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设漏电保护器的范围及额定动作电流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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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原理相关知识点

漏电保护原理相关知识点

漏电保护原理1、漏电保护器的工作原理(1)漏电保护器在反应触电方面具有高灵敏性和快速性,而且只反应系统的剩余电流。

我们知道,正常运行时,系统的剩余电流几乎为零或其值甚小,故漏电保护器动作值可以整定的很小(一般为mA级,最低可整定到6mA)。

在系统发生接地故障(如人员触电、设备绝缘损坏碰壳接地等),则出现较大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器能可靠地动作切断电源。

(2)图1为最常用的电流型漏电保护器的基本电气原理图,图中LH为剩余电流继电器,其环状铁芯由高导磁率的坡莫合金或非晶态合金制成,其上绕有二次侧线圈,电源线L1、L2、L3及零线N从LH中穿过,构成其一次侧线圈。

LH的作用是反映漏电电流信号的,故构成整个装置的检测部分;用于测量放大漏电电流信号的,构成装置的比较,控制部分;JC为交流接触器,构成装置的执行部分,其作用是执行动作命令的。

漏电保护装置一般都是由这三部分组成的。

在正常情况下,漏电保护装置所控制的电路中没有人身触电及漏电等接地故障时,各项电流的相量和等于零,即:Ia+Ib+Ic=0同时各相电流在LH铁芯中产生的磁通向量和也等于零,即:Φa+Φb+Φc=0这样在LH的二次回路中就没有感应电势输出,漏电装置不动作。

当电路中发生触电或漏电故障,回路中有漏电电流流过,这时穿过LH的三相电流相量和不等于零,其相量和为:Ia+Ib+Ic=IΔ其中IΔ为漏电电流,因而LH中的磁通相量和也不等于零,即Φa+Φb+Φc=ΦΔ这样在LH的二次线圈中就有一个感应电压,此电压加于检测部分的电子放大电路,与保护装置的预定动作电流值相比较,如大于动作电流,即使灵敏继电器动作,作用于执行元件掉闸。

2、触电保护器故障分析查找根据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实际经验,漏电保护器除了因为人身触电而动作外,更大量的是由于接地漏电而动作,对于接地漏电所构成的动作,必须及时查明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才能使漏电保护装置再投入。

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可按图2顺序查找:3、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在农村或工厂配电室的第一级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可选的较大。

漏电保护器的配置和选用

漏电保护器的配置和选用

漏电保护器的配置和选用我们应该结合我国农村低压电网的现状,既要做好安全用电防护工作,减少触电事故,又要提高电网供电的可靠性,这是对漏电切断保护提出的全面要求。

事实已经证明:采用漏电保护器分级保护方式是实现上述要求的根本途径,也是我国漏电保护发展的必然趋势。

根据我国低压电网的供电方式、经济条件和漏电保护器的生产等情况,在低压电网中采用两极漏电保护方式是可行的,也是最有效的。

首先应加大末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和投运率,末级保护以防止直接接触触电为主要目标,各自保护面小,不干扰其他用户。

城乡家庭进户线处和人们广泛接触使用的移动式电气设备、电动工具等都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高灵敏度、快速型漏电保护器。

对单相用电户选用的漏电保护器还应具备过电压保护功能,用于防止当出现三相四线制总零线发生断线和接户线错接成380V线电压时,产生的异常过电压损坏家用电器。

最好选用带漏电、过压、过载短路保护功能的保护器,这样,单相用电户的所有异常情况都能受到保护。

对发生触电后会产生二次性伤害的场所,如高空作业或河岸边使用的电气设备等,可装设漏电动作电流为10mA的快速型漏电保护器。

第二级保护为系统总保护或分支保护。

这一级保护器可装设于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处或各分支线的首端,其保护范围为低压电网的主干线(或分支线)、下户线和进户线,同时也作为末级漏电保护器的后备保护。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根据被保护线路和设备实际漏电流来确定。

这两级触漏电保护器构成了一个漏电分级保护网,第一级保护器对一些条件恶劣而触电危险性较高的场合提供了直接接触的保护;第二级保护器扩大了漏电保护覆盖面,提高了整个低压电网的安全水平。

两级保护之间应合理配合,其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有级差。

建议考虑上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电流为下一级额定漏电电流的2.5~3.0 倍,上一级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时间较下一级动作时间增加一个动作级差,约为0.1~0.2s左右。

家用漏电保护器的技术参数

家用漏电保护器的技术参数

①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家用漏电保护器额定电流(In)规格有:16A、20A、25A、32A、40A、63A。

②漏电保护器漏电电流的规格有:6 mA、10 mA、30 mA、50 mA、100 mA等。

一般情况下,在家用漏电保护中应选择漏电电流为30 mA的高灵敏度型的漏电保护器。

漏电动作电流值在50 mA及以上的低灵敏度型漏电保护器不能作为家用漏电保护。

但如选择更低的漏电电流值可能会误动作,也影响正常使用。

③安装家用漏电保护器是最可靠、最简便的家庭用电安全防护措施,但是在我国电工技术中还属新课题,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型号、技术还没有统一的规范。

④计算公式:先计算出总功率是多少,然后根据功率选择漏电开关。

用功率/电压就等于电流。

比如,用电器总功率4KW,那么4000W/220V=18A。

注意!!!要求漏电开关额定电流要大于负载电流。

一般情况下总漏电开关的选择是按负载电流的1.5倍计算,18A*1.5=27A。

没有27A 的漏电开关,所以漏电开关应该选择32A的。

漏电动作电流选择30MA 的。

扩展资料漏电保护器,简称漏电开关,又叫漏电断路器,主要是用来在设备发生漏电故障时以及对有致命危险的人身触电保护,具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可用来保护线路或电动机的过载和短路,亦可在正常情况下作为线路的不频繁转换启动之用。

漏电保护器可以按其保护功能、结构特征、安装方式、运行方式、极数和线数、动作灵敏度等分类,这里主要按其保护功能和用途分类进行叙述,一般可分为漏电保护继电器、漏电保护开关和漏电保护插座三种。

1.漏电保护继电器是指具有对漏电流检测和判断的功能,而不具有切断和接通主回路功能的漏电保护装置。

漏电保护继电器由零序互感器、脱扣器和输出信号的辅助接点组成。

它可与大电流的自动开关配合,作为低压电网的总保护或主干路的漏电、接地或绝缘监视保护。

当主回路有漏电流时,由于辅助接点和主回路开关的分离脱扣器串联成一回路,因此辅助接点接通分离脱扣器而断开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等,使其掉闸,切断主回路。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规定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规定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规定
1. 安装位置: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用电设备的进线侧。

对于固定安装的设备,应将漏电保护器直接安装在用电设备的进线处。

对于移动设备,应考虑在电源插座上安装插式漏电保护器。

2. 额定电流选择: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流应根据接线装置的额定电流和用电负载的额定电流来选择。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流应大于用电设备的额定电流,以确保在漏电保护器动作时不会引起虚警。

3. 工作电压:漏电保护器的工作电压应与用电设备的电压相匹配。

4. 动作电流: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应根据用电设备的绝缘电阻情况来选择。

通常,对于一般用电设备,动作电流选择在
10mA - 30mA之间。

5. 接线方式:漏电保护器应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接线图或说明书来正确接线。

通常,漏电保护器应与用电设备的进线和零线接通。

6. 接地:漏电保护器应连接至正确的接地系统,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7. 定期测试:漏电保护器应定期进行测试,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测试周期应根据本地电气安全规定来确定。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性规定,具体安装规定还需根据当地电气安全标准来执行。

在安装漏电保护器时,建议由专业电工来进行,以确保安全可靠。

家用漏电保护器的选用

家用漏电保护器的选用

家用漏电保护器的选用是不是只要随便安装一个漏电保护器都能保护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呢?答案是否定的。

要使漏电保护器能安全有效地保障我们人身安全,必须要从下面几个主要参数来选择和考虑。

1、额定电流In是指能够持续流过漏电保护器的最大负载电流。

这需要根据家中各种电气设备的功率之和P 来计算确定,即:I=P/220。

算出负载电流I后,再选择额定电流In比计算电流略大一点的漏电保护器,这样,在正常使用中,不至于漏电保护器因过负荷经常动作,影响正常使用。

按目前的生活水平和电器普及的程度,我单位院区电路改造时,为各户选用In为20A的漏电保护器是小了一点,因此本人建议将In改为32A或40A,得到了领导的采纳。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家用漏电保护器额定电流In规格有:16A、20A、25A、32A、40A、63A。

2、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n这是漏电保护器一个重要的参数,是漏电保护器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必须动作的漏电电流值。

也就是说,当家中电气设备或线路漏电电流达到某一规定值时,漏电保护器必须可靠断开电路,使住户线路及电器设备失去电源。

目前的漏电保护器漏电电流的规格有:6 mA、10 mA、30 mA、50 mA、100 mA等。

一般情况下,在家用漏电保护中应选择漏电电流为30 mA的高灵敏度型的漏电保护器。

漏电动作电流值在50 mA及以上的低灵敏度型漏电保护器不能作为家用漏电保护。

但如选择更低的漏电电流值可能会误动作,也影响正常使用,这在下面另一个参数额定不动作电流I△n0中再详细说明。

3、漏电动作分断时间动作时间是从突然施加漏电动作电流开始到被保护的电路或设备完全被切断电源为止。

我们当然选择漏电动作分断时间的越短就对我们越安全。

德国的科学家柯宾研究认为,如果流过人体的电流很大,即使通电时间很短,也会出现危险。

反之,如果电流很小,通电时间稍长,也不会出现危险。

也就是说,被电击的危险程度是与电流和时间的乘积有关,即:I·T=50mA·s(有效值)这说明当人体通过100mA的电流时,通电时间若小于0.5s,例如在0.4s时就切断电流,那么人是可以得救的,如果在1s时才切断电流,人就很危险。

如何正确选用漏电保护器

如何正确选用漏电保护器

如何正确选用漏电保护器概要:重视漏电保护器的正确选用、合理安装、运行维护等诸多细节的规范操作与管理,无疑对校园内电器设备的养护与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容小觑。

一、漏电保护器的运行管理漏电保护器投入运行后,必须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漏电保护器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真正起到保护的作用。

据有关媒体报道许多火灾是由电气短路造成的,其中常见的就是电弧短路,因电弧短路电流小,当断路器和熔断器不能够及时切断电源时,电弧使易燃物燃烧,酿成火灾。

漏电保护器在反应触电和漏电保护方面具有高灵敏度、动作快速,智能化电流动作能快速切断电源,有效预防意外事故或灾害的发生。

常规管理工作,除了加强安全用电教育外,还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技术规范管理工作:第一,漏电保护器在投入运行后,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

试验项目必须符合GB13955―92的有关规定。

平日自觉建立运行记录并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二,在通电状态下,每月须按动试验按钮1~2次,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正常、可靠,尤其在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

第三,定期分析检查漏电保护开关的运行情况,及时更换有故障的漏电保护开关。

第四,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到有异常现象应找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第五,雷雨或其他不明原因使漏电保护开关动作后,应作检查分析。

第六,漏电保护器动作后,经检查未发现事故原因时,允许试合闸一次,如果再次动作,应查明原因。

找出故障,必要时对其进行动作特性试验,不得连续强行送电,除经检查确认为漏电保护器本身发生故障外,严禁私自撤除漏电保护开关强行送电。

第七,退出运行的漏电保护器再次使用前,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进行动作特性试验。

第八,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特性由制造厂整定,按产品说明书使用,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在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发生意外电击伤亡事故后,应检查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在未调查前应保护好现场,不得拆动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使用和管理规定(3篇)

漏电保护器使用和管理规定漏电保护器(Residual Current Device,简称RCD)是一种用于监测和保护电气系统中存在的地线故障和漏电现象的装置。

它通过监测电流的进和出来检测是否有漏电情况,并在有漏电时自动切断电源,以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以下是关于漏电保护器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供参考。

一、安装规定1.1 安全距离要求: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用电设备的馈线侧,距离主开关不得超过30米。

同时,在使用低压电器设备时,不得超过20米。

在电动汽车充电桩等特殊设备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布置。

1.2 功率要求:根据用电设备的额定功率和电流,选择适合的漏电保护器。

一般来说,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用电设备的漏电电流。

1.3 总开关选择:漏电保护器应与总开关配套使用,确保在漏电情况下能及时切断电源。

总开关额定电流应与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流相匹配。

二、使用规定2.1 动态测试:漏电保护器应定期进行动态测试,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一般建议每个月进行一次测试,具体操作方法在产品说明书中有详细说明。

2.2 慎重操作:在使用漏电保护器时,应遵守相关操作规定,不得私自更改和拆卸保护装置。

如果发现漏电保护器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止使用,并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换。

2.3 防雷措施:漏电保护器应采取防雷措施,如安装雷电保护器和接地装置,以确保其安全可靠的工作。

三、管理规定3.1 定期检测:对漏电保护器应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其工作状态和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一般建议每年至少检测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增加检测频率。

3.2 记录管理:对漏电保护器的运行情况和维修记录等应进行详细记录,以便日后查询和分析。

并根据需要,建立漏电保护器档案,包括产品型号、出厂日期、维修记录等。

3.3 人员培训:对需要使用和维护漏电保护器的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使其了解基本原理、操作规程和故障排除方法,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维护能力。

3.4 故障处理:遇到漏电保护器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的错误接线及其后果分析自1988年以来,建设部连续发布了多个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规范、标准,这些规范、标准的颁布和实施,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起到了极为显著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特别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颁布实施以来,触电事故大幅度下降,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明显改善。

2005年建设部对在原规范基础上进行了修订,颁布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过去仅次于高处坠落的触电伤害,事故率已明显降低,在部分城市的部分年份,有的已经杜绝了触电事故。

其主要原因是新《规范》颁布实施以来,施工用电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其中漏电保护器(以下简称保护器)的普及和正确使用功不可没。

然而我们在安全检查过程中也看到,不少工地因接线错误而造成的保护器失灵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应当引起我们足够重视。

为此,我们将已经发现的保护器错误接线种类,及其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整理分析如下,供同行参考和专家批评指正。

一、漏电保护器并联(如图1)出现保护器并联的现象,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个别工程用电量大,暂时买不到额定电流与之匹配的保护器;二是大容量的保护器价格高,而使用小容量的保护器并联,费用则相对较低。

后果分析:首先,保护器并联接线时·,两个保护器的动作电流不可能绝对相等,跳闸的时间就会有先有后,从而导致动作时间延长。

其次,在并联接线状态下,当一个保护器失灵时,系统将无法保证安全。

当系统漏电时,虽然一个保护器动作了,而失灵的保护器不跳闸,主回路仍然带电,起不到保护作用。

另外,由于工作零线混用,会引起误跳闸现象。

二、工作零线断线(如图2)这是一种比较危险的现象。

当工作零线在电源侧断线时,保护器的负荷侧零线将会带电。

一是因为220V 的电源会通过放大器的电源串到零线上使零线带电;二是如果保护器带有单相负荷,电源会通过负载串到零线上,对用电人员造成人身伤害。

三是由于零线断线,放大器无工作电源,当回路发生漏电时,无法跳闸。

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值怎么选定

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值怎么规定的?
1.人身触电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用电设备上,用电设备是触电保护的重点,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用电设备都必须装漏电保护器,应有选择地对那些危险较大的设备使用漏电保护器保护。

如:
①握式用电设备为15mA、快速动作型;
②湿场所的用电设备为15~30mA、快速动作型;
③疗电气设备为10mA、快速动作型;
④泳池、喷水池、水上游乐场、浴室的照明线路为10mA、快速动作型;
⑤通用供用电回路为30mA、快速动作型;
⑥单台电机设备可为30~100mA、快速动作型;
⑦多台设备总保护为100 mA及以上、快速动作型;
2.家用电器回路宜采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的漏电保护器。

防火用漏电断路器漏电保护整定值上限定为500mA,一般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00mA、150mA、300mA、500mA。

通用供用电系统:《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

民用建筑:《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漏电保护器动作时间和电流相关条款

一、GB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中有关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设置的相关条款:4.4.15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Ⅰ△n1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

在潮湿、有腐蚀介质场所和受限空间采用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

(强制条款)4.4.16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设备相关开关箱中漏电保护电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

(强制条款)4.4.17分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当直接为用电设备供电时,分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Ⅰ△n2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4.4.15条的规定;当为开关箱供电时,分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Ⅰ△n2宜大于或等于1.5Ⅰ△n1,分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4.4.18总配电箱内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Ⅰ△n3应大于1.5Ⅰ△n2,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

但总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4.4.19配电室内配电柜中的漏电保护电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

但配电室内配电柜中的漏电保护电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二、GB50194-20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中有关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保护器)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设置的相关条款:6.4.7当配电系统设置多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时,每两级之间应有保护性配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末级配电箱中的剩余电流保护器时,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分断时间不应大于0.1s;当分配电箱中装设剩余电流保护器时,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小于末级配电箱剩余电流保护值的3倍,分断时间不应大于0.3s;当总配电箱中装设剩余电流保护器时,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小于分配电箱中剩余电流保护值的3倍,分断时间不应大于0.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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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设漏电保护器的范围
1992 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标GB139552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对全国城乡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出统一规
定。

2.1必须装漏电保护器(漏电开关) 的设备和场所
(1) 属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I
类电气产品, 即产品的防电击保护不仅依靠设备的基本绝缘, 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 如产品外壳接地) ;
(2) 安装在潮湿、强腐蚀性等恶劣场所的电气设备;
(3) 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
(4) 暂设临时用电的电器设备;
(5) 宾馆、饭店及招待所的客房内插座回路;
(6) 机关、学校、企业、住宅等建筑物内的插座回路;
(7) 游泳池、喷水池、浴池的水中照明设备;
(8) 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
(9) 医院中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用设备;
(10) 其它需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场所。

2.2报警式漏电保护器的应用
对一旦发生漏电切断电源时, 会造成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电气装置或场所, 应安装报警式漏电保护器, 如:
(1) 公共场所的通道照明、应急照明;
(2) 消防用电梯及确保公共场所安全的设备;
(3) 用于消防设备的电源, 如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
泵、消防通道照明等;
(4) 用于防盗报警的电源;
(5) 其它不允许停电的特殊设备和场所。

3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的选择
正确合理地选择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非常重要: 一方面在发生触电或泄漏电流超过允许值时, 漏电保护器可
有选择地动作;
另一方面, 漏电保护器在正常泄漏电流作用下不应动作, 防止供电中断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满足以下三个条
件:
(1)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
于人体安全电流值, 国际上公认30 mA 为人体安全电流值;
(2) 为了保证电网可靠运行,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
躲过低电压电网正常漏电电流;
(3) 为了保证多级保护的选择性, 下一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上一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 各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
应有级差112~
215 倍。

第一级漏电保护器安装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出口
处。

该级保护的线路长, 漏电电流较大,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无完善的多级保护时, 最大不得超过100mA; 具有完善多级
保护时,
漏电电流较小的电网, 非阴雨季节为75mA ,阴雨季节为200mA; 漏电电流较大的电网, 非阴雨季节为100 mA ,
阴雨季节为300mA。

第二级漏电保护器安装于分支线路出口处, 被保护
线路较短, 用电量不大,
漏电电流较小。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介于上、下级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之间, 一般取30~75 mA。

第三级漏电保护器用于保护单个或多个用电设备, 是直接防止人身触电的保护设备。

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用电量小, 漏
电电流小,
一般不超过10mA , 宜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为30 mA , 动作时间
小于011 s 的漏电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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