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考勤规章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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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建立科学的教师管理制度,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教育教学的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日常签到考勤

1、全体在编在岗教师按学校统一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教师上班统一实行人脸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各一次,签到的具体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而定。即上、下午第一节课预备铃前后30分钟作为签到规定时间。

2、设立签到考勤奖,实行实签实奖制度。即每签一次核发考勤奖5元,不签无考勤奖。按上级要求长期外派人员(2月以上),外派期间享受平均考勤奖。

3.、每周签到次数计算办法:实际工作日×2-1.

4、所有法律假、病假、事假不享受签到考勤奖。公务需经校长审批,在考勤群内展示文件通知、公务活动场景照片或公务活动资料成果等佐证材料,可享受当日公务的考勤奖。

5、考勤数据严格依照考勤机数据统计核算考勤奖。公务活动经校长室依照佐证材料审核后核算考勤奖。每月公布一次考勤数据,每学期核发一次考勤奖。

6、考勤数据列入评优评先考核内容(方案待定)。

常规考勤制度

根据《关于加强修水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常规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须遵守上课时间。上课钟声终止,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课堂不得接打手机,中途不能离开课堂,迟到早退扣款10元,15分钟计旷课1节,扣款50元。

二、每位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和各类会议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否则扣款20元,如有活动补助请假人不得享受。(学校另有规定除外)

三、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需事先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1.病假的办理:因病请假的,需凭县级(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及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等材料,经审核后,由所在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一个月(30天)以内的由学校校委会批准,一个月(30天)以上二个月(60天)以内的报县教体局批准,二个月(60天)以上的报县教体局、县人社局批准。

2、病假的待遇:依照已经办理病假手续的教师以及经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精神病人员,在治疗期内执行国家规定的病假期间生活待遇,具体标准依照《关于加强修水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3、事假的办理。教师因事请假须办理相关手续,3天以内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由校委会批准,7天以上15天以内的报县教体局批准,事假一学期内累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按天计算,工资扣发办法按有关文件执行。

3、产假的办理。女教职工请产假须书面申请,凭医院出生证明向批准机关报告,假期为158天。按国家规定配偶享受护理假7天。

4、.婚丧假的办理。教职工须书面向批准机关申请婚、丧假。婚假为7天。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校。

教师的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5、因突发事件或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须提前用电话通知相关组织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若出现空课空驻班现象,按旷工旷驻班处理。

四、公务、病事假及旷工处理细则

1、公务活动3天以内,自行安排好代课,3天以上自行安排或教务处安排,学校承担代课工资。

2、在法定休假期间、公伤治疗期间3天以上,3天以内,自行安排好代课,3天以上自行安排或教务处安排,学校承担代课工资。

3、凡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未住院者30天以内的,自己调课,如教务处安排代课,则由请假人支付工资。30天以上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去办理请假手续,教务处安排代课及申报代课工资。

4、事假7天以以内,请假人安排好代课,如由教务处安排代课则由请假人支付工资。7天以上,请假人安排好代课,如由教务处安排代课及申报代课工资,不享受请假期间的福利津贴(法定除外)

5、旷工处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而出现无人上课、驻班,以旷工处理:扣50

元/课,30元/班。没有办理请假手续,出现私自调课现象,原上课人每节计旷工0.5天。

6、婚、丧、产假按照国家法定假执行,超过法定假,按事假处理。

五、教师考勤每月公布一次,每学期汇总一次,并将考勤计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凡属旷课、旷驻班、旷会、旷活动等出现全年4次以上的,除罚款外,在年终评优评先等方面一票否决;累计病假超过30天、事假15天以上,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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