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妇女地位探析_樊文杰
从精神面貌看唐代妇女地位的变化

从精神面貌看唐代妇女地位的变化作者:赵楠来源:《学周刊·C》2013年第09期摘要:唐代前期,由于经济繁荣,国家稳定,社会风气开放,妇女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身心的自由和解放,勇敢地面对社会和参与社会,努力实现人生价值,从而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地位。
唐代后期由于安史之乱,国势衰微,皇权削弱,统治者为了摆脱政治危机,积极倡导儒学。
随着儒学地位的恢复,唐朝社会由开放、自由向封闭、压抑转变,与此同时,女性受到“遵礼法,守妇道”观念的影响,逐渐向传统角色转变。
妇女个性受到压抑。
唐代后期妇女地位呈现下降趋势。
关键词:妇女地位;精神面貌;服饰;面貌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昌盛时期。
这个时期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均取得了巨大成就。
生产的发展,经济的繁荣,政治的清明以及较长时间的稳定,整个社会比较开放、自由,妇女的地位也较高。
但是,妇女在整个唐代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并不是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安史之乱后,唐代经济、政治等诸多方面,从繁荣稳定开始走向衰落,统治危机加剧,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开始加强对人的控制,对女性的控制尤为突出。
因此,唐代前期与后期,妇女地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我们可以通过精神面貌的比较,来了解唐代妇女地位的变化。
在中国数千年封建宗法社会里,女性长期在儒家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约束和支配下,遵从君主、父母、丈夫之命,个性受到压抑,毫无人身自由,充其量不过是男方家族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工具罢了。
但是,在唐代前期,社会比较开放,女性思想观念相对比较开放,使得女性的个性能自由地发挥,突出表现在女性着装风格和面部妆饰方面。
在穿着服饰方面,唐代前期妇女在服饰上追求健康美,充满蓬勃向上的开放气息,而且样式繁多。
平常是小袖长裙,长裙为束胸、曳地大幅长裙,外面穿着短袖衫,有绣带双垂,常常裙束在外露腰。
这种短小紧身的褥衫配上艳丽宽阔的褥裙,更展现出女性健美、婀娜动人的体态。
当时,在社会上还流行一种袒胸窄袖服。
周濆《逢邻女》道:“日高邻女笑相逢,慢来罗裙半露胸。
浅谈唐代妇女地位

浅谈唐代妇女地位随着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正统思想逐渐渗入中华民族的骨髓之中,尤其是宋代程朱理学出现之后,纲常伦理的道德观念对人民的束缚越来越严重,到了清末,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下,封建文化的愚昧落后表现得更是淋漓尽致。
在这些封建糟粕中,男尊女卑思想呢是其中重要的一环,伴随着整个封建社会发展的始终。
男尊女卑的观念在中国人身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直到社会主义的今天,依然可以看到男尊女卑的影子。
比如在财产继承方面,如今依旧主要为儿子继承,女儿得到的很少;在生孩子问题上,人们也往往重男轻女,许多人为了要个儿子不惜罚钱生二胎。
纵观古代社会,妇女的地位始终不高,但是其地位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妇女的地位历经了曲折的变化。
自秦至隋唐五代,是封建地主阶级政治、经济和文化不断上升发展的时期,社会矛盾相对缓和,思想文化方面的统治相对较为宽松,自汉武帝起儒家思想虽然成为官方正统,但封建礼教在现实生活中对广大妇女的思想和行为方面所产生的约束力还相当有限,所以妇女地位相对较高。
到唐朝,妇女可以说是迎来了自己的春天。
唐朝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辉煌时期,也是中国封建社会风气最开放、社会最文明的时期之一,妇女地位可谓迎来了一个高峰。
但是安史之乱的爆发却成为了历史的一个转折点,在此之后,妇女地位就不断下降,尤其是宋代起伴随着程朱理学的盛行,三从四德观念的深入人心,妇女的身心自由被逐渐限制。
妇女贞洁的要求逐渐强化,封建礼教对妇女的束缚逐渐增强,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近代,女性的地位才开始逐渐得到提高。
但是在唐代一朝,妇女地位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开国初,由于受长期受胡人影响,胡化之风盛行,妇女所受约束较少,地位也就相应的较高。
唐代妇女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在政治舞台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武则天,太平公主等人参政,表明妇女在政治上曾显赫一时。
但是,随着安史之乱的爆发,妇女的地位逐渐下降。
为了防止妇女干政,统治者开始重用宦官,由此解决了妇女干政,但也为唐代宦官之祸埋下了祸根。
唐代文学中的女性形象及其社会地位的变迁

唐代文学中的女性形象及其社会地位的变迁引言唐代是中国历史上文艺繁荣的时期之一,许多杰出的作家和诗人涌现出来。
在这个时期,女性形象在文学作品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本文将探讨唐代文学中女性形象的特点,以及她们在社会地位变迁过程中所经历的转变。
唐代女性形象的特点1.田园女性: 许多唐代诗歌中描绘了农村女子所面对的生活和情感,她们与大自然融为一体,体现了淳朴、纯洁、贤良轻柔的美德。
2.花间仙子: 在一些诗歌中,女性被描绘成妖娆而神秘的存在。
她们身姿曼妙、容貌美丽,在花丛中舞动着轻盈的步伐。
3.文雅才女: 有些作品描写了知书达礼、才情出众的女性形象。
她们通常具备博学多才、聪慧绝顶和卓越才华等特点,能够在男性主导的文化圈中脱颖而出。
唐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变迁1.武则天时期: 作为唐朝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打破了传统的男权制度,使女性能够更多地参与政治和社会活动。
2.受儒家思想影响: 随着儒家思想在社会上的盛行,对于女性的限制和压抑逐渐增加。
女性被要求依循传统的三从四德,在家庭中充当贤良淑德的角色。
3.张九龄、韩愈等理学派大师倡导平等观念: 一些知识分子开始提倡男女平等观念,认为女子也应该接受教育,并有机会参与社会事务。
结论唐代文学中描绘了各种各样的女性形象,从田园女性到才情出众的文雅才女。
随着时间推移,在社会地位方面也经历了起伏和变化。
虽然受到儒家思想和传统观念的限制,但是唐代仍然出现了一些具备自主意识和能力的女性。
唐代文学中的女性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对于女性社会地位变迁的认知和探索。
从唐代的婚姻状况看妇女的社会地位

从唐代的婚姻状况看妇女的社会地位摘要】今天我所选定的例子是中国的唐代社会,这不仅仅是因为唐朝是中国乃至世界在封建时代中最为辉煌的时期,而且因为很奇怪的在唐代女性的地位是比较高的,那么如果我们能够分析出哪些因素造就了当时女性较高的社会地位,以及这些因素是如何起作用的,那么我们就可以简单推测出决定女性地位的原因了。
【关键词】唐代;妇女;婚姻;社会地位目录1 引言一、唐以前社会正统思想的力量变化对妇女社会地位的影响二、民族融合而带来的新气息三、战争的影响四、唐以后儒学伦理及缠足对妇女的影响男女两性的地位问题,可以说是人类社会是最经常被讨论的问题之一,众所周知自从母系社会结束父系社会开始以来,整个古代社会之中女性的地位一直是低于男性的,这种地位差异甚至在今天的现代社会中还有很强的表现。
但是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一直以来众说纷纭,中国人把对女性的压迫全部解释成封建文化的毒害,这种说法未免有些片面;一些女权主义者把女性的社会地位现状全部归罪于男人的卑鄙圈套,这种解释也实在太过极端。
实际上影响女性社会地位的因素很多,有经济、政治、文化、民族、宗教等多方面的影响而最终起决定作用的还是社会发展所处阶段的客观要求,要逐一分析各种因素,无疑需要长篇累牍的繁长论述,好在正如中国古话所说“一叶落而知天下秋”我们只需要具体的分析一个有代表性的社会中影响女性地位的原因,就可以从一斑而知全豹,得出一个初步的结论了。
说唐代的妇女地位较高,这是有事实可以证明的。
比如从婚恋问题上来讲当时女性地位较高,贞节观念淡薄,使唐人婚姻呈现出历史上少有的开放特点。
唐代婚姻的开放风气,首先表现在青年男女择偶相对自由和美满婚姻的大胆追求上。
《唐律?户婚》规定:子女未征得家长同意,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的,法律予以认可,只有未成年而不从尊长者算违律。
这条规定,从法律上为张生和莺莺们的自由择配开了绿灯。
其次封建社会时代的所谓贞节则指女子不改嫁或不失身,这是对妇女的一种片面要求。
唐代前期和后期妇女地位比较浅论.

唐代前期和后期妇女地位比较浅论摘要:纵观中国妇女发展史,妇女地位与社会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
就唐代而言,唐代社会发展的轨迹,是以天宝末年爆发的“安史之乱”为转折点,而将其历史划分为前后两个时期。
同样,这一时期妇女地位的发展变化也大致遵循这一发展的演变轨迹,分为前后两个不同的阶段。
这前后两个阶段在参政、婚姻自主、家庭事务决策、受教育状况,社会交往等方面都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这些特点都是当时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结果。
唐前期的妇女地位呈一个明显上升的趋势,妇女的自然天性和社会能力在当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释放,而唐后期的妇女地位逐渐下降的趋势,对妇女的桎梏束缚逐渐增多,妇女观向宋明理学过渡。
关键词:唐代前后期妇女地位比较社会发展妇女作为占人类社会总人口一半,作为性别社会中的一大群体。
妇女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而且也是推动社会变革和历史前进的重要力量。
马克思就曾经充分肯定过妇女的历史作用。
“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
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的社会地位来精确的衡量。
”1妇女地位的高低,不仅直接关系到女性自身的发展,而且对这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在中国历史上,唐代是以经济发达、国力强盛和社会开放而著称于世的。
在这个时代,作为长期处于被压迫地位的女性群体,也因社会文明与进步,相应地获得了较多的人身自由和解放,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也较后世有明显的提高。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妇女作为受男权同志的社会性别,其地位并非不变,而是随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
这不仅表现在封建社会不同历史时期有差别,而且同一朝代不同时段因社会环境“变迁”也会出现差异。
就唐代而言,本人认为这一时期的妇女地位可以以天宝末年爆发的“安史之乱”为转折点分为前后两个不同阶段。
由于“安史之乱”后唐代社会轨迹的变化,使得唐代前后期妇女地位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要想对唐代前后期妇女地位作一个大致准确的比较,就必须对什么是妇女地位作一个明确的阐述。
唐代女性地位探究文献综述

1关于唐代女性地位探究这一选题,可分为两个大的方面来进行研究,即唐代女性的家庭地位与其社会地位。
相关史料主要分布在《旧唐书》《新唐书》《太平广记》,比较集中。
关于唐代女性的家庭地位,细分来看,又分为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三个阶段,史料主要集中在新旧唐书的各传中。
如《旧唐书·李光进传》载:“光颜先娶妻,其母委以家事,母卒,光进娶妻,光颜使其妻管钥家籍财物归于其女也。
”又如《新唐书·徐岱传》中有:“岱吝啬,自持家管钥,世所讥云。
”可见当时社会风气是主妇在家庭中担当财物的管理人。
此外,《旧唐书·列女传》《新唐书·公主传》等都可作为史料依据,反映唐朝一代女性特别是贵族女性在婚姻家庭中所受到的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较少。
唐代女性的社会地位体现在女性参政,社会交往,受教育情况这几个方面。
女性权利达到顶峰是在女皇武则天时期,主要史料参考新旧唐书的《则天本纪》,其余女性参政资料分散于各传中,如《资治通鉴》卷194,卷209,《旧唐书》卷51,《旧唐书》上官昭。
关于女性社交,《太平广记》卷31,卷386分别记载了一些节度使夫人和都督夫人设宴招待下属夫人的事例,这对她们协助丈夫处理公务,协调人际关系有很大的好处。
这就说明了当时的贵族妇女还没有完全沦为养尊处优的家庭奴隶,其社会地位还是比较高的。
而《开元天宝遗事》载“长安士女,游春野出,遇名花则设席祭草,以红裙相插挂,以为宴幄”。
反映了唐代女性能够自由出入及旅游。
除了以上史籍,还有很多史料可以借鉴参考。
如《礼记》《全唐诗》《唐会要》等。
以上是关于这一选题的史料搜集情况,下面介绍当代相关的学术研究概况。
近年来有关女性地位问题的研究取得了许多成就,特别是在古代女性地位的研究方面出现了一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著作,所以搜集材料相对便利。
现当代的学者这要侧重从经济、法律、婚姻家庭等各个不同的角度来探究唐代女性的地位。
段塔丽于2001年在《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从夫妻关系看唐代妇女家庭地位的变化》一文,她说到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为开放的时期,其“开放性”不仅表现在皇朝内政外交等方面,而且还生动而具体地反映在家庭内部夫妻关系等方面。
浅述21世纪以来唐代妇女地位的研究

浅述21世纪以来唐代妇女地位的研究作者:岳爱来源:《文艺生活·文海艺苑》2010年第12期摘要:妇女地位,是妇女研究领域中一个占据主导地位的论题。
妇女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个大群体,妇女地位的高低,不仅直接关系到女性本身的发展,而且还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主要从唐朝妇女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两个方面对21世纪以来唐代妇女地位的研究进行分析和总结。
关键词:唐代妇女地位;家庭地位;社会地位中图分类号:K89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0)24-0200-01一部中国古代史,在很大程度上是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争夺生存空间的战争史,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多元文化不断融合的发展史。
多少历史的悲喜剧,在长城内外、大河上下轮番演出。
从秦皇汉武到一代天骄,人们总是习惯性地把目光投射在那些纵横捭阖、驰骋疆场的男人身上,而往往忽略了作为中国历史创造者之一的妇女在历史长河中所发挥的独特作用。
21世纪以来,学术界对中国古代妇女史的研究日趋重视,尤其是对中国古代最繁荣的朝代——唐朝的妇女尤为关注。
笔者就21世纪以来有关唐代妇女地位的研究成果做简单的概括和评述。
一、唐代妇女的家庭地位近年来,有关唐代妇女的研究数不胜数,成果颇丰,不少研究侧重以某一类型的妇女为研究对象,如娼妓和贵族宫廷女子等。
很少有从家庭角色的角度来探讨妇女生活的,但一个人在社会中生活,面对不同的社会环境,需要转换角色。
女性的一生,要面临几次身份转变,但最终不能脱离家庭这个大范畴,女性一生中主要承担的是“为人女”、“为人妻”和“为人母”这三种角色。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所谓“三从”之说,从家庭的角度观之,女性首先在其生长的家庭做女儿,出嫁后将组成自己的生育家庭。
未出嫁的女儿被称为“在室女”,她们固然听命于父、祖,但其在家庭里长幼的名分则不因性别而异,所以在《唐律》解释为“称‘子’者,男女同”。
赵凤喈在《中国妇女在发女上之地位》一书中便对唐朝家庭长幼有序的这一观念有清楚的论述。
唐代的女性地位与社会认可

唐代的女性地位与社会认可在历史上,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也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女性地位相对较高的时期之一。
唐代女性地位的提升与社会认可有很多原因,例如唐代的进步思想、经济繁荣、诗歌的创作等等。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来探讨唐代女性地位与社会认可的问题。
一、唐代进步思想的影响唐代是一个充满进步思想的时期,这种思想的影响使得女性的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唐代的进步思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儒家思想的演变,儒家思想中讲求天理人情,推崇温良恭俭让的道德标准,这种思想的影响让人们开始尊重女性;二是佛教的到来,佛教中强调因果报应,推崇慈悲与平等,这也给唐代女性地位的提高带来了很大的帮助;三是道教出现,道教中重视女性修行,女道士能够参与到社会的各种活动中,这也为女性的地位提高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唐代经济繁荣的影响唐代的经济繁荣给女性的地位提高带来了很大的帮助。
唐代的繁荣使得女性能够参与到各行各业中去,特别是在商贸业中,女性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唐代的物质文化的繁荣也使得女性的文化地位得到了提高,如在诗歌创作中可以看到许多女性的杰出表现。
三、唐代诗歌的创作唐代的诗歌创作对于女性地位的提高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唐代的诗歌中有许多优秀的女诗人,如著名的诗人李清照,她的作品《如梦令》成为千古绝唱,被誉为“诗史上的奇迹”。
诗歌创作让女性能够表达自我,让社会知道女性的才华,也为女性的地位提高带来了很大的帮助。
四、唐代女性地位与社会认可唐代女性地位的提高并不是一根筋的,而是受到社会认可的结果。
唐代的社会认可体现在许多方面,如唐朝的法律体系的完善、道德标准的演进、文化创作的繁荣等等。
唐代妇女始终是男性社会中的一个较低层次,但也可以看到唐代女性地位的确实提高,并受到了社会的认可。
总之,唐代的女性地位与社会认可是不可分割的。
唐代的女性地位提高与社会认可的多方面因素密切相关,这些因素相互碰撞、互相影响,才共同推动了唐代女性地位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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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非”的地位。她们比之前的任何朝代的妇女都要幸运,又活 得比之后的任何朝代妇女都要潇洒。
三、结语 总之,这群富有鲜明色彩、个性突出的唐代妇女在大唐 这样一个自由奔放的朝代,通过自已的努力,获得了一定的 人身自由和个性解放,获得了社会的尊重,使自已的社会地 位有了明显的提高,成为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妇女中最耀眼的 群体。
再次,良好的文化传统也为士人集团的兴起提供了条 件。西汉时颍川、汝南文化比较落后,与该地区的文化传统有 关。《汉书·地理志》说:“颍川、南阳,本夏禹之国,夏人上忠, 其弊鄙朴。……颍川,韩都。士有申子、韩非刻害余烈,高(士) [仕]宦,好文法,民以贪遴争讼生分为失。”[2] (P.1654)但在西汉,颍 川地区的旧风俗有所改变:“韩延寿为颍川太守,先之以敬 让,黄霸继之,教化大行,狱或八年亡重罪囚。南阳好商贾,召 父富以本业,颍川好争讼分异,黄韩化以笃厚。”[2] (P.1654)把老百 姓遇事好打官司的风气扭转过来了。汝南“其俗剽轻,易发 怒,地薄,寡于积聚”。[1] (P.3267)这种社会风俗,影响到文化的发 展。同时这一地区又有着法家文化传统,汝南上蔡吴公、颍川 晁错皆以刑名之学官至公卿。不符合西汉前期的文化政策, 但法家文化有着积极进取的创新传统。自西汉武帝把儒学作 为文人士子踏入仕途的敲门砖之后,这一地区的文人士子也 潜心儒学,求得飞黄腾达,形成一种重政务、笃伦理、锐意进 取、求实创新的良好风气,求学之风甚浓。西汉末年,这一地 区就出现了一批通经的硕儒,官至公卿。如汝南翟方进自费 到长安求学,遂通《左氏春秋》,官至丞相。南阳宗室刘氏首先 起兵反对王莽,颍川的王常、李宪、臧宫等也起兵反对王莽。 在光武帝刘秀官僚集团的骨干人物中南阳、颍川就有 10 人。 颍川人姚期、王霸、傅俊、坚镡、冯异等,不论条件如何艰难困 苦,都矢志不渝地追随刘秀,南征北战,出生入死,有的献出 了生命,有的成为东汉的开国元勋。正是这种积极进取的法 家文化传统,造就了敢于斗争的大批文臣武将,为文化的发 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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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鉴研究
唐代妇女地位探析
樊文杰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广西 桂林 541004)
[摘 要] 均田制从北魏开始实施,但迄于唐代,中国古代妇女却已不再是政府均田的主体对象。据此,有些学者 就断定:唐代妇女地位已进一步低落。其实,唐代妇女未予授田,是另有它因。本文就将以此为契点来探析唐代妇女 地位问题。而主要通过探析唐代妇女在家庭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真实生活,可堪称是中国古代妇女中最 “幸运的一群”,并获得了一定的人身自由和个性解放,地位已见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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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 9 页)三,察举制度的影响。察举制度是始于西汉的 用于选拔官员的制度,此举必然大大激励士人为博取功名而 奋发向上,最终形成一种风气,况且本地临近帝都,官僚贵族 的数量也高于全国的其他地方,势必刺激郡内士人选择走上 仕途的志向,最终本地形成了许多的士人集团。
综上所述,单单是均田是不能全面地说明整个唐代妇女 群地位高低的。我们不能分析每个朝代里男女性地位的比 较,也不否认在唐代这样一个开放的社会中,女性地位仍不 如男性,即使是出现了武则天。因为在传统的四权即“神权、 君权、父权、夫权”社会,在这样一个夫为妻纲的社会里,女性 地位是不会、也不可能超出男性的。我们只有从纵向角度来 看,这样才能发现唐代妇女在整个封建妇女史中有着“无可
1、婚姻关系 唐代的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社会开放,封建宗法制度对 妇女的压迫不如后世那么严厉,因而妇女的生活环境比较宽 松,家庭地位有所改善,夫妻无法相处而离异还是比较自由 的。社会上对离婚、再婚、寡妇再嫁都采取不干涉的态度。这 类的例子可以说举不胜举,最无忌的就是皇室的公主们了。 据统计,在《旧唐书》中,公主 212 人,出嫁者 123 人,再嫁者 23 人,三嫁者 4 人。[10]段塔丽曾根据《新唐书》提供的资料,把 唐一代公主再嫁、三嫁情况列了一个表,从中指出这类公主 有 27 人,并认为这是与当时世风开放,礼教松弛,以及女性 贞节观淡漠有很大关系。[11](P.127- 129)这也揭示出当时妇女在婚姻 家庭生活中,仍具有较多的人身自由和婚姻自主权。还有,唐 初为增殖户口,还发布过昭令提倡寡妇改嫁。改嫁的风气也 弥漫在各个阶层的妇女当中。[12] 2、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是否平定,标志着男女两性在家庭中地位的高 低,也反映两性在整个时代的地位的高低。从唐代文献记载 中可以看出,唐代基本上沿袭了汉以来传统社会中家庭主妇 的身份和地位,即妻的行为和能力皆受夫权的支配,一切遵 从“出嫁从夫”、 “夫尊妻卑”的原则处理夫妻关系。这说明,唐 代仍然恪守着中国传统的儒家伦理道德学说,以确保丈夫在 家庭中对妻的绝对支配权。但唐代的统治者在立法时,也流 露出一些“开放”的信息。夫妻不仅可以离婚,而且《唐律》中 还把男子有妻再娶、以妻为妾等均视为违律行为而受到刑罚 处置。[13]这表明,唐代妇女在充当“为人妻”的家庭角色时,法 律身份及地位较之以前的家庭主妇地位相应有所提高。同 时,我们从许多的“妒妇”故事中,也可以看出这些唐代女性 泼辣大胆的个性特征,从侧面反映出这些女性在家庭生活中 地位是比较高的。还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尽管妒忌不过是唐 代女性对丈夫寻花问柳、纵情淫乐生活的一种消极反抗,不 能从根本上改变夫权时代男子的纳妾制度。然而它毕竟是身 为从属地位的正妻,敢于向夫权社会发出的一种挑战。[14] 3、家庭财务管理关系 从本质上说,家庭经济关系的核心是财产管理制。而家 庭的经济权则是封建家庭关系的基础。对家庭财产的支配, 使他或她获得了支配家庭所有成员的资格。[11](P.60)作为一家之 主的父家长原则上拥有家庭财产的支配权,母亲则掌管包括 钥匙、家籍、财物在内的家庭财产的管理权,内外分工明确。 如《旧唐书·李光进传》载:“光颜先娶妻,其母委以家事,母 卒,光进娶妻,光颜使其妻管钥家籍财物归于其女以。”相反, 德宗时给事中徐岱“吝啬颇甚,仓库管钥,皆自执掌,获讥于 时”。[10]可见当时的社会风气,日本学者井田升认,管钥权象征 着主妇地位。[8]对家庭经济权的掌握,使唐朝妇女的地位在家 庭生活中的地位是比较高的,有了经济的支持,她们在整个 社会中的地位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二)社会生活其它方面的表现 平民劳动妇女是唐代妇女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直接 参加生产劳动,创造物质财富的主要力量。在手工业中,如纺 织业,唐代除了官营手工业发达外,私家手工业也是相当发 达的,说明唐代劳动妇女无不从事纺织生产,绢和布与米同 为社会的基本财富,也是政府征收的租和调的基本对象。关
唐代女子观念之清新、女子地位之重要与女子教育之广 泛,在中国古代史上也是独具风采的。马林涛在《唐代女子家 教浅析》中认为唐代女教虽然仍未超出传统女子伦理道德教 育的范围,但较之前代,总算有所进步,而比后面宋元明清几 代也开明许多。[17](P.88)唐代涌现出的富有才华的女诗人,更是 举不胜举。薛涛、刘采春、李治、鱼玄机并称唐代四大女诗人, 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唐代女性受教育的普遍,不仅是唐代 社会文明的象征,而且也是女性享有受教育权的体现。”[10](P.103) 从另一方面看,唐代文学的特色─诗歌也很能反映出女性的 地位,因为唐诗中有许多都是在描写妇女的。这一点就不多 谈了。[18]
【黑龙江史志 2008.8】
于此方面的研究,成果颇多,无须多言。[8] [15] 唐代女性参政之多、影响பைடு நூலகம்大在我国封建时代也是十分
少见的,尤其是在唐前期。这方面的研究以段塔丽的《唐代妇 女地位研究》为主。她指出:从高宗上元元年(674),武则天与 高宗同掌国政,史称“二圣”以来,到玄宗先天二年(713)诛灭 太平公主为首的中央实力派为止,这 40 年,恰好是初唐向盛 唐发展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这意味着在中国封建社会最辉 煌的 140 年中,女性参政进而掌管朝廷大权的时间就占了将 近三分之一的时间。[11](P.127)如女官上官昭容,早在武则天时, “百司表奏,多令参决。”[10]中宗即位后,又令专掌制命,以致于 “军国谋猷,杀生大柄,多其决。”[16]其权势之显赫,令人刮目相 看。
[关键词] 唐代 妇女地位 女性
一、唐代妇女“地位低落”说 自北魏孝文帝到唐代宗末年,均田制总共实施了三百多 年。北魏太和九年,到隋政府时期,均田令中依然把妇女作为 授田的主要对象。[1][2][3]而唐自建国后,继续推行北魏以来的均 田制度,把政府控制的无主荒地分配给农民,但具体的分配 方案已有较大变化。史载:“(高祖受禅)仍依周制……自诸王 以下,至于都督,皆给永业田各有差。多者至一百顷,少者至 四十亩。其丁男、中男永业露田,皆遵后齐之制。”[3]又据《唐六 典》记载:“凡给田之制有差,丁男中男以一顷,老男、笃疾、废 疾以四十亩,寡妻妾以三十亩,若为户者,则减丁之半。”[4]可 知,唐朝政府对妇女授田,仅限于“寡妻妾”;若“寡妻妾”自为 户主,则减丁男之半授田五十亩;其它妇女均不授田。总之, 唐代妇女已不再是授田的主体对象。 于是,有些历史教科书就认为:“唐代取消对妇女的受 田,反映了妇女地位的进一步低落……”[5]单从“均田”的经济 角度,断定唐代妇女地位明显低落。对此,将在下文予以详 论。现在问题是,为何唐代妇女不能成为政府“均田”的主体 对象? 学者钱宗范先生认为,首先,在北魏前后一段时间,各民 族还未完全融合,一夫一妻制家庭在北方未能完全巩固,成 婚后的夫妻离异也很经常和普遍。因此,国家适应当时社会 情况,规定给成年男女分开授田,有利于调动成年男女的劳 动积极性,发挥两性各自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但是到了唐 代,各族人民大融合,各民族的汉化现象已非常普遍,一夫一 妻制家庭已普遍化。汉人“夫为妻纲”的传统观念认为,若分 开均田,夫妻双方各有经济基础,就易造成分异,不利于家庭 和睦;若只分给作为户主的夫,经济基础统一,也有利于一夫 一妻家庭的巩固和国家的稳定。特别是,均田制下的农民要 向国家交纳租庸调,其中,调是丝帛,需要妇女在家内劳作生 产。可以说,唐代取消对已婚妇女的授田,有利于社会经济和 生产发展大局,有利于唐朝财政收入的稳定。[6](P.53) 依上论可知,唐代均田以整个国家的社会稳定、汉人宗 法结构和经济分工为前提。加之入唐后,人口递增,均田土地 数量相对减少,所以,均田不予妇女,乃是正常合理现象,它 不足以真正反映唐代妇女的真实生活和地位。其实,真正考 察唐朝妇女的地位,就要全面、真实、深刻地渗入她们所处的 社会生活。 二、“幸运的一群”:唐代妇女的真实生活 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女性的作用是少不了 的。在古代封建社会中,尽管统治者极力否认女性的作用,但 事实证明妇女的地位及作用确实在推动着历史的前进。对于 “开化”程度较高的中国封建王朝顶端的唐朝来说,特别是处 于唐王朝前期,妇女的地位及其作用和影响就更不能小觑 了,同时她们也代表着一代妇女鲜明的特征,被认为是“中国 古代妇女中比较幸运的一群”。[7](P.12)以下,本文以一些具体的 实例来系统地探讨这群“幸运”妇女的真实面貌。 (一)家庭角色 女性与婚姻、家庭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不论出嫁前或 与人妇。在封建社会中,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关系是封 建伦理所关注的重点。而在其中,夫妻双方的地位问题也就 最能反映一个时代的性别地位问题。[8][9]