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与驾驶员管理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一、车辆管理1.车辆购置:(1)公司车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购置;(2)购置车辆前应进行充分调查和评估,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3)购置的车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
2.车辆保养:(1)车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2)车辆应按照规定的里程数和时间进行保养和维修;(3)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械和电气系统,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3.车辆维修:(1)车辆维修应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必要时可以外包给专业的维修单位;(2)车辆维修前要进行维修检查,确保维修的质量和安全性。
4.车辆使用与停放:(1)车辆使用应按照公司制定的用车流程进行申请;(2)车辆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交通规则,确保行驶安全;(3)车辆停放应选择安全的停车场,注意车辆的防盗和防破坏。
5.车辆报废:(1)车辆达到报废期限或无法经济合理修复时,应及时报废;(2)报废的车辆必须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销售。
二、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资格:(1)驾驶员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驾龄和驾驶证;(2)驾驶员必须经过公司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证;(3)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2.驾驶员驾驶行为:(1)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并且对公司的车辆负有安全运行的责任;(2)驾驶员不得违规行驶,如超速、闯红灯、酒驾等;(3)驾驶员不得私自改装车辆或擅自更换零部件。
3.驾驶员安全:(1)驾驶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且确保车辆上的乘客也佩戴安全带;(2)驾驶员应注意驾驶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如避免疲劳驾驶、禁止车内烟火等;(3)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车辆维修和保养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车辆的安全状况。
4.驾驶员培训:(1)驾驶员应定期接受公司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2)驾驶员应参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5.驾驶员违纪处罚:(1)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驾驶员,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扣分、罚款、停职等;(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驾驶员的聘用合同。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三篇)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保障企业员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确保我公司工作、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部、省有关交通安全和生产的法令、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及外聘人员,股份制公司和各种多经实体也应参照本办法要求,做好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各部门、各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提高全员交通安全意识,做好交通事故的防范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第四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委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协调在交通安全管理上的关系,发布指令性安全措施计划。
第五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各用车部门和基层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的车辆管理人员。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职责车辆管理部门为机动车辆安全的主要责任部门,其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部、省有关交通安全法令、法规和制度,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工作。
(二)实施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档案,编制实施车辆的更新、改造、大修和保养计划,组织车辆年检工作。
(三)实施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对驾驶员的培训考核、证照审验等工作。
建立健全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制度。
(四)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善后工作并按要求进行职工伤亡登记和向上级报告工作。
(五)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检查,及时清除隐患,提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保持机动车辆的车容车貌和良好的车况,减少违章现象的发生。
(六)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和人员素质等情况,对机动车驾驶人选进行审核,确保驾驶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和素质的提高。
(七)按照劳动保护的法规、制度把交通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并进行年度总结、考核评比和开展各种竞赛活动。
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总则1、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二)车辆使用1、每辆车由指定专门的驾驶员负责驾驶,非公司驾驶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2、因公务需要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在《出车记录表》上详细登记。
车辆返回后,驾驶员将《派车单》填写完整,并由用车人签字认可,作为报帐附件。
3、驾驶员在车辆使用前应对车辆作车况检查,如有故障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办公室处理。
4、不出车时,驾驶员须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失职造成损失,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三)车辆保养1、司机必须时刻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2、车辆零件设备由该车驾驶员负责保管,须保证完好。
(四)修理1、凡公司车辆的修理或保养事宜,除紧急状况外,司机应事先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在办公室其他人的陪同下,送公司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的,应先报总经理核准。
(五)事故处理1、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
公司车辆因公违反交通规则时,如为司机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因车辆本身原因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罚款由公司负责。
2、车辆如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及时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并即刻与公司负责人联系,协调处理。
3、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当事司机应配合办公室负责处理。
4、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者,所发生事故与公司无关,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六)费用管理1、由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核定费用计划和备用金标准,办公室为每辆车建立费用档案和维修档案;经办公室审核之后,司机方可报帐。
2、车辆的调配使用,用车部门应向公司办公室申请,发生的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其结算方式和程序按财务制度执行,司机要认真作好出车登记。
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篇21.目的为规范厂区交通秩序、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合理有效调度使用车辆,满足正常用车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8篇)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8篇)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8篇)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篇1】一、为切实加强驾驶员管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根据《__县工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制订本制度。
二、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三、严禁开病车上路。
根据车辆保养规定,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出车前重点检查刹车、转向、机油、汽油、传动、灯光、轮胎气压等,发动车辆查看各仪表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清除和维修。
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每次处罚驾驶员100元。
四、驾驶员应及时清洗车辆,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上班时间应在司机值班室待命,不得串岗。
五、驾驶员每次出车应按要求做好出车记录。
详细登记出车时间、起止地点、里程、用车人、事由等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六、驾驶员每月应将《派车单》、车辆购置的物品、行驶里程、通行费进行统计,报后勤中心核对备案,并予以公布。
七、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安排调度派车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应。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车的,对驾驶员每次罚款100元,并根据情节、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严禁疲劳驾车。
驾驶员必须注重休息,平时不得熬夜,要保持充足的精力,时刻待命出车。
九、严禁驾驶员开英雄车、霸王车和斗气车,做到礼貌行驶和文明开车。
十、严禁酒后驾车。
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酒后驾车的,发现一次罚款__元,并且由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
十一、未经批准,严禁驾驶员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私自驾车外出和将所驾车辆交他人驾驶。
违者,发现一次罚款__元,如果期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或转借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二、严禁缓报、瞒报事故和肇事逃逸。
如出现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关车辆管理员报告。
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驾驶员负70%以上(含70%)责任的,驾驶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总额的10%。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确保公司车辆的安全、高效、合理使用,提高驾驶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操作、高效服务、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分类1. 公用车辆:为公司各部门、员工提供公务出行服务的车辆。
2. 生产车辆:为公司生产、运输、维修等业务提供服务的车辆。
3. 特种车辆:消防车、救护车等特殊用途的车辆。
第五条车辆购置1. 车辆购置应经公司领导批准,由采购部门负责。
2. 购置车辆应考虑车辆的性能、油耗、维护成本等因素,确保车辆的经济性和实用性。
第六条车辆登记1. 公司车辆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车辆型号、购置时间、行驶里程、维修记录等。
2. 车辆登记表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填写、保管。
第七条车辆使用1. 车辆使用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驾驶员领取车辆。
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 驾驶员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
第八条车辆维护1. 公司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养周期和维修项目按照车辆使用说明和保养手册执行。
2. 车辆维修需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费用由车辆管理部门审核。
第九条车辆报废1. 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经鉴定确需报废的,由车辆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废。
2. 报废车辆应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其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条驾驶员资格1. 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
2.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驾驶员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驾驶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2. 驾驶员培训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法规、车辆使用与维护、服务礼仪等。
第十二条驾驶员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业务知识、服务态度等。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障车辆的安全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车辆及驾驶员。
二、车辆管理1、车辆调配车辆的调配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写,注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车辆管理部门审批调配。
2、车辆登记新购置的车辆应及时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包括车辆行驶证、保险等。
车辆的相关证件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并补办。
3、车辆保养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保养项目包括机油更换、滤清器清洗、轮胎检查等。
车辆保养应选择正规的维修厂,并保留好维修记录。
4、车辆维修车辆出现故障时,驾驶员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并将车辆送至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
维修费用超过一定金额时,需经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5、车辆保险车辆应按照规定购买交强险、商业险等保险。
保险到期前,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续保手续。
三、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资格驾驶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
新招聘的驾驶员应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驾驶员培训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交通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交通法规、车辆保养知识、应急处理等。
3、驾驶员职责(1)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2)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3)严格按照派车单的路线和时间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和时间。
(4)在行车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完成任务后,应及时将车辆停回指定地点,并做好车辆的清洁和保养工作。
四、安全管理1、安全检查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制动系统、灯光系统、轮胎等。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
2、事故处理(1)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和交警部门。
(2)车辆管理部门应协助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并按照保险理赔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车辆和司机管理制度(3篇)

车辆和司机管理制度一、车辆管理制度1、公务用车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排,每台车辆出车必须由司机负责驾驶,非公司司机人员不得驾驶,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公司车辆不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3、公司车辆下班及节假日时必须统一停放于公司指定车位,由司机仔细检查手刹、车灯及各类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杜绝私自使用公车。
如因公出差下班前无法赶回公司的,需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临时将车辆停放公司外面安全处所,并确保车辆安全。
4、由办公室主任协调安排用车,具体流程如下:各部门向综合办提出用车申请--综合办协调、合并用车需求--综合办出具派车单、向司机发车钥匙--司机执行出车任务--交回钥匙并填写出车里程数据。
5、车辆用油,由公司指定专门加油站加油,车辆加油批准权限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导。
6、车辆因损坏需要维修和换零配件的,必须经得主管车辆领导同意后才能维修(个别小修及公务途中需急修的除外)。
二、司机管理制度1、司机要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和安全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切实做到安全行车。
在行车中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造成扣证,扣车或经济损失的,将给予司机个人必要的处罚。
2、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管理,司机一定要按照出车要求出车。
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调配,不得擅自开车办私事,不准将车辆交给无关的人员驾驶。
出差回来后,均要向办公室报到,以便做好实时考勤登记。
3、司机负责公司生产发货、提货事宜;发货时负责审查收货单位、货物名称、数量、地址、收货人、电话号码等是否填写清楚,避免遗漏;提货时负责查验货物数量、收货人等是否与传真提货单相符。
4、负责公司车辆的保险、处罚通知的具体处理工作。
5、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作务(比如客户的接送)。
6、搞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勤清洁,勤检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同时要搞好车内外卫生,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
熟悉车辆基本维修费用,对维修点的价格和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并向主管领导进行信息反馈。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1)须持有合法的与驾驶车辆相符的驾驶执照;(2)年龄不超过____周岁;(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3、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1)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的运输服务;(2)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4)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备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____个小时;(5)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6)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违反者给与相应的处罚。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驾驶员和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这个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员和车辆。
第三条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驾驶员和车辆操作,提高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意识,确保驾驶员和车辆的安全。
第四条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车辆安全维护、驾驶员安全驾驶、道路交通安全和事故处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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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车辆与驾驶员管理第一节车辆与驾驶员管理概述一、车辆与驾驶员管理的概念、意义及原则车辆与驾驶员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对车辆进行登记、检验、核发牌证和行驶证.以及对车辆制造、维修、检测等相关行业进行安全认证、监督等;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考核、审验、易动登记;对车辆、驾驶员档案等实施统一管理的一项专门工作。
车辆与驾驶员管理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这项工作对于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减少交通污染、维护社会治安和促进经济建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车辆与驾驶员管理的原则是:统一立法,属地管理;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护合法,打击非法。
二、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机构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法规的规定,车辆与驾驶民的管理机关是公安机关,具体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实施管理。
也就是说各地公安车辆管理机关是各地车辆与驾驶员管理的唯一合法机关,其他任何机关、机构都无权进行车辆与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三、车辆与驾驶员管理的基本制度车辆登记、车辆牌证管理、车辆安全检验、驾驶证管理是车辆、驾驶员管理现行的四个基本制度。
1.车辆的登记制度车辆登记制度是对上路行驶的车辆进行注册登记,对改变车主、辖区等的车辆进行异动登记。
通过车辆注册登记和异动登记管理,使车辆及所有人的来龙去脉清清楚楚,杜绝了盗抢、走私、私自拼(组)装等非法车辆的运行,及时地为追缉事故逃逸车辆和刑侦破案提供基本情况。
2.车辆牌证制度车辆牌证制度是对已登记的车辆核发号牌、通行证件,车辆上路时必须挂牌携证,以表明其来源的合法性、技术的安全性和单车的识别性,便于交通民警的现场管理和群众监督。
车辆牌证制度是用车辆牌证核发和管理的方法,控制车辆的增长速度和车辆的安全技术状态,防止非法车辆上路运行,以便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条件并维持社会稳定的一项车辆管理制度。
申领牌证必须要有合法来源证明,这样就杜绝了盗枪、走私、私自拼(组)装等非法车辆的运行,维护了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申领牌证,必须经过安全认证的车辆目录进行,经过安全环保性能检验(免检车辆除外),对使用中的车辆.要进行定期检验,从而保证了上路车辆的安全性能;申领脾证,要对车辆进行注册登记,车辆改变车主、辖区等,要进行异动登记,从而可掌握车辆的数量、类型、分布等资料,便于交通管理规划的制定、违法肇事的查寻以及保险业务的开展。
3.车辆检验制度车辆必须定期接受法定的检验后方可在道路上行驶,这就是车辆检验制度。
车辆检验,就是保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通过车辆检验,对车辆进行认证、识别、技术检验等,确保国家允许生产、进口的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打击套用国产机动车型号走私、非法拼(组)装机动车与盗抢机动车等活动;通过车辆检验,对领取牌证的机动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验,淘汰那些性能下降、零件老化、影响安全的破旧车辆;通过车辆检验,可以为生产企业、国家生产计划提供反馈信息,促进先进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加快对不合理、不合格车型的淘汰。
4.驾驶证制度驾驶证制度是指对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并领取驾驶证的规范管理。
驾驶证制度确保驾驶人员有合格的驾驶技术,是安全行车的必要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员考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管理办法》,对申领驾驶证人的条件、考试内容、考试标准等作了明确规定。
遵照这个规定,车辆管理机关对申请者要进行条件审核、规定内容的考试、核发驾驶证以及日常的异动登记管理。
通过审核,保证驾驶员的身体条件和达到完全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人通过考试,保证驾驶显具有合格的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常识;通过管理,掌握驾驶员的数量、分布情况等。
四、车辆与驾驶员管理的任务和特点1.车辆与驾驶员管理的任务(1)机动车牌证管理,包括机动车注册登记、异动登记、号牌与行驶证的核发等内容。
(2)机动车检验与相关行业的监督,包括新车检验、定期检验、临时检验、特殊检验,对汽车制造单位、修理单位、检测单位的监督等。
(3)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包括对驾驶员条件的审核、考试、核发驾驶证、异动登记等内容。
(4)非机动车管理.包括非机动车登记、检验和发牌证等内容。
(5)档案管理,包括对车辆、驾驶员原始资料的整理、分类、登记、统计、查询、变更等内容。
2.车辆与驾驶员管理的特点1)规范性车辆与驾驶员管理。
是公安车辆管理机关依法对全社会地方车辆、驾驶员的统一管理,管理过程就是执行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政策的过程。
车管民警在工作中必须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政策。
2)技术性车辆的技术检验、驾驶员的考试、车辆档案现代化的管理决定了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工作的技术性。
因此要求车辆与驾驶员管理人员应掌握车辆的工作原理、构造、使用;应熟知车辆检验标准和安全检验项目;应了解机动车检测设备的工作原理及构造、技术管理知识;应熟知车辆的驾驶技能,能正确执行考试标准;应掌握先进的档案管理技术.能熟练地操作计算机,能向群众提供及时的服务,向上级提供准确的信息。
3)服务性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工作的对象主要是车辆所有者以及领取和希望领取驾驶证的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已成为生活资料的一部分,驾驶机动车已经成为普通的生活技能,越来越多的人与车辆管理机关发生密切的关系。
因此车辆与驾驶服务工作已是人民的普遍需要,也是车管民警的义务。
第二节车辆管理一、机动车牌证管理1.机动车登记业务机动车登记是指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已经注册了的机动车在初检项口发生变更时应当办理的手续。
它是国家了解和控制机动车数量,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道路交通秩序的基础工作,机动车登记工作的质量和制度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乃至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
2.机动车登记的种类机动车登记的种类是指机动车应该在什么情况下、或者哪些登记的事项发生变化时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的规定,机动车登记的种类分为:注册、过户、转出、转入、变更、抵押、停驶、复驶、临时入境和注销登记。
3.机动车登记的主管机动车登记的主管是指出公安机关的哪个部门来负责机动车的登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所是机动车登记的机构,负责办理本辖区的机动车登记。
因此,公安机动车辆管理所依法办理其行政辖区内的机动车登记业务。
二、机动车检验机动车检验是车辆管理机关根据道路交通对机动车运行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对上路行驶的车辆进行的安全技术性能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园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必须经过于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能行驶”。
1.机动车检验的目的机动车检验是车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动车检验的目的是督促车辆所有人经常维修、保养车辆,以保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充分发挥车辆效能,避免机械故障.确保行车安全,减少能耗和环境污染。
2.机动车检验的要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工作。
要完成这项工作,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条件都必须达到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检验人员不但要掌握车辆管理的有关政策,还要做到迅速准确的检验、判断出车辆的各种故障和问题,懂得机动车的构造、保养、维修方向的知识,有丰富的技术检验经验,熟练地掌握检验设备与仪器的操作使用方法等。
检测站必须具备规定检验设备、检验人员、检验场地和检测厂房等条件。
符合公安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管理办法》的规定。
3.机动车检验内容按国家标准的要求,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主要包括安全行驶和减少公害两方面内容。
在安全行驶方面:有机动车主要结构部件和设备如整车、发动机、转向系、制动系、照明、信号装置和其他电气设备、行驶系、传动系、车身、安全防护装置及特种车的附加要求等,以及机动车的使用性能,如制动性能、转向操纵性能、发动机动力性能和起动性能等方面的检验。
在减少公害方向:主要控制和监督机动车的噪声,以及发动机排放污染物的浓度。
4.机动车检验分类1)初次检验:(1)初次检验的范围;新车和转入本辖区的车辆。
(2)初次检验的内容:采用逐辆检验的方法、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车辆进行全面检验。
(3)免检车辆:公安车辆管理机关在办理初次注册登记或临时号牌时、对部分国产新车免于检验。
实行部外国产新车“免检”。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部分规定附录A: 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方法A1 车速表指示误差的检验宜在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上进行。
对于无法在车速表检验台上检验车速表指示误差的机动车(如全时四轮驱动汽车、具有驱动防滑控制装置的汽车等)可路试检验车速表指示误差。
A2 将被测机动车的车轮驶上车速表检验台的滚筒上使之旋转,当该机动车车速表的指示值(V1)为40km/h时,车速表检验台速度指示仪表的指示值(V2)为 32.8km/h ~40km/h 范围内为合格。
当车速表检验台速度指示仪表的指示值(V2)为40km/h 时,读取该机动车车速表的指示值(V1),当V1的读数在40 km/h ~48 km/h 范围内时为合格。
附录B: 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方法B1 转向轮横向侧滑量的检验应在侧滑检验台上进行。
B2将汽车对正侧滑检验台,并使方向盘处于正中位置。
B3使汽车沿台板上的指示线以3 km/h~ 5 km/h 车速平稳前行,在行进过程中,不允许转动方向盘。
B4转向轮通过台板时,测取横向侧滑量。
附录C: 制动性能检验方法C1路试制动性能检验方法C1.1路试检验制动性能应在平坦(坡度不应大于1 %)、干燥和清洁的硬路面(轮胎与路面之间的附着系数不应小于0.7 )上进行。
C1.2在试验路面上画出表3 规定宽度的试验通道的边线,被测机动车沿着试验车道的中线行驶至高于规定的初速度后,置变速器于空档(自动变速的机动车可置变速器于D 档),当滑行到规定的初速度时,急踩制动,使机动车停止。
C1.3用制动距离检验行车制动性能时,采用速度计、第五轮仪或用其它测试方法测量机动车的制动距离,对除气压制动外的机动车还应同时测取踏板力(或手操纵力)。
C1.4用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检验行车制动性能时,采用能够测取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MFDD)和制动协调时间的仪器测量机动车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MFDD)和制动协调时间,对除气压制动外的机动车还应同时测取踏板力(或手操纵力)。
C2台试制动性能检验方法C2.1用滚筒式制动检验台检验滚筒式制动检验台滚筒表面应干燥,没有松散物质及油污,滚筒表面当量附着系数不应小于0.75。
驾驶员将机动车驶上滚筒,位置摆正,置变速器于空档。
启动滚筒,在2 s 后测取车轮阻滞力;使用制动,测取制动力增长全过程中的左右轮制动力差和各轮制动力的最大值,并记录左右车轮是否抱死。
在测量制动时,为了获得足够的附着力,允许在机动车上增加足够的附加质量或施加相当于附加质量的作用力(附加质量或作用力不计入轴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