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植筋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本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委托人:

联系电话: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委托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工程所在地有关基本建设和施工管理等规定,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项目砌体植筋工程的施工任务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惠互利原则,特签订该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形式、范围及施工依据:

1、承包范围及施工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及甲方要求施工的本工程全部植筋工程;工程根据现行建筑工程相关分项工程验收规范,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其工程所在地地方相关规定施工。

2、承包形式:

2.1、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钢筋及钢筋制作甲方提供)。

2.2、工程单价一次性包干的承包形式承包,单价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2.3、按照工程项目一次性承包施工过程的管理原则,由乙方单项工程执总承包,乙方作为工地负责人,负责对该单项工程施工过程的实施。

三、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配合工程进度进行

3、乙方已按甲方要求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现场条件,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所占用时间,如现场施工场地狭小、各专业交叉作业、图纸调整、现场测试等等。承包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应当对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给予充分配合;理解交叉施工对工期的影响;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影响或限制等上述因素等对工期的不利影响。承包方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将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交付发包方。

四、合同单价、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法:采用固定单价,按照施工实际数量结算。具体单价详见下表:

2

了人工、质量、安全、文明、机具、劳保、赶工费、管理费、利润、承包风险费等等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费用,单价固定),除钢筋由甲方提供外,其他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承担,已综合考虑了本工程的场倒运、施工难度、施工工艺等,材料品牌必须由甲方认可,乙方自行采购。

3、单价中已充分考虑了市场价格波动因素,合同一经签订价格不予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和要求增加工程款。

4、承包范围外的零星用工按元/工计。上报零星用工必须有甲方项目部任务指派单和用工确认单;零星用工必须每月同工程进度款申报同时上报甲方,逾期上报视为乙方放弃。

5、如果甲方发生暂时资金短缺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并有与甲方共同承担抵抗风险的能力和义务,甲方采取适当延期付款,乙方不得因资金暂时短缺对工程带有影响,也不能视为甲方违约,但甲方应积极组织资金尽早支付工程款。

6、以上为图纸全部工作内容,如以上施工内容在实际施工时有业主直接分包情况发生,甲方有权从以上单价中扣除,按实际发生项结算。

7、付款方式及结算:

7.1本工程预付为合同工程款的%;工程进度按支付;

7.2每月日前向甲方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甲方收乙方上报月工程量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次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报审核完成工程量的作为乙方进度工程款。

7.3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月完成工程量视为放弃本月进度款申请;

7.4承包范围内、外的工程款结算需经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保管员、材料会计会签、

预算员核实、项目部批准后生效。

7.5工程结算:砌体植筋完工一个月内乙方上报本工程结算书,甲方收到乙方上报工程结算书后2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审核完成双方签字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工程款。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依据:

1、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

2、质量检查依据:根据现行建筑工程相关分项工程验收规范,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其工程所在地地方相关规定。

3、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通知24小时内组织检查和验收。认定验收合格后可视为乙方该验收批施工质量合格。

4、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双方约定工程结算款的%为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

5、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的支付:双方约定工程后天无息支付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

6、工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但检测不合格产生的复检费用及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六、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1、提供工程所需的各种工程材料技术要求;审批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下达每施工层施工进度计划和作业时间;并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工序交接手续。

1.2、提供必要垂直机械设备,外墙脚手架及超高区域室内脚手架,其它所有乙方工具自理;向乙方提供住宿及适宜的工作环境。

1.3、加强对乙方的法制、法规教育,督促乙方遵纪守法、维护企业信誉。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提供本单位有关制度,并对乙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交底、督促、检查,奖优罚劣。;

1.4、对乙方不适合作业、超龄、技术素质低下及无视规章制度的施工人员责令清退。

1.5、在工程施工中如乙方施工力量不能满足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甲方另行组织力量进场,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结算中双倍扣除。

1.6、按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

2.乙方权利、责任及义务:

2.1、根据施工进度、质量和工程施工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甲方提供一份具有针对性并且保证切实可行施工方案;组织好与工作量及进度相适应的技术工人如期进场。

2.2、乙方必须对工程的质量负责,保证其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强制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标准,以及符合业主的施工要求和甲方的质量技术交底执行,如因乙方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对乙方予以处罚。

2.3、严格按国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施工(施工人员的年龄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工地用工制度,持证上岗),患有对本工种作业有严重影响的疾病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严禁使用童工。进场每人必须上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于甲方,做好进场人员的三级教育、安全交底(甲方对女工不提供住宿及费用)。

2.4、协助甲方及其他管理职能部门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对已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应做到整改及时、彻底;乙方应严格按照执行国家安全操作规程及规范,杜绝重伤及伤亡事故的发生。若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违章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且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5、施工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作业人员,确保队伍技术实力建设的稳定性;如有人员变动,必须申请项目部同意后才可更换及备案。

2.6、服从甲方统一领导和管理,配备好兼职质量员,作好自检和协助作好工序交接检工作,为下道工序及早提供操作时间,确保工程质量,并按进度计划完成任务。

2.7、配备兼职安全员,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教育,提高职工自身保护意识和能力。严格遵守工地内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条例,出现安全事故谁责任谁承担。

2.8、提前一星期上报各类用料,用具计划,杜绝材料浪费,确保正常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项目部安全员及各职能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指导,坚持班前教育,安全第一,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生产中的安全事故,谁造成的由谁负责。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9、保养、保管、使用好甲方提供的机具,确保利用率和完好率,无故损坏,按实价赔偿。2.10、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条件接受项目部对安

全文明活动。做好文明施工,保持环境卫生;乙方施工过程中,须认真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植筋过程中要结合图纸合理用料,做到工完料清,一切现场管理应配合甲方。

2.11、甲方在施工生产中出现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提出异议,加以纠正,并报项目部。

2.12、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文明现场施工的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工作,所用周转材料、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清理、按规格码放整齐,下班前清理完工作面上残余材料,废料应送至指定地点,材料浪费按章处罚。

2.13、乙方指派为工程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带班并协调相关工作。现场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开工地按元/天处罚,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负责人。

七、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本合同或进度计划确定的各阶段工期履行任何一项义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金,且按该阶段工期考核,可累计扣罚,不足一天按一天计。任何一项逾期达日(含所有法定节假日,不开抗力产生的逾期除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乙方应当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赔偿于甲方,乙方并应当承担甲方因该逾期而须向任何第三方承担的赔偿金、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

日内退场(按停工日起计),乙方并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的违约赔偿金。工程量按完成工程量的%结算,工程量结算按合同第四条。

3、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7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整改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解除责任。

4、乙方违法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赔偿金。

5、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6、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

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7、乙方不按照甲方指定材料进行采购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解除责任。

八、工程索赔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因一方违约以至于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因此而解除合同的,应提前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2、乙方根据合同、本协议,如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当按下列规定向甲方提供索赔材料,否则视为无需赔偿。

3、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如:照片、甲方项目工程师、甲方项目成本、项目负责人签名;

4、索赔事件发生后的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通知;

5、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个工作日内未给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九、合同效力与期限:

1、合同效力:本合同效力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与制约。

2、合同期限: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支付完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相同法律效应。

4、本合同含附件一、二、三,附件同本合同具相同法律效应。

十、争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之处,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合同附件

1、附件一安全生产协议

2、附件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3、附件三乙方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公司资质、公司法人委托函;收款账户信息等)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月日

附件一安全生产协议

安全生产协议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委托人:

联系电话: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委托人: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局文件要求,为了确保防水工程施工中各项控制目标的实现,认真落实安全职责,依照国家合同法的有关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

一、甲方职责

1.向乙方传达国家的安全工作政策与法规,提供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2.有偿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器材和安全技术资料。

3.负责乙方现场队伍的资质审查及作业人员的“三证”审查(即: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就业证)。

4.督促乙方对进场人员的“三级教育”,检查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包括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5.督促乙方领用安全防护用品,且必须签字确认,指导乙方正确佩戴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

6.督促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及安全管理制度。

7.协助乙方处理较大的施工安全事故,并组织和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8.对乙方的违章行为屡教不改者,有权处罚或建议清退。

9. 负责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进行考核,乙方在每次结算工程价款时甲方负责填写“工程价款结算安全考核意见表”以便掌握乙方的施工安全情况。

二、乙方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程,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业主、监理和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2.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必须严格控制安全事故指标,做到层层分解,分级控制,落实到人。依据国家、业主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为:

施工人员因生产性死亡率为零;

施工人员因工重伤率为零;

施工人员因工轻伤事故率为1‰;

不发生急性职业病、中毒事故;

不发生重大险情事故;

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机电设备、交通(生产性)、火灾等事故。

3.凡招入的劳务人员必须具有身份证、暂住证及当地政府部门办理的流动就业证。

4.对新招入的劳务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完毕后,必须签字确认。

5.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安全人员的安全管理,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识考核。

6.保证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保证安全管理资源配备;必须配备安全人员:30人以上的队伍,选配一名专职安全人员;30名以下的队伍,选配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7.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档案。

8.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制定出本单位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重大危险因素(源)的辨识、监控、治理工作,应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制订应对防范措施,专人管理、连续监控、定期分析,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9.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及时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要定期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10.各类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在施工期间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施工设备险。11.按规定给本单位的每个作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和安全带),并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

12.对本单位作业人员要经常性的进行安全教育。在施工项目开工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接收交底人员必须在交底书上交底签字确认。在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针对实际工作中的不安全问题,布置交代注意事项,并作好签到和记录。

13.在安全操作中,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杜绝野蛮施工,严禁“三违”现象,确保施工安全;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挂牌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签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14.乙方负责人要经常性的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每天到现场巡视安全,对不正确使用劳动用品和违章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100% 。

15.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甲方,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16.乙方如违反了有关规定,将按照甲方制定的“安全奖惩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17.乙方施工中发生了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另外乙方还要承担地方政府、业主等对甲方的事故处罚费用。

18.乙方与甲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必须要持有安全部门签署的“工程价款结算安全考核意见表”,否则财务部门不予结算工程价款和贷款。

本协议书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甲方:乙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委托人:

联系电话: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委托人: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6、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