带来新的思路和方向。

4.组织能力:团队具有有效的组织能力,能够高效地安排人员和资源,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集体素质:团队成员积极向上,工作勤奋,遵纪守法,为人诚信,与他人关系互动良好,乐于助人。

四、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由各单位推荐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候选人,推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和推荐理由等。

2.审查阶段:评选委员会成员对提名材料进行评审,并拟定初选名单。

3.公示阶段:将初选名单公示在部门内部,接受干部和职工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4.筛选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和反馈进行进一步筛选,并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5.表彰阶段:在部门的年度表彰大会上,对入选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公开表彰,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五、奖励措施:(一)先进个人:1.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2014)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2014)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励学生不断进取,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种类和方式第三条集体荣誉称号种类:(一)先进班集体;(二)先进团支部;(三)文明寝室;(四)学习型寝室。

第四条个人荣誉称号种类:(一)十佳学子;(二)三好学生;(三)优秀学生干部;(四)优秀团员;(五)体育活动优秀个人;(六)文艺活动优秀个人;(七)科技创新优秀个人;(八)精神文明建设优秀个人;(九)自立自强优秀个人;(十)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十一)优秀毕业生;(十二)优良毕业生。

第五条对获得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颁发荣誉证书或者奖状。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六条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一)辅导员(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总结,有实效;(二)班委会健全,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带头作用好,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三)学习好。

全班学习风气浓厚,遵守学习纪律,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全班当学年考试(考查)中,考试(考查)科目不及格人数比例不超过全班总人数的15%;全班成绩优良率在30%以上;英语、计算机过级率较高;当学年考试中无违纪作弊行为;(四)纪律好。

全班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在当学年中无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五)集体活动好。

认真组织开展专业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坚持早操或晨读,平均出勤率在90%以上;(六)文明修身好。

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友爱、诚实守信、勤俭节约、讲究卫生、热爱生活;(七)在当学年学校工作中,成绩突出;(八)学习型寝室和文明寝室所在的班级在评选时可作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

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为了表彰那些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推动工作的向前发展,我公司决定开展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活动。

在此通知中,我公司对相关的表彰事宜作出如下安排和要求。

一、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活动是我公司常年开展的一项活动,其目的在于发掘、表扬在工作中做出杰出表现的机构和员工,进一步鼓励他们勤奋工作、追求卓越、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活动的开展可以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不断创新、提高工资待遇、服务客户,实现公司目标的持续增长。

二、评选标准与流程1.评选标准:根据公司工作要求和目标,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创新能力、团队协作和贡献度等方面,要求获奖单位或个人在各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工作效率高,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2.评选流程:通过自我评价和层层推荐、实地考核和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具体流程如下:(1)初选:公司各部门按评选标准,自主选出参评单位、个人,并提出书面申请。

(2)复选:经过初选后,评选委员会根据初选结果和实地考察情况,评选出10个优秀单位和20名优秀个人进入复选环节。

(3)终评:复选后,评选委员会根据相关表彰标准和各个环节的评选结果,最终决定各类奖项的获奖单位和个人。

三、表彰奖项设置为了更好地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同时也更好地激励其他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我公司特别设立了“优秀集体”、“优秀个人”和“岗位能手”等类别的奖项。

1.优秀集体:该类奖项共评定5个,颁发入选证书和奖杯等物品,每个获奖团队可得到10000元奖励。

2.优秀个人:该类奖项共评定10名,颁发入选证书和奖杯等物品,每个获奖个人可得到5000元奖励。

3.岗位能手:该类奖项共评定20名,颁发入选证书和奖杯等物品,每个获奖个人可得到2000元奖励。

四、表彰活动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在往年表彰活动中,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例如:1.表彰标准不够明确和严格,导致评选结果不够精准、公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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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一四年度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
通知
各分团委、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实施“四个全面”伟大实践,并总结二○一四年度我校共青团的工作,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促进团的组织建设,发挥团员在学习、工作、校纪校风建设、青年志愿者活动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学校团委会决定在“五四”前后,对一年来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先进集体:先进分团委先进团支部
优秀个人:校园文明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思想建设好。

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实施“四个全面”伟大实践。

2.组织建设好。

班子健全、分工明确、组织生活正常,认真做好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枢纽型组织建设,做好团员意识教育工作,做好建党对象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3.团员青年引导好。

不断创新团员青年教育的手段和工作载体,在用好传统手段载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

4.团员青年服务好。

结合实际,挖掘资源,发挥优势,努力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

5.活动开展好。

能出色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围绕学校的工作中心,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工程,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特别是根据“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任务、主要内容和基本方法,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能积极地开展校园文化育人、青年志愿服务、“三下乡”社会实践、“两进三同”社会实践活动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二)先进个人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按时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及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党团活动,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

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和公益爱心活动。

③遵守校纪、团纪,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不缺席。

④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在学习型组织建设中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学习能力。

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无旷课和考试作弊现象,在学校的学风建设中起模范作用,学业成绩优良。

⑤积极参加学校、系、班组织的各种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

⑥上次综合测评(一年级学生上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本支部或本年级60%以内。

⑦一年内无故不按时交纳团费、不按时注册的,或团档、团证遗失不及时申请补办的,不予参评。

2、优秀团干评选标准:
优秀团干在符合优秀团员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带头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有创新精神,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③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威信,能得到团员青年的支持和信任。

④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热心参与基层事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

3、校园文明标兵评选标准:
为集中展现我校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标杆,学校团委决定开展“校园文明标兵”评选活动,挖掘二〇一四年度内在某些特定的方面表现优秀、具有突出代表性的大学生。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类别,要求具备以下某一条件:
①敬业人物:用敬畏、敬重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认真负责、一心一意、精益求精。

在学习上,勤奋好学、追求真知、成绩优秀,在校级以上综合知识竞赛获优异成绩或在著名学术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对某些综合学科做出突出贡献;在社团、学生会等社会组织工作中以及兼职、实习岗位上,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精益求精,业绩突出,为组织、岗位做出重要贡献。

②诚信人物:学业诚信,无违反校纪校规、抄袭、旷课、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试验作假、请假造假行为;社会诚信,信守诺言,守时守法,无实践经历或简历造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赢得选票、借物不还等行为;经济诚信,无故意拖欠缴费、使用假钞、挪用公款、逃票、骗取奖助学金等行为,并且在信守承诺,恪守诚信方面有先进事迹和突出表现。

③友善人物:团结友善,尊师爱生,平易近人,亲和力强,热爱社交,善待身边人,受到家人、师生乃至社会的一致好评,传递和谐友善理念,对人对事有大爱。

在助人为乐等体现大爱精神方面起到较强模范作用,并为维护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④爱国人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守社会道德,热爱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并付出相应的实际行动。

在校期间能勤于学习、努力工作、甘于奉献,关注民生,心系社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通过各种方式为祖国的和平统一、繁荣富强、社会和谐,以及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⑤自强人物:面对贫困、疾患、残障、自然灾难等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应对,通过自己的努力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⑥志愿人物:奉献自我,服务社会,不求名利,积极帮助身边的弱势人群,积极为推动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社会公共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在各级志愿工作中表现出色。

⑦科技人物:在科学研究方面通过自身刻苦钻研,克服科研历程的层层险阻,最终取得优秀成果,其科研成果对所在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

⑧艺术人物:艺术人物:在高水平艺术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艺术创作、艺术评论、艺术演出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其作品、事迹在校园、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

⑨体育人物:体育人物:热爱体育运动并时刻坚持奥林匹克精神。

在体育竞技方面通过自身刻苦,勤于练习,多次在省级或国家级比赛上屡获殊荣,并对体育活动以及体育文化传播工作做出贡献。

⑩创业人物: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有较为突出的能力,以及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积极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并创造一定社会价值,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分团委、团支部应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先进分团委的评选,由学校团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各分团委的工作汇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条件评定;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由各分团委按组织程序进行初评,报学校团委会审核批准。

2.校园文明标兵由各分团委推荐候选人,由团委会全体会议审核确定30名以内(各分团委每个领域只能推报一名标兵候选人,总推报名额见附件,每个领域最终产生标兵不超过三个)。

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团员的评选由各分团委按组织程序初评,再由学校团委审批。

其中,被评为优秀团干部的,不再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请各分团委于2015年4月10日之前提交本单位推荐校园文明标兵候选人微平台推送图文材料,发送到工作邮箱:hstctwh@。

正文标题或者开头首句话格式以“学校校园文明标兵XX人物(标明推荐领域)XXX院(系)(使用简称即可)推荐:被推荐人姓名”为准,图文并茂,重点突出被推荐人的个人实际情况和突出事迹,照片请附上摄影原图。

学校团委会将发布到学校团委会官方微信平台“学校”上进行校园微投票,投票时间为:4月15日至20日,学校团委会将根据投票结果推荐每个领域前5名进入终评。

3.群团直属团支部评选工作由学校团委组织部、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召集,按组织程序进行初评。

4.先进团支部、校园文明标兵候选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上报学校团委会前由各分团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其中群团直属团支部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由学校团委组织部负责公示;先进分团委、校园文明标兵由学校团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5.申报先进分团委、先进团支部须填写呈批表(见附件2)和2000以内事迹材料、精神文明标兵填写呈批表(见附件3)和2000字事迹材料,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填写呈批表(见附件2),最终汇总名单请填写在汇总表(见附件1)。

以上各项由分团委、团支部负责的工作必须在4月21日前完成,并认真填写呈批表,按表中程序进行审批。

电子版请以“系别+五四评优”命名压缩包发送到邮箱,纸质版请于21日前提交团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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