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复习题

2017年全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复习题
2017年全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复习题

复习题

1.组织最高管理者确定和批准本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2.2017年安全生产月主题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题责任。

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规定等。

4.窒息缺氧是溺水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在抢救溺水者时不应“倒水”而延误抢救时间。

5.《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规定了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施工设备管理、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危险源辨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求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要求及达标评级标准,规范了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管理。

6.生产现场和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更换。

7.抢救过程中,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分钟吹气12次。

8.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企业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9.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10.进入容器内、槽箱内部作业时,氧气浓度应保持在19.5%~21%内,工作人

方可进内作业。

11.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安全管理目标量化是安全管理目标的内容。

12.使用消防灭火器灭火时,人的站立位置不应是下风口或侧风口、下风口、下风口或侧风方向。

13.现场设置的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等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消防水畅通、灭火器有效。

14.施工中应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需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施工

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15.G B2811-2007规定,塑料安全帽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30个月。

16.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项目经理,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7.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列入工程造价,不得删减。

18.“安全第一全面控制施工风险”、“以人为本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保护环境共同建造绿色家园”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针。

19.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工作班成员工

作能

力和《安规》,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

21.水压实验时,人员不得站在焊缝处、堵头的对面或法兰盘的侧面。

22.严禁随身携带电焊导线、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应在切断电源和气

后用绳索起吊。

2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

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24.我国现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5.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6.卸扣应是铸造的,且不准横向受力。

27.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

安装

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28.工作票上专职监护人的主要安全责任有:明确被监护人和监护范围、工

作前

对被监护人员交代安措,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安全规程及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29.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随时检查工作人

员在

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是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30.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

架、

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国家标准。

31.临近带电体的作业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32.火力发电厂在生产设备、系统上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

出备

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时,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应使用热力机械工作票。

33.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建设活动的经济效益,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4.在地下室、管道内、容器内等有限空间内进行施工作业时,应配备足够

的通

风设备,使用防护用品,并定时轮换和适当增加间歇时间,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少2人。

35.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36.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

项检

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

37.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38.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39.在110kv架空输电线路旁边进行搭设脚手架作业时,沿水平方向的安

全距离

不得小于4米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隔离措施。

40.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

安全

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4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42.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

全生

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依照

《安

全生产法》规定,应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44.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

制专

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45.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

和管理。

46.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

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技术规范。

47.存在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自杀行

为的

员工,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48.施工单位应与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签订安全与环境管理协议,明确各自

的权

利、义务与责任。

49.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外,依照有关民事法

律尚

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工伤社会保险赔偿要求。

50.有绝缘损坏、插头插座裂开、电源线护套破裂、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

等故

障时的手持电动工器具,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51.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52.危险性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出入口不少于2个。

53.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对其做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54.属于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有设置安全

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现行国务院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责的部门。

56.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对全国安全

生产

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57.安全设施是为防止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员误操作、人身伤害或外因

引发

的设备(施)损坏,而设置的安全标志、设备标志、安全警示线、安全防护的总称。

58.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的行

为,有权要求纠正。

59.严禁在带有压力的容器和管道、运行中的转动机械、带电设备上等进行

焊接、

切割与热处理作业

60.保证生产经营单位不出或少出事故,从而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是安

全生产监督的最终目的之一。

6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督管理,除了主动进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外,建立举报制度也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

62.参加施工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人工呼吸

法、

心肺复苏等应急抢救方法。

63.《安全生产法》第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

全生

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此款中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64.工作人员有头痛、气促、胸闷、眩晕等症状,怀疑可能存在有害气体时,

即将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

65.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安全

生产

责任制的落实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作用。

66.参建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的

措施

等属于绿色施工方案内容。

67.工作负责人离开工作地点超过2h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68.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

应做

好以下措施: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严禁将物件擦拭好并放置安全处。

6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共分为四大类,分别是人的因素、物的因素、

环境

因素、管理因素。

70.对盛装过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应先用蒸汽冲洗,并在确认冲洗干净

方可进行焊接或切割。施焊或切割时,容器盖口必须打开,在容器的封头部位严禁站人。

71.使用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单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应不得小于重物的重量。

72.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73.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应使用干燥、绝缘的麻绳或尼龙绳。

74.氧气、乙炔、汽油等危险品仓库应有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屋面应采

用轻

型结构,并设置气窗及底窗,门、窗应外开启。

51、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人身安全、职业健康、施工机械、设备、交通、消防、环境等内容,目标可分解、可测量、可实现。

75.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如

果具

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仍需再进行查验各项资料及设备的完好性及安全性。

76.危险化学品的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

生产

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77.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

管理

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78.《安规》对气瓶的瓶体颜色的规定为:氧气瓶天蓝色、乙炔瓶白色、氮

气瓶

黑色。

79.割炬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后开低压氧气阀,嘴孔不得对着人。

80.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

不小

于荷重的2倍。顶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确保各千斤顶的顶升速度及受力基本一致。

81.各式起重机的起升和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应是常闭式的。

82.抢救中暑病人时,应将病人转移到阴凉通风处休息,用电扇吹风等方法

降温,

并及时给病人口服淡盐水。

83.使用割炬如发生回火时,正确的操作步骤是应先关乙炔阀,后关低压氧

气阀,

再关切割高压氧气阀。

84.安全防范系统的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端子应有地线符号标记。

接地

电阻不得大于4Ω。

85.油漆与粉刷作业,贴在危险化学品容器上的标签应标明化学品的名称、

危险

标识、危害以及安全预防措施等。

86.冬季施工的现场道路以及脚手架、跳板和走道上的积水、霜雪应及时清

除并

采取防滑措施。

87.水压试验时,试压泵周围应设置围栏,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加药人员

应正

确穿戴耐酸、碱手套、防护服、防护面具等劳动防护用品;压试验时,人员不得站在焊缝处、堵头对面或法兰盘侧面。

88.《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知情权、赔偿请求权、检举

权、

安全保障权。

89.主厂房内,设备、材料的堆放应整齐、有序,标识应清楚,不妨碍通行。

90.禁止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工作。

91.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2%。

92.高处行走区域的手扶水平安全绳两端应固定在牢固可靠的构架上,在构

架上

缠绕不得少于2圈,且固定绳夹数量不得少于3个。

93.在密闭容器内(如磨煤机、空气预热器)进行检修作业时,严禁同时进

行电

焊或氧乙炔切割作业。

94.胸外心脏按压的正确姿势是:抢救者跪在伤员一侧,双臂绷直,双肩在

伤员

胸骨上方正中,靠自身重量垂直向下按压。

95.安全设施是为防止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员误操作、人身伤害或外因

引发

的设备(施)损坏,而设置的安全标志、设备标志、安全警示线、安全防护的总称。

96.现场高压试验区域.被试系统的危险部位及端头应设临时遮栏或拉绳,向

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并设专人警戒。

97.施工班组每天应组织班前站班会,对作业人员进行衣着、个人安全防护

用品、

精神状况检查,在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98.严禁戴手套清扫、擦拭运转中的机器。

99.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

志。

100.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金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应急救援等。

101.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施淘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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