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质量奖工作方案
2023年区长质量奖工作方案

2023年区长质量奖工作方案2023年区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区长奖”)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区长奖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质量工作,激励和表彰在推动质量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设立的。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区长奖工作方案,旨在推动我区质量工作的深入发展,提高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1.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企事业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培育和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质量专家。
2.加强质量监管:加强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市场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促进质量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质量创新活动,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交流,推进质量技术创新和应用。
4.激励和表彰:通过区长奖,激励和表彰在质量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和单位,树立典型,推动全区质量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三、工作内容1.完善评选体系: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完善区长奖评选体系,明确评选标准和流程,确保评选公正、公平、公开。
2.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区长奖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重视质量工作,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3.建立奖励机制:制定奖励政策,对获得区长奖的个人和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加大奖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获奖者的荣誉感和认同感。
4.加强质量培训:组织开展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质量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培训活动,提升相关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专业素质。
5.建立数据库:建立区长奖获奖者和被推荐者的信息数据库,以便日后的管理和使用,同时为其他单位提供参考和学习的资源。
四、工作措施1.制定相关政策:制定区长奖相关的奖励政策、评选办法等,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2.成立评选委员会: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3.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宣传、互联网推广等途径,广泛宣传区长奖的相关信息,吸引和引导更多的个人和单位参与评选活动。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23•【字号】虹府规〔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虹府规〔2018〕1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新修订的《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4月17日经区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虹口区人民政府2018年4月23日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宗旨为全面贯彻“创新驱动发展,必须追求质量;经济转型升级,必须体现质量”的发展理念,表彰在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和个人,引导和激励本区各行各业导入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追求和实现卓越的经营绩效,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增强区域整体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虹口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项设置虹口区区长质量奖设“虹口区区长质量奖金奖”和“虹口区区长质量奖银奖”,均分为“组织”和“个人”奖。
(一)虹口区区长质量奖金奖是区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水平卓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本区和上海市同行领先地位、在本区和上海市同行中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质量工作成绩显著、对虹口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个人。
(二)虹口区区长质量奖银奖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水平优秀、自主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区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全区行业标杆示范作用或在质量管理模式创新、质量管理方法创新、品牌建设创新、质量技术攻关等方面取得突出创新成果的组织,质量工作成绩突出、对推动企业、行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府规发〔2017〕1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府规发〔2017〕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金山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第11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7年1月6日金山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宗旨)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表彰在质量管理、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组织”)和个人,引导和激励本区各类组织和个人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提高质量水平和竞争能力,增强我区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及《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性质)本办法所称上海市金山区区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区长质量奖”)是金山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
区长质量奖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成效显著、自主创新能力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本区内同行领先地位、在本区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质量工作成绩突出,对推动企业、行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
本办法所称的组织是指本区实体企业(包括制造业类和服务业类企业),本办法所称的个人是指实体企业中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
第三条(奖项设置)金山区区长质量奖设“区长质量奖”和“区长质量奖提名奖”,每两年一届。
“区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每届各不超过2个;“区长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每届不超过4个;上述获奖数可少额或空缺。
区长质量奖工作方案范文

区长质量奖工作方案范文为切实组织做好首届区区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充分发挥区长质量奖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工作推进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一、组织申报工作(12月3日—12月13日)1、印发《通知》。
成立首届区区长质量奖评审专家委员会;建立评审员专家库;2、制定区区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工作程序;3、召开质量强区各成员单位参加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会议;4、各成员单位组织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审查把关,提出推荐意见。
二、开展宣传工作(贯穿整个评选过程)1、在《日报》、在线等媒体上刊载通知、公告,展示参评企业形象,报道区长质量奖工作进程;2、向市局、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媒体报送信息;3、质量强区各成员单位做好辖区内宣传发动和培训指导;三、评审(12月14日——12月27日)1、申报资格初审(12月28日——1月5日)审查申报主体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完整*、符合*并予反馈。
根据申报企业情况和行业特点,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指定专家组组长,按照评审标准及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现场评审(1月7日——1月12日)组织现场审查组,对通过书面评审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审查。
评审实行专家组组长负责制,根据书面评审和现场审查情况,编写评审工作报告,提出获奖建议名单。
3、公示(1月13日——1月20日)向区*报告首届区长质量奖评选情况,报请区*审批首届区长质量奖获奖单位、个人名单。
经区*同意,向媒体公示首届区长质量奖拟奖名单,公示期15日。
媒体选择:日报、晚报、在线、质监网。
四、表彰(全区工业大会期间)由区*对质量奖获奖单位进行表彰,颁发奖牌、*书和奖金;对质量贡献奖获得者颁发*书、奖章;。
城阳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城阳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大力实施质量强区和品牌战略,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城阳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动城阳经济社会发展迈向“质量时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年)》和《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阳区区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区长质量奖)是区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予为本区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组织,是指在城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并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从事一、二、三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个人,是指在城阳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
第四条区长质量奖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政府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总量控制,好中选优。
突出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科技进步、标准- 1 - / 11创新、经济社会效益,注重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生态文明、社会责任。
第五条区长质量奖设组织奖和个人奖个奖项,每年度评审一次,组织奖每年度不超过个,个人奖每年度不超过个,每个奖项可适情确定-个提名奖。
如申报者条件不符,奖项可以空缺。
第六条区长质量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城阳区区长质量奖评审通则》等规定进行评审。
第七条获得区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优先推荐申报上级质量奖。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长质量奖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 组织、推动、指导区长质量奖评审活动,研究决定区长质量奖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二) 审定并发布区长质量奖评审方案、评审通则、评审工作程序等重要工作规范;(三) 可委托国内具备丰富质量奖评审经验的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承担区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四) 批准成立区长质量奖评审监督小组(以下简称“评审监督小组”),负责区长质量奖评审监督工作;(五) 审议评审结果,向区政府提报区长质量奖拟奖名单;(六) 研究、解决区长质量奖评审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重大问题。
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区,促进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长质量奖是区政府设立的我区最高质量奖项,由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经区政府审定批准,授予为我区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组织,主要是指在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从事一、二、三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区长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五条区长质量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总量控制、好中选优。
区长质量奖评审的主要内容为参加评选组织前3年的发展质量综合业绩。
第六条区长质量奖的获奖奖励、工作经费列入当年区财政预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区长质量奖的名义,向参加评选的组织收取任何费用或者接受捐助。
第七条区长质量奖设卓越奖和创新奖两个奖项。
卓越奖、创新奖每届分别不超过3个。
已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不得申报区区长质量奖。
参加评选组织均达不到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八条卓越奖授予质量管理绩效显著,产品质量(含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在全区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组织。
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生产经营5年以上。
(二)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三)认真贯彻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居全区同行业前列。
(四)工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4亿元以上,科技研发经费占比达3%以上;建筑业企业取得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连续3年缴纳增值税1000万元以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五)注重标准化工作,有较强的标准创新能力。
(六)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组织责任导致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
地方区长质量评奖监管办法.doc

地方区长质量评奖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走质量取胜之路,引导、鼓励企业或组织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创业、创新、创优的“三个创新”战略,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XXXX)质量振兴纲要》等有关规定,第二条“区首席质量奖”是区政府向有效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并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或组织授予的最高质量奖、并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第三条“区首席质量奖”的评审工作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企业或组织的自愿申请为基础,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做到优中选优,不滥用。
第四条“区首席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每次获奖企业或机构不超过3家。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其职责第五条设立“区首席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评委会主任为分管区政府的副区长,副主任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区质监局局长,成员由区质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贸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其他部门负责人。
组成评委会由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价办公室)和评价小组组成。
评价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分局,评价办公室主任兼任区质监分局局长;评估小组由合格的评审员组成。
名第六陪审团的主要职责:(a)组织、指导和监督区首席质量奖评审活动的开展,并决定区首席质量奖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审批《区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评审工作程序》等重要工作规范;(三)审查评审结果,并决定拟授予的企业或组织名单。
第七条考核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组织(修订)《区首席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评审工作程序及其他工作规范;(二)制定区质量奖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区质量奖申报,受理区质量奖申请;(3)组织(修订)“区首席质量奖”评审员的资格标准和管理制度,建立评审员库,根据评审需要组建评审组;(四)审查申报企业或组织的信息,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名单;(五)组织评估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监督评估员的绩效;(六)向评委会报告“区质量奖”的结果,并提交获奖企业或组织的候选名单;(七)负责调查核实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八)宣传、推广获奖企业或组织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方法;(9)监督获奖企业或组织持续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规范获奖荣誉。
2023年区长质量奖工作方案

2023年区长质量奖工作方案【____年区长质量奖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____年,我们区将继续致力于提高区内企事业单位的质量水平,并进一步打造区内知名品牌,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为此,我们将启动并实施“____年区长质量奖工作方案”,以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推动各行各业的质量提升,加速区域经济的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1. 提高区内企事业单位的质量水平,促进企业适应市场竞争,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2. 培育和推广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企业,提升区域知名度和影响力;3. 加强创新能力和创新文化建设,促进科技创新与实践应用的结合;4. 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二、方案主要内容1. 设立区长质量奖设立区长质量奖,以表彰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该奖项将设立多个类别,包括“优质产品奖”、“优质服务奖”、“创新科技奖”等,覆盖多个行业和领域。
2. 奖项评选和评审(1)设立评选委员会,由专家学者、企业家和相关领域从业者组成,负责奖项的评选和评审工作。
(2)评选过程将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评选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 提升质量管理水平(1)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培训和指导,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方法和工具,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2)建立和完善质量评估体系,对企业进行质量评估,帮助企业发现问题、改进措施,促进质量提升。
4. 培育品牌企业(1)对具有品牌潜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培育和支持,提供专业的品牌建设指导和资源支持。
(2)加强品牌宣传和推广,通过市场营销和广告推广等手段,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5. 加强创新能力和创新文化建设(1)设立创新奖项,鼓励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等方面的创新,推动创新与实践的结合。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保护自主创新成果的意识和能力。
(3)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和交流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文化的建设。
6. 推动经济转型升级(1)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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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质量奖工作方案
为切实组织做好首届区区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充分发挥区长质量奖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工作推进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一、组织申报工作
1、印发《通知》。
成立首届区区长质量奖评审专家委员会;建立评审员专家库;
2、制定区区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工作程序;
3、召开质量强区各成员单位参加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会议;
4、各成员单位组织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审查把关,提出推荐意见。
二、开展宣传工作
1、在《日报》、在线等媒体上刊载通知、公告,展示参评企业形象,报道区长质量奖工作进程;
2、向市局、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媒体报送信息;
3、质量强区各成员单位做好辖区内宣传发动和培训指导;
三、评审
1、申报资格初审
审查申报主体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并予反馈。
根据申报企业情况和行业特点,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指定专家组组长,按照评审标准及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现场评审
组织现场审查组,对通过书面评审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审查。
评审实行专家组组长负责制,根据书面评审和现场审查情况,编写评审工作报告,提出获奖建议名单。
3、公示
向区政府报告首届区长质量奖评选情况,报请区政府审批首届区长质量奖获奖单位、个人名单。
经区政府同意,向媒体公示首届区长质量奖拟奖名单,公示期15日。
媒体选择:日报、晚报、在线、质监网。
四、表彰
由区政府对质量奖获奖单位进行表彰,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对质量贡献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奖章;区长质量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