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
2024年最新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书

最新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书1. 引言本协议是由存款人(以下简称“甲方”)与银行(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针对甲方存款进行约束的协定。
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甲方利益,规范存款业务的经营行为。
2. 甲方信息•单位名称:•单位账号:•存款本金:•存款期限:•存款利率:•存款起息日:3. 存款业务规则3.1 存款本金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存款本金支付存款。
3.2 存款期限合同约定的存款期限必须严格按照协议规定。
在存款期限内,甲方不得提前支取本金和利息,否则产生违约行为,乙方将会按照约定对甲方违约金。
3.3 存款利率根据不同的存款期限,乙方为甲方提供不同的存款利率,详情请参照合同约定。
3.4 存款起息日存款实际起息日以乙方确认的实际日期为准。
4. 存款业务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的权利1.在存款期限内,甲方根据约定享有存款利息。
2.在存款到期日,甲方可以选择将存款本金和利息一起提取,或继续续存。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存款业务的相关咨询和服务。
4.2 甲方的义务1.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存款本金支付存款。
2.甲方必须在存款期限内按约存取才能获得相应的存款利息。
3.甲方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证件和资料。
4.甲方必须遵守银行存款业务的规定。
4.3 乙方的权利1.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收取预收手续费以及提取手续费。
2.若甲方未按期支付存款本金,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存入。
3.乙方有权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核实甲方存款资金的合法性。
4.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甲方存款账户。
4.4 乙方的义务1.乙方保证存款与存单管理的安全。
2.乙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存款业务。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交的证件和资料进行严格审核。
5. 其他条款5.1 协议变更在协议期限内,因业务发展或国家法律政策等因素变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可进行修改或补充。
但须经甲方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相关协议条款。
银行协定存款管理暂行办法

*********协定存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协定存款是指存款人与本行各分支机构签订《*********协定存款协议书》,共同遵守约定的存款期限、并按约定在结算账户保留基本存款额度,对超过基本额度的存款按本行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一种人民币存款。
第二条办理协定存款的存款人与本行各分支机构签订标准格式《*********协定存款协议书》(简称《协定存款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第三条协定存款的协议期限由本行各分支机构与存款人共同商定。
《协定存款协议书》到期后,若双方均没有提出终止或修订协议,则按原期限自动延期或按协议约定执行。
第四条本行受理的协定存款在结算账户约定保留的最低约定额度为人民币50万元整。
第五条协定存款利率根据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确定。
第六条协定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计息采用积数计息法。
在计息期内,协定存款结算户的每日余额低于最低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超过最低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在计息期间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第七条协定存款结算帐户销户时,《协定存款协议书》自动终止,并按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到销户前一日止。
第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书附件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附件三:*********单位协定存款业务流程附件一*********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书协议编号:________甲方:乙方:*********为使客户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并约定如下:一、甲方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定存款最低留存额为______元。
二、单位协定存款户按季结息,账户余额超过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为年息___%,如协议期间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其低于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7636-55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完整版)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互惠互利共同繁荣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完整版)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_____乙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行甲、乙双方就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账户,双方依照《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的账号:_____,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
三、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账户上办理透支业务。
四、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账户进行结息。
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五、对协定存款账户销户的,如果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不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不再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而按销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账。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
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动延期,其协定存款账户继续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485号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现将《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存款的管理,规范金融机构的单位存款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人民币单位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参加人民币存款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单位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在金融机构办理的人民币存款,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存款。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金融机构单位存款业务的管理、监督和稽核工作,协调存款单位与金融机构的争议。
第五条除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单位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此项业务。
第六条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吸收单位存款应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范围,同时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金融机构。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任何个人不得将私款以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任何单位不得将个人或其他单位的款项以本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
第二章单位定期存款及计息第九条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三个档次。
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第十条金融机构对单位定期存款实行帐户管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除外)。
存款时单位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等,并预留印鉴。
印鉴应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和财会人员章。
由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给存款单位开出“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以下简称“证实书”),证实书仅对存款单位开户证实,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附件

甲方同意由乙方主动将其转入甲方的 B 户。
五、乙方每月为甲方出具对帐单,按季出具利息清单。
六、甲方A户存款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合同期如遇
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七、协定存款账户使用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附件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为提高资金效益,支持经济发展,经甲乙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开立 人民币协定存款帐户,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账户,双方依照《中国银行人民币 单位协定存款章程》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 (试行)》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万元。当甲方从 A 户划
转资金超过 A 户的余额,甲方同意由乙方主动将 B 户资金转入甲方的 A 户以
补足额度;当 B 户资金余额不足以补足 A 户所欠额度时,甲方同意将 B 户中
所有资金转入 A 户,直至 B 户中余额为零,乙方同意甲方 A 户和 B 户在合同
期内仍可继续使用。每个营业日结束后,对 A 户中超过基本额度部分的资金,
二、乙方在甲方人民币结算帐户的基础上建立协定存款账户的结算户 A
户(以下简称 A 户),甲方的日常资金往来一律通过 A 户结算,同时银行系统
自动产生的对应的协定户 B 户(以下简称 B 户),B 户资金不得直接对外支付。
三、协定存款帐户的起存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指 A 户)
四、甲方的 A 户应保留基本存款额度为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乙方:
中 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甲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乙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分行负责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为了规范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业务,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定存款账户(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结算账户”),账号为:_____。
同时,甲方以该结算账户为基础,申请开立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账户(以下简称“协定存款账户”)。
(二)协定存款账户与结算账户共用一个账号,结算账户内的存款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协定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二、协定存款额度(一)双方约定的协定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二)协定存款额度在合同期内不得变更。
三、存款利率(一)结算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二)协定存款账户内的存款,超过协定存款额度的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三)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四、计息与结息(一)协定存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 20 日。
(二)乙方在结息日将协定存款账户利息直接计入甲方结算账户,并向甲方提供利息清单。
五、存取款(一)甲方结算账户的资金收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二)甲方的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低于协定存款额度时,乙方对结算账户内的全部存款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当结算账户存款余额超过协定存款额度时,超过部分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三)甲方在支取协定存款账户资金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具体通知方式和期限双方另行约定。
六、对账(一)乙方应按季向甲方提供对账单,甲方应及时核对。
(二)如甲方发现对账不符,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双方共同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

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我国的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经济活动的增加,银行为满足企业和机构对资金管理的需求,逐渐推出了各种各样的存款产品和服务。
其中,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是一种常见的存款方式,本文将详细介绍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的管理办法。
二、概述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是指企业或机构与银行达成协议,在一定期限内将一定金额的人民币存入银行,并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进行计息和管理。
三、开户流程1.企业或机构首先需要选择一家合适的银行进行开户。
选择银行时,要综合考虑银行的信用状况、服务质量、利率水平等因素。
2.准备开户所需的材料,一般包括企业或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
3.联系银行,预约开户时间,并前往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银行工作人员将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4.办理完开户手续后,银行将会为企业或机构开立一个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账户。
四、存款管理规定1.存款金额:企业或机构在开户时需向银行确定存款金额,一般有最低存款金额的要求。
2.存款期限:企业或机构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资金周转情况选择存款的期限。
一般可以选择3个月、6个月、1年等不同期限。
3.存款利率:存款期间的利率一般由企业或机构与银行事先协商确定,并在协议中明确记录。
利率可以是固定利率,也可以是浮动利率。
4.存款的计息方式:存款可以选择按月计息、按季计息或到期一次性计息等不同方式。
具体计息方式由企业或机构与银行协商确定。
5.存款的支取方式:存款期间,企业或机构需要提前向银行提出支取的申请,一般需要在一定的时间提前通知银行。
支取方式可以选择部分支取或一次性支取。
6.存款的到期处理:存款到期前,银行将会通知企业或机构进行存款的处理选择,可以续存或提取存款。
五、利弊分析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具有一定的利与弊。
下面对其进行简要的利弊分析: ### 利: - 灵活性高:企业或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和周转情况选择存款的金额和期限,具有较高的灵活性。
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业务,依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协定存款,是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与本行所辖有关支行(开户行)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在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之上开立具有结算和协定存款双重功能的协定存款账户,并约定基本存款额度,由开户行将协定存款账户中超过该额度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的一种存款方式。
第三条只有在本行有关营业网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且开户期限已满一个季度的单位才能申请办理协定存款,但对大客户,经办行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第四条办理协定存款的单位,须向所在地开户行提出申请,双方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办理协定存款账户。
第五条《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应由存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开户行负责人共同签订。
第六条《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账户所对应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日均存款余额作为基本存款额度,以1万元为单位,但基本存款额度原则上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特殊情况的须报总行批准。
日均存款余额的计算期限,对于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超过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对于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满一季度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第七条《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
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原协定存款账户继续使用。
第八条合同期满,存款单位需要销户,必须于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经办行提出书面销户通知,并于到期日办理销户手续。
经办行将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本息结清后,全部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同时协定存款账户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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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人民币存款
【发文字号】建总发[1998]141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发布日期】1998.11.09
【实施日期】1998.1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
(1998年11月9日建总发〔1998〕141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业务,依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及《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协定存款,是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在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之上开立具有结算和协定存款
双重功能的协定存款账户,并约定基本存款额度,由银行将协定存款账户中超过该额度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的一种存款方式。
第三条只有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且开户期限已满一个季度的单位才能申请办理协定存款,但对双大客户,经办行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第四条办理协定存款的单位,须向所在地经办行提出申请,双方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见附件一),办理协定存款账户。
第五条《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应由存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建设银行经办行负责人共同签订。
第六条《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账户所对应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日均存款余额作为基本存款额度,以万元为单位,但基本存款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
日均存款余额的计算期限,对于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超过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对于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满一季度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第七条《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
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原协定存款账户继续使用。
第八条合同期满,存款单位需要销户,必须于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经办行提出书面销户通知(见附件二),并于到期日办理销户手续。
经办行将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本息
结清后,全部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同时协定存款账户销户。
第九条合同期内,存款单位原则上不得要求销户,如遇特殊情况,须向经办行提交书面销户申请(见附件三),经办行在收到销户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经办行审核批准后,按前条规定办理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